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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六年七月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六年七月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04 年 9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15
2、2 号)和关于募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4117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11 月 25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混合型开放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2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
3、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06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06 年 6 月 20 日。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3 目 录 目 录 一、绪 言.一、绪 言.4 4 二、释 义.二、释 义.4 4 三、基金管理人.三、基金管理人.8 8 四、基金托管人.四、基金托管人.1818 五、相关服务机构.五、相关
4、服务机构.2121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2727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727 八、基金的投资.八、基金的投资.3232 九、基金的业绩.九、基金的业绩.4141 十、基金的财产.十、基金的财产.4343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4444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484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949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25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5353 十六、风险揭示.十六、风险揭示.57
5、57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5858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060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6969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7575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7676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7777 二十三、备查文件.二十三、备查文件.7777 删除的内容删除的内容:4删除的内容4删除的内容:4删除的内容4删除的内容:7删除的内容7删除的内容:18删除的内容18删除的内容:21删除的内容21
6、删除的内容:27删除的内容27删除的内容:27删除的内容27删除的内容:32删除的内容32删除的内容:41删除的内容41删除的内容:43删除的内容43删除的内容:44删除的内容44删除的内容:48删除的内容48删除的内容:49删除的内容49删除的内容:52删除的内容52删除的内容:53删除的内容53删除的内容:57删除的内容57删除的内容:58删除的内容58删除的内容:60删除的内容60删除的内容:69删除的内容69删除的内容:75删除的内容75删除的内容:76删除的内容76删除的内容:77删除的内容77删除的内容:7777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4一、一、绪绪
7、 言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及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8、载明资料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对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合同。二、二、释释 义义 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9、: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六个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5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法:
10、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
11、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6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2、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完毕后,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指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在存续期间基金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
13、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在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其申请注销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0时 转换: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7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号进行交易的行为 直销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销机构:指接受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14、:指直销机构销售网点及代销机构销售网点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15、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8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三、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9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16、村东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李维雄 总经理:程红 成立日期:2004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允许和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 号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编号:A03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704226 联系人:孙晔伟 电话:010-82621888 股权结构:持股单位 出资金额(人民币)占总股本比例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00 万元 46 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1800 万元 18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 1800 万元 18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
17、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9公司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1800 万元 18 合 计 10,000 万元 100 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及考核委员会三个非常设机构;公司设督察长,领导监察稽核部,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研究部、基金管理部、交易部、市场部、信息技术部、登记清算部、金融工程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十个职能部门。(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维雄先生,董事长,经
18、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8 年起先后在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吉林省财政厅工作,1999 年任吉林证券重组领导小组组长,2000 年起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01 年 6月起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李树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注册审计师。历任吉林省轻工业局、吉林省工业厅副处长、处长、主任、总经理,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主任,吉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共吉林省政策研究室主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现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晓东先生,董事,EMBA。历任中国
19、航空油料西南公司副科长、副处长,深圳中油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希望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董事,现任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总裁,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方正证 券独立董事。吴守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杨浦煤气厂厂长、党委书记,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周山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10历任保定赛片厂厂长,保定塑料厂厂长,保定塑料总厂厂长;现任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
20、记,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程红女士,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房贷部业务经理,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长春解放大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黑学彦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委财贸部基层工作处处长,吉林省经委进出口处处长,吉林省商业厅副厅长,吉林省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组书记,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证券业协会副秘书长,银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宋冬林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长春税务学院院长,
21、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刘锋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教授。现任加中金融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皇家银行访问教授,麦吉尔大学教授,中加合作组建的(上海)国际银行学院执行院长。2、监事会成员 白磊先生,监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何俊岩先生,监事,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财务科长,东北证券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杨晓燕女士,监事,哲学硕士,金融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
22、等金融机构,10 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程红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宋炳山先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历任国家科技部基础研究与高技术司项目官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金裕隆基金经理助理,基金裕阳基金经理,基金裕华基金经理,交易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基金汉兴基金经理,上次报告日至 2006 年 3 月 13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为投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11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上次报告日至 2006 年 3 月 3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孙晔伟先生,督察长,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
23、。历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吉林省光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北京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上次报告日至 2006 年 3 月 3 日:宋炳山先生,简历请参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2006 年 3 月 3 日至今:杜位移先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生所金融学专业研究生,经济学硕士,7 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首钢总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5 年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经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程红女士: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付勇先生:东方
24、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会计学硕士,数学学士。10 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4 年加盟本公司,曾任发展规划部经理、投资总监助理,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杜位移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季雷先生:研究部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经济学博士、MBA、物理学士。5 年证券从业经历,2001 年至 2004 年在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与产业研究所工作,任投资策划部经理;2005 年加盟本公司,曾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宋炳山先生:副总经理,
