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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管理制度汇编二。一三年二月迟办一天对交接双方机电负责人罚20元/天。4、新工作面及其它工程安装结束后,由机电科组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到 现场对电缆检查交接。交接中存在的问题按矿有关制度进行处理。交接双方设备管 理员3天之内到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迟办一天对双方负责人各罚20元/天。5、电缆回收入库,电缆库管理人员必须对入库电缆进行详细检查,看是否有损伤、冷补、缺号、截断或数量不够等现象,做好记录,及时对损伤部位进行修复, 并根据损伤情况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损伤或冷补每处罚款300元,截断或缺号每 处罚款500元。电缆截断,查剩余部分,缺少的电缆按电缆原价对使用单位处罚。三、电缆现场管理1
2、、现场电缆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安装、吊挂、维护”的原则,新敷设的 电缆应经机电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井下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做到整齐不交叉、不缠绕、不挤压、不落 地、不粘灰积尘。3、井下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米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电缆的规格型 号、编号、长度、用途、负责人的标志牌。回撤电缆时,标志牌同时交回。4、井下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等,否则按电气失爆 对待,按防爆设备管理办法处罚。5、敷设在固定巷道的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或电缆卡悬挂整齐,临时巷道的电 缆可用塑料带或
3、尼龙绳悬挂,但所有电缆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绳吊挂。6、电缆吊挂大巷间距为1m,斜巷为1. 5m,其它巷道为1.2m,吊挂时,不允许挂 在风管水管上,应挂在风、水管路之上,且与风水管相距0.3m。通讯和监测电缆与 电力电缆相距不小于0.1m,高压与低压电缆相距不小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 电缆之间相距不小于50mm。7、电缆严禁落地、浸泡在水中或埋(歼)在煤中。电缆落地且浸泡在水里的, 罚款50元/处;电缆被埋在煤(砰)里未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处。8、在巷修施工或其他作业中可能伤及电缆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 电缆被击伤、挤伤、轧伤、砸伤、崩坏等造成事故。砸伤电缆、放炮崩坏电缆的,
4、 每处罚款5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9、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设置穿墙套管保护电缆,并将两头用黄泥封堵。 通风队砌风门时,必须预留穿墙套管(一个风门,一边预留8个长度一致的穿墙套 意后继续进行。3、检修职责及验收管理3.1班检修(检查)项目由区队安排值班维护电钳工负责,区队必须制定具体的 检查办法,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大型固定设备的重要部位每班必须进行一次以上 的巡回检查);组长和包机人每天复查一次,分管队长每3天复查一次,主管队长和 机电科分管人员至少每周复查一次;对班检中没有检修(检查)到位或检查不认真 的,罚当班检修(检查)人员100元/次,检修班(组)长100元/
5、次,值班队长50 元/次。对不认真填写班检记录者,罚当班检修(检查)人员、班长、值班队长各50 元/次,对复查不到位的人员罚100元/次。3.2日、周检修(检查)项目由分管队长或主管队长组织,班长或组长安排专职 人员或包机人员负责,班长或组长验收复查,分管队长验收,主管队长和机电科分 管人员每周复查一次,并签字认可。不按照日检内容进行检修(检查),在本班生产 运行过程中或对下一班造成设备故障或生产影响者,罚检修(检查)人100元/次, 检修班(组)长200元/次,分管队长100元/次;并按照矿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 责任追究,影响生产时间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处罚。3. 3旬检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
6、分管负责人参加,分管副队长负责检修(检查), 检修(检查)期间由于组织不到位,造成检修(检查)质量不合格扩大故障范围, 对分管副队长罚款500元,主管队长罚款400元,并按照矿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 责任追究,造成生产影响的按照矿相关制度执行处罚。3.4月检、年检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科长或业务分管人员参加,主管队长负 责,根据月检内容和本月内设备运行、检修中发现的设备较大问题,以各单位检修 为主。检修前机电矿长(或机电科长)组织各检修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 人,到检修现场查看后列出检修计划,制定各项检修工程的内容,要求相关负责人 做好配件、材料和工具准备。因检修材料准备不充分,检修措施落
