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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舆论监督的权利义务(材料)_舆论监督与制约权力 舆论监督的权利义务(材料)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舆论监督与制约权力”。 舆论监督下的司法审判 王杰 政法公共管理学院法学专业学号:080324051指导老师:周占生副教授 摘要:无论是“孙志刚案”、“躲猫猫案”、“李昌奎案”,还是是去年的“李昌奎强奸杀人案”,都是经过网络的报道,在几天之内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并促使有关事务得到了有效的解决,这些都是舆论监督的胜利范例。但是,舆论犹如一把双刃剑,当公众舆论被误导后,就有可能背离舆论监督的原旨,形成舆论压力,司法也面临被其支配的危急,这种“舆论审判”的监
2、督使得司法审判屈服于民意,从而影响司法的公正与独立。 关键词:舆论监督;媒体审判;司法独立;司法公正 自“夹江打假案”和“张金柱案”后,关于“舆论审判”的话题在新闻界和司法界被常见的提起,这是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绕不开的问题。近几年来,比较闻名的案例“刘涌案”、“彭宇案”、“邓玉娇案”、“药家鑫案”。这些案件都把社会的关注点引向审判和舆论之间的困难关系。 一、“舆论审判”对司法审判的危害及缘由 “舆论审判”是否有碍司法审判,对于这一个问题有不同的观点。周泽认为“媒体审判”未必有碍司法审判的公正。他认为舆论评判是对司法公正的检验;误导司法非媒体和舆论之过;“媒体审判”与有罪推定无关;限制舆论评判是
3、徒劳的。他进而:指出对舆论评判影响司法的指责,本身就是一种混乱的逻辑。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媒体审判”是一种与司法审判的冲突。 “舆论审判”又称为“媒体审判” 一词出自美国,指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妨害和影响司法独立与公正的行为。在实践中,媒体代替法院给嫌疑人定罪的状况特别普遍,在法院还没有对案件进行审判的同时,舆论媒体往往给犯罪嫌疑人定位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贪官”等位置。尤为典型的是上个世纪中叶发生在美国的“谢帕德案件”。1954 年6月4日美国的一个外科医生谢帕德被指控谋杀自己的妻子的凶手,由于当时在事发觉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使得案情无法开展。但是,民众和媒体的合志向 1象认定谢帕
4、德医生是杀死其妻子的凶手。媒体为了炒作的须要,不断制造新闻,以此来刺激受众心情,致使法院最终裁定谢帕德医生有罪。作为无辜的受害者谢帕德医生每年上诉,始终上诉了十二年,屡次被法院驳回,直到1965年美国最高法院接受谢帕德医生的恳求,重新审判,被判无罪。而在中国典型的则是“张金柱案件”: 张金柱原为郑州市的一名警察。1997年8月24日,张金柱酒后驾车肇事致一人死亡,肇事后拖人而驶1500米又致一人重伤。1998年1月1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和有意损害罪,判处张金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担当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张金柱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些媒体
5、和栏目曾经连续报道张金柱的“丑恶面目”,张金柱在被判处死刑后,说:“不是法律杀了我 我死在你们记者手中”。而假如没有媒体的炒作,给法院的舆论压力,这个案件只是一个一般的交通肇事罪。这两个案件将“舆论审判”对司法审判的危害清楚的呈现了出来。过于强势的舆论可能形成一种“审判预设”从而妨害司法公正。 国尚未形成舆论与法治进程的良性互动, 甚至可以说, 在某种程度上, 舆论对司法机关抱以本质上的怀疑看法, 而司法机关则对舆论抱以消极应付的看法。这是个互不信任的非良性过程。舆论监督司法始终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也有可能干预司法,造成新的不公正。与传统舆论监督一样,网络舆论
6、一方面通过形成舆论压力并干预司法活动的方式影响司法的,另一方面通过对司法官员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的权威性是司法抵挡干扰,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司法必需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也就是司法的尊严司法机关应当享有的威信和公信力,它是司法能够有效动 作、并能发挥其有效作用的基础和前提”。8树立了威信和公信力的司法权在面对干预时,具有很强的防卫实力,比如英美的司法机关。即使与媒体的评论和民众的舆论有所偏差,仍旧能凭借其权威性独立作出司法裁决,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独立, 是国际公认的基本法治原则。“ 其作用在于保证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客观、公正、廉洁、有效, 防止国家权力过分集 中而造成滥 用权力。在我
