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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doc46页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该房屋的权利限制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二。第三部分 房价款与付款方式签约提示:1、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 商品房建设工程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房 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应当委托监管银行监管,专项用于所预售的 商品房建设。监管银行对预售款监管不当,给预购人造成缺失的,应当承担连带 责任。2、全装修住宅的全装修价格可包含在房屋单价与总价中,也可与房屋单价 与总价分开单独约定。3、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用房(包 含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与业主委员会
2、用房)、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 层、共用走廊、按规定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公共绿化、道路、场地等产权属全 体业主所有。第四条房价款(一)乙方向甲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根据本 合同第二部分第二条载明的该房屋暂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该房屋的 总 价 暂 定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小写)元。(二)该房屋为全装修住宅的,该房屋的单价与总价【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 (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房屋全装修价格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三)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价包含该房屋总价与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 价格。第五条付款乙方选择下列
3、第一种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见附件五,全装 修价款的支付方式见附件四):(一)自有资金支付全部房价款。(二)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房价款,其余部分房价款由乙方贷款支付。乙方 【自行选择贷款银行】【同意向甲方指定银行申请贷款(甲方指定银行 为)】,乙方同意按贷款银行要求向银行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要 的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者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 的,甲方同意乙方在日内,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者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可选择下列第一种方式:1、合
4、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与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2、单方面解除本合同。3、因非归责于甲方或者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者少于申请 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 的,乙方能够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的 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含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甲方已收取的全 装修价款(包含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一并退还 乙方。第六条.预售款监管帐户 根据甲方与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的预售款监管协议, 甲方的预
5、售款监管银 行:,预售款收款与监管帐户名 称:, 帐 号:O乙方使用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房价款的,甲方收到后应及时解入上列预售 款收款与监管帐户。第七条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五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 天后,甲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一)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四部分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签约提示: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 者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 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
6、的,按下列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 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 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 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 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 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
7、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匕匕=X 100%合同约定面积第八条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 积均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房屋土地调查机构实测面积为准。(一)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建筑设计、不按施工图施工或者因向房 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不实资料等原因造成建筑面积增加的,乙方有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由此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造成建筑面积减少的,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由开发商退还减少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二)除本条第(一)项规定情况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房屋预测建筑面积有误差的,按下列约定处理:1、按该房屋每平方
8、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2、甲方同意当预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点下称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 (包含 %)即 平方米,不向乙方收取 超过土% (包含%)即 平方米以上部分的房价款,但该部分 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意当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二 (包含二%)即 平方米,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的,预测 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二% (包含二%)即平方米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务必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者之前 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第五部分房屋质量与房屋保修签约提示:1、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
9、让办法规定,新建房屋买卖的,转让人 应当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对新建房屋承担保修责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由转让当事人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但不得少于两年。2、根据规定,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住宅时,务必提供新建住 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名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处新建住宅使 用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规定,全装修住宅,还应该载明房屋全装修的有关内容与说明o3、全装修住宅的装修质量第一责任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方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房屋质量标准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经验收合格,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国家与地方的强制 性标准,房屋装修质量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全装修住宅交房时的装修标准不 低于样
