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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那么为做好我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XX大学国家 奖学金实施细那么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细那么。第一章 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名额分配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大学二年级以上 (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 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第二条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依照 该学年XX大学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为准)。第三条各年级国家奖学金的分配名额根据学校划拨给 我院的名额确定。第二章评定原那么与申请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同一 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
2、得国家助学金, 但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五条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那么。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 书记担任,小组人员由各年级辅导员和至少两名学生代表组 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负 责。第六条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那么和学院规章制 度。3 .老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及学 校组织的各项活动。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必须获得一等校级综 合奖学金,其中学习绩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10%;同等 条件下,学习绩点分高者优先
3、。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到达前20%的学生, 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 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气、 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 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 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 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 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 家鉴定的学术专著;(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
4、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 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 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创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 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 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工程前三 名,集体工程前二名;高水平运发动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 比赛获得个人工程前三名、集体工程前二名。集体工程应为 上场主力队员;(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 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
5、演获得一等奖; 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 目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 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5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第七条评审程序:1 .由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向学院递交个人申请书和XX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 .由年级辅导员根据评选原那么和申请条件,遴选国家奖 学金初选名单并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3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初 选名单进行审议,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其上一学年综合测 评
6、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4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提交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学院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 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四章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国家奖学金拨给学校后,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将钱款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第九条 奖学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民主评定小组对奖 学金的评审工作,以及学生奖学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 管理。学院每学期期末对获奖学生使用奖助学金的情况进行 调查,假设出现以下情况的之一的,将上报校资助管理中心取 消下学期奖学金的发放。1 .擅自在校外租房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申请认定资格者;.其它应当取消认定资格的情形。第十条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第十一条本实施细那么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那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