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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广西钦州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广西钦州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为了做好我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我局拟定了钦州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为了全面反映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桂教基教2023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桂教规范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出发点,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学生发展和变化过程,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在校三年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构建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推动学校切实转变育人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客观性原
3、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做到活动真实、信息写实、评价有据。 (二)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客观反映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突出评价对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可操作性原则。评价力求简便易行,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三、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
4、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担任班级或学校职务及履职、评优评先等情况,参加集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内容、次数、时间和收获。学校对于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个人档案。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记录国家课程的修习内容和学业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地方和校本课程学习内容及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和竞赛获奖情况。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安全素养等。身体健康方面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
5、康标准测试结果,日常校园体育活动表现、体育运动技能掌握、体育爱好项目训练和参赛情况以及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心理健康方面重点记录学生的自我认知发展、情绪控制、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发展,以及应对困难和挫折等的具体表现;安全素养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养成安全行为习惯,学习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及相关艺术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播音主持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爱好和代表作品,以及对生活美学的领悟与践行等。 (五)劳动与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走向“
6、社会大课堂”, 在社会生活中的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主要包括学生生活技能、生产劳动、职业体验、研学旅行、专题调研、参观学习、社会考察、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军训等的活动情况,以及养成的能力和形成的成果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次数、时间和收获,形成的调查报告和作品等。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情况,分阶段在上述五大指标框架内增设反映学校办学特色的评价内容。 四、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写实记录。写实记录是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 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活
7、动的记录,包括对事件的客观记录、自己内心体验感受以及活动形成的成果。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一般性活动不必记录。写实记录采取“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材料须客观真实、有据可查。 (二)自我陈述。自我陈述是学生在对个人成长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整理遴选的基础上撰写的纪实性陈述,是对自我成长过程的总结梳理,是促进学生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的过程。学生要在每学期结束前,对自己在过去一个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兴趣发展、个性成长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并作出综合陈述。自我陈述要突出个性特长,重点介绍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8、用证据说话,避免泛泛而谈。 (三)教师评语。教师评语是教师根据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分析学生发展变化情况,客观公正反映学生发展水平的个性化评价。教师评语内容包括综述、个性特点描述和建议三方面。教师要以发展的眼光反映学生的变化,突出正面引导,鼓励学生不断进步。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言之有据,揭示学生的个性特点。学期教师评语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社团指导教师、学生发展指导教师等共同承担,具体由学校统筹安排;毕业教师评语反映学生高中阶段整体发展情况,由班主任填写。 五、评价程序 广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综评信息系统”)由管理端、教师端和学生端组成,该系统登录入口统一为。综评信
9、息系统的有关内容按学期进行填报,从开学到学期末为数据的收集期,学校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的上传等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一)账号对接 综评信息系统中学生和教师的账号直接对接学生学籍系统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尽快完善学生学籍系统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其中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为 (二)信息录入 1.学校管理员每学期开学前完成综评信息系统内基本资料的上传,如课程班级、外聘教师等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好学校资料的日常维护,如修改学生和老师基本资料,查看学生删除记录申请,创建期中期末考试等(具体操作见附件3)。 2.教师通过综评信息系统内配套的模块维度体系,为学生记
10、录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发展表现情况,录入考试成绩以及各类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4)。 3.学生在教师、家长指导下,及时在广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5)录入个人综合素质成长各方面的真实记录。在学校审核确定前,学生可修改完善个人的写实记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活动,按照“谁实施、谁记录”的原则,及时将学生参与情况统一录入综评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个体参与的重要活动,由学生自行录入系统,材料需经有关教师审核。 (三)整理遴选 每学期末,班主任及相关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补充完善有关佐证材料。 (四)公示确认 每学期末,学校对遴选出
11、来的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写实记录材料在信息管理系统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成长记录由学校审核确认;有异议的,由学校组织复核,无异议后再审核确认。用于高考招生使用的由学生填报的材料,须学生签字或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确认。 (五)形成档案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格式,在学生毕业前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见附件6)。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写实记录、自我陈述、教师评语、典型事实材料、公示情况等。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主要记录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形成学生电子档案上报后
12、,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必须提出申请,逐级报批。由外省转学进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原就读学校认定并随档案转入,入读转入学校后的表现按照我市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继续进行记录。 六、评价应用 (一)作为学校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
13、教学水平。 (三)作为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招生使用。 (四)作为社会用人单位人才选择的参考。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涉及个人隐私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七、评价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市教育局成立钦州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赖廷耀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福勇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田茂群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乃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红青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有幸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钟逢发
14、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成员:邓云峰灵山县教育局局长 陈基亮浦北县教育局局长 黄建钦南区教育局局长 贺艺钦北区教育局局长 韦东文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 教育岗主管 潘广信市教育局党建和思政科科长 翁丽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刘春华市电化教学与教学仪器管理站负责人 方美婷市教育研究所负责人 宋廷南市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吕丽斯市教育团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各项业务协调与具体组织管理的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红青兼任,副主任由王有幸、钟逢发兼任,成员由潘广信、翁丽明、刘春华、方美婷及基础教育科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2.各县(区)教育
15、部门成立本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制定本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或操作办法,并上报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部门准确理解评价的指导思想和评价原则,细化落实评价五个方面内容,严格明晰评价方式和程序,指导并监督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信息录入、整理遴选、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等关键环节,确保评价内容全面完整、程序严谨规范、材料客观真实。 3.各学校要成立本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由学校分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联络员,以及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6至8人,经公示后市直各普通高中报市教育局,县(区)各普通高中则报县(区)教育局。
16、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要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落实日常管理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定,对材料审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作用,全面掌握学生表现;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毕业前突击记载。对参与综合素质评价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核定相应工作量。 学校每学期还应对教师和学生进行综评理念和实操培训至少一次,并做好培训相关佐证材料。 4.班级成立班级评价小组,主要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的成员应不少于3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成员名单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公
17、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学校以学年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在制度建立、职责明确、渠道畅通等方面及时进行总结、改进,并对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监督,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抽查5%的学校,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不少于25%的学校,各县(区)教育部门每年对所辖学校至少检查一次,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建立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 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全校以及社会公示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细则、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学生或其监护人等对公示内容、评价结果或学校评
18、价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要依法依规进行核查确认并反馈意见。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学校要公开本校的申诉方式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提供不实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社会机构、学校、学生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学习宣传 市和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大评价工作宣传力度,学校要准确把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标准等,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争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本办法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督电话:2812293。 附件:点击查看 1.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整体介绍 2.广西“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培训班培训手册 3.广西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端使用手册) 4.广西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教师端使用手册) 5.广西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学生端使用手册) 6.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第 13 页 共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