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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一、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试行)三、农村聚餐食品采购制度(试行)四、农村50人以上聚餐宴席食品安全须知(试行)五、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试行)六、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查表(试行)应及时向乡乡报告,乡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员到现场进行 督导处理,排除安全隐患。聚餐完毕,协管员与每月5日前将 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备案核查表、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 记表、农村50人以上申报月报表、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 查表及聚餐情况报乡乡食安办,乡乡食安办将备案情况汇总 后,按季度上报县食安办。七、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2、如遇集体聚餐引发食物中毒或疑 食物中毒事件,承办人应立即内向所在地村委会、乡乡食安办 报告,同时,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救治中毒人员。乡 乡食安办接到报告后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做 好救治和维护秩序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办和县卫生 局报告。八、集体聚餐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集体 聚餐;申报地邻近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九、集体聚餐承办人应做好聚餐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烟 花爆竹燃放、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十、经费保障:(一)在XX乡内,凡按规定程序申报农村50人以上聚餐, 村级
3、协管员按时上报规范完整的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备案 核查表、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表、农村50人以上申报月 报表、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查表,经XX乡食品安全办审 查合格后,每申报一次由XX乡政府给予协管员10元的现场审 查车费补助。(二)XX乡食品安全办每年将开展1-2次针对村两委,村级 协管员,乡村厨师,乡食品安全办成员的培训。培训经费将纳 入XX乡财经支出。十一、常用 :1、XX乡人民政府:XX2、XX乡医院:XX农村聚餐食品采购制度(试行)1 .选购食品时,要到持有相关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 食品,并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2 .采购特殊食品或原料时,要索取有关食品或原料的安全 证明材料,
4、如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同批号产品 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3 .尽可能采购新鲜洁净、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放心肉”、 “放心菜”、“放心米”、“放心油”等食品原料。4 .不买路边摊商出售的自制熟肉、凉拌菜、豆制品等食品;.不买过期的、无标识的、包装破损的食品;5 .不采摘、捡拾、购买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 或水产品,以及不认识的野生菌类、野菜和野果,不购买用非 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尽可能不购买散装白酒、调味品、植物油等。6 .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先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 质期和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等内容,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7 .不买颜色、形状、气
5、味异常的蔬菜。农村50人以上聚餐宴席食品安全须知(试行)(宣传张贴资料)为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对全县农村50人以上(含50人)聚餐宴席举办者提出如下卫生 要求:1 .宴席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场所及其它污染 源,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2 .厨师及帮工应持有效健康证或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操 作,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 .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三无”、过期等食品; 不得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不得 采购使用河豚鱼、野生蘑菇等有毒动植物。河蟹、甲鱼、黄鳍 等含高蛋白易变质的食品
6、,必须活杀,且现杀现用。4 .切配熟食和生菜的砧板、刀具必须分开使用,不得混用。 切配熟食的砧板、刀具使用前采用酒精烧灼等方式消毒。5 .肉类、水产等食品假设不能及时加工处理,应进行冷藏保 存;冰箱内存放的食品禁止生熟混放,防止交叉污染。6 .家禽、肉、鱼等动物性食品的剖杀、清洗与植物性食品 清洗必须分开。7 .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8 .加工好的食物应妥善保存,严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并 注意防尘、防蝇和保存温度。9 .隔餐或隔夜食品必须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达7(FC以上 后方可上桌。10 .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响,举 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医院就诊,报告当地卫
7、生医疗单位并保护 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1.常用 :XX乡人民政府:XXXX乡医院:XX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试行)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 俣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XX 县农村50人以上聚餐宴席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宴席举办者为宴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承当宴请期间 食品安全责任。2、宴席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不得采购变质、过 期等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原料;不能食用未经检疫部门检验或 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其及制品;不购买或采收没有到达农药安 全间隔期的蔬菜;尽量不吃隔夜菜,不滥用食品添加剂,防止危 害人体健康。3、宴
8、席食品加工过程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刀、砧板等用 具生熟分开,有防蝇、尘、鼠设施,保持厨房清洁、餐具消毒, 重视个人卫生。4、承办宴席的厨师及参与食品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 者)和活动性肺结核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 得参加宴请食品加工。5、接受监督人员的现场检查和指导,并针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主办者:承办厨师:XX乡村村民委员会(盖章)年 月日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查表(试行)举办者姓名:,地址:县乡村屯;聚餐事由:,举办时间:,聚 餐人数:人。1、承办厨师(主厨)姓名,食品加工人员人数人,是否患有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
9、、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 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口是口否2、加工场所:露天加工口室内加工;如室内加工,厨房建筑是:口茅草房口泥瓦房口砖瓦房口水 泥平顶房口木房。3、饮用水来源:口自来水口河水口井水口泉水口露天水柜 如取用河水、井水或露天水柜水的,是否消毒:口是口否4、餐具是否清洗消毒:口是口否5、刀、砧板等用具是否生熟分开:口是口否6、防蝇、尘、鼠设施是否齐全:口是口否7、食品原料是否新鲜、无腐败变质:口是口否8、有无病死禽畜肉:口有口无9、蔬菜烹饪前是否浸泡20-30分钟:口是口否10、酒类、饮料等食品采购是否索取发票或购货凭据:口是否审查意见:口良好口一般口差审查人签名:
10、审查日期:年 月日XX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 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在我乡农村举办婚、 丧、嫁、娶等各种红白喜事时,在非经营性场所开展50人以上 (含50人)聚餐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以下简称集体聚餐)o第三条XX乡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各村委要 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第四条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
11、坚持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 合的工作原那么,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第二章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第五条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加 工、聚餐场所,选用有资质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承办厨师对 举办人应提出安全菜谱和卫生指导意见。第六条加工场所周围无粪坑、猪圈、垃圾堆场、有毒有害企业等污染源。第七条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 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区域等。第八条用于加工的场所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 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嶂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第九条宴席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或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 场所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
