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最新修改版本.pdf

上传人:w**** 文档编号:72097040 上传时间:2023-02-08 格式:PDF 页数:35 大小:988.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最新修改版本.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最新修改版本.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最新修改版本.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最新修改版本.pdf(3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职职业业卫卫生生制制度度汇汇编编生产经营单位:XXXX 有限公司制度编制单位:XXXX 有限公司2023 年 06 月 09 日 编制 2023 年 06 月 16 日实行XXXXXXXX 化学有限公司化学有限公司发布发布批准页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可连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现汇编于此并予以发布,该汇编内各项制度自2023年6月16日起在XXX化学有限公司范

2、围内实行。批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职业卫生目的管理和责任制 4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6三、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11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 13五、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15六、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17七、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8八、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9九、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21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十一、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4制度编号:BHHXZYWS-01一、职业卫生目的管理和责任制一、职业卫生目的管理和责任制1.1.目的目的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并对各项

3、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相关负责人,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连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2.合用范围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 XX 化学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在本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3.3.职业卫生目的职业卫生目的3.1 新员工上岗前须接受体检,符合化工行业上岗规定者方可上岗。3.2 定期组织在岗员工参与健康体检,对体检异常者及时发现并予以治疗。3.3 明确各部门(含车间)环境卫生责任区域,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3.4 组织员工参与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培训。3.5 适时开展文体活动,提高职工身心健康。3.6 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4、故次事为零次。4.4.职业卫生责任。职业卫生责任。4.14.1 总经理的职责总经理的职责.4.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4.1.2 设立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含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4.1.3 积极听取员工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合法规定。4.1.4 参与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相关负责人予以严厉解决。4.1.5 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4.24.2 常务副总的职责常务副总的职责4.2.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

5、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行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4.2.2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4.2.3 制订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行,保证经费的贯彻和使用。4.2.4,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4.2.5 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贯彻部门按期解决。4.2.6 对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用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解决,对有关负责人予以严厉解决。4.34.3 公司管理部的职责公司管理部的职责4.3.1 组织全公司员工进行职

6、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奉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4.44.4 生产技术部的职责生产技术部的职责4.4.1 编制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善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4.4.2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安全运营。4.4.3 保持生产车间、实验室、化验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4.54.5 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专业人员的职责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专业人员的职责4.5.1 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5.2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平常监测

7、,登记、上报、建档。4.5.3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5.4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解决。4.5.5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与事故调查解决。4.5.6 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4.64.6 车间主任的职责车间主任的职责4.6.1 把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4.6.2 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对的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6.3 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职业卫生检查。4.6.4 发生

8、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4.6.5 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所有责任。制度编号:BHHXZYWS-02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1.目的和依据目的和依据1.1 为防止、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防止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2 2 合用范围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部门(含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 3 定义定义3.1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

9、职业活动的劳动者也许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涉及: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4 4 机构设立机构设立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负责人为成员;EHS 部为职业卫生的平常管理机构。5 5 职责职责5.1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5.1.1 贯彻、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5.1

10、.2 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的以及实现目的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贯彻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贯彻等问题。5.2EHS 部职责:5.2.1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行。5.2.2 拟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合,分析因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5.2.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公司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5.2.4 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5.2.5 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

11、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2.6 负责在职工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5.2.7 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5.3 公司管理部5.3.1 负责新聘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5.3.2 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顿。5.3.3 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5.4 各部门(含车间)职责负责各部门(含车间)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止工作。6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6.1EHS 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6.2

12、申报的重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合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7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7.1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7.1.1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7.1.2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7.1.3 了解工作场合产生或者也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7.1.4 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规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7.1.5

13、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7.1.6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7.1.7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7.2尘、毒、噪场合规定储存、使用甲苯、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乙酸乙酯、甲醇、乙酸、硫酸、盐酸、液碱场合,以及产生酸、碱雾场合和产生噪音的场合。7.3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7.3.1 防止措施7.3.1.1 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涉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

14、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7.3.1.2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7.3.1.3 要根据防止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7.3.1.4 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3.2 生产过程中的控制7.3.2.1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

