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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T 36114-2018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审核转报服务指南一、事项编码二、适用范围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审核转报的使用单位,含企业法人;三、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四、设立依据法律法规1:法律法规名称:远洋渔业管理规定;依据文号:无;条款号:第十六条;五、实施机构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六、办理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企业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 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出具的正式公函(原 件),中央直属企业直接报农业农村部审批。需提供以下材 料:1 .省级年度资格审查报告及统计表原件两份盖章2 .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统计表 原件 两份企业盖章3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件两份4 .远洋船舶所有
2、权证书复件两份5 .远洋船舶国籍证书 复件 两份6 .远洋船舶安全证书 复件 两份7 .远洋船舶捕捞许可复件两份8 .生产证明复件两份9 .上一年度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 复件 两份(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 .个人不得申报我国远洋渔业审批。2 .境外注册企业及在国内注册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 业不得申报我国远洋渔业审批。3 .港、澳、台企业及港、澳、台合资企业也不得申报我 国远洋渔业审批。(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批准作业船数受我国签订的双边渔业协议(协定)及我 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渔业公约、协定或协议规定的作业渔船 限制。七、申办材料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审核转报: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物品)送
3、交办理窗口: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材料来源特定要求1省级年度资格 审查报告及统 计表20政府部门 核发填报须知: 需加盖省 渔业主管部门公章, 一式二份, 一份存档 受理标准: 暂无2上一年度项目 执行情况报告 及统计表20申请人自备填报须知: 需加盖企 业公章,一 式两份,一 份存档 受理标准: 暂无3企业工商营 业执照02申请人自 备填报须知: 无 受理标准: 暂无4远洋船舶所有 权证书02申请人自 备填报须知: 无 受理标准: 暂无5远洋船舶国籍 证书02申请人自备填报须知: 无 受理标准: 暂无6远洋船舶安全02申请人自填报须知:证书备无受理标准: 暂无7远洋船舶捕捞 许可
4、02申请人自备填报须知: 无 受理标准: 暂无8生产证明02申请人自 备填报须知: 无 受理标准: 暂无9上一年度远洋 渔业企业资格 证书02申请人自 备填报须知: 无 受理标准: 暂无八、办理方式(一)窗口受理:直接到省政务服务大厅2号楼一楼市 场近小区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北政务服务网(zwfw. hebei. gov. cn)进行网上申报。九、办理流程(一)流程图(二)办理程序1 .受理材料法定要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形式审 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需要补正告知的当 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2 .审查对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有
5、关专家进行现场勘 验)。根据审查结果,提出拟办意见。3 .审批(初审决定)根据拟办意见,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 予行政许可初审通过的审批决定。否则,作出不予行政许可 初审通过的审批决定。4 .办结准予行政许可初审通过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完 成材料转报;不准予行政许可初审通过的形成书面告知书, 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 利。(三)特别程序无十、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审核转报:10个工作日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审核转报(-)收费项目暂无(二)收费依据暂无(三)收费标准暂无十二、结果送达窗口自取;
6、快递送达;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 权、申辩权;(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十四、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省政务服务大厅2号楼一楼市场开办区咨询窗口(-)电话咨询0311-66635379(三)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 hebei. gov. cn),在首 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 询。十五、监督投诉渠道(一)现场监督投诉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2楼投诉举报区窗口。(二)电话监督投诉0311-66635200.
7、0311-66635300(三)网上监督投诉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 hebei. gov. cn),在“个 人中心-我的办件”页面,如您对办件结果不满意,可直接 针对办件进行投诉。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地址: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石清路9号)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 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 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 定节假日除外。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1 .现场查询自助查询一体机2 .电话查询0311-666353063 .网上查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 hebei. gov. cn),在首 页“我要查”栏目下点击“办事进度”,输入“申报号”和“查询密码”即可对办事进度进行查询;或者登录后在个人 中心进行查看。(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1 .现场查询自助查询一体机2 .电话查询0311-666353873 .网上查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 hebei. gov. cn),在首 页“我要查”栏目下点击“办事进度”,输入“申报号”和“查询密码”即可对办件结果进行查询;或者登录后在个人 中心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