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误区.pdf

上传人:ylj18****70940 文档编号:71454357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40.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误区.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误区.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误区.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误区.pdf(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误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误区误区一:误区一:电动叉车不用上牌登记释疑:个别销售商家会误导购买叉车的企业,让企业以为只有柴油机(或汽油机)叉车才需要上牌登记,而电动(电瓶)叉车不需要上牌登记,导致企业因为使用未经检验登记的叉车而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其实,凡是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的叉车,简单来说,就是具备门架、货叉、自行式等三个重要特征且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三区”范围内使用的叉车,均属于特种设备范畴,包括符合定义的托盘堆垛车,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上牌)。误区二:误区二:特种设备数量少于 20 台的企业不

2、需要安管员释疑:虽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中有关于设备总量20 台以上应配备持证安管员的规定,但并不是少于 20 台设备就不需配备安管员了。真实的情况为,凡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应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以单位任命文件作为依据并将其任命文件存放于特种设备台账资料之中,如设备总量在 20台(含 20 台)以上的,则应配备专职的、持证的安管员。误区三误区三1 立方以下的空气储罐不是特种设备释疑:这个说法应该是和简单压力容器混淆了,简单压力容器是一种特殊的特种设备,它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不需要定期检验,只需要在罐体达到使用年限后主动报废即可。辨识简单压力容器的方法也很简单,通常其

3、出厂铭牌上会标注有“简”或者“简单压力容器”的字样,更专业一点的方法就是看参数,设计压力1.6MPa、容积1m3;、压力容积1Mpam3,介质主要以空气、水蒸气为主。因此,空气储罐仅通过 1 立方的容积是无法判断是否属于简单压力容器,而是要通过设备铭牌或者出厂资料来进行识别。着重要强调的是,虽然罐体本身不需要登记检验,但罐体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仍然要依法进行校验和检定。误区四误区四检验合格的电梯不应该发生故障释疑:检验是国家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和维护保养情况的验证性检查方式,其中相关的检验项目均是电梯质量的安全底线,也可以理解为,检验合格反映出电梯安全仅仅达到了国家要求的最低标准。如果把

4、电梯比作人,年检就相当于每年做一次健康体检,体检没大毛病并不表示在之后的一年里人就不会生病了,其实电梯是否故障和人是一样的,关键在平时的自我管理和维护保养。因此,使用单位日常管理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督促维保修理到位,才能确保电梯故障概率降到最低。误区五误区五汽车吊是轮胎起重机释疑:近期经常有来电咨询,询问汽车吊作业证书如何考取。其实,在特种设备目录中虽然有轮台起重机,但却没有汽车吊,这两者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类设备。两者的区分主要还是在作业舱上,轮胎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只有一个用来控制移动和起升载荷的作业舱,而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不但有一个车辆驾驶舱,还有另一个吊车作业舱,因此不适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误区六误区六老百姓用液化石油气瓶做饭,所以是气瓶使用单位释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中均作出了规定,气瓶的使用单位是气瓶的充装单位,对气瓶的充装行为才是特种设备监管范围内对气瓶进行的使用行为,而且气瓶充装单位也只能依法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因此老百姓是“用气”单位而不是“用瓶”单位。虽然家中有液化石油气瓶的老百姓不是特种设备监管范围内的使用单位,但使用液化石油气也应当符合燃气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误区七误区七液压升降平台可以当“货梯”来使用释疑:“货梯”是对简易升降机的俗称,额定起重量 500 公斤以上的简易

6、升降机属于特种设备,虽然液压升降平台并不属于特种设备,但是仍有部分企业将其安放在厂房的井道内或用砖木、铁板等材料搭建的简易井道内,并加装选层面板、门锁、限位开关、导轨等部件,使其成为了“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三非”特种设备,即俗称的“土制升降机”,不仅使用单位要被处罚,其安装单位也同样要面临法律的制裁。误区八误区八国家取消了行车的作业证书,任何人都可以操作释疑:行车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起重机械大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前几年取消了地操(地面操作或地面遥控)行车的证书项目,但仍然保留了司操(司机室操作)行车、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的作业证书项目,同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又

7、进行了规定,凡取消地操证书项目的设备,其使用单位仍应该开展对相关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行车进行作业,否则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误区九误区九特种设备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释疑:特种设备安全是非常强调安全主体责任的,但不少使用单位特别是电梯的管理单位往往将电梯维保但未开展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同于对日常管理责任,其实电梯维保单位仅仅相当于电梯“4S 店”的角色,所以车辆出了事故,交警处罚的对象是车主而不是“4S 店”。当然了,对于共有产权的特种设备,例如住宅小区的电梯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依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全体业主或业委会以合同的形

8、式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电梯,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办理电梯日常检查、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检测和签订维保合同。对于跟随房屋一同出租的电梯,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由承租方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如无相关合同约定的,则电梯产权单位就是法定的使用管理单位。误区十误区十特种设备还没超过检验有效期,可以先不用报检释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检验有效期届满期一个月内向检验检测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其中主要也是考虑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检验机构可以提前调配检验人员安排,保障一个地区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有序进行,再一个是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设备隐患和故障问题等,提前报检可以在检验有效期满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整改,经过整改后可顺利按期取得合格报告,避免两次检验出现“断档”的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