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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学习2022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读书班发言篇一,共五篇一直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严重制约着干部队伍的建 设。尤其是个别干部虽尸位素餐、“躺平”“摆烂”,却 因没有“硬伤”和“大错”而无法调整下去,不仅破坏了 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更挫伤了其他干部干事创业的 积极性。沉病下猛药,非常出重典。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 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规定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 解决能下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 态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用好“下”策提振干部干事 创业精气神。用好“下”策,得打破传统认知,让干部明白下的意 义。在一些同志的观念里,
2、“下”意味着发配边疆、打入 冷宫、仕途终止,认为只要“下” 了,政治生涯就到头了, 这实际上是对“能下”的一种误解。“下”只是一种方式 手段,是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所作的组织调 整,目的是以“下”促“进”、以“下”促“干”,最终 实现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上”。同时,“下”也是对 干部的一种关心和保护。梳理近几年落马官员的忏悔录可 以发现,他们常常会感叹:“假如我第一次走错路时,有 人提醒我,甚至给我一个处分,也不至于如此。”此次修二、规定的最新要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原那么、敢于担当,讲究方 法,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 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
3、强调要健全 相关工作责任制,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 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 核述职内容,以推动规定要求落实到位。三、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制度的命在于执行,为抓好贯彻落实,要把贯彻执行 规定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来抓, 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规定纳入党委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同干部任用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 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彻,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依据本规定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
4、那么,通过进一步细化完善、探索方法,提高制度的针对性、 可操作性。三是坚持督帮结合,适时开展调研评估,及时解决规定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要严肃 追究责任。四是建立纪实报备制度。及时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备上年度相关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全面了解掌握工作 进展情况。五是营造良好气氛。教育干部增强组织观念,正确看待进退留转,大力破除“官本位”思想,创造有利于推进 干部能上能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气氛。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感悟 心得篇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解决干部能 上不
5、能下难题,一直将建立能上能下制度机制摆在重要位 置。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假设干规定(试行)。 时隔七年,规定再次完善,着力以制度建设推进领导 干部能上能下。七年之变”,变的是范围,不变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 要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办制度抓好,建立领导干部能 上能下的制度机制。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 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 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成果,扩充了覆盖范围,将国有企业和 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
6、人员一并纳入,进一步完善了 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 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认 真学习规定,做到慎独、慎初、慎微,知敬畏、存戒 惧、守底线,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正确 使用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七年之变,变的是细那么,不变的是健全干部能上能 下的恒心。干部能上能下是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必然 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退休制度的建立,解决了领导干部 职务终身制的问题;任期制的实施,限制了领导干部在一 个岗位上的任职时间;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 务几个问题的通知探索以德才表现为标准推进干部能上 能下,迈出了制度
7、建设的重要一步。而今,规定的修 订,进一步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 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 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广大党员干部当 对照规定,时刻检视自身,要有“本领恐慌”的紧迫 感,党和国家事业越是繁荣开展,任务越是艰巨、挑战越 是频发、矛盾越是集中,越是要勤于学习、不断进步、完 善自我。七年之变,变的是激励,不变的是增强干部担当作 为的信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 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 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将激励干部担
8、当作为一个重要的导向和目标。新修订的规定更是明确 指出要“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 时,明确“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 工作状况”,并且“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 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 务”。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广大党员干部要用敢于担当 作为的态度和行动,在攻坚克难中锤炼解决问题、应对挑 战的本领,勇挑重担子、敢啃硬骨头、能接烫山芋,在新 征程上创造新的业绩。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 研讨交流发言材料篇四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四条明确,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
9、是解决下的问题,并且对 “下的情形进行调整,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 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进行完善,充分说明我党长期高 度重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 照执行,真正畅通下”的渠道,让干部能下动真格。从转变观念入手,营造下的良好气氛。长期以来,干部中存在“上荣下辱” “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以及 社会上对干部“上”“下”问题的偏差,使得干部不愿“下”不能“下”。因此,引导干部转变观念就成为解决 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先导。首先,用人者应切实承 担起推动领导干部“下”的责任,敢于对为官不正、为官 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说不,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 位必须为、无为须让位
10、”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对干部的 思想教育,利用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契机, 加大对规定内容、意义、要求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 干部突破“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传统思 维,树立“无功便是过”的为政观念,形成“无论上下都 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从完善考评着力,确保”下的有理有据。规定对 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 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 广泛、全面、细致地明确了 “下”的具体标准。对此,各 级组织部门也应随之建立起更加科学精准、可操作的干部 考核体系,既要看干部取得的业绩,又要看取得业绩的基 础;既要与各部门、各地区