7、实不到位,负责 检修的单位主管要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检修质量不合格或设备故障范围扩大, 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200元,检修项目负责人300元,机电科主抓检修项目负责人 100元,并按照矿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3. 5凡是定期检修的项目各人员各负其责,因检查工作延迟或不到位出现影响生 产的故障,由相应各级人员承担责任,并追究其责任。3. 6验收标准和方法:3. 6.1验收标准:根据检修标准、设备使用说明书、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内容进 行验收和检查。3. 6. 2验收方法:在检修人员(或包机人)在场的情况下,各级检查验收人员根 据自己的验收内容、职责、时间到各检修地点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和试
8、车。通过 现场询问、检查(仪器测量)、查看检修记录等方法落实各级检查人员是否进行检查 验收,确认检修合格,检查验收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凡发现检 修检查不合格或检查内容不全的要及时责成重新检查,检修影响生产或造成机电设 备损坏者,检修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处罚。3. 6. 3检修记录及检修技术档案的管理:各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单位的技术队长负 责,建立本单位的检修记录。检修班主要检修情况及检修内容由检修班长记入检修 记录,各台设备的检修情况由包机负责人填入设备检修记录,每月更换一次检修记 录,更换下的检修记录由技术员负责整理每台设备的检修履历档案,存档管理。大 型设备的检修,由各单位技术员
9、负责整理检修记录后,上报机电科分管业务的技术 人员或科长登记备案,记入设备管理档案,对不按照要求做检修记录或记录归档的, 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次,检修项目负责人200元/次。大型固定设备(主提 升绞车、主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的档案分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两种,此项 工作由机电科的的业务分管人员和机运队的技术负责人分别建立和完善,同时备份, 并对参与相关设备管理的机电管理和机电技术人员共享。二、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管理1、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检查管理1.1 通风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必须由通风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仪表使用说明逐项 检查是否有安全标志、产品是否缺件损坏,仪表生产厂家是否符合国家有
10、关规定。 井下使用的仪表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生产厂家是否是国家局指定的煤 矿仪器仪表专用生产单位,违犯上述要求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1.2 各种通风仪表使用前必须由通风队专业人员按其操作规程测试其安全性能和精密度,通风队无专用设备和设施进行校验时,送公司安全仪器计量站校验,符 合使用要求时方可投入使用。1.3 各种通风仪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以及行业有关规定 周期进行检测检验。1.4 根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在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和生 产场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测检验:1.5 . 1重新安装、经过大修及改造的;. 2严重损坏经过修复的;1.5.
11、3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申请检验的;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1.4. 5经受了可能影响设施设备构件强度、刚度、稳定性和电气性能等安全技术 性能的事故和自然灾害的;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检测检验的。1.5. 种通风仪表的检测检验必须送至有检测检验资历的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 心,其检验项目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授权范围。1. 6需送检的通风仪表和检测检验周期为:1. 6. 1光干涉甲烷检定器为1年。1.6. 2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为1年。1.6.3 甲烷传感器为1年。1.6.4 甲烷断电仪为1年。1.6. 5风表为6个月。1.6.6气压计为1年。1. 6.7呼吸性粉尘测定仪
12、为1年。1.6. 8光电煤尘测定仪为1年。1. 7各种仪表的使用人员必须持有资格证,且严格按仪表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 程进行操作使用。1.8 对经常使用的光干涉型甲烷检定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甲烷传感器,必须 按规程规定进行调校,必须使用公司仪器计量站配置的标准气样,对所要检验 的仪器必须在8小时内对其调校完毕,调校好的仪器必须建档备查。1.9 除特殊情况外,校验仪器必须由使用者亲自送取,否则不予校验。1.10 送验时,送验者必须说明仪器的使用情况及故障,以便校验。如有零件丢 失或损坏,必须说明原因并经主管队长批示方可校验。1.11 使用者领取仪器仪表时,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并在校验台
