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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容县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 年)为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推动我县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 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 6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湖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 政办发12022) 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主要任务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巩固提高, 融合教育全面推进,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协调机制有效运行,教育质量 全面提升。(-)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 育
2、入学率达到97%以上,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特殊教育体系 加快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 显增加。(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 更加多样,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 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 教育进一步有效融合。(三)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保障特 殊教育基础建设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10.提高残疾学生补助水平。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行 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学 习
3、用品费、补助交通费、补助干预训练费的“三免四补” 政策,对在校残疾学生按每生每月300元生活费补助标准 补助到校。县教体局、县财政 局、县民政局共同负 责11 .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15%特殊 教育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教师增量绩效工资在原基准线 50%的基础上,实施逐年递增,力争2023年达到60%, 2024 年达到70%, 2025年达到80%,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承担 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务的普通学校(幼儿园)要适当核增绩 效工资总量,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 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为提供 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医生、康复师等相关人员购
4、买意外 伤害保险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牵头,县教体局参 与。12.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资格考试中含有 特殊教育相关内容要求。组织开展县特殊教育学校、有特 教班(部)和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全 员分级分类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 必修内容。县教体局、县人社 局、县财政局13.强化督导评估。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是县级人民政府 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以及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 公室将特殊教育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开展常态化 督导。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指
5、导 与督查,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 公室(县教体局)结构合理,专业水平高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的待遇,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扶持力度。二、主要措施(一)扩大特殊教育资源供给,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1 .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保障学位供给。充分发挥县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作用,有效扩大特 殊教育学位供给,确保学位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要,按照省政府要 求达到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 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因地制宜合理配 置特殊教育资源室,县特殊教育学校可适时在本县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 教班。强化监测
6、评估。建立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动 态监测机制,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县残疾人专家委 员会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 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科学合理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依托全县九个 乡镇学校资源教室,优选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具备条件的 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发挥县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 教育中的骨干作用,主要接收智力残疾儿童入读。以县特殊教育学校和 定点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主体,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保障不能入 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教体局联合残联、 医疗机构等部门科学
7、认定服务对象,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逐步降低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占比,到2025年控制在10%以 内。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上门 工作质量。2 .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 励、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 班就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 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到2025年,基本完成学前特殊教育资源 布局,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和干预服务。着力发展 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职业中专和普通高中接收残 疾学生随班就读。鼓励县特殊
8、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县特殊教育学 校要稳步推进,适时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 殊教育学校。(二)全面推进融合教育1,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积极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 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县乡(镇)两级特殊教育学校和普 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建立健全 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融合 教育教学指南,严格执行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 程标准,规范教材选用。积极开展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和特殊教育教 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积极探索更为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 方式,落实孤独症儿
9、童教育指南,根据国家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 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 支持。通过培训、教学、宣传等方式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 用盲文。2 .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 校融合办学。针对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的特点,开 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就业需求的专业,促进残疾人技能提职业升, 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其就业创业奠定基础。鼓励支持残疾学生参 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 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职业教育课 程,提高残疾学生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和
10、针对性。支持各类职业教育 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残疾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 就业指导工作,主动与企业对接,切实做好我县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 接工作。对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支持。3 .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在县政府主导下,教 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总结“医教结合”实验 项目成果,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 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 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 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加 强特
11、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 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应用好国家特殊教育数字化课 程教学资源,建设好本土化课程资源,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发挥信息 技术优势,推进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定点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开展特殊教育网络联校、云上课堂、网络教研、远 程指导等方面的探索实践。(三)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1 .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 标准,丰富个性化课程资源。加强教具、学具和辅助技术的配备、开发、 应用。鼓励各校加大校本课程开发力度,强化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 偿,努力提高教育康复效果和水平。做好随班
12、就读“定校、定点、定人” 工作,提高随班就读质量。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 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县特殊教育学校日常管理, 探索普通学校特教班管理新模式,推进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 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规范及时、科学专业。2 .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工作。县教体局教育科学研究室应配足配齐 特殊教育教研员,承担对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 门等工作的研究指导。发挥好县乡(镇)两级特殊教育资源室作用,创 新工作方式,定期组织活动,做好特殊教育研究、指导、服务、培训、 资源开发、质量管理等工作。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医疗康复部 门以多种形式为
13、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1、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县乡(镇)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 覆盖。要依托现有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好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依托设 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设乡镇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由县人民 政府统筹整合上级相关专项资金,对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个别化教育设备。加强学 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 服务。2 .完善投入机制。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县特殊教育学校、随班 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23年 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14、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 元。县财政局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对义务 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 补助学习用品费、补助交通费、补助干预训练费的“三免四补”政策, 对在校残疾学生按每生每月300元生活费补助标准补助到校。改善特殊 教育教师待遇,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15%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特殊教育 教师增量绩效工资在原基准线50%的基础上,实施逐年递增,力争2023 年达到80%,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对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任务 的普通学校(幼儿园)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普
15、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 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要 结合实际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师考核认定机制,按规定合理确定待遇标 准。为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医生、康复师等相关人员购买意外伤 害保险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 民个人捐资助学。中央和县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县特殊教育学 校改善办学条件、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上门服务等。3 .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县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中,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保证每年有1个以上的特殊教育计划。着力提高培 养质量,注重培养适应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 资。落实
16、教师资格考试中含有特殊教育相关内容要求。组织开展县特殊 教育学校、有特教班(部)和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 全员分级分类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关心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建立关怀长效机制,为开展心理调适活动 提供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 斜。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 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 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 教师倾斜,高、中级岗位职数在同类学校标准基础上上浮10%。三、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
17、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工作领 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任 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明确教育、编办、发改、民政、 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全县特殊教育工作科学发 展。(二)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 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学 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 用。在普通学校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基本知识普及专题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献爰心、送温暖,提供志愿服务
18、,形成关心和支 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三)加强督导检查。将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工作纳入县政府对有关 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 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1.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人学 率达到9率以上。县教体局、县残联、 县民政局(排第一位 为牵率头单位,下 同)2.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按照省政府要求达到县级特殊 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县特殊教育学校适时在本地普通中小 学校、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县教体局、县发改 局、县财政局3.提高送教上门质量。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能够入校就读 的残
19、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逐步降低送教上门残疾 学生占比,到2025年控制在10%以内。规范送教上门形式 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县教体局、县残联、 县财政局4.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县特殊教育学校设 置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设置职教部(班)。县教体局、县财政 局、县人社局、县残 联5.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 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融合。县教体局、县残联、 县卫生健康局6.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做好随班就读“定校、定点、定 人”工作,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县教体局、县财政局7.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开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创建和优 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 展示交流活动。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 员。县教体局、县残联、 县卫生健康局8.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实现县乡(镇)两级特殊 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依托现有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好县级 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因地制宜 建设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 通学校要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县教体局、县财政局9.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到2023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 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县教体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