15、,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7.3.2.2 对作业场合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用回收运用、净化解决等措施,未经解决不得随意排放。7.3.2.3 对也许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7.3.2.4 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也许使尘毒等危害增长者,要采用可靠的防止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7.3.2.5 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保证完好和有效运转。7.3.2.6 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合,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

16、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保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7.3.2.7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用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7.3.2.8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7.3.2.9 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7.3.2.10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合应设冲洗设施。7.3.3 职业卫生管理7.3.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足考虑妇女的

17、生理特点。7.3.3.2 对工作场合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合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7.3.3.3 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7.3.3.4 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涉及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7.3.3.5 工作场合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合的员工进行应急

18、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用相应解决措施。7.3.3.6 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7.3.3.7 有毒有害工作场合的醒目位置应设立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防止措施等。7.3.3.8 除按规定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期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善措施。7.3.3.9 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行现场救援。8 8 生产作

19、业场合危害因素检测制度生产作业场合危害因素检测制度8.1EHS 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合毒物(甲苯、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乙酸乙酯、甲醇、乙酸、硫酸、盐酸、液碱)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8.2 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拟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一年一次。8.3 作业场合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EHS 部与超标部门(或车间)应立即分析因素,采用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8.4EHS 部建立公司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职业卫生监测记录。制度编号:BHHXZYWS-03三、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1 1、目的、目的为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

20、作业场合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防止、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人企合一、和谐发展的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合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 2、合用范围、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从事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工种涉及的员工,以及从事职业病防治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3、职责与分工、职责与分工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行,由公司EHS 部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行。4 4、内容与规定、内容与规定4.14.1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培

21、训内容涉及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规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涉及:4.1.1 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4.1.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4.1.3 重大危险源管理(本公司不涉及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解决的有关规定。4.1.4 职业危害及其防止措施。4.1.5 典型事故职业危害及其防范措施。4.1.6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

22、24.2 培训形式培训形式获得有关职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方面的培训既是每个员工的权利,又是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和实行部门(EHS 部)应当保障职业的这一权利,EHS部应当及时做好记录考核工作,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4.2.1 凡是进入本公司的新进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EHS 部对其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技能知识培训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已经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4.2.2 按照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

23、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作业的人员,就作业场合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5 5、附则、附则5.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5.2 本制度制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5.3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 EHS 部。5.4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制度编号:BHHXZYWS-04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1 1 目的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管理,保证及时、准确地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信息,为制定、评价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可靠依据,以有效的防止、控制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24、本制度。2 2合用范围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浙江博华化学有限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3 3 实行部门实行部门EHS 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平常监测和管理工作。4 4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4.1 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重要涉及化学品、活性炭粉尘、设备所产生的噪音。化学品重要涉及:甲苯、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乙酸乙酯、甲醇、乙酸、硫酸、盐酸、液碱等。所需监测的产生高分贝噪音的设备重要有:离心机、反映釜减速机等。4.2 监测的布点与方法。4.2.1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时,应当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 1

25、 个工作班不同生产时间进行采样;或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对象,在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采样 1 个工作班。4.2.3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或最高允许浓度时,应当选定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一个工作班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4.2.4 在评价物理因素强度时,应当选定有代表性的测量点,在1 个工作班不同生产时间进行测量;或选定有代表性的测量对象,测量 1 个工作班。4.3 监测的周期。4.3.1 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中的高毒化学物,至少每月监测一次4.3.2 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外的其余化学物质或粉尘,每年至少监测一次4.3.3 检测项目为物理因素,每年至少

26、测量一次。4.4EHS 部应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及时出具公告书。4.5 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合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4.5.1 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公司 EHS 部。4.5.2 检测与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劳动者公布。4.6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时的解决措施。4.6.1 及时向所在部门(或车间)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4.6.2 在现场设立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记。4.6.3 进入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场合配备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4.6.4 对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订治理计划并加以贯彻。5 5实行部门及经费保障实行部门及经费保障每年

27、年终,由 EHS 部作经费预算计划,并提并交公司讨论,修改通过后予以实行,以保证必要的经费来完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制度编号:BHHXZYWS-05五、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五、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1.1.目的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职工的健康检查与诊疗的管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本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有效地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以便对健康异常的员工迅速采用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疗,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以及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2.2.合用范围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浙江博华化学有限公司全体职工的健康检查与诊疗。3.3.实行部门实行部门EHS 部负责本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

