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XX年度棉花收储实施办法(及相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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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XX年度棉花收储实施办法(及相关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为稳固棉花生产、经营者与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 保证市场供应,国家进展改革委(下列简称“国家发改委“)等八部 门联合下发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公告2012年第3号, 下列简称预案)。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下列简称“中储棉总 公司”)为更好落实预案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2年度棉花临 时收储工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中储棉总公司成立“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领导小组”, 姚明烽同志任组长,侯振武同志任副组长,储备部、仓管部、财务部、 信息部等负责人

2、为小构成员。领导小组部署、协调、指挥棉花临时收 储的各项工作,负责政策落实,研究确定有关费用标准,统一调配人 员、设备,协调解决预案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等。第二条储备部负责储备棉收储业务的具体实施。根据国家有关 部门要求与收储需要启用具体收储库点,负责编制储备棉统计报表, 指导储备棉入库工作,负责申报、协调储备棉公证检验工作,负责储 备棉的中转调运工作,负责储备棉保险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商财务部 拨付储备棉入库费、配合公检费、中转运费等专项费用。承储库接到检验机构出具的储备棉公证检验结果汇总表后, 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交储企业对公证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假如交储 企业对公证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

3、向中纤局提出复验申请。第三十四条检验机构将双方确认的公证检验结果上报中纤局, 中纤局将电子版检验数据传储备部。储备部根据公证检验结果合格部 分出具储备棉入库通知书(见附件8)下发承储库,不合格部分 开具公证检验不合格棉花出库单。检验机构现场出具储备棉公证检验结果汇总表,内地承储库 要求出具两份,其中一份承储库留存,另一份收储结束对账后统一交 监管单位存档。新疆承储库要求出具三份,其中一份发运时交铁路部 门,另外两份发运时随货同行(内地接收库点留存一份,监管单位存 档一份)。第三十五条 承储库接到储备棉入库通知书后,要在2个工 作日内,根据储备棉公证检验记过汇总表、接货记录与系统数据 进行核对,

4、确认无误后填制储备棉入库单(见附件9)上传储备 部。数据如有不符的要及时将情况反馈储备部。第八章货款结算第三十六条 储备部收到储备棉入库单后,2个工作日内进 行审核、登记。经公证检验不合格棉花,储备部开具公证检验不合 格棉花出库单连同储备棉入库单一并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国 家有关部门规定结算货款。货款计算公式为:(成交价X (1土等级差率)义每包公定重 量。品级差率按3%、长度差率按1%计算。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接到储备棉入库单2个工作日内出具储 备棉入库结算单(见附件10)发至承储库,由承储库3各工作日 内传真交储企业。交储企业根据储备棉入库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 票。财务部收到增值税发票并验证无

5、误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储企业付 清余款。第三十八条交储棉花经公证检验不合格的,交储企业收到储 备棉入库结算单,需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相应货款,中储棉总公 司财务部确认收回货款后,在公证检验不合格棉花出库单签字确 认交回储备部,储备部下发公证检验不合格棉花出库单,承储库 为交储企业办理出库手续,不合格棉花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交储企业承 担。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确认交储企业收到储备棉入库结算单后 10个工作日内未将预付货款退回的,书面通知储备部。储备部将相 应棉花通过交易市场公开拍卖,所得货款用于冲抵预付货款、入库费 用、超期保管费、超期应退货款利息、保险费等,如有余款,退回交 储企业。拍卖所得货款不足以

6、冲抵预付货款与有关费用时,由交易市 场扣除该企业的全部保证金用于冲抵预付货款与有关费用,不足部分 中储棉总公司将依法向交储企业追索。第九章违约责任第四十条交储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按照违约处理,扣除3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1)交储棉花的籽棉收购价低于合同中约定的籽棉收购参考价。(2)未按规定时间签订购销合同。(3)未按照规定时间交货。(4)棉花质量存在弄虚作假。(5)实际交储棉花(公检合格)比合同约定数量少10%以上。(6)交储棉花公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退回预付货款。(7)在库期间棉包出现崩包、炸包,接到通知十日内未及时处 理的。第四十一条 交易市场在收储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内将交储企

