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公司购买社保申请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愿放弃公司购买社保申请书.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自愿放弃公司购买社保申请书 自愿放弃公司购买社保申请书最新 稳定社会生活,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这是社保的根本目的。如果不需要公司帮你买社保可以自行申请,更多自愿放弃公司购买社保申请书请点击“社保申请”查看。 自愿放弃公司购买社保申请书 呈: 我是公司_部员工 ,对公司提供的社保福利,本人确认如下: 因本人(自己已购保险;超过参保年龄;不愿参加社保),自愿放弃由武汉五一清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为本人办理的社会保险,出现的一切有关社保责任,概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现申请公司补贴该社保费用贰佰圆整(¥:200元整)给本人自
2、行支配购买。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年_月_日 社会保险费征收的难点 (一)省政政府授予地方税务机关社保费征缴的行政执法权不完全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有:受理社保登记、审核缴费基数、稽核、建立缴费记录、记录个人帐户等职责;地税部门只有受理申报征收职责。表面看,似乎分工明确,但在实际运行中,矛盾绪多,如:社保费登记,地税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漏户,而只能通报社保部门或督促该户办理登记手续,如该户不登记,税务部门就没办法了。再如:申报环节,缴费人必须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双向申报。在实际操作时,先向社保部门申报审核,经其审核后,再向地税局申报缴纳,地税只能按照
3、社会保险部门核定的数额征收社保费,地税局无权核定缴费基数或直接受理未经每月审核的社保费申报。其弊端:一是给缴费人延期申报提供了口实。二是未经审核不得征收,造成延误,及时性差。三是给事后的社保费稽核、检查等工作造成被动。因社保部门每月已对缴费人申报核定认可,事后检查发现问题,无法追究其责任。四是双向申报,极不方便缴费人,缴费成本高、时间长。五是导致申报方式单一化。双向申报制约地税部门多种申报方式的推行,这种征收与管理脱节,审核与征收“两张皮”,征缴计划与审核分离的体制不利于规范执法行为,造成部门间相互制约,增加内耗,严重阻碍了社保费征收工作的提高。 (二)立法滞后,法律缺位,强制征缴力度不足。
4、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未形成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国家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造成社会化程度低,规范性和强制性不足。现有的法规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刚性不强,导致难以发挥地税部门的优势。由于立法滞后,没有赋予征收机关有效的执法手段,遇到拒缴、少缴、欠缴社保费、加收滞纳金、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或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执法力度不强,缺乏有效的强制措施和制约手段。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执法难以到位,影响社保费征收工作的正常实施。 (三)征管体制不顺,地税社保费征收任务压力较大。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协调存在问题,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双重管理的模式缺乏效率
5、。政府对税务机关的考核,只有一个就是征收任务,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少数企业核实征缴基数时片面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核实的数额不准确,企业不能接受,又不得不重新核定,影响了正常的征收工作。 (四)征缴扩面工作遇到阻力,运行质量不高。其原因表现为,首先参保企业不情愿,其原因是随着改制改组的不断深入和彻底,以血缘关系结合的实体不断增多,经营理念从“盈亏反正是国家”到“皆由自己掏”的转换,阻力也随利益驱动力增强而增大。其次是参保职工不主动,单纯追求眼前利益,对社会保障机制失去信心,如有些职工情愿到名义工资稍高的未参保企业就业而不愿到参保企业工作,不计后续保障利益;还有一些职工,当参保企
6、业依法扣缴其个人缴纳的部分社保费时,经常同企业产生磨擦与纠纷;其次一些职工则缺乏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按照规定,企业有义务为职工依法提供社会保障,即职工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但现实中很少有人能主动为之而大声疾呼。再次参保对象的不普及,目前参保对象主要集中在国有、城镇、三资等企业,私营企业参保意识不强,对农民工参保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不仅这些企业中的职工保障权益未得到保护,而且导致同一行业盈利能力的高低不均,在以公平竞争为特点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出现不公平竞争的问题,将会导致对手之间竞争力的强弱。因此,在这种背景下,企业选择的途径或是拒缴社保费或是干脆易地寻求公平发展的市场空间。四是负责扩面的单
7、位,淡化责任意识,重表轻本、强量弱质、急功近利,不注重宣传和解释,采用“人情参保”、“权力参保”等扩面工作方式,其结果是职工不了解、企业不理解、征收部门不可解,形成了个人或企业被动与被迫参保无奈心理,造成有了上年没了下年的“断奶”现象,缺乏稳定性与长效性,企业与个人消极、对抗情绪日益增强,征收工作也就越来越难做,也给扩面企业的计划形成虚数留下了祸根。所有这些因素的复合存在,使扩面工作更为艰难,也给扩面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五)政策碰撞,社保费执法手段弱化。1999年1月22日以国务院令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
8、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表明劳动保障部门和税务机关都无直接的强制执行权,只有申请权;而法院又称对此不能执行,其理由是法院实施强制执行,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而条例偏偏却是行政法规。因此,面对拒不缴纳的当事人,又由谁来执行呢?这种法律的“空白”,既对企业缺乏相应的约束力,也给征收部门的依法征收带来了许多实际困难。 (六)滞纳金比例过高,导致实际征收过程中难以到位。滞纳金的作用有两个:一是参保人占用社保费的一种经济补偿,带有经济补偿性质;二是具有惩戒性质。一般而言,滞纳金的征收应坚持经济补偿与惩戒并重的原则。0.2%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利率73%,是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三十几倍
9、,显然,对于一些经济效益不是很好但社会效益较好的参保企业来说是无法承受的。如某国有企业,欠社保费450万元,已有1523天,按0.2%计算,其应缴的滞纳金为137万元,显然是不可能承受的。 (七)征缴环节由于一些复合因素的存在,有时出现不相协调的现象,不利于社保费征收。按规定,地税部门按社保部门的核定数来组织征收。而核定应征数,是一项工作量浩大的工作;加之,个别人员对社保工作缺乏热情,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导致应征数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误差,而税务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参保对象的可征费源及其变动情况等信息,处于被动接受任务的状态,其结果往往造成征收部门到企业组织社保费时,企业对社保部门的核定数不予认可而
10、不愿缴纳社保费,征收计划不断改变调整,徒劳往返的事情时有发生,降低了工作效率。还有,对空壳、关闭等企业欠缴的社保费,有关部门对在进行破产清算、资产转让出售、土地出让等过程中所取得的款项,实行直接划转,不通过正常的征缴程序,影响了社保费的正常核算。 用人单位不帮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 1.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2.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纪要也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2条、第84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的规定及时处理。因此,凡投诉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保登记的,均应由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为劳动者下岗或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劳动者们可不要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放弃了自己权益。 自愿放弃公司购买社保申请书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