28、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4.4.健康检查的种类及内容健康检查的种类及内容4.1 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凡公司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的职工方可考虑录用。体检的重要检查内容为职业病、传染病及各种器官功能检查,如过敏症、结核病、肝炎、皮肤病等。4.2 员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定期年度检查的项目与录用前体检基本相同。在岗期间体检不合格者,应视情况采用相应措施,并辅以相应的治疗。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有关的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并且

29、在潜伏期过后最佳再次体检防止人员带菌或传染病蔓延。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证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调离工作岗位。职工患病康复后规定上岗,必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4.3 员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员工离岗前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离岗前发现的由于在本公司工作而产生的职业病的,由公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给予报销相应治疗费用。5.5.体检和诊断结果的登记与报告体检和诊断结果的登记与报告EHS 部应对职工的健康检查与诊疗结果登记在案,并对各种健康检查记录资料进行存档和跟踪管理。EHS 部在收到相关的体检和诊断结果后,须立即将体检与诊断结果报告

30、常务厂长,常务厂长接到报告后再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和 EHS 部研究对策,并采用相应措施。EHS 部和相关部门主管在收到体检与诊断结果后,应当及时地将体检和诊断结果告知相关的员工。6.6.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管理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管理6.1 员工在上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费用均由公司承担。6.2 员工在岗期间公司给予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等由公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制度编号:BHHXZYWS-06六、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六、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1 1目的目的为了规范工作场合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防止、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

3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 2合用范围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浙江博华化学有限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告知管理。3 3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告知责任部门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告知责任部门3.1 劳动协议告知3.1.1 公司管理部与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时,应将工作过程中也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3.1.2 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协议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协议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事行政部、EHS 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3.2 公

32、司制订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例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等,由EHS 部在公司公告栏予以公布,并下发给各部门(含车间),各部门(含车间)主管应把相关制度向员工宣贯。同时,公司制订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由 EHS 部下发给各部门(含车间)遵照执行。3.3 EHS 部在收到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和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结果后,应及时将相关结果信息告知相应的每位员工。3.4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记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4.4.监督实行监督实行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

33、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保证告知制度的贯彻。5.5.培训考核培训考核 EHS 部每年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止控制的培训,并针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保证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止和控制技能。制度编号:BHHXZYWS-07七、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七、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1.目的: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2.2.合用范围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浙江博华化学有限公司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3.3.各部门职责各部门职责3.1EHS 部负责公司职

34、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和修改,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实行。3.2 各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对本部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4.4.具体内容具体内容4.1 定义: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4.2 供销部必须购置使用品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公司、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

35、产品4.3 EHS 部应每周不定期对在用防护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状况进行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立即告知相关部门(含车间)主管,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修。4.4EHS 部应每月进行一次以上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营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对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4.5 各部门(车间)主管对其所管辖的防护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负责。4.6 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规定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对的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4.7 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用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制

36、度编号:BHHXZYWS-08八、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管理制度八、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管理制度1.1.目的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切实保证员工在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为了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2.合用范围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浙江博华化学有限公司的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3.3.发放原则发放原则3.1 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2 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3.3 严禁将个人防护用品折合钞票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4.4.个人防

37、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规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规定4.1 个人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足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4.2 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对的佩戴使用,保证安全.。4.3 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4.4 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4.5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4.6 员工离职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公司收回;员工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5 5个人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及其职责个人防护

38、用品管理部门及其职责5.1EHS5.1EHS 部部5.1.1 对个人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1.2 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5.1.3 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5.25.2 供销部供销部5.2.1 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5.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常务副厂长审批批准方可采购。5.35.3 仓库仓库5.3.1 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规定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5.3.2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

39、是时,要报 EHS 部及时进行解决。5.3.3 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6.6.补偿办法补偿办法6.1凡属个人保管不妥,丢失和损坏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补偿(涉及借用的);6.2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补偿费比例,但不得低于 20%;6.3补偿价格按公式计价: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现行价格=补偿费6.4需补领的防护用品经本人申请,领导审批,交补偿费后,向公司领买补发。制度编号:BHHXZYWS-09九、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九、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1 1目的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检

