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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方案设计思路一、整体设计思路1 1、针对不同风险状况分别设计保险方案由于工程建设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涉及的风险类型比较广泛。工程一切险仅为在建工程的物质财产损失风险和第三者责任风险提供保险保障,而对业主和施工单位人员的人身损害风险并未纳入保障范围。为全面保障贵司利益,我们针对此风险也提出了相关保险转嫁建议,以供贵司参考。2 2、合理划分保险单元保险单元的划分是为了减少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减少再保险难度而采用的比较有效的控制风险的手段。建议贵司将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整体工程进行合理划分,使各保险单元主体结构控制在 1010 亿元左右,这样既符合国内各大保险公司的独立承保能力,也适于各家小保险
2、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参加保险投标竞争。3 3、采用文字保单的形式目前,各保险公司的相关险种产品都是采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普遍适用各类企业的格式保单,但针对本项目中所面临的风险其格式保单部分所涵盖的风险保障范围并不能满足全面的风险保障需求。有鉴于此,我们对本项目的保险安排不采用通常的格式保险合同,而采用文字保单的形式提供保障,即格式保单与相关附加条款合并使用,为贵方“量身定做”科学、合理、符合贵方需求的保险保障。4 4、合理确定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详细分析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的合理性,区分可保风险及自留风险,建议将一些保险中不予承保的项目剔除,以避免无效投保,造成保费浪费。如:征地费用等;将一
3、些可暂不投保的项目剔除,以降低保费的支出。如:目前以桥涵、路基等土建项目为基本投保项目,管线、照明、绿化等项目可暂列为自留风险或通过商业合同转移风险。二、各险种设计考虑1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设计思路(1)(1)采用 CIPCIP 模式,由业主统一安排保险,以切实保障贵司利益工程建设中的利益关系是非常复杂的。业主、施工承包商、设计院、监理公司等各关系方,都是与工程建设利益有密切联系的单位。有关各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要承担各自合同规定的与工程有关风险的责任,交叉责任明显,一旦发生事故,有可能引发索赔纠纷。而采用 CIPCIP(业主统一安排建设过程中的各类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险
4、、施工机具保险等)综合保险计划既能统一保险保障的范围和标准,使业主全面控制工程风险,较合理的化解有关各方相互之间的索赔困难,又有利于形成规模效益、节省保险费支出。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由业主统一安排投保,但保费应由各关系方自行承担。(2)(2)增加清除残骸费用的投保在公路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暴雨、山洪等自然风险而引起灾害事故,这些风险事故有可能造成部分工程发生损失,从而需要对保险财产进行清理、拆除,对于这部分额外的费用支出损失,我们将在方案中设计清理残骸费用特别条款进行相应的转嫁。(3)(3)增加设计师责任风险的投保工程建设中因设计师设计方面的疏忽缺陷导致工程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且损失严重,因此应合
5、理地转嫁这部分风险,在本方案中,我们将采用约定赔偿限额的投保方式,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限额内由于设计风险导致的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设计师责任风险相对较大,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一般都会要求增加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工程建设人员通常由业主自己派驻建设现场的雇员以及承包方等其他关系方的施工人员共同组成。人身伤亡风险是大型工程项目必须面对的特殊风险。因此,我们建议贵司认真考虑:根据我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在此提请贵司注意应督促有关施工单位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根据 20042004 年 1 1 月 1 1 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
6、条例及 20042004 年 5 5 月 1 1 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为雇员投保工伤保险是企业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且此项措施的实施是作为企业转嫁自身承担的雇主法律赔偿责任的主要手段,在此提请贵司注意应为企业所有员工投保工伤保险 O O保险方案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一、被保险人名称:1 1、工程所有人:XXXXXXXXXX 有限公司2 2、工程承包人:XXXXXX3 3、其他关系方:工程分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以上各方在本保单项下的权益以各自的可保利益为限)二、保险项目名称:XXXXXX 高速公路西段工程项
7、目三、保险项目地址范围上述工程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工程的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实施施工专用施工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和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四、保险金额/赔偿限额:1 1、保险金额保险项目保险金额(1)XXXXXX高速公路西段工程RMBRMBRMBRMB(2)上述保险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总保险金额:2 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赔偿限额(3)地震、海啸(4)台风、暴雨、洪水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5)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累计赔偿限额五、免赔额:每次事故物质损失部分RMBRMB 万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部分为总保险金额的 80%80%(7)险金额的 80%80%RMBRMB 万RMBR
8、MB 万RMBRMB第三者责任(仅针对财产损失)RMBRMB 万注: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六、保险期限:1 1、建筑安装期:自 XXXX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0 0 时起至 XXXX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2424 时止。2 2、保证期:自工程整体签发完工证书之日后个月。七、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九、保险费率:1 1、物质损失部分费率待保险公司报价2 2、第三者责任部分费率待保险公司报价3 3、附加险费率待保险公司报价十、保险费:1 1、物质损失部分费率 X 保险金额2 2、第三者责任部分费率 X
