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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结尾时间:2023-08-29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结尾。 为了让下一阶段工作开展有序,我们需要尽快制定好自己的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工作或任务进行预先安排,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工作效率,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可供我们参考的工作计划模板是什么样的?请您阅读小编整理的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结尾,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
2、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 “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
3、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
4、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 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确保药品采购
5、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 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f132.COM更多工作计划延伸阅读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一:药品采购工作计划20xx
6、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新华乡卫生院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于20xx年七月开始实施以来,经过几个月的深入实施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已经逐步的走入正规化轨道。二一三年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在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和六枝特区基本药物管理办法以及六枝特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的同时,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杜绝采购国家规定的目录内以外的药品。定期深入基层检查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的开展。二、全面落实六枝特区网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精神。 我乡医疗卫生机构已于20xx年1月中旬开始执行20x
7、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正式开展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根据会议培训内容,要组织卫生院负责药品采购,分管院长进行网上采购平台以及基本药物管理有关知识1-2次的培训。以便于采购药品时按流程按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基本药物。对于卫生院提交的基本药物计划严格审核,严格目录内药物,并对药品配送企业所招标药品价格,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保证药品采购的及时、合理的配送。三、做好基本药物采购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步骤。因此,我们今年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
8、组织好基层单位进行基本药物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让政策深入群众中,让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让群众都了解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好政策。对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并让村卫生员都合理掌握基本药物知识,规范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四、坚持经常性的深入进行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监督卫生室对目录内药品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使用和经营目录外药品,对违反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卫生室要严格处理。并按时查看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情况。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正常合理的开展。五、规范管理基本药物有关的档案,健全各种档案信息的采集管理,做好各种监督检查记录、卫生室药品采购计划单的审核记录的备案。对各种文件及时
9、归档。六、做好对药品采购的配送企业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药品清单进行价格、品种核对,严格按照招标价格品种执行核对。定期及时的从卫生室收缴药品款,及时准确的给配送企业结算药品款,确保政府承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之,基本药物的管理采购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许多工作需要不断的规范完善,我们要在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管理工作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药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二
10、:药品采购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23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二、检查范围和对象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
11、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2023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
12、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4、药
13、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
14、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
15、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采购工作计划模板 以下是
16、工作计划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药品采购工作计划模板文章,供大家参考!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23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
17、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2023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
18、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
19、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
20、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
21、,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2、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
23、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20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3篇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一:药品采购工作计划(2355
24、字)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23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
25、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2023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
26、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 挂靠 、 过票 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
27、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
28、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
29、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30、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
31、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xx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二:宿迁市xxxx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594字) xxxx,我市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宿迁实际情况统筹做好基本药物
32、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健全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机制,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一是重点做好单一货源向带量采购模式转变工作。认真研究带量采购相关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加强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指导,保障药品的有效供应及全年采购计划的有序执行。 二是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体系。通过培训指导,提高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上报药品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开展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保障药品的有效供应和及时配送。开展网上采购经常性预警分析和定期采购数据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警示并限期督办,规范网上采购行为。 三是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做好新版国家基本