2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上次报告日至 2006 年 3 月13 日),本基金基金经理(上次报告日至 2006 年 3 月 3 日)。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12(2)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管理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取或委托收取基金投资者认
26、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费用;(5)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6)依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本基金托管人,如认为本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并对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7)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销售机构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基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赋予、给予、
27、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代表本基金行使因基金投资而形成的股东权利或其他任何权利;(10)在基金存续期内,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申请,暂停受理赎回申请;(11)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12)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席位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1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14)依据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并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融资;
28、(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13其他权利。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
29、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资产;(8)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保证计算本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10)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30、,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12)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13)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14(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6)按规定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7)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并且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31、;(18)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20)因过错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21)本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本基金托管人追偿;(22)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23)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2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任何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2、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2、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15的其他行为。3、基金经理承诺(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
33、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4)不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3)独
34、立性原则:本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4)相互制约原则:本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5)成本效益原则:本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控制文化、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营造本公司内控文化氛
35、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本公司各部分、岗位和业务环节。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16 董事会负责本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本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
36、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本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2)风险评估 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本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本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本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3)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本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本公司和本基金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固有资产和基金资产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
37、,调整、确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评估其有效性,其目的是完善董事会的合规监控功能,建立良性的公司治理结构。督察长负责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决议的具体执行,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的授权,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稽核。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风险控制委员会、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17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市场风险,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金融工程部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
38、系统,随时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行独立监控,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和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监控。本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划和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4)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
39、度、监察稽核制度等。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5)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本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
40、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18四、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6759 51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中国建设银行,
41、成立于 1954 年。2004年 9 月,原中国建设银行重组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承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止,中国建设银行的总资产达人民币42,241 亿元,贷款总额达人民币 23,744 亿元,存款总额达人民币 37,813 亿元。根据银行家杂志按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止总资产进行的排名,中国建设银行在全球银行中列第 35 位。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获银行家杂志评选为我国“年度最佳
42、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球托管人杂志主办的“2005 年新兴市场托管服务调查”中,获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中国建设银行的多个产品与服务上在国内银行业居于市场领先地位,包括基本建设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银行卡业务等。中国建设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命脉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中国建设银行在国内拥有广泛的网络,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止拥有约 14,250 家分支机构。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19资产托管处、QFII 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和
43、监督稽核处 7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50 余人。2、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李春信,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计划部、筹资部、国际业务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计划、个人银行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0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金鼎、汉博、通宝、通乾、鸿飞、银丰共 11 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
44、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 3 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上投摩根货币、华夏红利、博时稳定价值、银华核心价值、上投摩根阿尔法、中信红利精选共 24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达 798.43 亿份。(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
45、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中国建设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基金托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20作职权和能力。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
46、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各基金的投资运作,并主要采用技术系统监督和人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基金托管人利用自行开发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情况进行监督,并
47、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人工检查监督。2、监督流程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发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用途及费用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无误后再进行划款并记入各基金会计账目。每双月
48、定期根据基金投资运作比例监督情况,分别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进行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的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21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五、五、相关服务机构相关服务机构(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李维雄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99 号 电话:010-82621888 传真:010-62531199 联系人:孙晔伟(二)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尹东
49、联系电话:010-67595104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李维雄 直销中心: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99 号 联系人:雷蕾 东方龙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 年第 1 号)22电话:01082621888-6837 传真:01062532299 网址:www.orient- 2、代销机构:(1)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
50、:郭树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2)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电话:0591-87839338302526 传真:0591-83317786 联系人:陈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3)代销机构: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1007室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5096710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客户服务热线:04315096733 公司网站:(4)代销机构:广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