10、板房水平。第十条房屋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该房屋出现质量缺陷,甲方应当承担该房屋的质量保修责任,予以 免费修复,全装修房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为甲方,甲方主体资格发生变更的, 由其权利义务的承继人承担保修责任。本条所称质量缺陷是指:1、不符合本合同第九条所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2、出现甲方按规定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见附件八)所列的质量问 题。3、第十一条保修期及保修范围 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承担保修责任,从房地产权利转移至乙方之日起,甲 方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年(很多于2年);同时,甲方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 承诺的时间与范围承担保修责任。第十二条出现质量缺陷时乙方的权利1、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11、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除该房屋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缺陷,经甲方【三次】【_ 次】修理, 不能修复,严重影响乙方正常居住使用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3、该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标准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为实际的结构、装修、设备设施与约定的结构、装修、 设备差价的 倍。第十三条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违约责任甲方应当履行保修责任而怠于履行,乙方经书面催告仍怠于履行的,乙方 有权自行修复,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修复费与违约金,修复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 计价规定,违约金为修复费的 倍。第十四条质量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对房屋质量标准认定、差价认定与修复费产生争议的,
12、由【乙方】【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以该 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根据;由【乙方】【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合同 约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差价予以评估,作为处理争议的根据;由【乙方】【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修复费 予以认定,作为处理争议的根据。第六部分广告签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等有关规定,商 品房的销售广告与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 范围内的房屋及有关设施所作的说明与允诺具体
13、、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订立与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与允诺即使未载入 商品房预售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在媒体上刊登的该商品房项目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中有关内容作为本 合同条款(具体约定在附件六),甲方予以履行。除本合同附件六约定的与按国 家法律规定作为合同要约以外的广告内容,仅供参考。第七部分合同网上备案与登记签约提示:1、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与登记办法第十四 条规定,在申领预告登记证明或者者房地产权证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需 要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应当持房地产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
14、证明的书面合同、 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与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 记机构办理注销合同备案与撤回登记申请的手续。2、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并网上备案后,合同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应及时向 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以便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未经 预告登记的预售合同,当发生重复预售、抵押等事实时不能对抗第三人。双方办 理预告登记的,自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单方办理预告登记的,自 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未办理转移登记(小产证)的,该预告登记失效。第十六条预告登记甲、乙双方应在预售合同生效后 日内【共同】【委托甲方】【方委托乙 方】【委托第三方】(第三方为)向
15、 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任何一方逾期不办理预告登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造成对方缺失的应赔偿缺失。第十七条注销预告登记本合同办理预告登记后,如发生甲、乙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甲、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目录:使用说明第一分 合同主体第二部分 合同标的物第三部分 房价款与付款方式第四部分 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第五部分 房屋质量与房屋保修第六部分 广告第七部分 合同网上备案与登记第八部分 房屋交付及所有权转移第九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与业主临时公约第十部分甲方承诺 乙双方应签署解除协议,并按规定共同办理注销本合同预告登记手续。甲方或者乙方均可根据本合同行使单方解除合
16、同权。单方解除合同后,被 解除方应配合解除方办理注销本合同预告登记手续。因客观原因被解除方无法与 解除方共同办理注销本合同预告登记手续的,解除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选 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合同解除,并凭有关法律文书向 房地产交 易中心办理注销本合同预告登记手续。第八部分 房屋交付及所有权转移签约提示:1、新建住宅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 方可交付使用。2、预购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 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甲方应予以配合。第十八条房屋交付条件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应当符合下列第 种方案所列条件:(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新建商品房房
17、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 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交纳了物业维修资金;(二)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凡 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交纳了物业维修资金;甲方向乙方交付全装修住宅时,全装修住宅质量还应符合国家规定与本合 同的约定。第十九条房屋交付时间甲方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同意甲方能够提早交付该房屋,但最早不得早于 年月日,在 此日期前,乙方有权暂不同意房屋交付,同时不承担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有 关责任与义务。第二十条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 款的日万分之 计
18、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 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乙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案追究甲方 责任:(一)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二)甲方继续履行交房义务,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 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 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于 年 月 日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该房屋为全装修住宅的,房价款还包含全装修价款。(三)0第二十一条房屋交付程序、标志1、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交付时间的,甲方应书 面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2、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按该通知要求的
