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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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 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第二节第二节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可撤销合同的可撤销 第四节第四节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和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和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指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将对合同当事人乃至第三人产已成立的合同将对合同当事人乃至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或者说是法律约束力。生的法律后果,或者说是法律约束力。1、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主要反映的是当事人的合意

2、主要反映的是当事人的合意;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则反映了立法者的意志对当事人合意则反映了立法者的意志对当事人合意 的干预。的干预。2、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一种事实判断是一种事实判断;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则是一种价值判断。则是一种价值判断。一、合同生效的要件一、合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公序良俗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公序良俗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和可能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和可能 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缔约能力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以缔约能力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以独立

3、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独立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自然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案例:案例:20032003年年3 3月深圳某校月深圳某校1515岁中学生张某,看见别人炒岁中学生张某,看见别人炒股非常赚钱,便偷偷从家中的存款里提出股非常赚钱,便偷偷从家中的存款里提出80008000元,元,在某证券交易所建立股东账户。几次交易后张某在某证券交易所建立股东账户。几次交易后张某不但分文未赚敢将不但分文未赚敢将80008000元的本金亏光。此事被其元的本金亏光。此事被其父母得知后要求证券交易所赔偿。证券交易所表父母得知后要求证券交易所赔偿。证券交易所表示股票买卖有赔有赚,风险自担,不能

4、赔偿。张示股票买卖有赔有赚,风险自担,不能赔偿。张某的父母遂向法院起诉。某的父母遂向法院起诉。张某张某15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从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从事股票交易的资格。他只能进行与其年龄和智力状事股票交易的资格。他只能进行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接受奖励,赠与、继承等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接受奖励,赠与、继承等民事活动其他的民事活动,诸如股票交易。只能由民事活动其他的民事活动,诸如股票交易。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我国有关证券交易法规也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我国有关证券交易法规也有特别规定。因此法院应确认,张某与证券交易所有特别规定。因此法

5、院应确认,张某与证券交易所建立的股票买卖关系无效。判断证券交易所赔偿张建立的股票买卖关系无效。判断证券交易所赔偿张某的全部损失。某的全部损失。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内心的意志与表达在外的意志一致内心的意志与表达在外的意志一致意思表示的欠缺、真意保留、伪装意思表示的欠缺、真意保留、伪装受欺诈、受胁迫等受欺诈、受胁迫等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公序良俗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公序良俗法律强制性规范法律强制性规范内容与形式都要符合法律规范内容与形式都要符合法律规范社会公德,经济秩序社会公德,经济秩序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

6、方人身伤害的;(二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和可能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和可能合同的标的在履行时已经确定,合同标的合同的标的在履行时已经确定,合同标的在客观上可以实际履行。在客观上可以实际履行。二、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关系二、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关系1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买卖枪支弹药,合同合意成立,但不生效,内容买卖枪支弹药,合同合意成立,但不生效,内容违法。违法。2 2、两者的决定权来源不同、两者的决定权来源不同合同成立,当事人合意,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生合同成立,当事人合意,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生效的

7、决定权来源于法律强制性规定。效的决定权来源于法律强制性规定。3 3、两者的作用阶段不同。、两者的作用阶段不同。从顺序上来说,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与基础,从顺序上来说,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与基础,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的一个积极结果。一个成立的合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的一个积极结果。一个成立的合同并不一定生效,只有符合以上四个要件,成立的合同并不一定生效,只有符合以上四个要件,成立的合同才生效。同才生效。4 4、两种法律关系的责任不同、两种法律关系的责任不同合同在订立过程中由于过错,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合同在订立过程中由于过错,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任合同已经生效合同已经生效,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

8、任(严格责任)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严格责任)三、合同生效的时间三、合同生效的时间(4444、4545、4646条)条)1 1、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符合生效要件,也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符合生效要件,也没有特别规定时)有特别规定时)2 2、批准、登记的时间、批准、登记的时间专利权转让专利权转让“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效的,依照其规定。”3 3、自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条件:必须是还没有发生的,客观不确定条件:

9、必须是还没有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当事人协商一致,合法的条件。的事实,当事人协商一致,合法的条件。生效条件,解除条件不正当的不算生效条件,解除条件不正当的不算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为条件不成就。甲与乙订立

