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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2010 年版年版(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人:年月日年月日项目编号: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招标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年月日注:(1)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本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人员。(2)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
2、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招标代理机构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内容删除,下同。目录目录注:(1)招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居中。(2)招标文件目录应至少编制到章,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明相应页码。例如: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一卷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3、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4、)。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5、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 招标人(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 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5.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投 标 截 止 时 间,下 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
6、为。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7.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年月日账号: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 以外的删减。对投标邀请书的要求,下同。(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
7、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废标处理。(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 3.3。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如“招标人在收到 4.1 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5)“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有两个 4.1 款,具体项目的招标文件只能在两个 4.1 款中选择其中一个(以备案为准)。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
8、择其中一个,下同。(6)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7)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下同。(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人资质证书延续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
9、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 号)“(三十三)资质证书的续期: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按原资质申请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五年的意见;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或企业资质条件
10、发生变化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资质情况进行重新核定。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0 日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可受理其申请,但自有效期到期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时间内资质证书失效。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9)购买招标文件可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投标人单位介绍的其他人。购买招标文件的人,与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的人(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可以不是同一人。(10)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除 4.1 要求的证件外,招标人不得再另外要求投标人提供和出示其他证件和资
11、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投标人履行其他投标手续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办理。(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应以物价部门的规定为准。(12)招标人如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投标人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出,招标人不承担邮件丢失或延误责任,下同。(13)1.2、3.2、4.3 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1.2 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四川日报网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一句删除。3.2 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句删除。4.3 选择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的,“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 4.1 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一句删除。没有被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1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 20 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
13、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1 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 2008 年 12月 2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 2008 年 12 月 22 日。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2 月 22 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 2008 年 12 月 6 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工程
14、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 7 部委令第 30 号)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1 日,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个工作日,从 2008 年12 月 2 日就应出售招标文件,由于 2008 年 12 月 6 日、2008 年 12 月 7 日不是工作日,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2 日、2008 年 12 月 3 日、2008 年 12 月 4 日、2008 年 12 月
15、5日,2008 年 12 月 8 日。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下同。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
16、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 你单位(可以;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
17、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 招标人(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5.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投 标 截 止 时 间,下 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确认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7.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年月日注:1.2
18、、3.2、4.3 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项目名称)标段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请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招标人(提供;不提供
19、)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年月日注:本章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网址:开户银行:账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名称:1.1.2招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
20、名称:1.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1.1.41.1.51.2.11.2.21.2.31.3.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编列内容资金落实情况招标范围,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1.3.2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1.3.3质量要求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资质等级要求:财务要求:近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业绩要求:近年(一般限定在 5 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个(0 至3 个)类似项目。近年(一
21、般限定在5 年以内)已完成、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个(0 至 5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资质条1.4.1件、能力和信誉技术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注:(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
22、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7666 号)关于招标人设定投标人资质条件高于国家规定的规定:“六、招标人设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或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根据特定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标准或参数提出,或招标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载明图纸指定了货物品牌,可能导致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缺乏竞争(品牌和价格竞争)的,必须责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修改。因特殊情况,招标人设定投标人的资质条件高于国家规定的,应经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备案部门和同级招监办同意。”(2)招标人对财务、业绩等没有要求的,可以填 0 年。如招标人不限制亏损企业投标的,在财务要
23、求栏填,“近 0 年以内无亏损”。(3)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来确定,即以投标人的能力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以特定的行业、地区等(不以潜在投标人的能力而以潜在投标人的身分)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类似项目的具体个数以备案为准。(4)“业绩要求”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5)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招标人不以企业注册资本金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资质证书中规定可承担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除外,合同额在投标时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准,有修正的以修正报价为准);也不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行业奖项
24、、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更不得要求与履行合同无关的内容作为投标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应与本项的要求内容相衔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注:本项为单项选择。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2 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年(限定限制投标的情形在 1 至 3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
25、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年(限定在 3至 5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 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1.4.3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 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
