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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脱贫劳动者就业补贴工作实施细那么为进一步做好脱贫劳动者就业补贴工作,落实就业帮扶 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关 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关 于进一步调整就业创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细那么:一、(居家)就业帮扶基地补贴(一)补贴对象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居家)就业帮扶基地、在(居家) 就业帮扶基地就业的脱贫劳动者(二)补贴标准1、个人补贴。对在(居家)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并签订1 年及以上劳务协议,且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脱贫劳动者, 年收入高于3600元(含)低于6000元(不含
2、)的,按实际 收入的50%给予岗位补贴;年收入高于6000元(含)的,按 实际收入的60%给予岗位补贴,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00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2、个人补贴。对在(居家)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并签订 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且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脱贫劳动 者,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 准的50%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以上个人补贴不重复享受。3、(居家)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奖励。对于吸纳脱贫 劳动者就业的(居家)就业帮扶基地,每人按1000元的标 准给予帮扶基地一次性奖励(分两次,满6个月给予600元, 满24个月再给予400元)。(三)申报材料1、(
3、居家)就业帮扶基地资金申请表;2、(居家)就业帮扶基地个人资金申请汇总表;3、享受(居家)就业补贴人员核查表;4、用工登记表(需标明就业人员是否是脱贫户);5、基地负责人与脱贫劳动者在基地的合影照片;6、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人身意外险(或工伤保 险)证明;7、每月工资发放花名册(或领取劳动报酬签字表), 及个人收入证明;8、脱贫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9、基地账号、脱贫劳动者社保卡(银行卡)复印件。(四)补贴申请程序:1、基地按季度向当地社保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进行 审查;2、由乡镇街道报市人社局审批,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的发放补贴(个人补贴打到社保卡或 银行卡、单
4、位补贴打到单位账户、无单位账户的打到社保 卡或银行卡)。二、就业帮扶车间补贴(一)补贴对象经市乡村振兴局及市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在帮 扶车间就业的脱贫劳动者(二)补贴标准1、个人补贴。对在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 上劳务协议,且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脱贫劳动者,年收 入高于3600元(含)低于6000元(不含)的,按实际收入 的50%给予岗位补贴;年收入高于6000元(含)的,按实际 收入的60%给予岗位补贴,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00元。 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2、个人补贴。对在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并签订劳务合同 或劳务协议,且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脱贫劳动者,月工 资不低于最低
5、工资标准的,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 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以上个人补贴局部不重复享受。3、帮扶车间运营补贴。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脱贫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帮扶 车间补助。(三)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的,另需提供税务 登记证、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2、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奖补申请表(见附件);3、连续6个月以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或购买人身意外 险证明、工资发放记录(银行转账证明或工资单)及村开具 的年收入证明;4、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5、用工登记表(需标明就业人员是否是脱贫户);6、脱贫人口身份证复印件、帮扶手册;7、企业银行账
6、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四)申报程序1、车间申报。符合条件的车间按季度向当地社保所提 出申请(个人补贴申报材料参照基地执行),准备相关资料 备查。2、乡镇初审。乡镇街道负责对提出申请的车间进行初 步审查,并于5个工作日内反应审查结果。同时将初审通过 的车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市级审核。乡镇街道将初审通过的车间报市人社局, 由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 为5个工作日。三、乡村公益岗位补贴(一)补贴对象及标准在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脱贫 劳动者,年工资收入高于3600元(含)低于6000元(不含) 的,按实际工资收入的50%给予脱贫劳动者岗
7、位补贴;年工 资收入高于6000元(含)的,按实际工资收入的60%给予脱 贫劳动者岗位补贴,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00元。每年 补贴一次。(二)申请材料1、劳务协议;2、考勤记录;3、劳务费发放记录(脱贫劳动者银行流水);4、乡村公益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5、公益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6、脱贫劳动者身份证、社俣卡复印件;(三)申请程序1、脱贫劳动者向所在村居提出补贴申请;2、村居核实申报人员身份,并根据实际打卡金额核算 补贴金额;3、村居公示名单及金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进 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公示名单及金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6、乡镇街道将资金申请报告及汇总表上报至人社局, 市人社局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将资金打卡发放至个人。四、其它政策支持对各类经营主体(包括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帮扶基地、 居家就业帮扶基地、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主体单位)与脱贫劳 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办理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的,按照人均100元/年的标准,给予经营主体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经营主体需按年度向市人社局报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资料。五、其他1、本通知中公示内容涉及脱贫户隐私局部要进行屏蔽; 2、本通知中各项补贴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