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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术规范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Construction ofDeep Building Foundation Pits1总则 1.0.1为了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设计、施工、风险分析及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基坑的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1.0.3建筑深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深基坑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降排水条件、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工期条件等因素,并应结合工程经验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0.4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基坑 construction pit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2.1.2风险控制 Risk control为减少或降低深基坑安全风险损失所采取的处置对策、技术措施及应急方案。2.1.3基坑支护 retaining of construction pit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
3、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2.1.4基坑侧壁 side of foundation pit构成基坑围体的某一侧面。2.1.5基坑周边环境 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 统称。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2.1.6支护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 3 由钢或钢筋混凝土构件组成的用以支撑基坑侧壁的结构体系。2.1.19冠梁 continuum girder设置在挡土构件顶部的钢筋混凝土连梁。2.1.20腰梁
4、 waling设置在挡土构件侧面的连接锚杆或内支撑的钢筋混凝土或型钢梁式构件。2.1.21土钉 soil nail设置在基坑侧壁土体内的承受拉力与剪力的杆件。例如,成孔后植入钢筋杆体并通过孔内注浆在杆体周围形成固结体的钢筋土钉,将设有出浆孔的钢管直接击入基坑侧壁土中并在钢管内注浆的钢管土钉。2.1.22土钉墙 soil nailing wall由随基坑开挖分层设置的、纵横向密布的土钉群、喷射混凝土面层及原位土体所组成的支护结构。2.1.23复合土钉墙 composite soil nailing wall土钉墙与预应力锚杆、微型桩、旋喷桩、搅拌桩中的一种或多种组成的复合型支护结构。2.1.24
5、重力式水泥土墙 gravity cement-soil wall水泥土桩相互搭接成格栅或实体的重力式支护结构。2.1.25膨胀岩土 expansive rock and soil富含亲水性矿物并具有明显的吸水膨胀与失水收缩特性的高塑性软岩和黏土。2.1.26地下水控制 groundwater control为保证支护结构、基坑开挖、地下 结构的正常施工,防止地下水变化对基坑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所采用的截水、降水、排水、回灌等措施。2.1.27截水帷幕 waterproof curtain用以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坑底流入基坑和防止基坑外地下水位下降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2.1.28落底式帷幕
6、 closed waterproof curtain底端穿透含水层并进入下部隔水层一定深度的截水帷幕。2.1.29悬挂式帷幕 unclosed waterproof curtain底端未穿透含水层的截水帷幕。2.1.30降水 dewatering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为防止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用抽水井或渗水井降低基坑内外地下水位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模板工程部分建建筑筑施施工工模模板板安安全全技技术术规规范范JGJ162-20085.1.6 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1、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 应大于 150;拉条、缀条、
7、斜撑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 200;2、受拉构件 长细比:钢杆件,不 应大于 350;木杆件,不应大于 250。6.1.9 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 应符合下列 规定:L、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2、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 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 钢管顶部不得大于 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 钢管内径的 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3、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 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 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
8、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 820m 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 20m 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 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4、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 40mm50mm 木条或 25mm80mm 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 应采用吵48mm3.5mm 钢管,用扣件与 钢管立柱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
9、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 应采用对接,剪刀撑 应采用搭接,搭接 长度不得小于3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500mm,并应采用 2 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 100mm 处进 行固定。6.2.4当采用扣件式 钢管作立柱支撑 时,其构造与安装 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 50mm。2、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619 条的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 2 跨,高低差不得大于 1m,立柱距
10、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 0.5m。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 1/3。4、严禁将上段的 钢管立柱与下段 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5、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 10m 左右 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 46m,井在剪刀撑部位的 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圈 624-1)。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 4560。当建筑层高在 820m 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宇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 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圈 614-2)。当建筑层高超过 20m 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图 6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