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总结.pdf

上传人:yi****st 文档编号:7165414 上传时间:2022-02-20 格式:PDF 页数:14 大小:608.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总结.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总结.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总结.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总结.pdf(1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表格总结高频考点表格总结【考点【考点 1 1】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提示】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或者消灭的直接原因。 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分类分类具体规定具体规定自然现象(自然事件、绝对事件) :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森林大火等自法律事件然灾害或者生老病死、意外事故等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相对事件) :社会革命、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分为积极行为(如依法缴纳税款)与消极行为(如不能侵占他人财物)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分

2、为意思表示行为(如签订合同、签发支票)与法律行为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根据法律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分为单方行为(如订立遗嘱、行政命令)与多方行为(如合同行为)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分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根据法律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分为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考点【考点 2 2】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的种类种类种类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具体形式承担责任的具体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行政责任暂

3、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 2 年执行)刑事责任(2)附加刑(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提示 1】 (1)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违约金属于民事责任。 (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责任;没收财产是刑事责任。 (3)行政拘留是行政责任;拘役是刑事责任。【提示 2】“剥夺政治权利”中所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 游行、

4、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考点【考点 3 3】主刑】主刑种类种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法定量刑期法定量刑期3 个月以上 2 年以下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6 个月以上 15 年以下终身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 2 年执行【提示】 (1)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是管制最高不得超过3 年(“323”) ,拘役最高不得超过 1 年(“161”)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

5、35 年的,最高不得超过20 年;总和刑期在 35 年以上的,最高不得超过25 年(“615352025”) 。 (2)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考点【考点 4 4】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会计核算的内容(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会计年度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的1 月 1 日起至 1

6、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具体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会计核算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记账本位币【提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考点【考点 5 5】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的(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7、、纳税申报表、归档范围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提示】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1)单位的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 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 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的(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归档要求时保管 1 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但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 3 年。临时保管期间,

8、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1)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2)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会计档案的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移交和利用(3)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 10会计档案的年和

9、 30 年保管期限(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1)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2)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者人员共同进行会计档案的鉴定(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不得销毁的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会计档案(2)单独抽出立卷或者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

10、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1)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2)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会计档案的(3)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销毁程序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提示】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

11、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考点【考点 6 6】诉讼管辖】诉讼管辖管辖类型管辖类型级别管辖具体规定具体规定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1.“原告就被告”除另有规定外, 民事诉讼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就原告”一般地域管辖下列民事诉讼案件,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2)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

12、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 (3)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 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专

13、属管辖协议管辖选择管辖和共同管辖【考点【考点 7 7】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及基本类型】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及基本类型【提示】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 “活期” 存款账户。银行账户类型银行账户类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单专用存款账户位银临时存款账户行预算单位零结余额账户算账个人银行结算户账户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定义定义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

14、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在其注册地或住所地行政区域外(跨省、市、县)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根据存款人、用途的不同,可以是异地基本存款账户、异地一般存款账户、异地专用存款账户、异地临时存款账户或者异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示】 个体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考点【考点 8 8】银行汇票】银行汇票1.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15、2.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支取现金。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1.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3.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1.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2.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

16、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3.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相关链接】金(出票金额) 、日(出票日期) 、收(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适用范围出票实际结算金额背书提示付款1.银行汇票限于见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 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2.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3.持票人超过期限

17、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1.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出票银行对于转账银行汇票的退款,只能转入原申请人账户退款和丧失2.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 1个月后办理3.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例如,除权判决) ,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考点【考点 9 9】结算纪律】结算纪律主体主体结算纪律结算纪律(1)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18、套取银行信用(2)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3)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1)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2)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3)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4)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5)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6)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7)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银行办理支付结算【考点【考点 1010】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19、情形情形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 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但是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 元的罚款(2)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 2%的赔偿金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退票、拖延支付的,按照规定处以压票、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票据金额0.7的罚款空头支票无理拒付情形情形(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3)利用

20、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者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许可证法律责任法律责任非经营性的存款人, 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的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第(1)至(5)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罚款; 经营性的存款人有第(1)至(5)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 元以上3 万

21、元以下的罚款; 存款人有第 (6)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 元的罚款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 1000 元罚款; 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点【考点 1111】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具体规定具体规定(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

