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说明【9月2日9日第一次资格审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说明【9月2日9日第一次资格审查】.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说明【9月2日-9日第一次资格审查】 2023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说明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7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和方式 2023年9月2日至9日省直和各设区市审查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3年9月13日至2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方式为网上审查,审查对象无须到现场接受审查。 三、需上传补充材料的审查对象范围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审查对象,第一次审查会对部分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学历学位信息的,须于2023年9月8日17:00前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
3、事大厅( (一)2023年以前获得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二)中专学历; (三)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四)军校成人学历; (五)党校学历; (六)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 四、告知审查结果 2023年9月27日前“审查状态”显示为“审查中”,9月27日,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提醒短信,审查对象应保持填报手机信号畅通并按照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五、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审查结果于2023年9月27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六、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4、( 七、特别提醒 (一)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扫描件。 (二)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审查机构将通过江苏省二级建造师历年合格人员数据进行筛查,审查对象等待审核即可。 (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35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3393号)精神,参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苏人发202319号),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如需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如需参加二级
5、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审查机构将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信息对上述审查对象进行筛查,审查对象等待审核即可。 (四)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学位,不符合报考条件。 八、虚假许诺处理 审查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许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九、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6090,86891051,86888539;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省直考区(住建厅):025-51868911。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文章来源: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