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案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pdf(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某一实力雄厚的 B 企业将电话机产品投放 A 市。A 市电话机市场竞争激烈,有三四家企业在市场上也推出了在性能、质量、价格等方面与 B 企业相近似的产品,在市场上形成了电话机销售的鼎立分争局面。B 企业为排挤竞争对手,将销售产品的价格一降再降,最后低于成本销售。与其竞争的一些中小企业为占领市场的一席之地,也试图降价销售,但因实力不足,低于成本销售意味着亏损,为避免亏损经营,不得不退出市场。实力雄厚的 B 企业降价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成功,在 A 市市场上形成独霸局面,在市场竞争中占据绝对有利的地位。随后 B 企业又以改进型号为名,将价格提高。问题1、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2、行为的特
2、点是什么?3、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1、属于不正当竞争2、行为属于不正当销售行为3、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黛美化妆品公司新近研制开发了一种润肤美白化妆品,该化妆品之配方由 23 个公式和 170 个相关数据材料组成。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般人无法单独接触到这一资料。刘某是公司董事长曹某的秘书。某日,曹某叫刘某帮助收拾办公室,刘某在曹某在场的情况下无意间看到曹某桌上放置的有关资料。刘某凭借其惊人的记忆力将所有资料记了下来。两日后,刘某回老家探亲,酒后炫耀自己的记忆力并将记下的资料全部讲给了在另一化妆品公司工作的妹夫李某。不久后李某所在的娜佳公司对黛美化妆品的配方
3、稍加改良,生产出了质量更好的同类化妆品,抢占了黛美化妆品公司的销售市场。曹某得知真相后,将刘某诉至法院,要追究刘某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刘某辩称:一、自己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仅仅在曹某在场之情况下看了一眼;二、自己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之义务;三、娜佳公司不是采用这一配方,而是采用娜佳公司自己的技术,因此自己没有责任。问题:(1)刘某辩解之理由是否成立?(2)请提出你的对本案的认定和处理意见。(1)不成立。(2)其一,黛美公司对该润肤美白化妆品享有商业秘密权(或答是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其二,理由在于:第一,具有秘密性,第二,具有实用性,第三,具有价值性,第四,具有保密性。其三,刘某、李某、娜佳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其四,法院应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同时不得将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再向外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