33、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省增补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工作,为村医规范使用基本药物打下智力基础。定期邀请专家对村医基本药物使用进行点评指导,找出存在问题,并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指导,保障基本药物规范使用的持续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工作。重点加强供货企业积分考核制度建设。目前,我市县区间积分考核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下一步,市级准备建立积分考核倒逼机制,促进各县区供货企业积分考核工作的开展。探索建立适合宿迁实际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指标。切实开展对辖区内112家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工作。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三:xx社区卫生服务站xxxx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34、(1258字) xx卫生局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于xxxx年七月开始实施以来,经过几个月的深入实施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已经逐步的走入正规化轨道。二一二年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在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和江苏省基本药物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的同时,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杜绝采购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目录内以外的药品。定期深入基层检查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的开展。 二、全面落实江苏省网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精神。我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于2023年1月中旬开始
35、执行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正式开展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结合我旗实际,根据视频会议培训内容,要组织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药品采购,分管院长进行网上采购平台以及基本药物管理有关知识1-2次的培训。以便于基层采购药品时按流程按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基本药物。对于各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提交的基本药物计划严格审核,严格目录内药物, 并对药品配送企业所招标药品价格,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保证药品采购的及时、合理的配送。 三、做好基本药物采购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供
36、应保障体系的重要步骤。因此,我们今年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组织好基层单位进行基本药物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让政策深入群众中,让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让群众都了解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好政策。对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并让村嘎查卫生技术人员都合理掌握基本药物知识,规范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 四、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进行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监督基层医疗单位对目录内药品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使用和经营目录外药品,对违反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单位要严格处理。并检查基层卫生院对辖区内的嘎查村社区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情况。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正常合理的开展。 五、规范管理基本药物有关
37、的档案,健全各种档案信息的采集管理,做好各种监督检查记录、基层药品采购计划单的审核记录的备案。对各种文件及时归档。 六、做好对药品采购的配送企业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药品清单进行价格、品种核对,严格按照招标价格品种执行核对。定期及时的从基层医疗单位收缴药品款,及时准确的给配送企业结算药品款,确保政府承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基本药物的管理采购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许多工作需要不断的规范完善,我们要在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管理工作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38、,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旗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xx社区卫生服务站 xxxx年一月十六日 关于药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
39、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 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
40、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
41、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 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
42、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 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 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
43、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 十九条查处。 采购工作计划范文结尾 一、降低采购成本1、2023年我们要协调好各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谈判延迟付款,缓解公司资金压力2、201x年针对公司常用规格板材、原料物料辅料,要多家走访,市场询价,不单一采购,力争每次所采购的价格在市场上都比较有成本优势。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3、目前请购部门分散(请购人员太多,请购部门太多),后期公司是否可对这方面进行整合,所有请购信息由请购人先提交到仓库,由仓
44、库根据现有库存情况再统一制作请购单,这样有利于集中归口请购,减少不必要的采购,减少重复采购,起到有效监督采购物资的机制。同时货品到公司,统一交到仓库,集中由仓库收货入库,没必要去找各部门助理收货,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时间,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又能使物资进入仓库进行有效的入库和出库的数据管理;提前采购计划性:针对目前采购频繁、每月采购稳定的物资(同时是稳定的客户的产品),因目前客户的量在增加,从客户到业务,业务到生管,生管到采购,考虑提高安全库存量,建立更合适的备货数量,提前采购,计划集中采购,目标是能做到一月采购一次或者提前两月三月采购一次的计划性更强的采购,充分的确保了公司生产上的有序,更能满
45、足客户的需求,同时批量采购,计划采购更有利益采购对供应商价格谈判的优势,合理降低采购成本;4、多寻找直接供应商,减少贸易和中间商的周转;减少上门提货的情况,多让供应商直接送货到公司,合理降低采购成本;201x年度降价谈判,按照供应商年度供货情况,合理要求供应商做有比例的降价采购,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二、确保产品质量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201x年我们要严把质量关,大到原物料,小到五金螺丝螺帽,都要认真负责对待。逐步建立一套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管理;平时与供应商勤沟通,向供应商学习、多了解产品的使用性能三、供货的及时性目前公司的采购流程还在不断的完善中,但因生产计划变动无序、销售急单等原因,
46、常出现采购物资延期交付,供应商供货不及时等现象。201x年采购工作要在供货及时性上下功夫,首先,结合公司实际采购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考核,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在合格供方中择优选取,保持及时供货渠道。其次,保持相对稳定的供应渠道,采取同时对应多家供应商办法,不仅质量比三家,供应商排产速度、发货速度也要比较,避免“一对一”供货,给企业造成损失。最后,督促生产部门提供相对准确的采购计划,且建立相对安全的库存数量四、供应商管理1。开发新供应商,针对只有一家或者有两家但因种种原因不能满足我司需求的供应商,做调查后需开发备用供应商,以降低采购风险,同时让供应商的品质、交期、成本具有竞争优势;2。
47、针对TS精神,对目前供应商进行季度和年度评核,到供方现场评估等方式,对于条件无法达到我司评审要求的,依据我司评审条件,要求其整改,经整改任不达标的供应商,进入公司淘汰机制;3。所有原物辅料和外加工以及模具供应商,全部纳入质量协议约束管控,增强供应商供货及时性、提升供应商品质意识、规范供应商处罚机制;4。整合五金供应商,前期小五金耗材等比较零星,供应商、价格、交期、品质等比较杂乱,现在对相关供应商进行整合,采取“集中采购、就近采购;以多带少,量大拉小”的采购模式,使供方能积极有效的配合服务我司,减少采购专人专车亲自外出采购的人工成本,降低采购产品的单价,有效提高送货的及时性,充分满足了生产需求,对于前期小五金的零星杂乱,仔细进行了梳理和深入的熟悉,目前的五金耗材采购满足了工程、技术、仓库、生产的使用需求,供应商的交货及时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