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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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 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 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 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安办201733 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 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特食管2017 149号)及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电视电话会 议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治实施各项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建立工作体系。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本地 区整治

2、工作,整合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稽查、许可、抽 检监测、法制、科技标准、新闻宣传等各方力量,明确职责分工 和牵头部门,实施集中办公;建立会商会议、信息通报、督促检 查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形成整治合力;落实专项整治人、 财、物等保障工作。(二)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和督促检查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和措施;采取实 报发放等方式组织开展宣传。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定期监测 整治工作有关舆情,及时组织回应关切。(五)信息通报1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行政区域信息通报工作体 系,通过编发简报、印发文件等方式及时通报市、县整治工作进 展,每月不少于1篇。

3、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确保内设机构之 间信息交流畅通,无缝衔接整治相关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 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交流。特别是整治相关案件线 索,必须及时通报,及时办理,本级解决不了的,要报告上级部 门。加强与行业组织间的信息沟通交流,通报整治发现的风险问 题,收集行业和行政区域存在的隐患问题。2.为及时掌握各地整治开展和案件查办等工作情况,实行整 治情况月报告和检查整改情况台账制度,以及案件查办情况月报 告和重大案件台账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 定期向上级整治办报送各项材料,报送情况由省局整治办汇总后 向总局整治办报送。(1 )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食品生产环节工作情

4、况统计报表 (附件2)和检查整改情况台账(附件3),联系人:崔诚,cuic .cn ;保健食品生产环节工作情况统计报表(附件2 )和检查 整改情况台账(附件3 ),联系人:周倩耘,重大问题即时报 告。(2)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经营环节工作情况统计报表(附 件4)和检查整改情况台账(附件5),联系人:孟祥亮,mengxl .cn ,重大问题即时报告。(3 )汇总本地区案件查办情况,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案件 查办情况报表(附件6 );同时,对已移送公安机关或联合公安 机关查办的案件,以及涉案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且涉及2个以 上省份的案件,填写重大案件台账(附件7),与月报表一并报 送。联系人:闫亮,o

5、(4)每月报送省局整治办各市、县整治工作进展简报、文 件;请各设区市局及省直管县(市)局指定联络员,分别负责上 述四项材料的报送工作,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8 ),于2017 年12月1日前报省局整治办。联系人:陈斌,o(5)以上报表、台账和简报、文件等,请各设区市局汇总 各县级局上报的材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省局整治办指定联系 人,各省直管县(市)局直接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局整治 办指定联系人;报表和台账的内容应包括2017年7月7日整治 开始以来的整体情况。附件:1.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抽检 工作的通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生产环节工作 情况统计报表2 .

6、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生产环节工作检查整改情况台账3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经营环节工作 情况统计报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经营环节工作 检查整改情况台账4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案件查办情况 统计报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重大案件台账5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联络员信 息表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 物与食品检测中心: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保 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特 食管2017149号

7、)的要求,省局稽查局现委托你单位结合 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工作内容(-)抽检品种。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食品准入资格, 但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其中保 健食品主要抽检虚假宣传改善睡眠类、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血 脂类、辅助降血压类、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提高免疫力类 (以下简称7类功能)的产品(含进口保健食品);食品主要抽 检非法声称上述7类功能的玛咖类、配制酒、阿胶类、压片糖果 等其他产品(含进口食品,(二淞验项目。重点抽检虚假宣传或非法声称功效的食品、 保健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质,同时保健食品还需检验农兽药残留、 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功效成

8、分及标志性成分等项目(见附 1和附2%(三)抽样环节。重点对大型批发市场、网络销售、会议销 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等环节的产品进行抽样。二、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一)抽检数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各抽检20批次。虚假 宣传7类功能的产品抽样量原则上不少于80% ,其余可以结合 实际抽检其他功能类产品。(二)任务分工。以保健食品批发市场、街边店、性用品店、 保健养生会所、会议销售、电视购物及其他问题高发区域为主, 并对入网经营者进行抽检。(三)进度安排。全部抽样及检验工作应于2017年12月 20日前完成。抽检结果应同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

9、测信息 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相应的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模块, 并将工作总结上报省局稽查局。三、工作要求(-)规范抽检行为。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要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11号X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药监科2016 170号X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等规 定执行。(二)严格工作时限。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 全部的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报送数据,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 结果后24小时内,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三)其他要求。1 .对于法定方法以外的非法

