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_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_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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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_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 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平安。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详细的职业病 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探讨和制 订年度职业病防治安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 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

2、防治安排与方案,并组织详细实 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运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学问培训与宣扬教化。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嘉奖,对违章者、不履行 职责者进行指责教化和惩罚。 6、帮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 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 施、安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觉的担心全状况,有权责令 改正,或马上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探讨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供应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限制和消退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爱护

3、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 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建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 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实行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爱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 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等照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 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 司办公室应向员工照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

4、职 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 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 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 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 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限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 驾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限制技能。 6、常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 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

5、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 业病患者应进行主动治疗。 8、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9、按规定向职工供应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运用 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主动采纳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 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限制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 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 防治法),制定本方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及本方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方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

6、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书目 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状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 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 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公司申报后,因采纳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 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更的

7、,应当在变更后30日 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7、公司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8、公司严格根据卫生部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职业病防治宣扬教化培训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学问、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 设备和个人运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运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 本制度: 一、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化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 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卫生学问教化培训。 二、教化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

8、律、法规和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学问;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运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运用的职业病防护用 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学问与技能;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 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运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 要求,以限制或者消退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公司应当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实行下列管理措施: 1、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 理员; 2、制定并实

9、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一、公司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运用、检查和日常修理保养记录;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二、公司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修理、保养,保证 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 须!|,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限制的效果。 三、公司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运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运用要求等相关学问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运用职业病防护设 施。 四、公司不得擅

10、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须要拆除的,应当 实行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刚好复原 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退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 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 中做好记录。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职业病防护用品是爱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损害或 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平安和健康所必需配备的,带有防护功能的用 品O 2、接触有害因素的全部人员都应按时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3、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平安、好用、经济、美观” 的原则。 4、由办公室负责,依据不同工种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须要制定职 工个人运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11、,依据发放标准给员工 配备合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1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2不得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严格限制安排外发放职业病 防护用品。 4.3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运用限期,或逾期不 发放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4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发给相同的职业防护用品。从 事多工种作业,按其常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相应的职业病防 护用品。 4.5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视其常常或主要参与劳动的状况, 依据工作须要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6新增加工种或个别需变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标准时,由办公 室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另行发放。 4.7职工

12、在生产过程中必需按规定运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规 定运用的,应视为违章作业。 5、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购、保管与发放工作。 5.1办公室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釆购、验收制度,确保劳动防 护用品质量的平安性、牢靠性。 5.2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和运用部门都要建立职业病防护 用品保管、发放台帐,防护用品的去向、数量、时间均应具体登记。 5.3员工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三个月及以上者停发或顺延劳动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运用时间。属按月发放的小型防护用品,员工脱离 工作岗位一个月及以上者停发当月防护用品。 5.4因工作须要变更工种的人员,从调动工作次月起按新工种发 放职业病爱护用品。新旧工种职业病

13、防护用品相同部分,期限合并计 算,新工种没有的已发放的职业病防护用应予收回。 5.5有意损坏职业病防护用品者,由员工个人按原价购买。 5.6安排外职业病防护用品由运用部门申请,报领导审批后,采 购发放。 5.7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公司时,职业病防护用品运用 时间尚不到规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价处理。 6、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购、保管、发放、运用、修理等记录要 建档保存。 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 工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健康平安部

14、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测, 设立环保卫生监测站,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 善保存;环保卫生监测站详细负责对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素进行日常监测;监督检测由公司职业健康平安部每年托付具备法定 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釆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 公司职业健康平安部、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 确定,全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 度检测三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5、要求。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 氨、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二甲苯、硫化氢等毒物和 粉尘、噪声、热辐射、电离辐射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需佩戴平安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 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环保卫生监测站和托付的卫生技 术服务机构依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全部害因素职业接触 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依据检测周 期向公司职业健康平安部报告,由职业健康平安部填制职业病危害 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按月向受检测的各单位通报,并由受检 测的单位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公司各单位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

16、果告知书后, 应马上组织对检测结果异样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 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需实行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 人处理,刚好消退,杜绝事故的发生。对短暂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 达标的作业场所,所属单位应专题报告公司立项进行整改。 六、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 接等作业场所,环保卫生监测站要根据作业证的要求刚好进行分析检 测。如遇生产不正常,公司各单位确定有必要临时增加检测项目,可 向职业健康平安部提出申请并说明缘由,由职业健康平安部支配临时 检测任务。 七、职业健康平安部环保卫生监测站应刚好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 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报送职业卫生科

17、,由其整理后存入公司职业卫生 档案。 八、对发觉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的,职业健康平安部应刚好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实行 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即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 产。 九、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安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 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十、本规定说明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平安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 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 根据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预防、限制和消退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

18、害,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方法特制定 本制度。 2、术语和定义 2.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 设项目。 2.2 “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 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需符 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和运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2.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 类书目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 目分为职业病危害稍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峻三类。 可能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

19、括下列内容: a) b) c) 高毒物品书目所列化学因素,例如铅; 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 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 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 所和放射性物质忙存库等装置或场所; d)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峻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 3、职责 3.1公司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3.2生产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3.3平安环保部是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3.4工程管理部门(项目组)是“三同时”的详细执行部门,全 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20、3.5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4、工作程序 4.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 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4.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 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 书,向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根据国 家有关规定,不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开 工前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审核或备案。 4.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并取得卫生行