10、合同,租乙的房子,约定到乙的儿子甲与乙订立合同,租乙的房子,约定到乙的儿子出国定居,房子就可以腾出来。甲就可以租房给出国定居,房子就可以腾出来。甲就可以租房给乙,乙为了早点租到房,用不当的手段促成甲的乙,乙为了早点租到房,用不当的手段促成甲的儿子提早出国。儿子提早出国。4 4、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期限是当事人选定的,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期限是当事人选定的,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

11、失效。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把期限与条件区分开把期限与条件区分开如:甲乙订立租赁合同,如:甲乙订立租赁合同,20152015年年1 1月月1 1日,甲儿子日,甲儿子出国,将房子租给乙出国,将房子租给乙到时,甲的儿子可能出国,也可能没有出国,是到时,甲的儿子可能出国,也可能没有出国,是一种可能发生,可能不发生的情况,所以是条件。一种可能发生,可能不发生的情况,所以是条件。但期限是必定要到来的。但期限是必定要到来的。第二节第二节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一、合同无效的概念与特点一、合同无效的概念与特点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

12、当然不发生效力。当事人如果去履行也是违法的,不能履行;如果当事人如果去履行也是违法的,不能履行;如果履行,也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履行也不会产生违履行,也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履行也不会产生违约的效力。因为本身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约的效力。因为本身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合同虽然成立,但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合同虽然成立,但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自始无效。自始无效。自始无效:自始无效:从订立开始时就无效,不是从确认无效时才无效。从订立开始时就无效,不是从确认无效时才无效。绝对无效:绝对无效:不能变更与补救,不可能因为补救产生效果。不能变更与补救,不可能因为补救产生效果。确认合同无效只有法院与仲

13、裁机构有权认定,不是确认合同无效只有法院与仲裁机构有权认定,不是当事人自己确认的。当事人自己确认的。二、产生无效合同的原因二、产生无效合同的原因 5252条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合同。立的合同。第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第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第二、这种欺诈、胁迫损害的是国家利益,而第二、这种欺诈、胁迫损害的是国家利益,而不是某个人的利益。(后果严重,国家利益)不是某个人的利益。(后果严重,国家利益)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合同。恶意是故意的,如:招标方与投标方的串通恶意

14、是故意的,如:招标方与投标方的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如:赠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形式掩盖行贿之实)。合同形式掩盖行贿之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危害公家公序是行为,买卖枪支弹药危害公家公序是行为,买卖枪支弹药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家庭暴力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家庭暴力赌博,非法射性合同。赌博,非法射性合同。违反人格尊严的行为,欠钱用人身抵押。违反人格尊严的行为,欠钱用人身抵押。违反公平竞争,拍卖合同,招投标,违反公平竞争,拍卖合同,招投标,违反消费者保护(商品一经售出,概不负责)违反消费者保护(商品一经售出,概不负责)违反劳动者保护

15、(工伤概不负责)违反劳动者保护(工伤概不负责)暴利行为。暴利行为。违反强制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违反强制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如:第五十三条如: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案例案例1 1、旅馆有保安、门窗有锁,顾客东西丢失,可能、旅馆有保安、门窗有锁,顾客东西丢失,可能免责。免责。如果旅馆与强盗勾结或门窗本身就没有装好,没如果旅馆与强盗勾结或门窗本身就没有装好,没有保安,没有其他防范措施就是故意或重大过失有保安,没有其他

16、防范措施就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免责无效;免责无效;2 2、某房地产公司为某居民小区旧房改造招收一批、某房地产公司为某居民小区旧房改造招收一批民工进行旧房拆,公司与每位民工签订了一份合民工进行旧房拆,公司与每位民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除规定报酬等权利义务外,还特别同。合同中,除规定报酬等权利义务外,还特别约定拆除的旧材料归拆除个人所有,在拆除中发约定拆除的旧材料归拆除个人所有,在拆除中发生任何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合同签订后某房地生任何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合同签订后某房地产公司招收的民工刘某在拆除旧房时从房上摔下产公司招收的民工刘某在拆除旧房时从房上摔下导致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导致受伤,住院花去医

