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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湖北省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与答案与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5 月 1 日,甲与乙签订购买手机的合同。合同中约定:手机总价 5000 元,首期款 3000 元余款应于 12 月 31 日前付清。在余款付清之前,乙仍拥有该手机所有权。另外,甲应当于收到手机的当天对其进行检验。6 月 1 日,甲发短信给好友丙,欲将其宠物狗毛毛出卖。短信中称:丙应于收到短信后一周内回复并支付价款 500 元,付款后即可取得毛毛的所有权。甲应于 12 月 31 日放假回家时将毛毛送至丙家中,送达前毛毛仍由甲负责照顾。7 月 1
2、 日,丙回复短信同意,并将 500 元转至甲的银行卡账户。其后,甲回复短信已收到 500 元转账。8 月 1 日,毛毛产下 3 只小狗:小白、小黄、豆豆。甲的同学陈某误以为其品种为日本柴犬,看见后十分喜爱,愿以 1000 元购买毛毛、小白、小黄。甲同意,并将狗狗交给陈某,陈某支付 1000 元现金。陈某对甲和丙的买卖合同并不知情。8 月 2 日,陈某带毛毛、小白和小黄去宠物医院注射疫苗,得知狗狗并非日本柴犬,而是秋田犬。2017 年 9 月 1 日,陈某与李某签订 50 袋澳洲进口狗粮的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交付地点,但约定由李某代办托运,运费由陈某承担。次日,李某将 50 袋国产狗粮交给快捷
3、货运公司运输。9 月 5 日,陈某将运输途中的 10 袋狗粮以原价转售关某。9 月 6 日,因货运公司员工保管不周,20 袋狗粮不慎丢失。9 月 8 日,30 袋狗粮运至陈某住处。陈某虽发现狗粮为国产但仍接收。同日,陈某通知关某其购买的 10 袋狗粮于运输途中灭失。11 月 5 日,宠物狗毛毛突患重病,濒临死亡。陈某打电话告知甲,因错将狗狗当成日本柴犬而购买,要求甲返还 1000 元价款并取回 3 只狗,甲拒绝。11月 15 日,甲将 1500 元转至乙的银行卡账户。12 月 1 日,甲发现手机无法充电,经检查系因使用劣质锂电池,导致其寿命仅有正常手机的 14。甲要求乙免费维修,乙拒绝,并以甲
4、未按期付款为由要求取回手机。问题:?1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免费维修手机?为什么?2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谁享有 4 只小狗的所有权?为什么?【答案】二、案情:高某涉嫌强奸张某被立案侦查,后高某被 A 区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在关押的过程中,高某的妻子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生审查,检察院受理了其妻子的申请。后案件被公诉至 A 区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查的过程中,A 区人民法院发现此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后请求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决定不开庭审理,高某的妻子非常关心案情申请参加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她的请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高某之前还涉嫌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法院
5、决定对遗漏的盗窃罪作补充起诉。问题:1高某的妻子可否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2高某妻子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应该向那个检察院的那个部门提出?如果找错部门怎么办,找错检察院应该怎么办?此案检察院在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可否邀请与案件无关的人大代表介入?3A 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其应如何处理?4中级人民法院准许妻子的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5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盗窃罪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三、(此题与商法为二选一选做题)位于乙区的黄某有一房屋用于经营(个体工商户),甲市乙区政府决定拆迁,为拆迁事项有序推进,成立乙区拆迁管委会,乙区政府与乙区管委会签署协议拆迁授权委托书
6、,由管委会负责拆迁具体事宜。黄某与管委会就其房屋估价 260 万元,双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甲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黄某认为房屋价值应为 300 万元,遂向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黄某要求甲市乙区政府公开(或提供)拆迁补偿人的补偿事项信息,甲市乙区政府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根据案情回答(如有不同处理意见,请列明):问题:1.本案的原告是谁?为什么?2.本案的被告是谁?为什么?3.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4.本案约定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5.如何确定本案的起诉期限?6.甲市乙区政府以涉及第三人隐私为由拒绝黄某的公开申请的行为是否合法?【答案】四、材
7、料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从理论上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2020 年 11 月 16 日中央领导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材料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201
8、8 年 8 月 24 日中央领导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材料三: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们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创新发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问题:结合你对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理解,谈谈当前和今后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要重点抓好的“十一个坚持”。【答案】五、江城晚报记者张某在某报上发表一篇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江城文坛中,有的作家剽窃别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出版,有的作家昧着良心沦为有钱人的枪手
9、,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都有待大幅度地提高。”该报在江城所辖的甲、乙、丙、丁四个区发行。该市的作家陈某和李某认为该文有损全市作家的声誉,二人共同向江城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城晚报报社和记者张某对其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得知报社地址位于乙区,故将本案移至乙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列陈某和李某为原告,列报社和张某为被告,对本案进行了审理。诉讼过程中报社和张某指出陈某与李某在起诉前分别公开举行新闻发布会,谩骂报社和张某,已经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陈某与李某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乙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法院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陈某与李某向报