13、帐上签字。1. 12仪表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有维修资质证书的人员担任,维修人员必须掌握该仪表的原理、结构、安全性能和故障诊断排除方法,维修前认涉及到安全性能的必须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检查仪表的失修和损坏情况,一般情况换件、换药、更换电池 不影响安全性能的仪表维修达到完好标准可直接投入使用, 送至有资质的单位检测检验,否则不得投入使用。1.13仪表的更新和报废,必须依据以下程序和方法:1.13.1 在用仪表陈旧或使用过期,虽然符合使用要求,但有安全高效性新产品 替代,经维修人员列出计划上报通风队审核,再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方可更换或报废。1.13.2 在用仪表破损严重更换配件困难或较
14、多,维修造价较高,经报通风队队 长审核,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可更换或报废。1.13. 3使用周期超过规定,虽然仪表各配件完好,但主要元器件性能无保证, 经通风队队长审核,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可报废处理。1.14. 4各种仪表的更换和报废必须经维修人员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联合对其进 行鉴定,签署鉴定意见并签名。1.15. 5有关安全性能的鉴定必须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验,达不到使用 要求的必须进行更换或报废。.1.16. 6修理室内严禁从事与校验、维修仪器仪表无关的工作。保证整洁卫生, 仪器仪表的校验按有关规定进行。1.17. 验修理合格后的仪器仪表必须登记记录表,必须填好生产厂家、出厂日 期、检
15、验周期、使用日期、使用人及检验单位。1.18. 种仪表有专人保管,并分类存放。1.19. 废的仪器仪表,必须归类建档,注明报废原因,以备待查。2、地测仪器检查管理1测量仪器的检验范围全站仪、测距仪、经纬仪、水准仪。1. 2测量仪器检验项目2. 1 J2经纬仪望远镜光学性能的检验,要求望远镜质量良好照准部旋转是否正确的检验,要求各位置气泡读数互差不超过1格照准部水准器格值的测定光学测微器隙动差的检验,要求隙动差不超过2光学测微器行差的检验,要求行差不超过2垂直微动螺旋使用正确性的检验水平度盘光学测微器对径分化线重合一次中误差的测定,要求重合中误差不 超过1M照准部旋转时,仪器底座位移而产生的系统
16、误差的检验,要求系统误差不超 过r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的测定,要求iW152. 2. 2 J6经纬仪照准部水准轴与垂直轴是否垂直的检验校正,要求气泡偏离不超过1格 水平轴与垂直轴是否垂直的检验,要求水平轴倾斜误差iV20 视准轴与水平轴否垂直的检验,要求2cV20 十字丝的垂直丝与水平轴是否垂直的检验,要求V60 垂直度盘指标差的检验校正,要求iV203. 2. 3水准仪望远镜光学性能的检验,要求成像清晰圆水准器安置正确性的检验,要求气泡中心始终位于圆水准器中央要求水准仪iW202. 3测量仪器检验时间规定 2. 3.1在大型工程施工前应对测量仪器进行全面检验。2. 3. 2在日常施工中三
17、个月测量人员应对测量仪器进行调校,保持测量仪器的稳 定性。2. 3. 3每一年测量仪器应到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检验。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机电设备和器材的验收、检验和使用管理,保障设备安全运转,促进机 电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一、矿用设备使用管理1、一般规定1.1 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主管部门,全矿所有机电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管理,机 电科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入库验收、调拨、使用、维护修理、监督检查、 回收、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工作。1.2 设备的使用管理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
18、标准以及相关规定。1.3 各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在本单位内实施设备包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对多班制 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搞好日常检修和运行工作。2、设备选型机电设备的选型要遵循技术先进、选型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具 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2.1技术先进性;2. 2设备的生产效率;2. 3设备的耗能水平;2. 4设备的安全环保性;2. 5满足生产工艺程度;2. 6设备的可靠性;2. 7设备的维修性;2. 8人机匹配操作方便。3、设备到货验收新增设备到货验收,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订