17、疗费50005000元。刘某认为自元。刘某认为自己是在为公司做工中受伤,要求公司赔偿。公司己是在为公司做工中受伤,要求公司赔偿。公司则认为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发生任何事故,则认为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发生任何事故,公司概不负责。该事故的损害,只能由刘某自己公司概不负责。该事故的损害,只能由刘某自己承担责任。双方发生争执。承担责任。双方发生争执。依据合同法第依据合同法第5353条规定。,因刘某所受的伤害,条规定。,因刘某所受的伤害,为人生伤害,为人生伤害,而人身伤害的责任是不能免除。所而人身伤害的责任是不能免除。所以,刘某与公司之间约定的免责条款无效,公司以,刘某与公司之间约定的免责条款无

18、效,公司应依法向刘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依法向刘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案例:案例: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一万套盗版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一万套盗版的的岁月随想岁月随想,货价,货价1010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乙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乙方须印明出版社、印刷厂、书号,以便甲方冒充正版方须印明出版社、印刷厂、书号,以便甲方冒充正版书出售,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紧张,只付书出售,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紧张,只付了了6 6万元即提走全部图书,乙方一再摧讨无着,诉到万元即提走全部图书,乙方一再摧讨无着,诉到法院。问:法院。问:(1 1)该合同是否有效?理由为何?)该合

19、同是否有效?理由为何?(2 2)双方各自返还财产给对方是否可行?为什么?)双方各自返还财产给对方是否可行?为什么?(3 3)应当如何追究双方的经济责任?)应当如何追究双方的经济责任?(1 1)该合同无效。因为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恶意)该合同无效。因为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2 2)双方各自返还财产给对方不可行,因为双方)双方各自返还财产给对方不可行,因为双方是故意的,是恶意串通。是故意的,是恶意串通。(3 3)对双方已经取得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予以追缴,)对双方已经取得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予以追缴,收归国有。因为双方恶意串通

20、,损害国家、集体收归国有。因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所以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或第三人利益,所以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因违法经营额较大,可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因违法经营额较大,可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可撤销合同的可撤销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合同的可撤销是指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合同的可撤销是指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权的合同。二、可撤销的事由:二、可撤销的事由: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

21、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提供虚假情况。(侵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侵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胁迫,威胁强迫。胁迫,威胁强迫。(侵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侵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乘人之危。乘人之危。(侵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侵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的的误解。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的的误解。显失公平显失公平 三、可撤销合同的特征三、可撤销合同的特征1、可撤销合同全名: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既可、可撤销合同全名: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既可以变更,也可以撤销,法律从鼓励交易出发,鼓以变更

22、,也可以撤销,法律从鼓励交易出发,鼓励变更。励变更。受欺诈人,改变意思表示,让真实的意思恢复了,受欺诈人,改变意思表示,让真实的意思恢复了,这个合同就你可以继续下去,如果一旦合同撤销,这个合同就你可以继续下去,如果一旦合同撤销,自始无效。自始无效。2 2、在撤销之前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在撤销之前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在撤销之前,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完全有在撤销之前,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完全有效,就要履行,没有撤销之前任何一方当效,就要履行,没有撤销之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要按合同履行,不履行就是违约事人都要按合同履行,不履行就是违约3 3、权力可以放弃、权力可以放弃4 4、撤销权是有限制的、撤销权是有限制的

23、为了保护交易安全,撤销权不可能永久存在下去为了保护交易安全,撤销权不可能永久存在下去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1 1)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 1年年法律性质上是除斥期间,某种权利预定存法律性质上是除斥期间,某种

24、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这个期间过了,权利也就过了。在的期间,这个期间过了,权利也就过了。除斥期间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这项实体权除斥期间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这项实体权利没有了。利没有了。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只是消灭的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诉讼时效只是消灭的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法律不排斥、不拒绝当事人的自愿履行。法律不排斥、不拒绝当事人的自愿履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诉讼时效可以发生中断、终止、延长。诉讼时效可以发生中断、终止、延长。(2 2)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必须是真实的意思。撤销权,必须是真实的意思

