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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工程概况工程概况某小学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 17396.1 平方米。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1.总监的职责总监的职责(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审批脚手架施工方案和审批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2、费用支付证书;(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2.总监代表职责总监代表职责(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2)按规定对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3)对脚手架工程按规定组织验收;(4)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的;(5)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6)要求安全监理资料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相符合;(7)对
3、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8)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9)对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建议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高度重视,且跟踪落实;(10)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11)脚手架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的;(12)对变更后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新审核,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13)审核施工企业脚手架施工方案是否包应急救援预案;3.安全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4、1)对脚手架施工方案,是否按照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 号规定程序进行了专家论证,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2)编写(参与)脚手架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工作,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3)监督施工企业按照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4)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6)审核脚手架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7)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8
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和施工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9)对脚手架工程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10)按已经通过的脚手架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核查脚手架的验收手续;(11)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12)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13)检查脚手架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14)组织阶段性安全评价工作,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总包
6、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会议全过程。对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和脚手架受力计算进行审查,确保脚手架施工安全,凡计算书中没有安全合格结论的应返工;2.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编制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细则;4.认真核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内容的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作业人员的数量及上岗证是否符合要求。6.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7.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8.脚手架材料控制
7、工作(1)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和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2)检查脚手架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直径、规格、型号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3)检查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有裂缝、变形、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4)检查安全网应是建设部认证产品,各项指标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要求;(5)检查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和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承载力要求,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9.构配件检查与验收(1)对新钢管允许偏差值的验收说明: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
8、表8.1.5序号1的外径与壁厚允许偏差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有焊接钢管(GB/T 3092)、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中的规定:外径为1048mm 的钢管,外径允许偏差为0.5mm,外径为 51mm 的钢管,允计偏差为1%;对于钢管壁厚为 3 与 3.5mm 时允许正偏差均为+12%,允许负偏差均为15%。考虑到各种钢管的外径、壁厚的允许正偏差对受力性能有利,故仅限定了允许负偏差。(2)对旧钢管的检查项目与允许偏差值的验收说明:1)使用旧钢管时主要应检查有无严重鳞皮锈。检查锈蚀深度时,应先除去锈皮再量深度;2)表中 8.1.5 中序号 3 的规定,是考虑锈蚀深度不应大于壁厚
9、允许偏差确定的;3)表 8.1.5 序号 4 中规定的根据;各种钢管的端部弯曲在 1.5m 长范围内限制允许偏差5mm,以限制初始弯曲对立杆受力影响及纵向水平杆的水平程度;立杆钢管弯曲(初始弯曲)的允许偏差值是参考了英国标准(BS 59751982)“49.2.4”的规定,并考虑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按 3/1000确定的,以限制初始弯曲过大,影响立杆承载能力;水平杆、斜杆为非受压杆件,故放宽允许偏差值,按4.5/1000 考虑,以 6.5m计,30mm。(3)对脚手板的检查项目与允许偏差值的说明:定型钢脚手板的板面扭曲允许偏差是指任一角的挠起,表 8.1.5 序号 5 中的允许
10、偏差值是按冶金部定型钢跳板制作质量标准的规定确定的;(4)其它脚手板因材料、构造多样,尚无统一质量标准,故仅对材质、安全上提出笼统要求。事中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事中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一、脚手架安全监控要点:一、脚手架安全监控要点:1.脚手架安装监理工作脚手架安装监理工作(1)脚手架的基础及扫地杆:脚手架地基与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搭设场地的地质情况,满足脚手架承载力,确保底部立杆的稳定性,使各立杆均匀受力,在立杆下部设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扫地杆,扫地杆离支座距离不超过200mm;(2)立杆: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块,立杆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立杆顶端家
11、宜高出女儿墙上皮 1 米,高出檐口上皮 1.5 米,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3)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 3 跨,纵向水平杆对接时扣件应交错布置,不宜设在同步同跨内,水平方向错开距离大于 500mm;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小于 1 米,应等间距设置 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小于 100mm。横向水平杆在双排脚手架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 100mm;(4)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墙面 120mm 至 150mm;脚手板在两端和拐角处、沿长方向间隔 15 至 20 米处、坡道及平台两端及其他可发生滑动
12、的部位应给予固定,操作层外侧设置大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5)连墙件:对于 24 米以下的单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 24 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注:h:步距;La:纵距。(6)剪刀撑:高度在24 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 米;高度在 24 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宽
13、度不应小于 4 跨,且不小于 6 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 度至 60 度间,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7)按时检查脚手架每层段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相关各项资料;2.脚手架使用期间的监理工作脚手架使用期间的监理工作(1)基坑或肥槽是否积水,底座垫板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2)高度 在 24M 以上的脚 手架,其 立杆 沉降与 垂直 度的 偏差 是否符合JGJ130-2001(表 8.2.4 项 1.2)规范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4)脚步手板是否松动
14、、悬挑,特别接口及转角位置;(5)与建筑物的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移动;(6)外包安全网、外挑安全网、安全隔离设施、外侧挡板、拦杆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牢固,能否正常发挥安全作用;(7)脚手架的开口、断口和出入口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8)检查脚手架的荷载情况,使其实际承载不超过设计荷载,脚手架上的施工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载要求;(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纵横不平杆、纵横扫地杆及连墙壁件;定期检查脚手架阶段验收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作业人员及上岗证件等是否已变更。3.脚手架拆除阶段的监理工作脚手架拆除阶段的监理工作(1)拆除脚手架时,
15、地面应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区非工作人员入内;(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 2 步,如高差大于 2 步,应增设连墙壁件加固;(4)各构配件严禁抛郑至地面;(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壁件和横向斜撑加固。二、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监控要点二、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监控要点(一)水平悬挑梁控制(一)水平悬挑梁控制1、悬挑外架挑梁必须能够完全承受架体及架体上作业时的荷载。悬 挑外架搭设前必须编制包括悬挑梁平面定位图、悬挑梁