19、货合同和技术协议的 要求,检查到货数量、按设备装箱单逐一清点主机、辅机、随机附件、工具和各种 技术文件(包括设备图纸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试验报告 等技术资料),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若验收不合格,机电科负责反映查询,并向 有关单位联系索赔事宜等。4、设备安装验收4.1机电科负责协同安装单位制订新设备安装方案,经机电科长和机电矿长审核 同意,关键设备的安装方案要由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4. 2大型固定设备安装后,经厂家与安装单位对新设备进行调试,并经具有资质 的机电装备安全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设备由机电矿长组织机 电科、使用单位、安检科、工程科、调度室等单位
20、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主 要包括:4. 2.1设备的空运转、带负荷实验情况;4. 2.2电气控制状况;4. 2. 3液压系统状态;4. 2. 4安全防护装置和环保性能;4. 2. 5设备安装正确性检查。5. 3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由机电科负责办理验收及移交手续,填写设备安装验 收移交单、设备附件、工具明细表、随机备件等,经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后,正 式移交给使用单位。5、设备使用管理5.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对主提升机、主排水泵、主 通风机、压风机、锅炉等按规定期限进行技术性能测试。对主要电气设备要定期进 行检测并进行预防性试验,不准超期或漏测使用。5. 2各单位要设立兼
21、职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出、入库手续的办理。并对设备的 使用、完好、防爆性能等进行检查。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设备台帐,并于每月28日前 与机电科设备管理员核对设备台帐,做到帐、卡、物、地点相符。5. 3各单位要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设备,保证机电设备安全 运行。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使用与维护。5 . 4坚持使用与维护保养相结合的原则,谁使用,谁维护保养。对大型设备实行 包机制,定人、定机,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多班生产的设备,要严格 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设备运行记录。要求区队必须建立维护电、钳工分片包干、 巡回检查维护的机制。6 .5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
22、工作中要做到三知(知设备结构、性能和安全设施的原理),四会(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设备维护工作 要主要体现在提高维修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使用率等方面。5. 6设备维护和定期检查检修要坚持预防为主、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 的原则,有计划的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 使用寿命。5 . 7对大型固定设备实行月度强制性检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每月各单位 根据设备状态,合理制定检修时间和内容,并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在20日前报机电 科,机电科负责根据实际需要并结合生产情况安排下达设备的年度和月度检修计划。6 .8大型固定设备除月度和年
23、度检修外,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设备状态,合理安排好预防性检修,使设备一直保持完好状态。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如:主 通风机,压风机及井下主排水泵,应在平时轮替检修。5. 9各种设备检修质量,必须严格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规定执行,检 修后要严格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5 . 10各单位要建立设备定期检修档案,对检修内容、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及责 任人都详细记入设备定期检修档案。6 .11机电科必须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矿各单位所使用的设备进行二次以上机电 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落实整改情 况。5. 1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