25、。案例案例1 1村长甲垂涎村民乙的祖传之宝夜光杯。多次向乙村长甲垂涎村民乙的祖传之宝夜光杯。多次向乙询价购买,都被乙严词拒绝。甲的朋友丙在知道询价购买,都被乙严词拒绝。甲的朋友丙在知道甲迫切希望得到夜光杯后,未经甲知晓,夜间独甲迫切希望得到夜光杯后,未经甲知晓,夜间独自闯入乙家中,将乙暴打一顿,并告诉乙下次甲,自闯入乙家中,将乙暴打一顿,并告诉乙下次甲,再找你买夜光杯,如果不卖给他,你家将永无宁再找你买夜光杯,如果不卖给他,你家将永无宁日,第二天,甲恰好又来找乙买夜光杯,乙同意日,第二天,甲恰好又来找乙买夜光杯,乙同意甲提出的两万元的价格出卖。当天货款两清后,甲提出的两万元的价格出卖。当天货款

26、两清后,甲将使夜光杯以甲将使夜光杯以4 4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古董收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古董收藏家丁。半年后丙意外死亡,乙向法院提出诉讼,藏家丁。半年后丙意外死亡,乙向法院提出诉讼,以受丙威胁为由,要求撤销半年前与甲之间的买以受丙威胁为由,要求撤销半年前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请求丁返还夜光杯。法院可否满足乙的卖合同。请求丁返还夜光杯。法院可否满足乙的要求。要求。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而受胁迫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乙有权同,而受胁迫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乙有权要求撤销与假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撤销与假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案

27、例案例2 2晚上九点,甲准备从机场乘出租车回家。但此时晚上九点,甲准备从机场乘出租车回家。但此时机场出租车仅有一辆。按里程估算其价格,恰好机场出租车仅有一辆。按里程估算其价格,恰好等于出租车的起步价十元。因此,出租车司机提等于出租车的起步价十元。因此,出租车司机提出不按计价表计价,如果甲愿意支付出不按计价表计价,如果甲愿意支付5050元,则在元,则在载,否则拒载。甲只好同意。事后甲要求司机返载,否则拒载。甲只好同意。事后甲要求司机返还多付的四十元。但司机以甲自愿出价为由,拒还多付的四十元。但司机以甲自愿出价为由,拒绝返还。双方就此发生争议。绝返还。双方就此发生争议。案例案例3 3某酒店客房内备

28、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又未留意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账时酒店预按标价收费,关某拒绝。一瓶洋酒。结账时酒店预按标价收费,关某拒绝。关某应按标价付款。关某应按标价付款。重大误解,可撤销、可变更合同、重大误解,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但关某已经饮用了洋酒,无法返还,只能补偿。但关某已经饮用了洋酒,无法返还,只能补偿。四、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四、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1 1、原因不同、原因不同无效

29、合同主要原因是违法;无效合同主要原因是违法;可撤销主要原因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主要原因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2 2、效力不同、效力不同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之初就无效,违法性、不得履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之初就无效,违法性、不得履行性、自始无效、绝对无效。行性、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合同完全有效,要按约定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合同完全有效,要按约定履行;可撤销权人行使,即可以变更也可以撤销,履行;可撤销权人行使,即可以变更也可以撤销,相对无效。相对无效。3 3、意志决定权的来源不同、意志决定权的来源不同无效合同只能法院或仲裁机构,包括当事人在内的无效合同只能法院或仲裁机

30、构,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决定。任何其他人都不能决定。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决定的。当事人主张法院或仲裁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决定的。当事人主张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确认。机构来确认。4 4、有无时间限制、有无时间限制无效合同,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被发现有违法的情无效合同,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被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就自始无效;况,就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的期限只有一年可撤销合同的期限只有一年 第四节第四节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有权人的承认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有权人的承认才生效。才生效。效力待

31、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法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法定代理人代理人追认(事后予以承认的单方的意思表追认(事后予以承认的单方的意思表示示)的,自始有效;不追认无效;与其智力、)的,自始有效;不追认无效;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或纯粹是获利的,无需追认。年龄相适应的或纯粹是获利的,无需追认。法律为了维护利益的平衡,在给了法定代理法律为了维护利益的平衡,在给了法定代理人追认权的同时,给予了相对人的催告权与人追认权的同时,给予了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撤销权。催告权与撤销权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催告权与撤销权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如果法定代理人(有权人)在很长时间不追认,如果法

