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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主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时间:2023-09-29 主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机遇对于有准备的头脑有特别的亲和力。为了保证接下来开展的工作活动水平质量,我们是时候进行策划方案的准备了。策划方案要细致周密,操作性强又不乏灵活性。你的认知中策划方案也是这样的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主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主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三门峡市第六小学 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关于2023年三门峡市主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区域的人口分布和学校招生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3年
2、计划招生180名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区域:东至弯道、西至陕州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北环路;以及东至陕州路,西至大岭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北环路区域。 三、招生工作时间: 8月20日-8月24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四、招生对象、时间及要求: (一)第一批次 1、招生时间: (1) 8月20日,报名审验。 (2) 8月20日下午5:30,汇总公示第一批次录取结果及空余学位。 2、招生对象: (1)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且户口地址与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与父母在市区的唯一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且与祖辈及父母同
3、户籍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籍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子女等。 (4)本校教师子女。 3、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祖辈房产证及父母的无房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证明(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人才引进相关文件)、一寸彩照两张。 (二)第二批次 1、招生时间: (1)8月21-8月22日上午11:30,报名审验; (2)8月22
4、日下午3:00-5:30,公示第二批次录取结果及空余学位。 2、招生对象: (1)非主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内居住。 (2)学校区域内产权房系直系祖辈房产,且三代同户籍的适龄儿童(非儿童与父母唯一居住地,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有学校区域内户口,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监护人无区域内产权房、无政府保障廉租房,在户口所在学校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房。 3、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祖辈房产证),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寸彩照两张。 (三)第三批次 1、招生时间:
5、(1)8月23日-8月24日上午11:30,报名审验,录满为止。 (2)8月24日下午3:00-5:30,公示录取结果。 2、招生对象: 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长期合法租房居住(2023年1月1日以前租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际居住证明(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备案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进城务工证明(父母一方的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外出借读证明(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暂住证(公安部门出具)、一寸彩照两张。 备注:租赁证明、务工证明、暂住证明登记日期必须在2023年1月1日前。 五、招生流程
6、、地点: 排队领号(东门口)-填写信息(二二班) -资格审验(二三班)-信息录入(政教处)-领入学通知(政教处) 六、入学教育: 所有新生持市六小新生入学通知书于2023年8月26、27日到校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七、特别说明: 1、第一、二批次招生中,符合条件的,直接录取;若有空余学位,录第三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满为止。 2、招生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招生时间,所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自己承担。 3、招生期间,如发现家长提供假证件,经落实属实者,取消已有学位。 招生咨询电话:2862769 三门峡市第六小学 2023年7月7日 F延伸阅读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7、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340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231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教基20235号)、*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
8、龄儿童、少年的均等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 “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各校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规范入学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蒙城教育网和社区、学校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条件和办法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中学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3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9、 (一)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在划定学区内学校登记就读。 “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2出生时随其父母双方或一方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处(即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内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城区有固定房产(以房产局登记信息为准,下同)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学区入学;法定监护人城区无固定房产的按户籍地入学。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经审核、公示无异议。 3居住房未参加房改的或自建住房未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城
10、区无其它房产的住户子女就学,提供户口簿、有效实际居住证明,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在户籍登记地学区入学。 (二)购房户子女 1已办理房产证的,凭房产证、户口簿在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因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提供加盖房产局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在划定学区学校入学。 2已购房,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交房,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凭户口簿、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在划定学区学校入学。 以上房产均不含商业房产。 (三)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户子女 1已安置的拆迁户,凭户口簿、原始拆迁协议(或加盖乡镇证明的拆迁协议复印件)在安置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2已拆迁未
11、安置的拆迁户(或至2023年8月31日已签正式拆迁协议的),凭户口簿、原始拆迁协议(或加盖乡镇证明的拆迁协议复印件),在拟安置地或租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四)政策照顾人员子女 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1)与县政府、开发区、招商局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且已开工建设企业(以下简称招商引资企业)的外来投资者(非蒙城户籍)随迁子女、在城区招商引资企业务工(非蒙城户籍)的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由开发区管委会或县招商局出具证明,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并保证信息真实,经审核、公示无异议。 (2)父母一方在我县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提供
12、户籍证明、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务工出具由县社保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和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用工企业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经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经审核,公示无异议。 2. 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在城区招商引资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务工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父母双方务工须一年以上或父母一方务工两年以上(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提供户口簿,由县社保局出具参保证明,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以外的企业由县招商局出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并保证信息真实,经审核、公示无异议。 符合
13、以上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小学入学,新城区庄子大道以东、乐土路以北的企业职工子女,一年级新生安排到附小南校仁和路分校入学;庄子大道以西、鲲鹏路以南、南华路以东、乐土路以北的企业职工子女,一年级新生安排到附小南校三义路分校入学;乐土路以南的企业职业子女,一年级新生安排到附小南校阳光分校入学;南华路以西、乐土路以北、鲲鹏路以南、西外环以东招商引资企业的职工子女,一年级新生安排到城关三小联盟仁和路二小分校入学。老城区企业职工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所属的学区入学。 符合以上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七年级新生安排到蒙城六中庄周校区、蒙城八中或蒙城中学入学。 3. 现役官兵子女入学 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