19、时间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 验收交接。但乙方最迟不得迟于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间。验收交接 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a.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见附件八);b.实测面积资料;c.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小区平面布局;do3、甲方应陪同乙方对该房屋现场进行验收,同时,甲方与乙方签署房屋交 接文件,乙方在签署房屋交接文件时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预先缴 纳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第 种:1、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文件;2、乙方领取钥匙;3、o第二十二条风险责任的转移、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及甲方的催告义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
20、本 合同第十九条约定期限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乙方未 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 日起视为已交付,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及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三条取得大产证、签署房屋交接书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乙双方约定在甲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 日内,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甲、乙双方最迟于 年 月 日前签署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前,应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办理房屋 交接手续,乙方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接
21、手续的,甲方有权暂不签署房屋交接书。第二十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 日内,由【双方共同】【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委托第三方】(第三方为)依法向 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 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 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转移给乙方。第二十五条 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该房屋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 种方案追求甲方责任:(一)单方
22、面解除本合同。(二)继续申领房地产权证,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条约定取得房地产权证最后期限之第二 日起计算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转移登记之日止(受理后不予过户除外)。(三)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签署房屋交接书,未按第二十 四条规定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造成甲方缺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九部分前期物业管理与业主临时公约签约提示: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 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 担。第
23、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与业主临时公约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使用招投标方式】【经区房地局核准使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地址:、电话:、联系人:)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 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九),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元/平方米/月。为使乙方及其他业主合理、安全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已制订 了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十),乙方承诺自觉履行该业主临时公约,违反 业主临时公约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部分甲方承诺第二十七条会所竣工时间甲方承诺该房屋 会所于 年 月 日前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有关会所的所有权与经营服务在附件七内约定。第二十八条绿化及绿地甲方承诺该商品房项目绿地
24、面积不低于 平方米,绿地率不低于%。第二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甲方承诺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该商品房项目,不擅自变更建筑设计。 甲方确需变更已批准的建筑设计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 后,与乙方订立预售合同的变更协议。未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建筑设计,导致该房屋的结构型式、户型、空 间尺寸、朝向发生变化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三十条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甲方承诺全装修住宅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第十一部分本合同的生效与补充第三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办理合同公证】后生效。第三十二条合同的补充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者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没有约
25、定或者约定不 明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部分送达第三十三条 送达的方式与地址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以面呈、快递或者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 达至对方的下列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怠于 通知造成对方缺失的,变更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卜编: ;邮编:;第三十四条送达通过面呈或者快递方式发出的文件在送到对方的送达地址并由对方签收时视为 送达;若对方不能或者不愿签收文件,而文件发出方能以公证形式证明送达行为 及送达的文件内容的,则在公证机构为该事实出具公证书之日起 日视为送达。 不可抗力除外。通过邮寄挂
26、号信的方式发出的文件,所邮寄的送达地址为中华人民共与国 领域内的(除港澳台地区外),在邮寄后 日视为送达;所邮寄的地址为中华 人民共与国领域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文件在邮寄后 日视为送达。第十三部分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五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解释与由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的解决均适用中华 人民共与国法律。第三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外,本合同的其他条款须继续履行。第十四部分单方解除合同第三十七条
27、乙方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除本合同第五第十一部分合同生效与补充第十二部分送达第十三部分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四部分单方解除合同第十五部分其它约定第十六部分合同附件、补充条款、房屋交接书、附属车位买卖合同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与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 法等法律法规,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 定的示范文本,由合同正文条款、附件、补充条款与房屋交接书等部分构成,供 本市商品房预售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本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通
28、过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 (下列简称网上备案系统)拟定,并经双方当事人设定密码并确认后打印签署。本合同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双方当事人可进行选择,不予选择 条最后一款约定的情况外,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的 日内将乙方已支 付的房价款(包含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 还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总房价的 计算。上款所称的已支付的房价款包含乙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该房屋 为全装修住宅的,房价款还包含全装修价款。第三十八条 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总房价款的 计算,甲方有权在乙方