7、国, 司法独立包括独立审判和独立检察。”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九条、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都有独立行使审判权或检察权的规定,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不得干预这种司法独立, 媒体千万不能搞舆论审判 。 为了避开干预司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新闻报道的基本原 则是不作有倾向性的报道。这就是: 案件报道应当与诉讼同步, 不能超越程序, 抢先做出有罪或无罪、胜诉或败诉等方面预料、推断甚至结论。报道应当客观, 不应掺入报道者的感情和心情。 有关案情的事实应当来自法庭, 不报道来自法庭以外的事实或 证人证言。在判决前, 应当对诉讼双方作平衡报道, 敬重刑事被告人
8、的辩护权利和民事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同等权利。在一审判决后, 不要遗漏报道上诉、抗诉等情节。当案情发生曲折时, 例如原来认定的证据被否定, 对嫌疑人逮捕后又宣告无罪释放, 二审判决变更了一审判决等, 只要前一事项已作报道, 就必需报道后一事项, 不许有始无终。 舆论监督虽然给司法公正带来了消极的破坏,但是其强大的监督功能对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还是不能忽视的。司法公开原则始终以来被视为程序公正的基本标准和要求。西方有句古老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这为司法公开供应了法理渊源。正如杰里米边沁所说:“没有公开就没有正义,公开是正义的灵魂,它是对努力工作的
9、最有力的鞭策,是对不当行为最有效的抵制。” 9网络舆论能促使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一切权力都会被滥用,“肯定的权力导致肯定的腐败”,司法权也不例外。网络舆论能防止司法腐败,保障司法公正。 网络舆论能帮助促成法律的完善,实现司法公正。 五、结语 舆论监督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我们寻求舆论监督权利的界限,其目的是为了赐予舆论监督更加切实的保障。舆论监督的界限具有两个维度的面对:一方面,为其他权利(力)尤其是公权力的行使设定了界限,任何越过此界限对舆论监督进行干涉或侵害的行为都应当予以禁止;另一方面,也为舆论监督权利的行使划定了范围,舆论监督 权利应当在肯定的范围内行使,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
10、权利,避开权利的滥用。 任何权利都不是肯定自由的,舆论监督的权利也不例外,它应当受到限制。法治要求对舆论监督设定界限的唯一标准是法律,而不能是其他。公民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意味着:政府不得对舆论监督权利的行使进行非法律方法的限制;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对公民的舆论监督的权利进行压制、约束;公民舆论监督的权利不受到任何非法律方式如道德评价的限制。舆论监督权利的法律界限从本质上讲,不是对舆论监督权利的限制和制约,而是对舆论监督权利的爱护和扩大。只有为舆论监督设置合理的法律界限,才能抵制那些对舆论监督的行使加以不合理限制的行为,舆论监督的功能才能实现。 7 舆论漩涡下司法
11、机关要冷静更要解惑, 中国肥城- 学习论坛, 2022年5 月21日。 现代社会, 司法与舆论的关系一直较为微妙, 二者各自所体现出来的正义价值与言论自由价值原本互不冲突,但在详细案件的正义传送过程中, 崇尚自治的司法却往往绕不过以强大民意为后盾的舆论监督.。7 7 舆论漩涡下司法机关要冷静更要解惑, 中国肥城- 学习论坛, 2022年5 月21日。 权利义务 要正确处理好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通过学习教化,努力提高思想相识,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必需处理好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正确行使党章所. 舆论监督 首先声明,我的文笔较差,所以一般在论坛中,我只是潜水,
12、很少发表言论的,但这次,我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因为我和大家一样,都是从几年辛苦奋斗中走过来,其中的味道只有自己知道,特殊对我,非. 党员的权利义务 一、党员的权利(一)参与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化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与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探讨。(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 党员的权利义务 思想汇报尊敬的党组织: 今日上的党课内容是关于成为党员的条件以及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学习,使我深刻了解到有关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等相关内容以及正确的入党动机的重要. 舆论监督的种类 舆论监督的种类舆论监督的种类它可能是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的传播媒体和新兴的互联网,也可能是某些讲坛、沙龙和公开的会议,传单和张贴物,也可能表现为街谈巷议和集会.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