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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保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保卫管理制度1、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
2、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2、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1)发现使用磺钨灯和家用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任等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 50500 元罚款,该费用在各
3、班组中扣除。(2)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应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3)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4)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机修工履行并检查监督。(5)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 10-50 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6)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路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7)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10-50 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附表:电工人员登记表附表 641工程名称: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取证时间发证机关操作证
4、号进场时间备注制表人:电工维修记录表附表 6-42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复查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附表:6-43工程名称:年月日检查验收项目检查验收内容验收结果验收人员会签技术经理临电设计人照明装置部位项目安全员电气工长电气班长临时用电检查、整改记录表附表 6-44工程名称:年月日参加检查人员: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措施:落实人:复查结论:复查人:记录:七、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七、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1、门卫管理制度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材料管理,确保材物料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1)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往年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需进场
5、人员必须向门卫说明来意并出示证件,经许可后,按规定办好手续方可进入。(2)外来人员进场后的任何交通工具的放置,必须听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严禁将其接入施工现象。(3)本工地的任何材物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严禁出场,违者按偷窃论处.(4)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做到:说话和气、服务耐心周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场制度和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规定,另做好门卫值班室及大门四周清洁工作。(5)严格履行退场人员的物品自查手续,做好组织上规定的各项工作。(6)如职工进场,必须由班组长到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场,并及时上报安保科.(7)职工出场时,检查包裹后方可放行。(8)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听从上级领导,坚守岗
6、位,不玩忽职守,否则,将视情处罚.2、人员进出场制度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坐吃山空随便进入工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地退场,特制定本制度.(1)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和宿舍区。(2)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的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四张,无身份证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须经保卫简直批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录用人员进场后 7 天内必须与接收入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报质安科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4)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
7、地的各项规章制度。(5)持他人证件或假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处以 50-100 元的罚款后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6)经组织批准的退导播人员由所属组的班组长申请,经施工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未领工资.(7)任何人退场时或持包出门,出门都必须在门房履行行包检查手续。(8)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工地治这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3、夜间值班制度为了使工地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值班时间,每天天黑至第二天天亮。(2)值班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3)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
8、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4)发现情况必须迅速向保卫简直或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5)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打瞌睡、不看书、不随意在自己房间内逗留。(6)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一经查实,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7)夜间值放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关掉照明灯,与门卫工作人员碰面,交代好有关事项,做好值班记录。(8)视有关情况,工程部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轮流值班,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负责人提出。(9)夜间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及时关掉多余的电灯照明,检查职工宿舍的作息情况,督促其熄灯睡觉。1、保安人员管理规定(1)值班不准打
9、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安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任何不准在值班室会客或聊天。(2)遇到报警时,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主管报告,值班人员不准错报,不准随便离开值班室,如擅自离岗、按失职论处.(3)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值班室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无灰尘.2、夜间施工报批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环保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30 前结束.(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当天22:30 前不能停止作业的班
10、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4)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作进行施工.(5)对未办理夜间施工申请手续的班组,一经发现,项目部将对该班组进行 200-500元罚款,并追究有前人员责任.3、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擀,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11、。(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 100300 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 1000-50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
12、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 元的罚款.(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 元。(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 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 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
13、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所穿财物价值 5-20 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作他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 元,严重者加倍处罚。(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 50-3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 10 条处罚外,再视情节处以罚款 3001000 元
14、,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13)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人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对出借安全帽者罚款50-100 元。(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他,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节罚款 50-200 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5、(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罚款 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 30-100 元.(18)严禁男女混居,违者每次罚款200 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19)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 30 元,并清扫所有大便,屡数不改者,严加惩处。(20)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 20元。(21)严禁使用家用电器,违者罚款200 元。(22)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
16、次处以同室人员罚款5 元。(23)任何职工严厉翻大门或翻围墙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 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2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访人罚款 20元。(25)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26)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人心。(27)班组长性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应及时阻止,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 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28)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
17、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29)班组长如触犯罪事实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30)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31)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 元,或视情节严加惩处。(32)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幼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33)奖励细则 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
18、给奖金50-100 元或酌情奖励.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 20%,不足 30 元的以 30 元计.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 50%(以新品计),不足 20 元的以 20 元计。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50-100 元或酌情奖励。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 100-1000 元或酌情奖励。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3050 元的奖金或酌情奖励。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50-100 元,或酌情奖励.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
19、者,发给奖金 50-200 元,或酌情重赏。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进能积极劝阻,效果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 元,或酌情奖励.附表:门卫日报表附表 645年月日次数签名内勤巡逻车辆进外来车号1进入时间2离开时间3事由本公45派车单编号6车号7离开时间8回来时间出状况车辆早上:司车辆下午:夜间:安全异常事项报告厂长:总务科长:值班长:来宾出入登记表附表:646访问时间:年月日时分来宾姓名:识别证号码:来宾服务单位:来宾地址:来宾电话:来访事由:受访者签名:离场时间:时分备注:外出人员时间登记表附表 6-47年月日(星期)所属部门姓名入门时间出门时间事由备注登记者物品出门申请表附表 648申请部门:年月日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主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注:本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申请部门存查;第二联向仓管室换发正式出厂证。出入物品清点日报表附表 6-49年月日夜班早班中班编号凭单号码物品出入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清点人车辆出入时间库别运输车辆出入管理表附表 6-50年月日总字姓名或商号车行事由记事栏车辆载货重量载货车辆空车时分(出)指定入场范围载货内容及品名守卫签章经办人签章车别车辆车号入场重量出场重量随车人数出入时间时分(入)经理:主管: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