32、定代理人(有权人)在很长时间不追认,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会对相对人造成很大的损害,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会对相对人造成很大的损害,如果不履行,得不到合同利益,受到损害;如果如果不履行,得不到合同利益,受到损害;如果履行,又担心得不到追认,不追认,合同无效,履行,又担心得不到追认,不追认,合同无效,也会受到损害,利益陷在这个合同当中里面了。也会受到损害,利益陷在这个合同当中里面了。善意相对人的催告善意相对人的催告善意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善意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承认,相对人就可以退出这个合同,为拒绝承认

33、,相对人就可以退出这个合同,去另组合同关系,实现自己的合同利益。去另组合同关系,实现自己的合同利益。善意相对人的撤销善意相对人的撤销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在你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在你追认之前自己主动行使撤销权,使自己从这追认之前自己主动行使撤销权,使自己从这个合同关系中脱身,以建立新的合同关系。个合同关系中脱身,以建立新的合同关系。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指狭义的,超越代理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指狭义的,超越代理权限的,追认的,有效;不追认的,无效。法定权限的,追认的,有效;不追认的,无效。法定

34、代表人超越自己的权限的,对方不知情的,有效。代表人超越自己的权限的,对方不知情的,有效。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 保护善意相对人利益,保护善意相对人利益,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行为)。产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行为)。产权人(有处分权人,所有权人)同意的,有效。权人(有处分权人,所有权人)同意的,有效。无处分权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不是扔掉无处分权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不是扔掉了,撕毁了这种事实处分,而是法律上的处分,卖了,撕毁了这种事实处分,而是法律上的处分,卖给别人了,赠与、抵押等行为,共有人擅自处分共给别人了,赠与、抵押等行为,共有人擅自

35、处分共有财产也不行。有财产也不行。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了权利,也可以变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了权利,也可以变为有效。有效。如:我的画,借给朋友挂在他家里,第三人不知如:我的画,借给朋友挂在他家里,第三人不知道是他借来的画,购买了,道是他借来的画,购买了,无效返还,会相对人受损。法律为了保护善意取无效返还,会相对人受损。法律为了保护善意取得人的利益原来的所有权人,丧失权利,损失由得人的利益原来的所有权人,丧失权利,损失由无权处分人补偿无权处分人补偿案例:案例:赵某孤身一人,因为出打工,将祖传古董交由邻赵某孤身一人,因为出打工,将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

36、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款1 1万,年末赵某回村过年,获知古董被钱某出卖,万,年末赵某回村过年,获知古董被钱某出卖,遂根据钱某提供的地址找到孙某。向孙某索要古遂根据钱某提供的地址找到孙某。向孙某索要古董,称:董,称:”我是委托钱某保管,钱某对该古董没我是委托钱某保管,钱某对该古董没有所有权,你应当将其归还于我。有所有权,你应当将其归还于我。”孙某以,我孙某以,我怎么知道古董是你。钱某又没有告诉我,更何况怎么知道古董是你。钱某又没有告诉我,更何况我已经交付了货款为由。拒绝返还,双方协商不我已经

37、交付了货款为由。拒绝返还,双方协商不成,无奈之下,赵某以钱某和孙某为被告诉至法成,无奈之下,赵某以钱某和孙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古董。院,请求返还古董。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与孙某订立的古董买卖,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与孙某订立的古董买卖,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由于赵某未追认,合同无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由于赵某未追认,合同无效。但是受善意取得制度的阻断,赵某已无权取得古但是受善意取得制度的阻断,赵某已无权取得古董所有权。法院判决,孙某取得该古董所有权,董所有权。法院判决,孙某取得该古董所有权,钱某赔偿赵某因此遭受的损失钱某赔偿赵某因此遭受的损失1 1万元。万元。钱某没有尽保管义务,将古董卖掉,其

38、行为属于钱某没有尽保管义务,将古董卖掉,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取决于赵某是否追认。由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取决于赵某是否追认。由于赵某不追认,合同应为无效,但是对于孙某而言,赵某不追认,合同应为无效,但是对于孙某而言,因为他是从钱某那里善意有偿的取得的古董,则因为他是从钱某那里善意有偿的取得的古董,则可因善意取得而得到古董的所有权。所以赵某无可因善意取得而得到古董的所有权。所以赵某无权向孙某要回古董,而只能向钱某要求赔偿,因权向孙某要回古董,而只能向钱某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此遭受的损失。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电脑卖给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丙。依据我国合