24、产品安全标志”、 “防爆合格证”及安全性能,并经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签发入井证后方准入 井使用。5. 13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时,必须经机电科和交接双方共同到现场交接验收并办 理有关手续。5. 14各单位必须及时把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和机电科下发回收单的设备以及其 配套的部件一并回收升井及时送机修厂修理。6. 15库房设备必须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物相符、设备不得私自拆卸使用, 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过有关矿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6、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6.1设备更新改造应遵循性能优、能耗低、操作维护方便、经济环保的原则,并有相关技术经济论证报告。7. 2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作为日常工作进行
25、。设备报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6. 2.1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设备效能 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6.2.2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受到严重损坏的设备,无法修复使用的;6. 2. 3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 康,进行修复改造又不经济的;6. 2.4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6. 2. 5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煤量已超过规定,并提足折旧的。6.3 设备报废的申报、鉴定及审批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安排,每年进行一次。矿将待报废设备集中存放,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报废设备鉴定小组对 设备报废条件,逐台进
26、行鉴定后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和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有 关报废手续。6.4 经集团公司鉴定同意报废的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报废手续,不得无 故拖延。已报废的设备,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动用或拆卸。6. 5报废设备的回收由集团公司指定单位进行,其他单位不得留用或擅自处理。对回收的设备,回收单位与被回收单位及时办理回收手续,并报集团公司机电科备 案。6.6回收单位对报废设备中某些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应先拆卸入库,妥善保管, 实行按质论价,公开销售。二、矿用器材管理1、各单位在需要安全器材时,要首先申报详细计划,同时注明仪器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要求。经主管矿领导审批签字后报供销部,供销部
27、接计划 后要认真核实库存情况、逐项落实,无库存的及时编制专项计划报新疆公司,并跟 踪落实。2、供销部在进货渠道上要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井下使用,所购进的 安全器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且对有防爆要求的产品随货要有“MA标志证书”、 “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等,缺一不予验收入库。3、矿成立安全器材验收检验管理工作小组,由供销部负责,按验收范围分“一 通三防”组:由供销部、安检科、通风队相关人员组成;“支护材料、地质测量、矿 压产品”组:由供销部、生产科相关人员组成;“机电产品检测”组:由机电科、供 销部相关人员组成;“火工品”组:由供销部、保卫科、安检科、相关人员组成。各 验收小
28、组相关科室区队必须抽出专人负责验收工作,保证随叫随到,使验收工作能 够顺利进行。各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必须出具验收单并签字。4、对新增加的支护材料,使用单位必须拿出该产品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报 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供销部方可加工或购进。普通的支护材料由生产科设专人审批 发放,特殊情况下由生产矿长审批发放,否则供销部不予发放。5、未经安全仪器验收检验小组验收的安全器材不得发放使用。6、各相关使用单位,需领用安全器材时,必须经分管矿领导审批,方可领用。7、供销部必须建立安全器材发放台帐,并设专职人员及时填写消耗台帐。名称、 规格型号、领取时间、领用数量等必须齐全并由领用人签字。8、报废的安全仪器,各单
29、位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验收检验小组鉴定、主 管矿领导签字后方可报废,申请报废的仪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1仪器老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2虽经修理、仍无法校正存在的较大误差,无修理价值的;8. 3失密、失爆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机电设备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为确保矿井使用的机电设备达到安全、可靠运行,对入矿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煤 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一、采购管理制度1、公司采购的设备,矿参加公司招标的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煤矿矿用产品安 全标志管理办法把好关,严禁无煤安设备进矿。2、由矿方急需经公司批准的采购设备,在采购招标中要检查参加的招标单位 相关产品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及编号。另外在采购合