7、业由于违约扣留的履约保证金汇至中储棉总公司指定账户。第四十二条收储棉花的包装由交储企业负责到底,在储备棉移 库时出现崩包、炸包问题,交储企业需及时配合处理,否则将取消其 交储资格。第十章储备棉调运与集并第四十三条 根据收储进度,中储棉总公司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启 动新疆棉调运工作。收储工作结束后,中储棉总公司报有关部门批准, 将代储库库存少于5000吨的储备棉进行集并。第十一章举报及奖惩第四十四条 为保护棉农利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 举报棉花收购、加工、交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机制。任 何组织与个人均有权对违反预案与本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 举报,有关方面及时对各类违法举报进行

8、核查,经查证属实的,对违 规企业进行处罚。同时,对举报单位与个人进行奖励。凡发现在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以陈棉或者者进口棉冒充2012 年度棉花交储,谋取不当利益,有关方面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举报单位或者个人将举报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有关单位,建议 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络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反馈意见与兑现奖励。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传真:中国纤维检验局传真:中国棉花协会传真:第十二章附 则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业务时间,均在正常情况下适用, 如遇特殊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业务处理期限。第四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

9、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储备部负责解释。附件1: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认定及租用办法附件2:国家储备棉代储库安全监管办法附件3:国家储备棉购销合同附件4:申报入储公证检验表附件5:储备棉初验入库单附件6:公证检验不合格棉花出库单附件7:储备棉出库单附件8:储备棉入库通知书附件9:储备棉入库单附件10:储备棉入库结算单附件1: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认定及租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认定及租用管理, 为储备棉仓容保障提供有效的社会资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下列简称“中储棉总公 司”)对国家储备棉代储库选用按照“企业申请、资格认定、现 场考察、网上公示、适时启用

10、”的流程进行。第三条 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认定及租用由中储棉总公 司根据国家储备棉临时收储制度的有关要求,与储备棉各项管理 规定,根据当年度实际收储情况,经考察合格后公示启用。第四条 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审核认定及租用工作的指 导思想是“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企业就近交储、有利于 棉花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调运“,并坚持公开、公平、 高效的原则。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储棉总公司对储备棉收储库点(含中转库点,下同)的选用。第二章代储库资格的申请第六条申请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 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内地库点具有一定的有效仓容。库房为单层结构,库 房内地面

11、为硬化水泥地面。新疆中转库点露天货场应符合棉花存放条件的,总中转能力 不低于10万吨。(三)仓库务必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具备长期存放储备 棉(棉花)条件的文字材料,新建仓库还需提供通过当地建筑行政 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文字材料。当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 单栋仓库最大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每个防火分区不大于1500 平方米;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仓库最大同意占地面积 与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仍按上述标准不变。防火墙应为实体密砌封 顶(上部不小于二四砖墙),使用新型防火材料的要出具防火检验 证明,耐火时间需高于240M实体砖墙。另外,棉垛距防火墙不 小于2米。(四)仓库位置及环境条件应符合

12、国家棉麻仓库建设标准及 国家消防规范的基本要求:1、配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与报警、监控、巡更装置。 电源符合二级负荷供电要求,有充足的水源供消防使用;2、符合防汛要求,有完备的排水系统及必要的防汛物资;3、库区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与有腐蚀及污染影响的工矿企业。4、仓库库区与生活办公区务必进行有效隔离。库区内不得 有架空电线,库房内不得有固定动力及照明线路。5、仓库围墙务必为密砌围墙,高度符合棉花仓库要求。(五)仓库防雷设施符合防雷设计规范,并经当地防雷部门 检测合格。(六)具有与棉花装卸、作业方式等相习惯的设备条件。库 区道路务必硬化;库区内要有可满足装卸、过磅、观察等作业的 足够场地;库房