39、同法合同法的规定,乙丙之的规定,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如何?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如何?效力待定效力待定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和被撤销后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和被撤销后 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A A、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和被撤销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有

40、义务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有义务返还财产。财产。法律目的:使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恢复到合同法律目的:使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订立之前的状态返还的前提条件:返还的前提条件:交付的特定物,必须有原物的存在;交付的特定物,必须有原物的存在;专业技术,信息资料没有被知悉。专业技术,信息资料没有被知悉。如果不是返还不可能,只能赔偿如果不是返还不可能,只能赔偿有返还的必要性。没有必要性,对双方不经济,有返还的必要性。没有必要性,对双方不经济,就赔就赔返还多少,原物及孳息。返还多少,原物及孳息。B B、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

41、,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应的责任。5858、5959条条直接损失(因合同的无效与撤销所失去的直接损失(因合同的无效与撤销所失去的利益)与间接损失(因合同有效履行应当利益)与间接损失(因合同有效履行应当得到的利益)。得到的利益)。C C、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是指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是指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

42、三人。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主观:双方都有故意主观:双方都有故意客观:损害国家、集体(公共利益)或第客观:损害国家、集体(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三人利益D D、其他制裁其他制裁,主要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主要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责任。裁和刑事责任。此外,由于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此外,由于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其效力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有相对独立性,其效力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而受影响。者终止而受影响。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757条规定: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销或者终止的,

43、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某商场服装专柜新进一款某名牌西服,价格定某商场服装专柜新进一款某名牌西服,价格定1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1598元写为元写为598元。沈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某名牌西服物美价元。沈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某名牌西服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598元购买了一套某名牌西元购买了一套某名牌西服。一周后,商场盘点时,发现少了服。一周后,商场盘点时,发现少了1000元,经查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沈某用信用卡结算,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沈某用信用卡

44、结算,所以商场查出是沈某少付了某名牌西服货款,找到所以商场查出是沈某少付了某名牌西服货款,找到沈某,提出补交沈某,提出补交1000元或将西服完好退回。沈某认元或将西服完好退回。沈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场不能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场不能反悔,拒绝商场的要求。商场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反悔,拒绝商场的要求。商场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沈某返还起诉,要求沈某返还1000元商场少收的货款或将西元商场少收的货款或将西服完好地退回。服完好地退回。试分析:试分析:商场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应如何处理?商场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应如何处理?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454条规定

45、: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撤销合同。第58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基于上述理由,商场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商场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重大误解,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而对重大误解,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而对合同的重要事项发生认识上的错误,并因此而订立合同的重要事项发生认识上的错误,并因此而订立的合同,使自己遭受重大不利。的合同,使自己遭受重大不利。本

46、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解的民事行为。法院可根据法院可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858条规定,裁决沈某或条规定,裁决沈某或补交补交10001000元西服款或将某名牌西服返还给商

47、场,由元西服款或将某名牌西服返还给商场,由柜台组长对因此造成沈某的交通费用损失承担责任。柜台组长对因此造成沈某的交通费用损失承担责任。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工时,备,在还未开工时,20002000年年1111月月2020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因年终将给职工分发一些福利用品,找到甲方购买色拉油。因年终将给职工分发一些福利用品,找到甲方购买色拉油。因该公司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它与乙方签订的因该公司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它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

48、乙方也向甲方提出在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乙方也向甲方提出在1212月月3030日前必须交货,否则解除合同。到了日前必须交货,否则解除合同。到了1212月月3030日,乙方未收日,乙方未收到甲方的色拉油,便去电话询问,要求甲方最迟在到甲方的色拉油,便去电话询问,要求甲方最迟在20012001年年1 1月月1 1日必须交货。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但日必须交货。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但1 1月月3 3日,甲方才将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乙方拒收,甲方认为乙方违约,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乙方拒收,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支付货款。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

49、支付货款。试分析:试分析:1 1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2 2请说明理由。请说明理由。1 1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2 2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 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规定的;(2 2)期限

50、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条件的主要特点;(3 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的。本案中,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和附终本案中,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其法律依据是止期限的合同。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646条,条,第第4646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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