22、位外, 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主体资格劳动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比如,分公司)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用人单位证书的, 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1.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主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体2.两个禁止:义用人单位

23、(1)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务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给予处罚(2)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提示】 订立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合法、 公平、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考点【考点 1212】工时制度和年休假】工时制度和年休假(一)工时制度工时制度工时制度具体内容具体内容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

24、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 天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一些因工作性

25、质或者工作条件不受标准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岗位标准工时制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综合计算工时制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仍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二)年休假1.享受条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休假期限职工累计工作年数职工累计工作年数 (n n) 年休假时长年休假时长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1 年n10 年10 年n20 年n20 年5 天10 天15 天病假累计2 个月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病假累计3 个月天数

26、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病假累计4 个月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提示 1】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提示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提示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提示 4】年休假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特殊情况,可以跨1个年度。【考点【考点 1313】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补偿年限的计算标准补偿年限的计算标准补偿基数的计算标准补偿基数的计算标准(1)月

27、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2 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的,按 1 年计算; 不满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 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6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 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限

28、最高不超过 12 年补偿即: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提示】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 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 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考点【考点 1414】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销售和进口货物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

29、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销售建筑物、构筑物【考点【考点 1515】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一)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

30、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二)营改增试点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考点【考点 1616】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生产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提示 1】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1、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提示 2】 用于其他方面, 是指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提示 3】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

32、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批发销售卷烟【提示 1】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 不缴纳消费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提示 2】自 2015 年 5 月 10 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 11%,并按 0.005 元/支加征从量税【考点【考点 1717】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税率分类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双重征收其他税目(排除法记忆)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兼营情形适用的税率税率的应用卷烟适用税率的特殊情形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

33、,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 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 150 元计算征税:白包卷烟;手工卷烟;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考点【考点 1818】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率及计税形式税率及计税形式定额税率(从量计征)适用项目适用项目啤酒、黄酒、成品油计税公式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应纳税额销售额 (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

34、例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并用(复合计税)卷烟、白酒比例税率(从价计征)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考点【考点 1919】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人分类纳税人分类判定标准判定标准(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 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居民企业负有全面纳税义务,应就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和虽来源于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

35、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在我国纳税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考点【考点 2020】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种类种类具体范围具体范围(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不征税收入准的财政性资金【提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种类种类具体范围具体范围(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36、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提示】上述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税收入【考点【考点 2121】企业所得税中具有扣除限额标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中具有扣除限额标准的支出扣除项目扣除项目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扣除标准扣除标准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

37、销售(营业)收入的“5”(1)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2)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照规定扣除【提示】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扣除“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

38、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 5%计算限额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规定比例的处理超过规定比例的处理不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不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不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公益性捐赠可结转以后 3 年内扣除补充保险费不可结转以后年

39、度扣除【考点【考点 2222】契税主要政策规定】契税主要政策规定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纳税人纳税人承受方买方买方受赠方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核定成交价格3%5%的幅度内,应纳税额各省、自治区、直计税依据辖市人民政府按本税率地区实际情况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税率税率计税公式计税公式房屋交换等价交换免征契付出差价方税; 不等价交换,为交换价格差额【考点【考点 2323】土地增值税应征、不征和免征汇总】土地增值税应征、不征和免征汇总应征土地增值税的范围应征土地增值税的范围增值税的范围增值税的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转让存量房地产(3)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

40、(发生权属转移)(4)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5)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不征土地增值税的范围不征土地增值税的范围(1)房地产继承(无收入)(2)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赠与(无收入)(3)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4) 房地产抵押期内 (权属未变)(5)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6) 房地产评估增值 (权属未变)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1)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4)自 2008 年 11 月 1 日起,居民个人转让住房【考点【考点 242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征

41、税范围、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征税范围主要规定主要规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农村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提示】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4)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具体规定如下:(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

42、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以后再作调整纳税人计税依据【考点【考点 2525】车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车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基本要素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适用税额主要规定主要规定在中国境内拥有或管理应税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船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船车船税采用定额幅度税率(1)辆:商用客车、摩托车、乘用车(2)整备质量:商用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3)净吨位: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4)艇身长度:游艇计税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