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江门鹤山市址山镇中心小学春季转学办理细则【1月6日资料接收截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广东江门鹤山市址山镇中心小学春季转学办理细则【1月6日资料接收截止】.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广东江门鹤山市址山镇中心小学春季转学办理细则【1月6日资料接收截止】 2023年广东江门鹤山市址山镇中心小学春季转学办理细则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春季转学办理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根据鹤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址山镇中心小学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办理细则。 一、学生转学办理程序 (一)转入址山镇内小学就读的办理程序 1.学生到预读学校所在镇中心小学落实学位,如申请转入镇全部小学学位已满,需等待下一学期申请转学时是否有空余学位; 2.预
2、读学校对应年级有学位时,按以下程序办理:学生向预读学校所属镇中心小学递交申请转学材料预读学校所属镇中心小学加意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接收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办理注册入学接收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转接。 3.2023年春季学期拟接收学生名册经中心校审批,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报教育局审核加意见。 4.2023年春季学期拟接收学生名册经教育局审核同意接收后,学校及时公示并以电话、书面、短信等多种形式告知家长接收结果(包括没有被接收的学生),并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出址山镇外小学就读的办理程序 1.到址山镇外预读学校落实学位; 2.预读学校和预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接收后,到原就读学校填写2
3、023年春季转出学生名册,由转出学校上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完成电子学籍转接。 二、镇中心校登记接收申请转学学生资料时间: 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月6日 三、提交资料格式要求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 2.经中心校审批,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家长在转入学校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入小学加意见址山镇中心小学加意见上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意:“申请理由”中“申请人”要学生签名,并填写日期;“学生家长确认意见”中家长签名,并留两个以上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 3.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4、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户主页在同一张A4纸上、报名对象页和父(母)页在同一张A4纸上,报名对象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报名对象出生证。 4.政策性照顾生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政策性照顾生相对应的军人证明、人才证书、经济证明、领养证明等。 5.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可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址山镇外户籍学生)需提供居住证明;社保凭证;就业证明,一可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的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
5、动用工合同,二可提供鹤山市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执照或者到申请时为止在鹤山市连续纳税1年的证明;填写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积分表。 7.卫生部门要求的预防接种证明。 四、工作办理要求 (一)严格控制班额。根据广东省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3-2023)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125号)规定班额的要求,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已满班额的班级原则上不得再接收转入学生。已在镇内各公办学校就读学生本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二)义务教育阶段申请转入的学生原则上按户籍(居住地)就近入学。若户籍(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对口学校学位不足,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学位情况全镇统筹安排。 统筹安排优先顺序为
6、:户籍生;政策性照顾生;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中心校在登记时间结束后,根据以上三类学生从-的顺序安排学位。 户籍生按户口迁入先后顺序排队,如迁入时间相同则学区生优先,如迁入时间、学区相同则出生日期在前者优先。政策性照顾生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积分高低安排入学,若积分相同则出生日期在前者优先。 (三)学校受理转学申请时,要做到公平、公正、合规、合理,对于接收的转学学生,要指导督促其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对于未能接收的拟转学学生,学校必须要有明确的理据,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 (四)学校要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学籍资料,不能随意接收存在“问题学籍”学生的资料登记,如出现有问题学籍的学生必须先处理好学籍问题再申请转学。 (五)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及时完成学籍系统上的转学办理手续。学校不能接收未经鹤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学生。 (六)我市转学办理时间统一为: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申请办理(逾期不办理)。请各学校严格按照办理时间申请转学。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接受学籍业务办理地点:址山镇新莲村委会南兴村址山小学,中心校办公室 接受学籍业务办理人员: 黄老师,电话:7359825 郑老师,电话:8655402 扫描二维码获取相关表格: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