13、应能习惯装卸设备出入,密闭良好、具备通风条 件;库内有必要的苫垫器材。(七)务必配备有确保巡查、值班等日常安全管理需要,与 具备扑救初期火情的消防战斗力量。(八)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必备的办公设备,有良好 的网络基础条件。(九)仓库所在地交通便利,库内有铁路专用线者(或者靠 近港口者)优先考虑;申请企业有多个独立库区的,每个独立库区条件务必符合 规定的基本条件。第七条 中储棉总公司将在中国棉花网、中国棉花信息网 上公告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选取时间。第八条 申请企业应在受理时间内,向中储棉总公司监管 库提交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含纸制 文本或者电子文本1份,其中纸质文本应

14、使用A4纸印制(总平 面示意图除外)并装订成册。申请企业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第九条申请材料应包含下列内容:1、申请函与确保储备棉安全存储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同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2、企业概况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要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 法人单位公章;5、库房建筑验收合格意见书;6、政府主管部门对丙类物资仓库的消防验收审核合格意见 书或者消防部门同意棉花存储的审核认定书;7、当地防雷检测部门出具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8、缩印的仓库平面图;9、仓库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安全管理人员 配备

15、情况;10、仓库消防设施配备情况;11、仓库装卸设备及苫垫器材配备情况;12、仓库距离最近港口的距离及道路情况(内陆仓库可不做 说明);13、企业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4、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第三章代储库资格的受理与认定第十条 监管库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对通过 预审的申请企业,由监管库构成很多于3人评审组进行实地核查, 对仓库产权状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仓库容量、日常管理与 风险管控等涉及储备棉管理的情况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对 未达到入储条件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提出国家 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认定结论性意见报总公司仓管部审定。第十一条仓管部对监管库考

16、察合格的仓库进行审核,必要 时进行实地抽查,无异议后报总公司领导批准后公示启用。第十二条国家储备棉代储资格认定实行公示制度。中储 棉公司将最终结果在中储棉总公司网站、中国棉花网及中国棉花 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 通过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认定,成为国家储备棉代储库备用库。申请企业及上级主管单位与其他有关单位有义务对公示期 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澄清或者核实。第十三条取得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的企业,但年度内未 承储国家储备棉的企业,其国家储备棉备用库资格自动失效。企 业再申请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程序重新申 请。第四章代储库的管理第十四条 对国家储备棉

17、代储库的租用采取合同确定方式。第三条仓管部负责在库储备棉安全管理工作及储备棉代储库 的选定。根据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认定及租用办法(见附件1) 选定储备棉备用仓库。经确认使用后,负责与备用仓库签订国家储 备棉仓储合同,备用库正式成为储备棉代储库。中储棉总公司不向 代储库、备用库承诺存储数量与时间。根据形势需要,及时考察、确 定备用仓库。仓管部将考察合格的备用仓库及时提交储备部,储备部报有关部 门备案,并根据收储需要适时启用。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向中国农业进展银行(下列简称“农发行”) 总行营业部申请储备棉收储所需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交储企业 及承储库结算货款与有关费用,核算储备棉成本。第五条

18、信息部负责主营业务系统与储备棉台账系统的保护及 培训等,保障公司总部与承储库的正常使用,保障有关部门计算机等 办公设备的配备与保护,为确保收储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技术、设备 支持。第六条承储库负责储备棉的入库、堆码与在库储备棉安全工作。 负责查验交储企业提供的籽棉收购单据;棉花小样与交储棉花的核对 并妥善保管棉花的小样与条码;收储棉花的入库初验、现场报验及配 合公证检验;储备棉数据的录入、上报等工作;提供满足棉花公证检 验需要的场地、称重搬倒设备及原棉杂质分析机;积极配合财政部驻 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与农发行总行营业部异地库存监管工作。中储棉总公司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储备棉代储库安全监管办法 中储