30、同中要注明产品必须有煤矿安 全标志的条款,不得采购无安全标志证书的设备。二、验收管理制度1、对入库的新设备,库房管理人员与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验收时要检查是 否有煤安标志;煤安标志证书的安全标志号是否与设备上的一致;煤安标志是否在 有效期内,库房管理员与设备管理员应分别登记入帐。2、对由公司采购的固定资产设备及矿自主购进的设备入库验收时,库房管理 人员与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验收时要检查是否有煤安证书;检查设备上的煤矿安 全标志是否与证书一致,煤安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并登记入帐。1、库房管理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要做好验收记录,登记清楚,确保煤安标志, 物、证一致。2、无煤矿安全标志的产品要严禁入库,
31、设备库房管理员对无煤安证书及煤矿 安全标志的产品要向有关领导反映,并做好记录。三、设备保管、保养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设备入库要按分类要求摆放整齐;2、设备入库及出库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3、生产急用设备需出库时,必须经机电科领导签字;4、对暂不使用的设备必须入库内存放,生产需用设备急需下井时,应注意保养, 加盖塑料布,以防雨淋;5、对入库设备必须按规定的检查验收办法进行检查验收;6对无煤安标志或煤安标志不合格的产品要存放在待验区等待处理。7、对煤安标志及设备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要作为验收的一个主要方面,库 房管理员对相关资料登记造册后交科档案员统一归档管理。管或按要求预留)。没有套管保护
32、一处罚款50元,管口无封堵一处罚款20元。10、私自到机电库房截取电缆的,按照偷盗进行处理。11、电缆漏电不能及时处理的,一处罚设备包机人500元。12、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否则每发现1处罚包机人50元。13、发现电缆被喷上水泥浆未及时处理时,对责任单位处罚单位处10元/米罚 款,包机人处2元/米罚款。14、为使电缆合理调配使用和周转,各使用单位不得库存电缆。否则,罚款10 元/米,井下撤下的电缆不及时打上井(24小时内),查出一次罚款10元/米。15、丢失电缆,按原价进行罚款,发现盗剥电缆者按加倍处罚并交治安部门进 行处理。16、电缆在装车运输时,严禁超宽、超长,以免挤伤电缆。装车不符合要求
33、, 机运队可以拒绝运输,汇报矿调度室并通知装车单位重装。否则,挤伤电缆由机运 队负责,并罚款500元。17、私偷其它单位电缆,按50元/米给予处罚。18、不经机电科同意,私自转交电缆,对双方单位各罚款500元。19、不同型号电缆之间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严禁直接连接。否则,罚款500元。20、固定敷设的电缆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检查 每月一次,检查电缆的线路状态、吊挂情况、接线盒的连接情况及电缆的绝缘情况, 并做好记录,漏查或漏填一次罚款50元。21、电缆严禁私自外借。特殊情况,需经矿领导批准。电气接火审批制度一、为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确保井下
34、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 生,保证采区供电安全,凡因安装或拆除电气设备需要变更供电系统的,必须严格 执行电气接火审批制度。二、井下所有电气接火(一般)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机电科审批。三、机电科设计人员下达负荷审批单,审批单应注明接火开关(母线盒)的地点、规格、型号、整定值、敷设电缆的截面长度等内容,安装单位凭审批单领取电 缆和设备。四、采掘工作面安装时,由机电科对工作面进行供电设计、整定计算,由安装8、设备管理员要对新来设备煤安证书上网进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映 给有关科领导。四、安全标志台帐1、库房管理员应根据入库设备登记验收记录,定期将煤矿安全标志情况移交给 档案管理员,由
35、其统一编制安全标志台帐。2、安全标志台帐要说明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家、安全标志号、出厂日期、出 厂编号,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日期、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及煤安证书序号等。五、现场使用管理制度1、各使用单位,在领用设备出库后,在搬运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防止设备铭牌 及本身受到意外损坏,在现场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设备的铭牌,不要随意敲 打损坏设备铭牌。2、设备在升井入库时,要检查设备铭牌是否有毁损或丢失现象,发现毁损,对 责任人罚款200元/台;铭牌丢失的对责任人罚款400元/台。3、对没有煤安标志的设备,领用单位有权不使用。4、设备管理人员在机电设备检查中,要把煤安标志检查作为一项内容,检查设 备