10、添加成分及无资质项目,承检机 构可以出具风险监测报告,并应明确是否为问题样品。鼓励承检 机构在完成规定检验项目的基础上,对其他项目开展探索性研究 (包含非法定方法卜2 .抽取的保健食品和其他产品分别填写“国家保健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抽样单”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数据分别报 送至信息系统相应的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模块。3 .本次抽检监测经费由省局承担。4 每批次抽样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联系人:徐文君、董庆,、附:1.保健食品检验项目表2.食品检验项目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2017年11月21日保健食品检验项目表序号任务类别类别、声称类别检验项目(检测成分)1监督抽检减肥

11、类样品西布曲明、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N,N一双去甲基西 布曲明、芬氟拉明、麻黄碱、酚酸、吠塞米2监督抽检辅助降血糖类 样品甲苯磺丁服、格列本版、格列齐特、格列叱嗪、格 列喽酮、格列美版、马来酸罗格列酮、瑞格列奈、 盐酸哦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肌、盐酸苯乙双肌、盐 酸丁二肌、格列波版3监督抽检改善睡眠类样品氯氮卓、马来酸咪达嘤仑、硝西泮、艾司嘤仑、奥 沙西泮、阿普理仑、劳拉西泮、氯硝西泮、三理仑、 地西泮、巴比妥、苯巴比妥、司可巴比妥、异戊巴 比妥、氯美扎酮、褪黑素、佐匹克隆、氯苯那敏、 扎来普隆、文拉法辛、青藤碱、罗通定4监督抽检缓解体力疲劳类/ 提高免疫力类 样品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

12、、羟基豪莫西地 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达拉非、 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那莫西地 那非、去甲基他达拉非、硫代西地那非5监督抽检辅助降血压类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喔嗪、卡托普利、哌 嘤嗪、利血平、硝苯地平、氨氯地平、尼群地平、 尼莫地平、尼索地平、非洛地平6监督抽检辅助降血脂 类样品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烟酸7风险监测辅助降血脂 类样品美伐他汀、去羟基洛伐他汀、洛伐他汀羟酸钠盐序号任务类别类别、声称类别检验项目(检测成分)8监督抽检减肥/辅助降血脂 类样品苯丙醇胺、去甲伪麻黄碱、麻黄碱、伪麻黄碱、甲 基麻黄碱、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咖啡因、分 特拉明、氯卡色林、安非

13、他酮、芬氟拉明、N,N 双去甲基西布曲明、氟西汀、酚猷、N一单去甲基西 布曲明、口引达帕胺、西布曲明、节基西布曲明、豪 莫西布曲明、比沙可嚏、氯代西布曲明、苯扎贝特、 布美他尼、洛伐他汀、辛伐他汀、利莫那班、非诺 贝特、奥利司他、氯曙嗪、氢氯嘎嗪、普伐他汀、 吠塞米9监督抽检所有样品铅(Pb)总碑(As )总汞(Hg )10监督抽检口服液、茶剂样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11监督抽检硬胶囊样品胶囊壳中的铭12监督抽检不少于50%的样 品功效/标志性成分14风险监测以植物或者菌类 直接作为原料的 样品毒死婢、甲蔡威六六六、滴滴涕15风险监测蜂胶类保健食品氯霉素备注:根据声

14、称的功能(包括批准和虚假宣传)确定非法添加项目,根据产品种类、 性状和标签标识等确定其他项目。食品检验项目表序号任务类别食品品种声称类别检验项目1监督抽检固体冲饮 品(咖啡、 奶茶、茶 叶等X饼 干、液体 饮品声称减肥、辅助降血脂 类样品苯丙醇胺、去甲伪麻黄碱、麻黄碱、伪麻黄 碱、甲基麻黄碱、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 咖啡因、分特拉明、氯卡色林、安非他酮、 芬氟拉明、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氟西 汀、酚酥、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口引达帕 胺、西布曲明、卡基西布曲明、豪莫西布曲 明、比沙可咤、氯代西布曲明、苯扎贝特、 布美他尼、洛伐他汀、辛伐他汀、利莫那班、 非诺贝特、奥利司他、氯嚷嗪、氢氯嘎

15、嗪、 普伐他汀、吠塞米2监督抽检酒、牡蛎 粉等食品声称缓解体 力疲劳类、 提高免疫力 类样品去甲基他达拉非、硫代西地那非3监督抽检酒、咖啡、 功能饮 料、玛 咖片声称缓解体 力疲劳类、 提高免疫力 类样品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 非、那莫西地那非、硫代艾地那非、红地那 非、那红地那非、伐地那非、伪伐地那非、 他达拉非、氨基他达拉非4风险监测声称减肥 类样品同声称西布曲明、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N,N-双 去甲基西布曲明、芬氟拉明、麻黄碱、酚酰、 吠塞米5风险监测声称辅助 降血糖类 样品同声称甲苯磺丁版、格列本服、格列齐特、格列毗 嗪、格列瞳酮、格列美服、马来酸罗格列酮、 瑞格列奈