19、棉总公司根据收储计划、监管库复审意见等情况,确定当年 度储备棉收储库点,并在储备棉入库前,由中储棉总公司与其签 订国家储备棉仓储合同,纳入国家储备棉代储库管理序列。第十五条 国家储备棉代储库由中储棉总公司直属库按照 国家储备棉代储库监管办法进行监管。第十六条备用库资格条件发生重要变化或者出现重大情 况应及时报告,需要报告的事项有:(一)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所有制性质已经发生变化;(二)企业资产状况发生变化;(三)安全条件发生变化;(四)申报的设施损坏、可用库房仓容量已不能满足国家储 备棉代储库资格认定条件;(五)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减少后已不能满足国家储备棉代储 库资格认定条件;(六)企业库区环

20、境及交通条件发生变化后已不能满足国家 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认定条件或者出现了可能危及库存棉花储存 安全的危险源、污染源;(七)出现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事件;发生较大及以上 等级安全事故。监管库对企业报告的变更事项进行核实后2个工 作日内,书面上报中储棉总公司仓管部。第十七条 中储棉总公司确定代储库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一)具有国家储备棉存储经验的;(二)曾获得中储棉总公司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或者地市级及以上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三)获得中储棉总公司业务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四)中储棉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十八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国家储备棉代储库 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1、因工

21、作失职或者管理不善发生国家储备棉火灾、被盗等 安全事故的;2、擅自动用国家储备棉,虚报、瞒报国家储备棉数量的;3、以国家储备棉对外进行担保或者者清偿债务;4、擅自串换国家储备棉品级、变更国家储备棉储存地点或 者者转手委托其他单位代储;5、拒不执行、擅自改变或者有意拖延国家储备棉出入库 计划;6、在储备棉出入库服务等方面接到多次投诉,经查证,情 况属实者;7、出现重大产权、劳资纠纷的;8、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9、代储库发生变化,不能继续满足本办法规定条件;10、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进行整改的;11、出现储备棉安全存储有较大影响的其他情况。中储棉总公司对取消代储库资格的有关事宜

22、在中储棉总公 司网站、中国棉花网、中国棉花信息网上予以公告。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中储棉总公 司对国家储备棉代储库的选用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中储棉总公司仓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下列附件为本办法的构成部分:附件(1)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申请表附件(2)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评审表附件(3)国家储备棉代储库备用库仓容情况表附件(1):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申请表申请企业名称:仓库地址:企业企基本情况企业性质组织机构代码传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主管单位联系电话库容情况申请可用仓容库房数量每库存放量消防设施基本情况用水来源水塔容量水池容量消防栓分布管网压力消防设

23、备配备情况水枪数量水带数量灭火器数量装卸设备配备情况夹包车数量吊车数量有无地磅日入库能力铁路专用线情况专用线名称长度铁路到站名称仓库与车站距离其它情况仓库职工人数安全人员人数观察场情况库房是否通过消防验收避雷设施是否检测合 格库内道路情况附件(2):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评审表申请企业名称:日期:评审内容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情况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情况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情况库容情况申请可用仓容库房数量每库存放量消防设施基本情况用水来源水塔容量水池容量消防栓分布管网压力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水枪数量水带数量灭火器数量装卸设备配备情况夹包车数量吊车数量有无地磅日入库能力铁路专用线情况专用线名称专用线长度铁路到站名称

24、仓库与车站距离其它情况仓库职工人数安全人员人数观察场情况库房是否通过消 防骏收避雷设施是否检测 合格库内道路情 况评审组意见评审人员签名附件(3):国家储备棉代储库备用库仓容情况表储备棉申请总量:库房编号单栋库房结构库房数量库房檐高单栋面积存棉量建设时间是否存有其它 货物附件2 :国家储备棉代储库安全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监管库监管工作,督促被监管库切实履行 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储备棉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与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 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中国储备棉管理 总公司(下列简称“中储棉公司”)对储备

25、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管库,是指承担监管工作任务的中储棉公 司直属库;所称被监管库,是指承担中储棉公司储备棉存储任务的代 储库。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监管库及被监管库。第二章监管库监管职责第四条监管库对被监管库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管责任,按照 中储棉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履行下列安全监管职责:(一)指导督促被监管库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 法律法规等;(二)指导督促被监管库认真落实储备棉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三)督促被监管库要紧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及储备棉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被监管库的储备棉安全生产工作年 度考核;(四)督促被监管库落实各项