36、的“MA”标志及煤安证号,对没有“MA”标志的设备要责令使用单位升井停止使 用,并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5、科设备管理员、区队设备管理人员分别建立“MA”标志台帐(也可以在设备 台帐内显示),每月一对帐。六、其它1、鉴于井下工作的环境恶劣,设备煤安标志牌很有可能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受 到损坏或丢失,因此对机电设备采取编号管理的方法,对每台设备进行打字焊号, 并对此台设备的有关资料进行登记台帐,这样对照设备编号就可以查找出该设备的 生产厂家、煤安证号等详细资料。然后再及时与厂家进行联系补发铭牌。2、各使用单位也要进行建帐管理,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机电科会同有关部门 每月对区队按照矿煤安标志管理办
37、法进行检查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 见或建议。设备安全准运管理制度为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安全地运转行,现制定潘津工业煤矿 设备安全准运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第一条潘津工业煤矿对井下所有小绞车、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和耙歼机及 相关安全设施实行安全准运许可制度。小绞车、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和耙歼机 未取得安全准运证的,不得使用。第二条 机电科负责安全准运证的颁发。机电科负责小绞车、胶带输送机、刮板 输送机和耙阡机及安全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第三条新安装的小绞车、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和耙阡机在运行前必须由使 用单位至少提前二十四小时向机电科提出使用验收申请,并提供机电运输设备
38、安全 准运验收申请单,包括设备名称、责任单位和使用地点。机电科收到验收申请后, 由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由机电科发放 准运证。第四条使用单位使用设备时,应将准运证挂在设备附近醒目位置,并妥善保护 好准运证。第五条设备拆除、搬迁的,由使用单位将安全准运证于当天交机电科。设备变 更使用单位的,由新使用单位重新提出使用验收申请。第六条施工单位取得安全准运证后,应当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不得降低设备及安全设施使用标准。机电科、安检科必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第七条我矿所有员工都有权力监督设备的安全运行,当发现设备存在强制停运标准的隐患,应当及时向机电科或安检科反映,由机电科
39、和安检科进行落实处理, 紧急情况下应监督设备停用。第八条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机电科人员发现设备存在强制停运标准的隐患,要 现场监督使用单位立即停用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人员将设备准运证收回 交机电科(暂扣准运证)。第九条 安全设备准运证被暂扣后,使用单位必须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达到安 全要求后重新提出申请,经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机 电科重新发放安全准运证,设备方能继续运行。第十条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整 改,其安全隐患纳入隐患管理办法考核。第十一条未取得安全准运证、安全准运证管理不善丢失或安全准运证被暂扣期间,不得使用该设备,
40、擅自使用者将对使用单位按三级事故论处,并追究相关人员 的责任,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理设备安全准运验收申请单机电科:我单位井下工作面(碉室)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现已全部安装完成,根据矿安 号文件的有关条款,现提出书面申请,请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到现场给予验收。特此申请。附:新安装设备的基本情况申请单位:(章)使用地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责任单位申请日期:年 月日处理结果:根据申请,机电科于月日点班组织安检科等有关人员到井下所属地点 对该设备进行了现场验收,经验收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同意颁发准运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申请单位:机电科:安检科:配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矿机电配件管理,切实供好、管好、用好配
41、件,搞好设备维修, 缩短事故影响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配件积压,减少储备资金提高矿井总体经济效 益,制定本制度。一、机电配件管理职责1、机电科负责全矿设备配件计划审核工作。2、供销部负责配件计划汇总、上报及配件购置,质量验收及配件库房管理工作。3、各单位应配备兼职配件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月配件计划的编制及一般零配件 的图纸测绘工作。二、配件管理的运行方式1、每月10日前各单位配件管理员将下月配件计划经单位主管队长审核、盖章、 签字后,报机电科包队人员和分管科领导审核。配件计划应注明:设备主机名称、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配件名称、配件规格型号(或图号)、数量、到货时间等内容。2、供销部根据各单位配件