16、、盐酸叱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肌、 盐酸苯乙双肌、盐酸丁二肌、格列波眼备注:各总局本级承检机构及省级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标识含有Y-氨基丁酸或其他声序号任务类别食品品种声称类别检验项目6风险监测声称改善 睡眠类 样品同声称氯氮卓、马来酸咪达嘤仑、硝西泮、艾司嘤 仑、奥沙西泮、阿普理仑、劳拉西泮、氯硝 西泮、三嘤仑、地西泮、巴比妥、苯巴比妥、 司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氯美扎酮、褪黑 素、佐匹克隆、氯苯那敏、扎来普隆、文拉 法辛、青藤碱、罗通定7风险监测声称缓解 体力疲劳 类、提高 免疫力类 样品同声称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 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 基他达拉非、他达拉非、

17、硫代艾地那非、伪 伐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去甲基他达拉非、 硫代西地那非8风险监测声称辅助 降血压类同声称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嘎嗪、卡托普 禾八哌嘤嗪、利血平、硝苯地平、氨氯地平、 尼群地平、尼莫地平、尼索地平、非洛地平9风险监测声称辅助 降血脂类 样品同声称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烟酸、美伐他汀、去 羟基洛伐他汀、洛伐他汀羟酸钠盐10风险监测标识含有 Y-氨基丁 酸或声称 缓解焦虑 等功能的 饮料同声称丫羟基丁酸、丫丁内酯称缓解焦虑、消除疲劳类饮料的风险监测。地检查、座谈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进展, 确保取得实效。二、强化整治重点(-)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主

18、要包括:1 .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特别是地下黑窝点非法生 产经营。2 .超出许可和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生产 经营活动。3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 .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无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 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5 .生产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生产经营者入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与许可内容不一致。6,生产未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相关注册证书不在有效 期内,产品名称等与注册或备案凭证信息不一致,擅自转让、伪 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等。7 .未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生产保 健食品;未获

19、得变更批准,擅自改变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原料的购进记录、出入库记录、生产记录、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 等不属实、不完整;原料的品种、来源、规格、质量与批准的配 方及产品技术要求(企业标准)不一致等。(二)治理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主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生产环节工作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时间段:年 月日一年 月日)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方式:报送日期: 年 月 日类别食品保健食品总计检查情况检查企业数(家)发现问题企业数(家)发现问题产品数(批次)检查发现问题(条)处置情况责令整改(家)已完成整改企业(家)召回产品数(批次)责令停产(家)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20、(家)立案查处案件数(起)涉案货值金额(万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生产环节工作检查整改情况台账(统计时间段:年 月日一年 月日)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序号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产品名称检查发现的 问题问题类型处置情况123备注:一、企业类型(填写编号):1.食品;2.保健食品。二、问题类型(填写琉号):1.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2.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3利用网络、会议营销、 电视购物、直俏、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 保健食品广告行为;5.其他

21、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经营环节工作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时间段:年 月曰一年 月日)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方式:报送日期:年 月曰类别食品保健食品总计检查情况检查企业数(家)发现问题企业数(家)发现问题产品数(批次)检查发现问题(条)处置情况责令整改(家)已完成整改企业(家)召回产品数(批次)责令停产(家)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家)立案查处案件数(起)涉案货值金额(万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经营环节工作检查整改情况台账(统计时间段: 年 月曰一年 月日)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序号企

22、业名称企业类型产品名称检查发现的 问题问题类型处置情况123备注:一、企业类型(填写编号):1.食品;2.保健食品。二、间迎类型(填写编号):1.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2.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3利用网络、会议营销、 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 保健食品广告行为;5.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案件查办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时间段: 年 月曰一年 月日)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方式:报送日期: 年 月 日备注:此表所

23、统计的数据均为与整治行动相关的违法案件数据。序号类别食品保健食品总计上期末累计本期新增上期末累计本期新增上期末累计本期新增1立案数(件)2已办结案件数(件)3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件)4公安机关立案数(件)5累计货值金额(万元)6累计罚款金额(万元)7累计吊销许可证数(件)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重大案件台账(统计时间段: 年 月曰一年 月日)填报单位(公章):UW报人:联孑方式:报送日以K 年 月曰序号案件名称查办单位案件性质案情简介查办进度123备注:案件性质填写:1.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联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3.涉案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且涉及2个以上省份的案件。 填报时应根据案件

24、实际情况填写,可同时选择此三个选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联络员信息表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方式:报送日期: 年 月 日序号任务分工姓名处室和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备注1生产环节月报表和 台账报送2经营环节月报表和 台账报送3案件查办月报表和 台账报送4各市、县整治工作进 展简报、文件报送包括:1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 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的标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 功能。2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