10、社和张某道歉,赔偿损失若干。陈某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陈某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李某未提起上诉。问题:(1)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产生纠纷后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将此案提交江城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事后陈某和张某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2)分析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3)如果陈某上诉后,在上诉期间就撤回上诉,并且法院裁定准许。则报社和张某可否要求其履行一审判决,为什么?(4)如果陈某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撤回上诉,而此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审查的范围如何?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
11、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当,能否纠正?(6)李某未提起上诉,对他而言能否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单独执行一审判决?为什么?(7)假设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则二审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8)如果在二审中陈某、报社和张某达成和解欲结束此案,法院应如何处理?(9)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10)假设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判决本诉被告和反诉被告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本诉与反诉部分的判决在执行中能否进行抵销或者吞并?【答案】六、案情:吕某在龙江市南湖区人民街道 218 号拥有房屋
12、 6 间,其中 3 间为旧房、3 间为新房,均在建成之后不久完成物权登记,登记于人民街道 218 号,登记确权面积为新旧 6 间房间的面积。2017 年 7 月 1 日,龙江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设龙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吕某的房屋被纳入该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就拆迁安置补偿事宜,龙江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吕某进行协商,但因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2017 年 8 月 1 日,龙江市房管局将吕某在龙江市南湖区人民街道 218 号房屋中 3 间新房认定为违章建筑,并决定变更人民街道 218 号房屋产权登记将登记确权房屋从新旧 6 间房间变成仅有旧房 3 间(新房被确认为违章建设)。2017 年 10 月
13、 5 日,龙江市人民政府在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催告、末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对吕某的部分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同时对拆迁范围内的其他设施也进行了部分拆除,导致剩余房屋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吕某认为,龙江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和毁坏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人民法院针对龙江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后,经审查受理起诉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要求向被告龙江市人民政府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但龙江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只向法院提供了对吕某违建房屋进行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据,没有提供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和依据。2
14、017 年 12 月 1 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在审理期间,龙江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有关吕某房屋侵占公共绿地的照片,经技术鉴定,这张照片拍摄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2017 年 12 月 15 日,本案一审宣判,龙江市人民政府败诉。龙江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说明:龙江市为省会城市,设有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吕某户籍所在地为龙江市西湖区,该区设有龙江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吕某被拆房屋所在地为龙江市南湖区,该区设有龙江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龙江市人民政府住所为龙江市青山区红星路 1 号,该区设有龙江市青山区人民法院。龙江市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住所均为龙江市滨江区
15、中山路 1 号,该区设有龙江市滨江区人民法院。问题:1吕某就龙江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2假如吕某就龙江市房管局变更其房屋登记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3在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龙江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因公无法出庭,全权委托律师出庭应诉自己没有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是否合法?为什么?4龙江市人民政府在一审中提交的有关吕某涉案房屋侵占绿地的照片能否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为什么?5在行政诉讼一审期间,如果吕某忽然突发疾病死亡,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6在二审期间。龙江市人民政府是否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什么?【答案】