12、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 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 设施等。第十条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需要临时搭建的 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 护。第十一条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 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 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第十二条宴席用水应符合当地居民生活用水要求,不得直 接使用田水和被农药、肥料等有毒有害物污染了的饮用水。第三章食品的采购和贮存第十三条禁止采购以下食品:(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 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
13、食品;(三)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 口 口口 ;(四)未取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五)使用后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如外购的熟食、 发芽的土豆、野蘑菇、鲜黄花菜、四季豆类等。使用自产食品的,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第十四条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 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第四章加工与留样第十五条承办厨师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 腐败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第十六条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 品分类清洗,并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第十七条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 食品应当
14、在高于6(rc或低于i(rc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热食 品应当冷却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 热后方可食用。第十八条受加工条件限制,农村家庭集体聚餐不得加工食 用生食海产品。第十九条聚餐的食品必须按品种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 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 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使用非统一供应居民生活用水的,应对用水进行留样。第二十条使用的餐饮具必须按规定洗净、消毒、保洁。使 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相关要求和标准。第五章乡村厨师卫生要求第二十一条乡村厨师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
15、临 时参加工作人员经健康检查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 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第二十二条乡村厨师个人卫生要求(一)经体检合格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二)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食品之前应用 流动清水洗手;(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四)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 行为;(五)不得在加工场所内吸烟。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和本方法的有关要求举办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 有关部门和社会的
16、监督,承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责任。第二十四条实行农村集体聚餐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本制 度规定办理申报手续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造成食物中毒或 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举办者和承办厨师,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接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后不履行登记、报 告、指导和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职责,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 食源性疾患的乡乡食品安全协管员,由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或行政处分;对不履行监管指导职责,造成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 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食品监督员,由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 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
17、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那么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表、农村群体性聚餐食 品安全承诺书,由XX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定。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有关法律法 规为准。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XX自治县XX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X乡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试行)为确保XX乡范围内农村集体聚餐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 财产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及其他事件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一、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在我县农村举办婚、丧、嫁、娶等 各种红白喜事时,在非经营性场所开展50人以上(含5
18、0人)聚 餐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以下简称集体聚餐)。二、责任体系:集体聚餐承办人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专(兼)职炊事人员是食品安全的质量负责人,村委主任是辖区 内食品安全总责任人,协管员是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三、管理原那么:实行XX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村委会和协管 员监管与集体聚餐承办人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原那么,实行申 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工作管理制度。四、炊事人员的条件:从事集体聚餐的炊事人员应具有一定 的食品安全知识,身体健康,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者不得 从事炊事工作。专职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五、集体聚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食品加工、就餐场所应干净、整洁、卫生。(二)饮用水
19、应符合饮用要求。(三)原材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便备查。(四)食品制作与储存: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将直接入口食品与 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制作凉菜应专人负责、工具专用、 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 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 加工或者使用。(五)食用餐具、饮具应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 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六、申报备案程序:集体聚餐50人以上(含50人)的实行申 报备案制度。婚嫁等红事,聚餐承办人提前3天向所在地村委 会申报备案;丧事,聚餐承办人在事发当天向所在地村委会申报 备案。村委会接到申报后与承办人签订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 安全责承诺书,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表。申报超过 400人以上的任当报告XX乡食品安全办,由XX乡食品安全办 派人会同协管员一起进行现场检查。申报50400人的,由村 委会派协管员在聚餐前一天或聚餐当天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填写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查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 催促整改。村协管员假设发现聚餐承办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