25、明“本 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 相一致。3 .食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 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还应当声明“本 品不能代替药物”。4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 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三)治理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 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主要包 括:1 .网络和第三方平台未落实经营许可要求行为:(1 )未依法取得许可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未按照许可的 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经营。(2)通过第三

26、方平台和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 证。2 .网络和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 )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 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 一致。(2)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预 防、治疗或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 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3)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 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 用。(4 )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 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予

27、以说明和提示。(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进行网 络交易。3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落实管理责任行为:(1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 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 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2)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资质未审查、相关信息未登记更新。(3)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 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4 .非实体店未落实许可要求行为:(1 )未取得经营许可资质以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电话营 销等形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2)在许可注册的场所以外经营食品

28、、保健食品。5 .非实体店未落实管理责任行为:(1 )电视台、报刊、宾馆、会场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未审 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项目。(2 )未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经营条件、经 营行为和宣传活动进行检查。(四户台理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 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主要包括:1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2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3 .食品生产经营者擅自修改广告内容,与批准的广告内容不 一致。(五)治理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 违规行为。主要包括:1 .违法违规委托生产保健食品,即委托双方无委托生产协议 或协议

29、未明确委托双方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委托方没有保健食品 注册证明文件或不在有效期内,受托方未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组织生产,标签说明书未标注委托双方企业名称、地址以及受托 方许可证编号等内容。2 .未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或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生产食品、保 健食品,包括未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质量安 全管理、贮存管理、设备管理,以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 案、业务培训、消费者投诉受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合格产 品处置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不具有与所生产的食品、保健食 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织生产食品、保健食品。3 .经营单位未落实索证索票有关要求,存在无食品、保健食 品生产

30、企业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无产品出厂检验合格 报告,未建立产品购进和销售台账等问题。三、细化整治措施(-)摸底排查针对整治工作要求和行政区域实际,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 制定翔实的摸底排查计划、工作报表和台账等,保健食品生产企 业摸底排查于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食品、 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摸底排查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确保 覆盖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食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产品、 所有第三方平台和非实体店、所有广告,做到信息准、底数清、 情况明。1 .针对生产企业,在日常监督检查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 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情况基础上,重点检查无食品生产许 可、

31、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 物质(药物卜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2 .针对经营单位,在检查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 理、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等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 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 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 为。3 .针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重点检查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 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 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 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二)抽检监测1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照关于开展食品

32、、保健食品欺 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附件1 )开展抽检监测工 作。2 .抽检品种主要是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食品准入资格, 但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3 .重点抽检虚假宣传或非法声称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中的 非食用物质和保健食品中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项目。4 .开展对标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地理标志” 等食品(含食用农产品X保健食品抽检,重点抽检其中的农兽 药残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等项目。5 .重点在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批发市场、网络销售、 会议销售等环节抽样。(三)案件查处1 .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在整治行动期间,

33、各地要通过摸底排 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广告等多种途径,主动收集违法 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虚假标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 害食品”“地理标志”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等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 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处罚,严格依法处罚到人。同时,要追 溯涉案食品生产源头,查清销售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通 报,进行全链条打击,彻底摧毁违法食品生产销售网络。2 .有效控制涉案食品。对涉案食品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监 督企业召回涉案食品,暂停销售,并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

34、 场。对通过互联网销售涉案食品的,要责成第三方平台停止发布 涉案食品销售信息,加强网络巡查,发现涉案食品及时采取措施。3 .加强部门沟通。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与工业 和信息化、公安、农业、工商、质监、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涉 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通报;对涉及违法广告以及电视台、报刊、 互联网交易平台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的,要及时移送工商等相关 部门查处;对涉外网站,转请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核实处理;涉 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宣传引导1 ,采取“开门整治”,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让人民群 众、食品生产经营者、媒体

35、和社会各方面全面了解整治工作情况。(1)关于整治工作所有的检查、抽检、处罚、案件等信息 一律向社会公开。(2)发布的信息如果涉及其他地区产品,应在发布前进行 通报和交流,涉及全国范围的重大信息,要及时报告国务院食品 安全办统一发布或者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授权发布。(3)将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失信记录,通过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到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4)关于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查考评和效果 评估等的工作情况,都要向社会公开。2.要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开展广泛宣传:(1 )宣传内容应结合行政区域生产经营和整治工作实际确 定,可以包括整治工作动态和成效,典型案例交流介绍,法律法 规和政策解读,食品和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消费提示、风险提示 等。(2 )充分利用政府和行业组织等开设的网站专栏、公众号、 微博等平台,采用视频、图片、文字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调动行 业组织、科研院校和社区等的力量,采用宣讲会、互动活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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