16、侧面示意图、悬 挑梁及锚固件受力验算等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 批。2、采用悬挑架结构时,将一端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形成一刚性 框架,悬挑架用型钢制作,并根据悬挑架荷载及悬挑长度等情况具体确 定。禁止采用脚手架钢管作为主挑梁,采用槽钢作为主挑梁时应有防侧 弯措施。悬挑外架的分段搭设高度不宜超过 21m,严禁超过 24m。3、悬挑梁必须平整搁支在梁板面并锚固。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底部必 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相邻悬挑梁的间距不得大于1.5m。4、悬挑梁外端要设置直径不小于 15 的钢丝绳进行反拉,反拉钢丝绳与悬挑梁的夹角不小于 60,反拉钢丝绳必须与建
17、筑结构可靠锚固,并设置花篮螺丝紧固。(二)悬挑脚手架立杆控制(二)悬挑脚手架立杆控制1、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 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 接,连墙件布置间距要符合规范要求。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 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 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 宜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 1/3;(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高出檐口上皮 1.5m,双管立杆中副立 杆的高度不应低于 3 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 6m。(三)纵向
18、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控制1、纵向水平杆(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 3 跨;(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口见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 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 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 的 1/3;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应等间距设置 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得距离不应小于 100mm;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
19、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 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 置,间距不应大于 400mm。2、横向水平杆(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 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 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 0.4L,且不应大于 500mm;(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 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 1/2。3、脚手板(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 120-150mm;(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 向水平杆上。当脚手
20、板长度小于 2m 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 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 对接平铺,亦可在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 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 应大于 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 度应大于 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 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 1.2mm 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 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 撑杆可靠地固
21、定。(四)连墙件设置控制1、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 300;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立杆处开始设置,应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 采用其它可靠措施进行固定;3、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不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 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 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 4 米(2 步);5、对于高度在 24 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 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 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6、对高度在 2
22、4 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 可靠连接;7、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 撑,顶撑应可靠地在砼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直径 4 以 上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小于 2 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少于 6 的 钢筋。(五)剪刀撑设置控制1、每根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 4跨,且不应小于 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 45-60之 间。2、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 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 不应大于 15m;3、高度在 24m 以上的双排
23、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 续设置剪刀撑;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构造要符合规范要求;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 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150mm。(六)悬挑式脚手架的架体防护控制(六)悬挑式脚手架的架体防护控制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 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 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 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3、层间防护,作业层下应紧贴脚手板下再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也可沿外挑
24、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4、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 防护时 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七)施工荷载控制(七)施工荷载控制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按 3KN/m2 控制,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 不准超载使用。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 作业时,尽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八)悬挑式脚手架验收控制(八)悬挑式脚手架验收控制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2、分段(分层)搭设的脚手架必须进行分段(分层)验收,验收数据必须真实可靠,验收单必须报审。(九
25、)(九)拆除过程监控拆除过程监控拆除脚手架比搭设脚手架更具危险性,而恰恰目前对脚手架拆除的 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因此应对脚手架的拆除作业进行严格监理。下面是对脚手架拆除时的各下面是对脚手架拆除时的各项安全要求。项安全要求。1、拆除应有方案,方案应重点控制拆除过程中应采取的稳定措施。并报监理审批。2、拆除前应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应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应现场旁站。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其他防护用品。4、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并由专人 进行监护。5、局部拆除时,必须按已批准的范围进行,不得随意增大拆除范围。6、拆除前,应先将步层内遗留的材
26、料、垃圾块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掷。7、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8、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置。9、拆除作业前,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 有向外伸挑的物件。拆除时,应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不允许分立 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10、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 除后再拆脚手架。11、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 加固。12、所有杆件与扣件,拆除时应全部分离,不允许未经分离即输送 地面。13、拆除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14、当日收工时,应仔细检查脚手架拆除部位周围情况,
27、如发现某 部位留有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 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事后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事后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1.外脚手架安全性能检测鉴定和阶段性及总体验收外脚手架安全性能检测鉴定和阶段性及总体验收(1)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脚手架施工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2)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小结;(3)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2.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对重大事故的处理(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