21、政许可批文后方可动工建设。 4.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备 案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 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卫 生审核或备案。 4.5职业病危害严峻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托付具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4.6职业病危害严峻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 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 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 提交申报材料。 4.7职业病危害严峻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 并取得

22、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批文后方可施工。 4.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 施工单位进行。 4.9托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 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4.10在竣工验收前,应当托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 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担当。 4.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须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 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 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状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 监测,并在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

23、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 4.12职业病危害稍微的建设项目,应当将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 评价报告报原预评价备案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4.13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峻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 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 提交申报材料。 4.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运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同步进行卫生验收。 4.15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峻的建设项目经卫生验收 合格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批文,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运用。 4.1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

24、 真整理资料并归档。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者健康监 护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预防职业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爱护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公司每位员工。 2、公司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必需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劳动者健 康监护档案。 3、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 及管理状况。 4、公司负责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根据国家规定为每名接 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建立劳动者卫生监护档案(个人档案),并逐年 将体检表等其他个人资料存入到本人档案之中。 5、劳动者卫生监护档案(个人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2)

25、(3) (4) 职业史;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职业病诊疗等其他材料。 6、建立劳动者卫生监护档案查阅制度。 7、劳动者卫生监护档案必需长期妥当保存,不得遗失。 8、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完善状况进行 检查考核。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即 使有效地限制职业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的严峻程度,职业 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

26、以上50人以下或者 死亡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 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病情5人以上的。 第三条单位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一般危害事故应于2 小时内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马上向公司上级 领导报告。单位支配专人负责刚好向当地平安生产监督部门及卫 生部门报告。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的发生的地 点、时间、发病状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缘由、已实行的措施 和发展趋势等。 第五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 报、漏报和迟报。 第六条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单位应当依据状况马上实行 以下

27、紧急措施: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限制事故现场,防 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脱险; (三)爱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 备和工具等; (四)对遭遇或者遭遇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刚好组织 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视察; (五)根据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六)协作卫生行政部门、平安监督生产部门,根据要求如 实供应事故发生状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及平安监督生产部门要求实行的其 他措施。 第七条对构不成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事故,单位工作人员应 刚好向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

28、具体记 录,即使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要妥当保管。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为仔细实行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 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 制和处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快速、处理得当”的原则, 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发生重 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公司,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 救援工作。 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a、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

29、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c、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 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打算工作。 指挥部. a、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 吩咐、信号; b、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c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状况,并向友邻单位 通报危害事故状况。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恳求; d、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 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详细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生产组长:

30、帮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 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援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 作; 平安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 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 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 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 应急供应; 2、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公司负责人、车间和全体员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 责任。应急救援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气,其任务 是当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

31、方位的救援。 3、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 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可因车间及岗位防护设施损坏、物料泄 露、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位刚好巡查及早发觉,未刚好实行相 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刚好发觉,但职业病危害事故较难 限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峻的破 坏及人员损害事故。应马上釆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a、最早发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马上向办公室报 警,并实行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b、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快速通知公司领导及相关单位部门, 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的指令,同

32、时发出警报,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及医疗救援队伍和各专业 队伍快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c、公司相关人员依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专业对 口科室快速向上级公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 危害事故状况。 d、公司相关人员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依据职业病 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确定,并吩咐各应急救援人 员马上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恳求支援。 e、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限制,马上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I、在主管的指挥下,组成由公司相关人员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 故人员参与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 因和探讨制定防范措施。 II、

33、组成由相关人员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人员参与的抢修小 组,探讨制定抢修方案并马上组织抢修,尽早复原生产。 4、公司救援信号主要是用电话报警联络。消防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中心120 5、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快速、处置得当,公 司内全部相关人员,必需仔细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公司办公室人员, 要对职工进行常常性的应急救援学问教化,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业分 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足够供应。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 的同时,要针对发觉和存在的问题,主动实行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 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

34、规程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 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 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公司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扬教化,普及职 业病防治的学问,增加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爱护意 识。并组织职工学习和驾驭相关的职业卫生学问,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运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 运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觉职业病

35、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刚好报告。 公司为员工供应有效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和个人运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常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 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 定期组织办公室人员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 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在告知牌上注明职业病 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公司对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停止或更换对本人和胎儿、婴儿 有危害的作业。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 生行政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场 所及职工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其 防护设施

36、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运用。 公司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运用有毒物 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髙毒作业场所 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使从业人员尽可能削减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 示标记、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 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定期检查、维护、并记 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公司要依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 防治安排和实施方案。防治安排或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 门、目标

37、、方法、资金、时辰表等,对防治安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 况于年底进行检查并考核落实状况,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限制效 果。 公司各生产单位和医疗卫朝气构发觉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 时,应当刚好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的,还应当向所在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不断健全、完善职工体检制度,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照实告知职工。 严格就业职工身体素养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第十三条规 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

38、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爱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爱护劳动者健康的 其他要求。 【职业病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第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实行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

39、安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仔细贯彻平安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职业.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1、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平安。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职业病危害防治

40、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XXXXX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30页 共30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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