16、七、张洪胜、王颖于 1998 年 12 月 30 日结婚,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协议离婚。王洪臣、康荣玲系王颖之父母。2003 年,张洪胜所在单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集资建房,张洪胜向其所在单位交纳了购房款 17 万元并在银行办理贷款 10 万元,以上张洪胜及王颖共交纳了购房款 27 万元。2006 年 6 月 6 日,在本案房屋的购买合同中,张洪胜以康荣玲为买受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的买受人处签署了“康荣玲”,在委托代理人处签署了张洪胜的名字。2008 年 6 月,该房屋交付,张洪胜取得了该房屋及车库钥匙。2008年 7 月 10 日,地产公司及张洪胜所在单位
17、向张洪胜发出了关于缴纳房屋契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相关费用的通知,张洪胜称因其欲将该房屋转售他人,为了便于出售并在出售时能直接将房屋落户至买受人名下,张洪胜未随单位一齐办理房权证。2010 年 4 月 19 日,康荣玲向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了该房屋所有权证,并于 2010 年 5 月 11 日取得了该房屋土地使用证。为此双方发生争议,为明确该房屋所有权,张洪胜于 2010 年 6 月 10 日向法院提起了所有权确认诉讼。(1)王颖未申请参与诉讼,但是判决结果可能影响到夫妻财产的分割,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2)如果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张洪胜增加诉讼请求,而康荣玲提出反诉,均和该案房屋有关,应当
18、如何处理?(3)一审判决房屋归张洪胜所有,康荣玲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康荣玲突发重病去世,留下遗嘱,王颖为其唯一继承人,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4)一审判决房屋归张洪胜所有,判决生效后,康荣玲提出再审申请,但考虑到诉讼的精力投入,欲撤回再审申请。但随后,康荣玲发现张洪胜提供的一份证据是伪造的,后再次提出再审申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答案】八、材料一: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
19、深层次问题。(摘自习近平: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材料二:新华社北京 2017 年 5 月 3 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 3 日上午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习近平指出,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问题:请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自己对中华法文化中“天理、国法、人情”的理解,谈谈在现实社会的司法、执法实践中,一些影响性裁判、处罚决定公布后,有的深获广大公众认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有的则与社会公众较普遍的认识有相当距离,甚至截然相反判断的原因和看法
20、。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少于 500 字。【答案】九、汪有钱、王大款和戴美丽决定合作经商。三人商定,将成立两家企业,并拟定了企业名称“飞天法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公司”)、“向美而生美容普通合伙机构”(以下简称“向美美容”)。为筹备飞天公司的成立,汪有钱以个人名义租下盼盼公司管理的大厦办公室一间,约定月租金 2万元。两个月后,由于对法律培训市场失去信心,三人决定放弃飞天公司的筹建。盼盼公司 4 万到期租金债权未得到偿付。汪、王、戴三人设立“向美美容”进展顺利,三人依约缴付了出资后,该合伙企业获得了工商登记,领取
21、了营业执照。三人推选王大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开业不久,顾客艾美在该美容院做微整形手术时,王大款指定欠缺相关资质的美容师小紫操作。由于小紫操作失误,致使艾美左眼失明。因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艾美向法院起诉“向美美容”,索赔 100 万。经查,艾美与美容院签订的书面格式合同中有如下条款:“微整形手术有风险,顾客自愿接受微整形手术的,美容院不承担手术失败的赔偿责任。因服务所产生的纠纷,由王大款户籍所在地 A 市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款未以特殊字体标识,美容院也无法证明曾就此条款提请艾关注意。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1盼盼公司是否可向汪有钱主张租金?为什么?2盼盼公司可否要求汪、王、戴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2、?为什么?盼盼公司能否以设立中的飞天公司为被告?为什么?3艾美与美容院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为什么?4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5艾美可以如何向美容院主张自己的权利?6艾美可否要求美容师小紫承担责任?为什么?7艾美可否直接以汪、王、戴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如艾美以美容院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应追加三合伙人为共同被告?为什么?8如法院判决美容院承担 100 万赔偿责任,而美容院全部资产仅有 10 万元,那么,艾美可如何向汪、王、戴三合伙人主张权利?9假定法院判决美容院承担 100 万赔偿责任后,美容院未履行生效判决,则艾美可否要求执行法院直接执行三合伙人的个人
23、财产?艾美应提出何种执行主张?【答案】一十、高某(女,22 岁)是某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陈某的嫉恨。陈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高某,甚至到公司对高某进行谩骂。一日,陈某故意来到高某回家必经之路超市的门口,待高某外出返家时,陈某便上前当众大骂高某。高某开始一直沉默不言,后来陈某抓住高某的衣服进行厮打,并将其衣服扯破,致高某当众受到巨大屈辱。高某实在不堪忍受,便猛地将陈某推倒在地,刚好陈某头部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 2 万余元。高某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卧床休息半个月后才
24、逐渐恢复正常。陈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对陈某的伤情作出的鉴定意见为轻伤的法医鉴定书证明,决定开庭审判。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自诉人陈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宣告终止审理。一周过后,陈某不愿再起诉,但陈某的父亲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再次决定开庭审判。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高某以侮辱罪对自诉人陈某提出反诉,法院以刑事案件不得反诉为由拒绝受理。高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经缺席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高某管制 6 个月,赔偿经济损失 7000 元。高某得到消息,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上诉人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书面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上诉人管制 4 个月,赔偿经济损失 7000 元,被上诉人陈某犯侮辱罪,判处管制 2 个月,并由人民法院执行。在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