26、安全防范与隐患治理措施;(五)督促被监管库做好安全投入的统筹规划与有效实施;(六)组织被监管库的安全培训及经验交流;(七)按照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安全检查评比标准,组织 开展对被监管库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要紧包含:安全管理机构 设置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安全制度建 立及落实情况、日常安全与安全生产投入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第五条监管库应按照储备棉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所监管的被监 管库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被监管库的储备棉安全生产工作 目标、要求及管理责任,督促被监管库不断提高储备棉安全管理水平。第六条监管库应根据所监管的代储库数量与各代储库管理现 状等实际情况,制

27、订切实可行的监管实施细则。同时,应建立监管工 作廉政制度,严肃监管纪律,规范监管程序,从制度上杜绝监管人员 的不当行为。第七条监管库应对所监管的被监管库储备棉安全工作进行定 期检查。日常检查次数为每季度很多于1次,全年很多于6次;储备 棉出入库期间,要增加检查次数,加大检查力度;如国家或者当地另 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检查应按照安全监管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表规定,对检查情 况进行记录,由监管库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库现场进行签字确认后归档 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管库应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对问 题比较严重的,应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被监管库限期整改;对重大 问题,应同时书面上报中储棉公司。第

28、八条监管库对被监管库的储备棉(业务管理)承担监管责任, 按照中储棉储备棉管理的有关要求,履行下列监管职责:(一)督促被监管库落实国家储备棉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在库储 备棉数量完整与质量完好;(二)督促被监管库认真落实储备棉业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三)负责对被监管库的储备棉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四)组织被监管库的业务培训及经验交流;(五)按照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业务评比标准,组织开展 对被监管库的业务检查。检查内容要紧包含:储备棉入库、出库业务 操作,储备棉养护管理,储备棉保管账、台账系统,储备棉业务报表, 业务培训与业务考核制度等。第九条 储备棉入库期间,监管库应对被监管库储备棉入库工作 进行定期检

29、查,督促其按照储备棉管理规范与业务流程操作;发现入 库堆码不规范的,应要求被监管库重新堆码。发现存在压车、乱收费 等现象的,应及时向总公司提出调减入库数量或者停止入库的建议。 储备棉出库时,督促被监管库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要求组织出库,不 得以任何借口乱收费用。第十条监管库应对被监管库储备棉数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被 监管库对保管的储备棉有抵押或者其他危及储备棉数量完整的行为, 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中储棉公司。第十一条监管库应通过调整安全科、业务科职能及人员编制, 安排人员专门负责监管工作,并明确一名库负责人主管,实现监管工 作常态化管理,确保职责履行到位。第十二条被监管库在限期时间内未按

30、照监管库下达隐患整改 通知书进行隐患治理的,监管库有权建议中储棉公司暂停或者核减保 管费用的拨付。第十三条 监管库监管工作情况,纳入监管库年度安全、业务工 作业绩考核。第十四条中储棉公司安排的专项资金是用于监管工作的费用 支出,各监管单位要专款专用。第三章被监管库安全生产责任及储备棉业务管理工作要求第十五条被监管库是储备棉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务必贯彻落 实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等国 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与储备棉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按照与中储棉公司签订的国家储备棉仓储合同及安全责任书, 切实落实储备棉安全责任。第十六条被监管库储备棉安全工作除依法同意所在地

31、人民政 府的统一领导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同时同意中储棉公司直属库 的监管。(见附件2)对代储库安全与业务工作进行监管。收储期间直属单位 要安排专门监管人员巡回检查,指导、检查代储库执行国家收储政策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中储棉总公司。中储棉总公司派驻新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代储库按照国家宏 观调控政策精神落实收储工作。协助代储库进行初验,优化业务流程, 协调检验机构与代储库做好公证检验及入库工作。第二章价格监测与启动收储第七条 预案执行期间,中储棉信息中心每个工作日在中储 棉总公司网站与中国棉花网公布国内棉花、棉籽市场平均价格(国家 棉花市场监测系统与中国棉花协会监测的国内