40、查过程中所发现的表现优劣的员工进行奖惩,以期达成更好地激励员工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2 2合用范围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浙江博华化学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管理。3 3具体内容具体内容3.13.1 检查种类检查种类3.1.1 由公司常务副总组织 EHS 部、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等对全厂范围内的职业卫生进行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在一个季度内不定期组织检查。3.1.2 月度检查。由公司 EHS 部每月不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对全厂范围内的职业卫生进行检查,每月检查一次。3.1.3 周检查。由车间主任在每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的职业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3.23.2 检查内

41、容检查内容3.2.1 各部门(含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3.2.2 车间现场检查: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车间警示标记,防护设施运营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营情况,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员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员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3.33.3 检查不符合项的整改检查不符合项的整改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公司 EHS 部在检查结束后整理成文档形式,注明不符合项的名称、整改措施、整改完毕时间、整改负责人等,下发给需整改的部门和车间,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4 4奖惩措施奖惩措施:对于在职业卫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表现相对较好的各部门(含车间),在公司通告栏里予以通报表

42、扬。对于表现较差的各部门(含车间),予以通报批评,并规定其在规定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毕者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制度编号:BHHXZYWS-10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1目的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防止、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2 2合用范围合用范围本应急救援预案合用于浙江博华化学有限公司的职业病防止、控制以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工作。3 3职业病的防止和控制职业病的防止和控制3.1 控制和消除有毒物质,尽量使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物质。并通过生产工艺改革尽量避免有毒

43、物质和人体接触。3.2 减少生产性毒物的浓度。通过采用各种设施(如安装废气吸取塔、气体报警装置等),使逸散于空气中的毒物迅速排除,使毒物进入人体的剂量达成最低限度。3.3 采用个人防护用品。除了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基本防护用品外,还得根据毒物的性质、选用特殊防护用品。如在有粉尘的场合戴防尘口罩等。3.4 建立合理的卫生设施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3.5 做好健康检查和环境监测。3.6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4 4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设立由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各部门(含车间)主管和EHS 部组成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5 5发生职业

44、病时的处置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5.1 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可因车间及岗位防护设施损坏、物料泄露、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位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及时采用相应措施予以解决,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5.2 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职业病危害事故较难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也许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用以下应急救援措施:5.2.1 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报警,并采用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5.2.2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告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

45、,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5.2.3 指挥部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告知专业对口科室迅速向上级公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5.2.4 指挥部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限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5.2.5 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工作小组:5.2.5.1 在总经理指挥下,组成由EHS 部、生产技术部、公司管理部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含车间)参与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因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5.2.5.2 组成由维修人员和发生职业

46、病危害事故部门参与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制度编号:BHHXZYWS-11十一、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一、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 1、总则、总则为了保证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防止、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施工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有:粉尘、噪声、高温。在施工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合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合用于公司所属部门、车间和班组。职业病,是指公司、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

47、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 2、制定依据、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合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解决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目录高温作业允许连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噪声作业分级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限度分级3 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限度及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限度及卫生标准1)1)粉尘粉尘产生的因素:粉尘重要是拌合系统在砼的生产、储存、输送、破碎过程中出现,如在输砼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限度与工艺设计、输砼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危害限度:粉尘进入人体后重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

48、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职业健康卫生标准具有 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 2mg/m3具有 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 10mg/m3重要涉及岗位:输砼岗位、锅炉主控岗位、转机岗位、除灰岗位。2)2)噪声噪声产生因素:重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重要有引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空压机、给水泵等。危害限度:给人

49、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卫生限值职业接触 8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85dB(A)职业接触 4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88dB(A)职业接触 2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91dB(A)职业接触 1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94dB(A)职业接触 0.5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97dB(A)职业接触 0.25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100dB(A)职业接触 0.125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103dB(A)但最高不能超过 115 dB(A)重要涉及岗位:车间操作、废水站、电气主控

50、岗位3)3)高温高温产生因素: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的部位有:暑期施工现场等。危害限度: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长、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减少、肾脏承担加重。当作业场合气温超过 34时,即也许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卫生标准表 1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本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22 及 22 以下2328293233 及 33 以下表 2高温作业允许连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分钟)工作地点温度()30323234343636383840404242444 4、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病防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