26、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注:(1)本项中的选择为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全选(包括有些可选择项可能只有一项)、也可以任选其中一项或几项,还可以都不选。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不改变已选择项的编号,下同。以下没有标明“单项选择”的都为“多选择项”,不再单独注明。(2)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注:本项为单项选择。不召开召开,
27、召开时间: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地点: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书面澄1.10.3清的时间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1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注:本项为单项选择。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要求澄2.2.1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人确认收2.2.3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2.3.2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
28、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 3 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1.13.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以下账号:开户单位:3.4.1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标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
29、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4.4投标保证金不(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予退还的情形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年完成的类3 年年“投标文件格式”衔接。3.5.3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年发生的诉3.5.5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 年3.6是否允许递交不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30、评审和比较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但招标文件中3.7.1投标文件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7.3签字、盖章要(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求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
31、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份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应由其已签字、盖章、编页码、小签(招标人要求时或投标人自愿)的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 A4 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
32、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招标人的地址: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全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否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程序4.2.3是注:本项为单项选
33、择。5.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4)密封情况检查:(5)开标顺序:评标委员会共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 号第九条、川府发 2007 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 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5.2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313 号)“第九条在四川省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确定。国务院部委直接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
34、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经管委办批准,也可以从国家级专家库或其他省级以上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评标专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 号)“(二十一)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省评标专家库中专家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报经项目审批部门同意,业主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可从国家有关部委或外省(市)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政府全额投资或政府投资额占控股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评标代表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其他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所派评标代
35、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监督部门认为业主代表参加评标可能影响公正的,可建议项目业主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代表业主参与评标,项目业主无正当理由应当采纳。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标专家或业主代表参与评标,否则评标无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关于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7666 号)“十五、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不论其审批和隶属关系,其评标所需的经济技术专家都应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否则评
36、标无效。省评标专家库不能满足需要并经项目审批部门同意的除外。国家有关部委直接管理开标、评标、监督和备案的招标项目,对评标专家的抽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业主代表的身份参与其代理或管理项目的评标或资格预审评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根据川府发200714 号(十九)规定,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或材料采购、建设管理及其他服务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包工包料的施工项目,材料的采购方式由中标的承包人决
37、定;由项目业主负责提供材料(如钢材、水泥等)的,应按规定作为货物进行招标,评标办法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6.3评标办法是否授权评标7.1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人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 1 至 3 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3)差额履约保证金备案时确定的倍数【(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净价】投标最高限价万元。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金
38、额中,其中现金占,保函担保占。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7.3.1履约担保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注: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预算控制价或财政部门的评审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施工方法进行编制。造价编制单位及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对其准确性负责。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不得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
39、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居中。页码从阿拉伯数字 1 开始,即:1、2、3、4、5、6、7、8、9、10、11、,以此类推。10.1编页码和小签投标人可以小签也可以不小签。如自愿小签,应在页码旁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投标人应在页码旁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注:本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支付。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10.2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40、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上(下)浮动幅度(%),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注:本项为单项选择。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10.3报价唯一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
41、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 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不超过95%)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
42、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10.5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10.6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注:(1
43、)本项为单项选择。(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根据川府发200714 号(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
44、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10.7建设资金拨付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预付款一般不少于建设项目当年投资额的 10%;进度款按规定支付,额度一般不少于已完工程造价的 80%。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6.1 款处理。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注:
45、(1)本项为单项选择。(2)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 7 部委令第30 号)合同履行过程10.8中物价波动引“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起的价格调整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3)即使是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中标人也应自己承担在投标文件中自主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所带来的风险。(4)即使是价格不可以调整的合同,招标人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也应承担停工、窝工等损失以及原材料由此上涨所带来的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招标人和投
46、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价格调整的具体办法。10.9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10.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价 10%的,必须经施10.11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
47、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项目实施地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公示。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10.12合同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 9 部委令 2007年第 56 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抵触,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容10.13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
48、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 10.14(3)的原则处理。(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招标文件的解释释。(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
49、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招标文件中的注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10.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
50、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1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410.1510.1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简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