32、棉花价格平均值与棉 籽价格平均值)。第八条当监测的棉花市场价格连续五个工作日低于临时收储 价20400元/吨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中储棉总公司及时公布2012 年度棉花临时收储公告,于第六个工作日正式启动收储预案。第三章签订合同第九条 储备棉收储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下列简称“交易市 场”)储备棉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规则见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 交易办法。第十条交储企业务必具备下列条件:(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备400型棉花加工资格的棉花企业。(3)具备通常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七条被监管库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以企业要紧负责 人为核心的安全生

33、产领导负责制。被监管库法定代表人是储备棉安全 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储备棉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全面履行中 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三)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规定的职责。第十八条 被监管库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安全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储备棉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及监管库要 求,制定与完

34、善本企业储备棉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第十九条被监管库务必建立健全储备棉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 要紧包含:(一)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一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 导本企业的储备棉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储备棉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工 作制度与例会制度。(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能机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储备棉消防、警卫等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工作。第二十条被监管库务必按照确保巡查、值班等日常安全管理需 要,与具备扑救初期火情的消防战斗力量来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人员 及每日驻库人员。其中,存储量在1万吨及下列的库点,安全人员配 备数量原则上很多于12人;存储量在2万吨(含2万吨)的库点, 安全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很

35、多于16人;存储量在2-5万吨(含5万 吨)的库点,安全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很多于21人;存储量在5万 吨以上的库点,安全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很多于28人。所有被监管 库每日驻库人员应很多于2/3。国家及地方消防部门对此另有规定的,应执行相应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监管库应按照当地消防部门要求完善消防设施 与配备消防器材,始终确保企业的安全条件达到储备棉安全储存的要 求。被监管库应及时将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后报监管库备案。第二十二条 被监管库应按照当地防雷检测部门的规定,定期对 避雷设施进行检测,确保避雷设施完好有效。被监管库应每年将当地 防雷检测部门出具的防雷检测合格证明复印

36、件加盖公章后报监管库 备案。第二十三条被监管库应建立健全储备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防火、防汛、防雷电等在内的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与应急 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企业有效应对生产 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每年应很多于2次,并根据演练情况,对预案 进行修订与完善。被监管库应将应急预案报监管库备案,并及时报送 修订情况。第二十四条被监管库应当建立健全储备棉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 治理工作制度及统计报送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职负责人, 按时完成整改。被监管库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按照国家储备棉代储库安 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格式,将本企业储备棉

37、安全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及文字说明报监管库。其中,报送的文字说明应 要紧包含下列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与制度建立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隐患原因分析及治理措施;本季度安全 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第二十五条被监管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制度, 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第二十六条被监管库执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一)被监管库应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职能机构 的名称、构成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及联系方式报监管库备案,并及 时报送变动情况。(二)被监管库应于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储备棉安全生 产工作总结与本年度的工作安排报送中储棉公

38、司及监管库。第二十七条被监管库应严格执行国家储备棉管理有关规定, 确保在库储备棉的数量完整。第二十八条 储备棉出、入库期间,应严格执行储备棉入库 办法与储备棉竞卖业务及出库管理办法,根据核定的出、入库 量或者火车预到达量,做好人员发动与设备准备工作,杜绝压车与乱 收费现象。第二十九条 被监管库应按照储备棉堆码规范进行堆码,不 符合规范的要根据被监管库的要求重新堆码。第三十条 被监管库应按照储备棉养护办法做好在库储备棉 养护工作,确保在库储备棉的质量完好。(一)应按照储备棉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四无”要求(无虫蛀鼠 咬、无霉烂变质、无火灾盗窃、无差错事故),制定各类有效措施, 确保在库棉花安全无损。