14、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秘基202357号)和亳州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2301号)要求执行。 4. 渔民子女入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解决渔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教秘基202335号)要求,符合入学条件的渔民子女到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按照政策执行。 (五)城区公办中学七年级招生 2023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凭毕业证到毕业小学所在中学学区学校报名,也可凭城区户籍和相关房产证到划定的学区中学报名。 (六)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必须具有办学许可证,必须严格执行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
15、学工作的政策。其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于2023年8月10日前向县教育局职成教科申报备案,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批复的方案,按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师资配备等审批下达,与公办学校同时招生,不准提前。 三、招生程序与时间 (一)摸底。由学校对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统计。 (二)登记、初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持入学证明材料到划定的学区学校登记、初审。入学材料初审由学校负责,初审时间为8月10日14日。初审合格拟上报复审的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公示栏和社区公示。 (三)复审、公示。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复审,复
16、审拟录取学生的名单在学校、社区和蒙城县教育网公示详细录取信息。复审公示时间为8月15日23日。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经复审、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录取通知书。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的时间为8月2425日。 四、招生纪律及要求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服从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坚决打击售卖名额现象。凡被举报违规招生,经查实的,取消相关学生入学资格,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相应党政纪处分,有违法行为的依法
17、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服务意识。各招生学校和招生成员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相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 (三)强化责任。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城区义务教育各学校必须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 (四)签订责任书。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分管招生的负责人、具办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纪律及处罚规定。 (五)各学校的收费必须按县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自立名目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18、 (六)切实加强学校联盟建设。联盟学校的教育经费要向联盟内的新校、薄弱校倾斜,领导力量、优秀教师要向联盟内的新校、薄弱校倾斜。联盟学区内起始年级符合交流条件的任课教师在联盟内实行电脑派位均衡配置。学生入学原则上在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也可在联盟内学位相对剩余的学校入学(调剂方案和调剂的学生名单要报备)。联盟内统一编班,统一组织教学。 (七)严禁各招生学校考试选拔招收学生、严禁招收在籍学生、严禁违规收费、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提前招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并负责退回。民办学校违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 (八)各中小学校要做好新生学籍的录入和上报工作。要认真
19、采集一年级新生学籍信息,及时录入,并保存纸质采集表,纸质采集表由家长填写并签字。七年级新生学籍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并完善相关信息。各校要按照县教育局通知的时间上报新生学籍,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新生名单进行学籍审批。招生学校上报未经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新生学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校长相应党政纪处分,并由学校清退违规招收的学生。 (九)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相关业务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对本单位本系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违反招生纪律的处理。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
20、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擅自超计划招生的; (2)超范围招生造成班额超标准的; (3)不按规定时间招生的; (4)采取考试招生或组织非本学区学生参加摸底分班考试的; (5)招收不符合条件学生的; (6)其他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和失职渎职的行为。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的; (2)利用招生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在招生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4)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5)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
21、的行为。 有前款第(1)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在招生工作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依法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来信来访和违纪违规案件。 (十二)接受社会监督。县设立举报电话:县监察局7622050、县教育局7623068,并在蒙城县教育网站开设招生工作举报信箱。 五、附则 1本方案学区划分以及入学条件仅限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 2本方案由蒙城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方案3篇 一、工作原则以市区xx 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
22、,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二、学校简介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
23、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三、招生办法(一)招生对象xx年小学小编。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二)招生人数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三)报名办法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2.报名时间: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3.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4.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四)录取办法:1、录取依据:(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2)面谈情况。(3)学生本人xx年4月1
24、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2、面谈办法:(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2)地点:学校接待室。(3)面谈时间:xx 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3.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xx 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4、新生注册时间: xx 年 7 月 1 日(五)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六)招生咨询电话:(0757)2638xxx联系人:蒋老师 xx年12月25日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25、方案招生工作方案(2)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通知(国办发xx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发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xx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
26、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二、招生原则(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
27、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
28、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二、招生计划1.城区:解放小学7个班,xx小学6个班,焦家垅小学5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1个班,xx学校小学部自主确定。2.城郊:xx中心小学3个班。3.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xx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一律不得突破70人。三、招
29、生范围1.解放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粮食局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2.xx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解放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4.xx小学:xx亭
30、村、xx村及xx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5.xx小学:xx社区、xx村(除xx1组)、xx村、xx村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6.xx小学:xx村、xx村、廉租房小区、工业园区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7.水头中心小学:除传统招生范围外,另加水头棚户改造区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8.xx培英学校小学部:面向全县招生。四、招生对象和条件(一)年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法令年龄为xx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视学位情况,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出生
31、日期可延迟至xx年12月31日前。(二)对象及条件1.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1)适龄儿童本人的城区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2)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在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3)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就读学校: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孤儿、烈士子女;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