42、计划,按配件类型、库存情况统一汇总编制全矿下 月配件计划。3、供销部按配件计划督促落实,应在规定期限内将配件供应到位。4、非标准配件加工,由各单位与配件计划分开报送,经主管队长签字盖章后 同有关资料、图纸一起于当月10日前报机电科(加工周期为一个月),由机电科整 理汇总,报供销部安排外委加工。5、配件计划逾期不报者,每超一天对单位配件管理员罚款100元,单位主管 罚款200元,由机电科根据生产情况编制该单位配件计划,如因配件影响生产由该 单位负责。6、各单位对配件计划编制工作应认真对待,编制计划时应与机电队长、班长 协商,队长必须审核、签字,不得敷衍了事。凡因各单位计划不周或不按时上报而 影响
43、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7、凡因有计划而配件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的对供销部罚款100元。因没报配 件计划影响生产的对单位罚款500元,队长罚款200元。8、各单位不得重复上报设备材料计划,否则对计划员和队长处10元/项罚款。(重复上报是指本月之前已经申报而没有购置或已购置没有领取再次上报的)三、机电配件的领取1、各单位领取配件时,须用矿专用领料单,经主管队长、领料员签字加盖本单 位公章后,到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到供销部领取。2、任何单位不得不经审批擅自从供销部直接领取配件,否则,对使用单位、供销部各罚款50元(生产急需除外,但第二天必须到机电科补办审批手续,不办手续 对单位领取人员按50元/天
44、进行处罚,直到手续补办齐备为止)。对没有经审批的配 件,不进行结算。3、各单位领取配件均到供销部领取,如供销部无配件影响生产,需拆卸整机设 备部件时,必须由供销部向值班矿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并经批准后,方可拆卸设备部 件。拆卸部件时,应由供销部值班人员带领单位人员一同到机电科库房,办理拆借 手续,签字后方可拆卸。半个月内拆卸单位应督促供销部采购配件,并由拆卸单位 领取后装好。超过半个月每超一天对供销部、拆卸单位打拆借条人员各罚款50元/ 天,直到补齐为止。4、各单位配件管理员要深入现场,熟练掌握本单位配件的状况,对各类配件的 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及消耗规律要全面掌握,对主要设备的易损配件,队
45、 库房应存放一件。四、配件的发放1、领取配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制度(特殊件经机电科长批准可不交旧)。旧件 一律交设备库,由设备库管理员在领材料单上签字后,到机电科办办理审批手续。2、确因生产或急需配件不能做到交旧领新的,可由单位出具借条,领料人员签 字,方可审批。但旧件应在三天内交库,逾期不交者,每超一天对单位领用签字人 员罚款50元/件,直到交齐为止。3、整体交旧时,应检查内部零部件是否齐全,不齐全者按缺件原值对领料单位 处罚。4、机电科设备库人员对回收配件要妥善分类保管,对有修复价值旧件要单独存 放,由矿安排有关单位进行修复利用。5、对机电科设备库管理员、配件审批员如弄虚作假,无交旧而签字审
46、批,发现 一次罚款50元,发现三次以上调离工作岗位。五、机电配件管理规定1、领取的配件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机电科,由 机电科通知供销部共同分析落实责任,对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供应部门负责退回更 换,更换的配件使用单位不出配件费用。2、各单位要建立设备、配件技术档案,将所使用设备的配件型号、生产厂家、 主要技术参数详细记入档案内,以备查用,若使用单位对设备配件不清楚要主动与 机电科联系搜集补齐资料。3、若使用单位对使用设备不清楚、配件不清楚,领用配件不符,影响生产的由 本单位负责。4、凡属工作面新安装的设备,需用备用配件时,必须在接收设备半个月内凭设 备移交单到机电科办理
47、配件备用手续,经机电科审批后,可发放备用配件,备用配 件不需交旧领新,费用记入领用单位。5、根据生产需要,工作面需移交或回收,使用单位必须将备用配件随设备一块移交或回收,如无回收和移交按丢失论处,原价罚款。6、工作面需要移交或回收,必须保证设备零部件齐全,对在移交或回收中缺少 和损坏的零部件由移交回收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配齐,超一天对其罚款100元。超 过规定期限未配齐,由接受方配齐,所需费用由机电科从移交方配件费用中划拨。7、机电科负责制定各单位配件消耗定额,并根据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各单位配 件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节超金额等同奖罚,纳入内部市场考核。8、为鼓励使用修复件,修复配件费用按配件原值20%计算配件费用。9、严格控制单项工程费用的支出,属本单位维护范围内的均不列入单项工程范 围。单项工程的配件费节约均按零考核。10、各单位要建立配件领用记录,定期统计配件费用,掌握配件费用情况。队主 要领导要同机电队长、班长每月进行一次分析,查找配件费节超原因。11、配件审批人员应每10天汇总一次各单位及全矿配件费用消耗情况,使用单 位配件费用剩余10%时,应及时向其进行通知,提醒其注意。每月底根据全矿配件情 况及各主要单位消耗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查找配件费节超原因,提出下月配 件管理建议。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