29、已支付的房价款中 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该房屋为全装修住宅的, 房价款还包含全装修价款。第十五部分其他约定第三十九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迟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 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延迟或者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第四十条合同的份数本合同壹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房地产登记机关执份、。合同附件附件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核准的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应在图中将产权属全体业主 所有的物业管理用房包含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与业主委员会用房、门卫房、电话间、监控 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按规定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公共绿化
30、、道路、场地等的位 置、面积等予以标明或者另用文字说明)。附件二:房屋平面图(应载明该房屋所在的楼层平面图,并应用红线勾出该房屋范围)及 该房屋的权利限制情况附件三:装修及设施设备标准一、共用设施与设备1、交通设施:地面车位 个;地下车位 个;主干道路幅 米,次干道路幅 米,交通组织【人车分流】【;2、排污: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垃圾箱X垃圾房】【】;污、废水处理方式:;3、安保设施:小区安装:【安保操纵中心】【监视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可视对讲】 ;4、电梯:品牌 ;型号 ;台数;其他。5、供水:【水箱】【变频】【管道净水】【;6、供电:【架空】【地埋电缆】;变电所:位置;台数;容量 型式;7
31、、消防设施:8、避雷装置:9、电视天线:10、二、自用设备(全装修住宅不填)1、开关:数量:,葵位置:;2、插座:数量: ,安装位置:;3、灯具:数量: ,安装位置:;4、电话接口:数量:,安装位置;5、有线电视接口:数量: ,安装位置 6、宽带接口:安装位置 ;7、用电负荷:电压: , kva/户;8、主卫生间洁具:名称:,数量;9、次卫生间洁具:名称:,数量;10、厨房设备:名称: ,数量;11、其他:三、室内外装修(全装修住宅不填)1、地面:2、门窗:3、墙面: 4、其他:附件四:全装修住宅装修设备标准及全装修价格全装修住宅装修材料及设备范本位置项目材料(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
32、数量颜色备注起居 室 (客 厅)地面墙面顶面过道平顶踢脚板分户门门套线窗套线窗台面大门锁门槛石跃层扶手台阶面灯具线路接口电话接口有线电视接口宽带接口开关、插座其他餐厅地面墙面顶面门套线窗套线窗台面门槛石踢脚板灯具线路接口电话接口有线电视接口开关、插座其他主卧 室地面墙面顶面踢脚板卧房门门套线窗套线窗台面门锁灯具线路接口电话接口有线电视接口宽带接口开关、插座其他次卧 室 (或 者书 房)地面墙面顶面踢脚板卧房门门套线窗套线窗台面门锁灯具线路接口电话接口有线电视接口宽带接口开关、插座其他主卫地面生间墙面吊顶门门套线门锁窗套线窗台面洗脸盆洗面盆台面洗脸盆龙头座便器浴缸淋浴房淋浴龙头门槛石灯具线路接口
33、电话接口有线电视接口开关、插座其他次卫 生间地面墙面吊顶门门锁门套线窗套线窗台面洗脸盆洗面盆台面洗脸盆龙头座便器浴缸淋浴房淋浴龙头门槛石灯具线路接口电话接口开关、插座其他厨房地面墙面(备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顶面门套线窗套线窗台面橱柜台面洗涤盆洗涤盆龙头灶具吸油烟机灯具线路接口电话接口开关、插座其他阳台 (或 者阳 光室)地面墙面顶面阳台护栏落地门阳光室窗灯具线路接口其他贮藏 室地面墙面顶面门橱柜灯具线路接口其他其他用 房其他 材料 与设 备住户配电箱电线冷水管热水管拖布池及龙头洗衣机龙头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全装修价款支付方式:J补充说明:附件五:付款方式及付
34、款期限(-)按时间进度付款1、乙方已于一年月日前(或者建设进度至 后一天内)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整(占房价款的 %);2、乙方于一年一月日前(或者建设进度至 后一天内)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整(占房价款的一%);3、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向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整(占房价款的一%);4、乙方于年一月日前(或者建设进度至 后 天内)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整(占 房价款的%);5、乙方于年一月日前(或者建设进度至 后一天内)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整 (占房价款的一%);6、乙方于甲方将该房屋交付后一天
35、内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整(占房价款的%);7、乙方于甲方办理出大产证后一天内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整(占房价款的%);(二)按其他方式付款 附件六: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粘贴或者填写此处:附件七:会所所有权、经营服务约定1、会所所有权:【由甲方保留】【属全体业主所有】【2、会所经营服务方式与具体经营服务功能:1)【仅对本小区业主开放服务】【对社会开放服务】【2)具体经营服务包含:【健身】【餐饮棋牌】【美容】【桑拿附件八: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附件九: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十:业主临时公约的,打印合同时)网上备案系统自动排除。二、商品
36、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预购 人,由预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 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三、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与登记办法,商品房预售及房 地产登记按下列程序进行:四、商品房预售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 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必 要时可向市、区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咨询。五、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使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 裁协议。六、根据法律规定或
37、者合同约定,合同进行公证的,公证机构将对合同双方补充条款: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或者名字):法定代表人签署:乙方本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的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签于:签于:房屋交接书年 月 日甲、乙双方进行验收交接,双方确认: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 区 路 弄 支弄【号】【幢】名义层 实际层 室(车位)。该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 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的测绘机构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 的 O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号(大产证):O2、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38、):元。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乙方已付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已开具发票/收据给乙方。3、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如下:4、本交接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 期:日 期:上海市商品房项目附属车位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卖方):住所: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甲方(卖方):住所: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商品房项目附属车位事宜,订立上海市商品房项目附属车位买卖合同。邮编:资质证书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买方):个人/单位国籍/地区:户籍/注册所在省市
39、: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址):由口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住所(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个人/单位国籍/地区:户籍/注册所在省市: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tit): 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住所(址):联系电话:第一条 乙方已购买了坐落于 区 路 弄 支弄【号】【幢】室房屋,【未取得房地产权证】【取得了 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编号:)o第二条 甲方依法建造的商品房项目附属车库系【地下结建民防工程】【地下非结建民 防工程】【地面车库工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O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区 路 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