32、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4)符合上述(1)、(2)、(3)者,还必须提供与监护人住址相一致的不同时段的用电、用水、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提供电费回执单)。2.城区有房产但非城区常住人口子女(1)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在县城只有一处房产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租住政府廉租房缴费凭证为准),以房屋所在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2)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在县城
33、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父母现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3)符合上述(1)、(2)者,还必须提供与监护人住址相一致的不同时段的用电、用水、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提供电费回执单)。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招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调查核实后确定入学资格。应核材料如下:(1)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居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不同时段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2)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3)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外来(进城)务
34、工、经商人员(父母至少一方)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册复印件(需经用人单位盖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父母(至少一方)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5)金石镇以外的户口本和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6)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4.其他特殊情况者(1)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人社、商务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定后,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2)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须持组织人事部门或部队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登记,统筹安排就读
35、学校。(3)城区小学本校教师子女可安排在本校就读。(4)xx小学所在地xx村和焦家垅小学所在地焦家垅村外嫁女的子女分别可在xx小学、焦家垅小学就读。资格认定程序:先由本人写出报告交当地村民小组、村委盖章证明,再到公安户籍部门审核,最后由学校审定。五、报名程序和要求1.城区常住户口或有县城房产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持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或租住政府廉租房缴费凭据)和不同时段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到所属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2.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持原籍户口簿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统一
36、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各校报名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要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新生名册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查备案。3.符合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及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持户口簿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发的入学派遣单到指定的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六、招生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大局。县教育局成立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光辉;副组长:朱美军;成员:李永虎、莫万刚、陈四新、郑永祥、肖一鸣、伍桄宏、雷 冲、
37、林睦堂、郭华荣、蒋光辉、罗 斌。局领导小组重在对小一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具体招生工作直接由城区县属小学和金石镇中心学校所辖城区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各校要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小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招生工作班子,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方案制订出本校的招生工作方案,并报送教育局基础教育股。2.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外来人员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会保险凭证等)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准确性。城区各小学要牢牢抓住审查核实这个关键环节
38、,务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学校校长亲自把关,在审核各种佐证材料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地甄别材料真伪(证照类必须审验原件),如因某种原因导致材料有缺项或对材料的真实性存在疑点,学校应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各学校对招生范围内无固定职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要积极引导他们的子女回原户籍地就读。3.严禁造假,实事求是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和有关招生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不管有无证件或虽有证件但不辨真伪而导致信息失真,或者有意弄虚作假或协同他人徇私舞弊,影响小学招生工作,造成社会不稳定和带来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实
39、行严格的责任追究。4.阳光操作,统一步调(1)统一招生宣传时间。各校定于8月20日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和本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与要求等信息,各校的招生公告在发布前必须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定。(2)统一报名登记、审验户籍、房产等相关资料时间。各校定于8月25-27日对各自招生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审验户籍、房产等相关资料。(3)统一复核、公示时间。各校在报名登记、初审户籍、房产等资料后,定于8月28日-29日两天集中对已登记的小学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逐一进行复核确认,8月29日张榜公示符合招生要求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校应设立招生电话或招生举
40、报信箱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习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
41、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解放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
42、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2.国家工作人员(含
43、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监察部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xx年8月17日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3) 一、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方便家长”为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安 张保安 副组长:张海宾 黄建喜 李学
44、军 樊金海 组 员:郭振华 韩利民 乎永庆 殷 雪 李 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招生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招生学校要站在顾大局、求和谐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发挥教职工的作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园、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和借口收取报名费、赞助费。 四、招生工作 1、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凡截止8月31日年满35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学前教育。具体说
45、:大班招收满5周岁的儿童,中班招收满4周岁的儿童,小班招收满3周岁的儿童。 (2)各幼儿园招生时间自定,8月底前完成招生。 2、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都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各招生学校于7月31日前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到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3)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招生区域:大社村、乐意庄村、薛村村、薛村矿工人村。牛儿庄学校招生区域:南岗村、庄里村、寺后坡村、彦亭村、牛二庄村、牛儿庄矿工人村。小屯学校招生区域:香山村、南羊村、北羊村、东小屯村、西小屯村、佐城村、张庄村、南旺村、磨屋村、小屯矿工人村。 (4)招生完成
46、时间为7月底前。 3、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小学小编 (2)各学校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牛儿庄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香山中学:小屯学校毕业生。 (3)各学校招生完成时间为7月3日前。 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依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许教基2023191号)和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小学试行集体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许教基2023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项政策为重点,切实做好2023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加快实现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校际差距,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