9、累计赔偿3 3八、基本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标准条款、附加险保费总保费:RMBRMB卜一、附加条款:以下附加条款分别适用于本保险单第一、第二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附加条款为准(具体条款措辞另行提供)。适用第一部分一物质损失:1 1、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2 2、专业费用特别条款3 3、特别费用扩展条款4 4、逐渐升值条款5 5、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6 6、赔偿基础条款7 7、内陆运输扩展条款8 8、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9 9、工程延期条款1010、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1111、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1212、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1313、自动恢复保险金额
10、条款1414、工地外存储特别条款1515、公共当局扩展条款1616、停工损失扩展条款1717、铺设管道、电缆特别条款适用第二部分一第三者责任:1 1、车辆装卸责任条款2 2、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3 3、交叉责任扩展条款4 4、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责任条款5 5、工地访问条款同时适用物质损失、第三者责任部分:1 1、保单注销条款2 2、时间调整特别条款3 3、错误和遗漏条款:4 4、违反条件条款5 5、不可控制条款6 6、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7 7、预付赔款条款8 8、损失理算人条款保险方案说明1 1、被保险人名称及地址在工程建设期间,业主、工程主承包商、工程分包商、设备制造商或
11、供应商、技术顾问(业主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监理)、其他关系方(如发放工程贷款的银行),都是与工程建设利益有密切联系的单位。有关各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要承担合同规定的与工程有关的风险责任,即对工程项目拥有保险利益,均可作为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方案中,我们将本次工程项目的各个相关方都列入被保险人,并附加交叉责任条款以理清工程建设中各方关系,避免发生相互之间的追偿纠纷,从而更好的保障贵司的利益。2 2、保险工程地址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障的是保单中列明的工地范围内的保险财产,而不在工地范围内的财产是不负责赔偿的。在本方案中我们将保险工程地址范围定义为:保险项目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实施施工专用
12、施工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和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3 3、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本工程保险金额按承包合同价确定。需要特别提醒贵司确认,本工程中是否有贵司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如有也应列入保险金额,而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金额是以赔偿限额的形式体现的,赔偿限额主要包括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保险期内累计赔偿限额两部分。4 4、每次事故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与保险费率的厘定有关,一般来讲,二者之间是反方向变动关系。确定合理的免赔额有以下好处:一是由于免赔额的存在,使得保险人的索赔管理成本降低,从而使保险公司可能降低费率;二是避免被保险人因小额索赔造成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特别是机会成本的增加;三是
13、可以促进被保险人中施工单位提高安全保障意识,加强防灾防损工作。5 5、保险期限工程保险中保单约定的生效日或终止日与保险人实际承担保险责任的起讫是不同的。一般来讲,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起点有以下几种情况:工程破土动工正式开工的时间;被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的时间;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限起始日,以后发生者为准。由此可知在保险生效日以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另外,保单中约定的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的终点会有以下几种情况:贵方对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贵方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为终止日期;不得超过保单中列明的终止日。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终点以
14、上述三种情况先发生者为准。6 6、特别条款为使贵司面临的风险获得更全面的保障,在本方案中,我们设计了一些扩展条款,主要有扩展保险责任范围类条款、扩大赔偿范围类条款、合理规避被保险人义务类条款、明确赔偿处理类条款,简要介绍如下:(1 1)扩展保险责任范围类条款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施工过程中造成已交付使用或已被接收部分的损失。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扩展承保在保证期内进行维修保养的过程中造成的保险工程的损失,以及在完工证书签出前的建筑或安装期内由于施工原因导致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损失。罢工、暴动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动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车辆装卸责任条款:扩
15、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停工损失扩展条款:扩展承保被保险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的损失。(2)(2)扩大赔偿范围类条款专业费用条款:负责赔偿保险工程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特别费用扩展条款:扩展承保与保险财产损失有关的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清理残骸费用条款:负责赔偿保险工程损失后清理、拆除、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3)(3)合理规避被保险人义务类条款错误和遗漏条款:不因贵司非故意地延迟、错误或遗漏申报占用的场地、保
16、险财产价值的变更或其它有关信息而被拒绝赔付。违反条件条款:保险条件和保证分别适用于每一承保风险,而非共同适用于所有承保风险。(4)(4)明确赔偿处理类条款损失理算人条款:明确事故发生后,一旦损失超过万时,保险公司同意聘请公估公司对赔案进行理算,并负担所有费用。预付赔款条款:明确在扣除免赔情况下相应损失金额超过万时,保险公司同意按被保险人预计的损失金额的 50%50%预先赔付。时间调整特别条款:明确了遭受暴风雨、台风、洪水或地震所致的损失在连续 7272 小时内为一单独事件,并按一次事件扣除一个免赔。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明确事故发生后,因损失而减少的赔偿限额将自动恢复。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明确保险有效期内保险金额的申报调整及工程完工证书签发后依据申报的实际工程保险金额调整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