11、对干部综合表现横向比拟,又 要对干部历年考核情况进行纵向分析;既要抓好年度考核 与专项考核,又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将考核的触角深入干 部的“工作圈” “生活圈” “社交圈”,同时注重用好巡 视巡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 面结果,保证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让执行者“有底 气”,同时,也让干部“下得更服气”。从跟踪管理做实,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干部 能上能下的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于那 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如果简单的“一下了之”,只 会导致干部对“能上能下”制度产生抵触心理,甚至“破罐子破摔”,认为“下”就是被“打入冷宫”。因此,要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
12、励和约束并重,对调整下来的干 部,通过定期回访、谈心谈话等方式,跟踪了解思想状况 和工作状态,对能力缺乏的进行强化培训,对存在困难的 及时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催促整改提 高,对取得成绩和进步的积极鞭策激励,成绩明显且符合 重新任职条件的适时启用,给予“下”的干部广泛施展才 能的机会,让他们在工作中保持热忱,促进干部迸发新的 活力,做出新的贡献。研读2022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学习心得篇五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 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
13、要以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I有重要意义。能上规定为“有位”更要“有为”准那么,把稳“上” “下”的制度标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 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施展作为。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上”下准绳,做砥砺忠诚之心的 有为干部。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 党一路走来,几经挫折而不断奋起,历尽苦难而淬火成钢, 靠的就是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 产主义的信念。对于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而言,身上担着沉 甸甸的历史使命,想“上”是志气,能“上”是本领,但 能不“下”更是能力和韧劲,规定对存在政治能力不 过硬、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等问题的干部畅通了能下的 渠道,党员干部
14、想要“保位”就得拿出忠诚如一的“有 为“姿态,一心向党,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 求和组织路线,立场坚定、方向准确,严格遵守党的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 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各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始终拉好“坚 定的理想信念”这一 “上” “下”准绳。以坚持廉洁自律为上下镜鉴,做永葆清正之心的 有为”干部。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规定第五条明确了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关于德、能、 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十五种情形,廉洁自律 是干部为官从政上一下求索”的镜鉴标准,更是其安 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只
15、有“把好”廉洁为民关,克己奉 公,才能因“有为”而“上位”:时时严规守矩,不断培 养和强化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自我管控的能力,思想上勤扫“思想尘”,对照党规党纪“日省吾身”,多思“贪欲害”不妄思、常破“心中贼”不妄动;处事上甘当“老实 人,牢牢坚守政治关、权力关和生活关,层层设关、处 处设防,确保不越纪律红线,不逾为官底线,不碰法律高 压线,慎独慎初慎微,以“心有戒尺知高低,心存敬畏不 妄为”的自觉,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以坚决履职尽责为上“下标尺,做常怀担当之心的 有为干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是轻描淡 写、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需要共产党人“在其位,谋其 政;行其权,尽其职”,而想
16、要“有位”的前提是要“有 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主动以规定为标尺,自我 剖析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主动撰弃 “只要不犯大错就不会下”的错误旧认知,抓住“小事” 全力以赴、针对“琐事”履职尽责,在日常工作中,始终 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主动接手急难险重“烫手山 芋”,主动争先甘当“热锅上的蚂蚁”,拿出“干成一 事”的决心和“多干一事”的毅力,坚定落实上级安排、 解决群众需求,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都上 心”的使命感,对标对表、扪心自问,始终把握好“坚决 履职尽责”这一 “上” “下”标尺。订的规定明确指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动 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对存在苗
17、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 题的,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或者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对 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谈话,既是 组织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有力举措,更是组织关心厚爱 干部的具体表达,能够到达“咬耳扯袖”的效果,防止干 部小错酿“大祸”。各级组织部门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 着力点,采取和风细雨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 调整原因、安排去向等内容向干部讲清说明,助其卸下思 想包袱、消除顾虑,轻装上阵。用好下”策,得鲜明用人导向,让干部看到下“有希 望。受千百年来“官本位”思想影响,“上荣下辱” “下 必有错”等错误观念长期盘踞在干
18、部头脑中,一些同志对 “出”和“下”普遍持抵抗态度,对“能下”这种正常退 出机制一时难以接受。对此,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干部 “下”之前,用好谈心谈话法宝,做深做细思想工作,把 情况讲明、把原因讲透,教育引导翻开心结,消除顾虑, 使之下得有理有据、下得心服口服。“下”之后,不能放 任自流、不管不问,要坚持惩前虞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加强关心关爱,做好跟踪管理、打出组合拳,通过制定现 实表现鉴定表、“听、察、谈”等方式,及时跟进、实时 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于明显改错的,要循循善诱、鼓励 引导,让其拾回初心、重新出发;对于“下”后“破罐子 破摔,“躺平,等不知悔改、不思进取者,要因情施策、 严厉管教、
19、回炉再造。针对“下”的影响期满,表现突出 且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重新给予“上”的机会, 该用那么用,该提那么提,推动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 性循环。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读 心得篇二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 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这是自2015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假设干规定(试行)出台以来, 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规定吸收了全面 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
20、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 有重要意义。本文就新修订规定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 解读。一、规定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 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对全 面从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 部署,制定实施专门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改革发 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 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 实、建好建强,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 保护
21、好。从实际情况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脱贫攻 坚、疫情防控、构建新开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开展等急难 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 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有少数干部不担当、 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 展。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 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 坚定,依靠顽强斗争翻开事业开展新天地。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 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 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