39、(二)每栋库房要安装温、湿度计,定期进行校对;做好门窗避 光、通风。每天检查在库棉花,建立“日检查、周抽查、月详查、年 度大检查”的考核办法,做好检查记录,定期整理、装订成册。(三)按照“储备棉库房平面图”、“储备棉垛位卡”制作与 填写规范,设置“库房平面图”与“垛位卡”,做到账、货、图、 卡、表相符。(四)储备棉数量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库房平面图”与“垛位卡”。(五)按照中储棉公司要求建立商品保管账,专人负责、数据准 确,确保储备棉数量的完整性。(六)根据储备棉出、入库的数量,准确、及时填报各类业务报表,年末整理成册并按照要求存档。第三十一条被监管库应当建立储备棉业务培训制度与业务考核 制

40、度。第四章被监管库工作考核与奖惩第三十二条被监管库违反储备棉安全管理要求及本办法规定 的,监管库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要求其改正或者者建议中储棉公司予以 通报批判;对情节严重者或者拒不改正者,监管库可提请中储棉公司 提早安排出库或者取消其承储资格。第三十三条被监管库违反储备棉业务管理要求及本办法规定 的,监管库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要求其改正或者者建议中储棉公司提早 安排出库或者取消其承储资格。第三十四条 监管库负责对被监管库储备棉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进行考核。监管库应按照日常安全与年度安全大检查相结合的原贝L 制订切实可行的储备棉安全工作考核细则。中储棉公司根据监管库对 被监管库考核结果,并结合抽查情况,

41、对被监管库安全工作分4类进 行奖惩。A类:在全年综合安全检查评比中评定为优秀,且得分在95分以 上,中储棉公司在中国棉花网、中国棉花信息网上予以公告,对进入 名次的予以奖励。B类:在全年综合安全检查评比中评定为优良,得分在85分一95 分之间。C类:基本符合储备棉安全管理要求,在全年综合安全检查评比中评定合格,得分在70分一85分之间。在储备棉轮出时,首先安排 出库。D类:在全年综合安全检查评比中评定为不合格,得分在70分下 列,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三个月仍不达标的,监管库有权建议中储棉 公司在中国棉花网、中国棉花信息网上予以通报,安排储备棉移库或 者在轮出时,首先安排出库。第三十五条中储棉公司

42、鼓励被监管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提高 储备棉安全管理水平。对所涉储备棉安全的仓库设施设备能够积极投 入,安全管理工作扎实规范,并连续两年被评为A类的被监管库,中 储棉公司将作为定点仓库,优先安排储备棉存储。第三十六条中储棉公司根据对被监管库安全抽查情况,对检查 中发现重大安全管理问题的,视情节轻重,责令监管库在年度安全检 查评比中,予以扣减分值等相应处罚。第三十七条监管库负责对被监管库储备棉业务管理工作情况 进行考核,中储棉公司根据监管库对被监管库考核结果,对被监管库 业务工作进行奖惩。第五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储棉公司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回传:GF-99-0156

43、|国家储备棉购销合同出卖人: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北 京买受人: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二见证编号:签订时间:年 月日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 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 订本合同。第二条品名、类型、品长、马克隆值、数量、单价、金额、分运期限、发、至U站(港)I . AS Z IX 品名类型品长马克隆值数量 (吨)单价 (元吨)金额(兀)分运时间承储仓库月吨月吨月吨月吨合计人民币金额Gt写)第三条 质量标准:按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及

44、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验收办法:按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由买受 人在指定承储库验收。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出卖人按照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规定时间送达指定仓库。第六条 货款支付方式、期限及结算:根据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旅办法 及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保证金:按照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2012年度棉花 临时收储交易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本合同中出卖人承诺:向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交售的棉花是按照不低于中国棉花协会公布的籽棉 收购参考价向农民收购籽棉,交货时提供籽棉收购单据,并为收购单

45、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一)按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 交易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二)因不可抗力不能执行本合同或需修改合同时,需经双方协商认可并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备案或见iL第十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报请全国棉花交易市场调解;协商或 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 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第十一条 本合同其它未列款项按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 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卖人、买受人各一份,全国棉花交易市场见证一份。本合同由全国棉花交易 市场给出唯一编号,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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