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手段治理欠薪顽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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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法律手段治理欠薪顽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如何惩治欠薪行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有哪些针对性举措?农民工证据不足或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在今天 7 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 5 月 1 日施行,将用法律手段治理欠薪顽症。欠薪怎么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条例的规定,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也就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 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

2、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付工资、未编制并保存工资支付台账、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工资的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等违法行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对单位给予罚款的同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罚款。条例突出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约定及时

3、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等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处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中的一些违法行为还规定了责令项目停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欠薪怎么防?四大针对性措施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二是总包代发,条例为减少工资支付环节,要求推行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的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的银

4、行账户,确保工资发到本人的手里。解决农民工工资怎么发、发到手的问题。三是实名制,解决工资发给谁、发多少的问题。四是工资保证金,预防和解决企业发生欠薪的保证性资金。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工资保证金保护等措施,即不得以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这些制度为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黑名单”咋惩戒?两种情形被纳入条例中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建立与完善也是一个亮点,“黑名单”会产生哪些实际作用?2017 年 9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从 20

5、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7 年 11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发改委等 30 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两种情形被纳入“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会被列入“黑名单”。二是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起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以上两种情形应当列入拖欠工资的“黑名单”。办法还规定,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刚才说的规定情形的,应当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

6、织和个人一并纳入“黑名单”。按照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诸多方面实施联合惩戒。钱从哪里来?没有资金不得立项一些施工总包企业给农民工发工资,但资金来源也是一个问题,很多的业主企业按照工程的节点发放,而不是按月发放的,这个时间差就导致施工企业给农民工发工资存在很多困难。对此,条例作了相应的规定,要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这个担保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这个保障制度可以用保函以及商业保险等方式实现。对政府项目包括国有企业项目,条例明确规定如果没有资金不得立项,没有资金不得开工,否则要追究相关责任。实践中,工程款(含人工费)是按照节点拨付,通常有四个节点。这四个节点与每月发放工资在频率上可能不同步,这是实践中存在的事情。为此,条例作了规定,工程款可以按照节点拨付,但是其中的人工费必须按照至少每月一次的方式来拨付。这样的话,有助于实现按月发放工资,明确地解决不同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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