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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辽宁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一批) 2023年辽宁省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23:59,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23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辽人社发2023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
2、23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202
3、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经学校认定,具有高水平研究成果或具有良好背景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
4、,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单位招聘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3日至12
5、月10日23:59。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中国医科大学招聘网站()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答辩考核,其他事宜另行在中国医科大学招聘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
6、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7、,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
8、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
9、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相应岗位不做递补,视为空岗处理。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0、-16:00。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咨询联系方式 中国医科大学人事处:024-31900985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024-83282923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人力资源部:024-96615-10130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人力资源部:024-62042027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力资源部:024-31927813 纪律监督电话:024-31939040 附件:点击查看 1.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中国医科大学 2023年12月1日 原文标题:中国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