22、 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 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 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 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 时代,具有重要意义。二、规定修订的总体考虑修订过程中,总体上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聚焦突出问题。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是 解决能下问题,主要是怎样把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 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这次修订重点围绕 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 调整方式等。二是加大推进力度。在适用范围上,将国有企事业单
23、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增列为参照执行范围;在具体情 形上,严格干部管理标准,表达严的主基调。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 事)部门的责任,建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 制度。四是注重衔接协调。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专门规定,注意把握与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 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关系,努力形成制度合力。三、规定的主要变化这次修订新增六条内容,整合、删除七条,涉及干部 下的渠道、适用范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分析 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整合下的渠道。重点围绕解决能下问题,对此 前规定的到龄免职(
24、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健康原因、 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等渠道进行整合,突出了对不适宜担 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现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规定 的,留下制度接口,不重复规定。第二,充实完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坚持对 干部高标准严要求,重点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 的突出问题,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 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 行等方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第三,优化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规定进一步明 确了有关方面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组织实施、日常 管理责任,强调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 解,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
25、巡察、审计、统计等情 况,准确识别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持客观公正、实 事求是,优化了调整程序,明确在核实认定环节,可以根 据需要与干部本人谈话听取说明;在组织决定前,根据干 部双重管理规定,要求主管方按规定程序征求协管方意见。第四,增加调整安排方式。根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等 制度规定,对此前规定的“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 务”的表述作了修改,增加了 “提前退休”调整安排方式, 明确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为破解职数制 约瓶颈,对调整安排时有关超职数报批和消化问题作出专 门规定。I、规定对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
26、部门责任重大,要坚持原那么、敢于担当,讲究方法、把握 政策,既积极又稳妥地加以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效果。新 修订的规定对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 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 为下而下,目的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 担当尽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 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 问题性质、主客观原因、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结合干 部一贯表现、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给予准确认定,作 出合理调整安排,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 性。第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当干
27、部出 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时,要及时予以提醒、谈 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帮助干部认识 问题、认真改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要把年度考 核结果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综合用好干部 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的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 准确认定“谁该下”。第三,实现常态化推进。新修订的规定明确提出, 要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干部的上与下是一个有机整体, 要加强工作统筹、职数统筹,强化全周期管理,把推进能 上能下与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领导班子换届等 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要强化后续跟踪 教育管理
28、,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 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 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第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新修订的规定进一步 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 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强调要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制,把 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 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 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以 推动规定要求落实到位。五、规定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 (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来抓
29、,充分发挥制 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中央组织部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题 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规 定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 (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同干部任用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 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彻,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细化配套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依据本规 定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那么,通过进一步细化 完善、探索方法,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 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把广 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保护好。从实际情况看,干
30、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脱贫攻 坚、疫情防控、构建新开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开展等急难 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 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有少数干部不担当、 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 展。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 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 坚定,依靠顽强斗争翻开事业开展新天地。新修订的规 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 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 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 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 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 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 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