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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市政建设行为存在问题及法律控制,市政工程论文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我们国家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我们国家各级依法行政的状况得到大为改变,在各项法律条例以及部门规章制度的约束与制约下,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防止权利滥用。然而,由于我们国家国土面积较大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法律法规对不同地方的约束及监督力度大小各异,以致于存在着部分地方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进行市政建设经过中缺少制度规定的论证、规划、设计、监督施行等环节,或是在进行这些环节时重人情轻制度,走形式走过场,进而导致诸如建设资金被个人中饱私囊、项目规划建设不合理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当前
2、河南各地市政基础建设中财政资金的使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监控等情况进行深切进入分析,深挖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进而进一步保证我省各项建设工作合法、合理、有效、高效的开展。 1.关于市政建设 市政建设是市政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根据市政规划和部署而进行的各种公共性设施和事业的建设,如市容市貌的建设、桥梁道路的铺设等,目的在于不断改良和改善市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根据社会系统分类法,可将城市基础设施分为六大系统,即能源供给系统、水源供水排水系统、邮电通讯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防灾防卫安全系统以及环保环卫处理系统。城市建设包括社会公用事业建设、城市住宅建设、园林绿化
3、建设、市政工程建设、环境维持功能建设。没有完善、及时、科学、合理的城市建设,就不会有良好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在本文中,市政建设主要是指道路、排污、绿地及广场等建设。 2.河南省市政建设行为的现在状况及存在问题 鉴于市政建设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改善城市相貌、改良城市人居环境、显示政绩等方面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以及社会效应,使得各地在进行市政建设的经过中敢投入、大投入、快投入、高标准要求,追求场面、时间、效率,而对其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以及所起到的综合社会效益、长远效益就考虑得不是那么周全了,脱离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现在状况以及财政负荷能力,在市政建设工程施行经过中便出现
4、了诸如重复性建设、只求速度不求质量、贪污腐败等问题。 2.1 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2020 年 9 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6950名被调查者当中有91.3%的受访者直言自个所在城市建设浪费现象较多,81.0%的人以为城市建设浪费的主要表现为大搞形象工程,86.7%的人以为公共财政最应该投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在河南,由于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市政建设成为了各级主要的日常工作。但是,我们在一些城市十分是县市级地区,会看到一些 奇怪 的现象,如一处河堤在短短两三年内反复修葺、装饰十屡次;一段道路今年铺了水泥换青砖,明年青砖再换石板,后年
5、石板再换花砖,如此之类的重复建设造成了宏大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浪费。举例讲明,位于豫鄂交界的南阳市河南新野县与湖北省毗邻,全县约有82万人,城区居民人口约为20万,年财政收入仅有3.8 亿元,是个传统农区的财政穷县。而自 2018 年以来,这个县随意更改规划,重复建设、毁掉的项目多达5个,项目总造价超亿元,不断出现的 短命 工程不仅造成了宏大的资源浪费还严重影响了的公信力,导致民众怨声载道, 惠民工程 被当地做成了不切实际的 形象工程 、 政绩工程 和 腐败工程 。 2.2 低质量建设现象突出 在重复性建设的同时,盲目追求效率、政绩,而忽视了项目建设的一般规律,造成了诸多的 豆腐渣工程 ,不仅
6、没有给社会带来发展、给百姓带来便利,反而增添了堵塞、危险等不良影响。近年来,低质量建设现象在河南尤为突出。2020年9月份,百年名校焦作市沁阳一中新校区在建的图书大厦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1名工人死亡,经调查,坍塌原因主要是缘于施工方没有根据规定采用正规的建筑材料,而是低劣的三无产品,一个培育祖国花朵的 育人工程 竟然成了令人不可思议的 豆腐渣工程 ,若是事故发生在图书馆投入使用之后,那后果将不堪设想。2020年6月,投资近七亿元的许昌市魏武大道在完工通车不到3年的时间内,已变的 伤痕累累 ,华而不实一段不到1000米的道路竟然有83条裂缝,大大小小的 补丁 更是随处可见。经调查,该工程在建
7、设时涉嫌偷工减料,是个名副其实的 豆腐渣 工程。市政工程的质量系千家万户的亲身利益与生命安全,但由于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渎职渎职,使得千千万万百姓的生命、权益没有了保障,纳税人的钱被一些不法分子中饱私囊,这样的现象值得让人反思。 3.河南省市政建设行为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不完善 很多市政建设是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没有经济上的回报,是一种典型的行政行为。而根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市政建设时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合法行政。然而,我省针对市政建设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却多有不完善的现象,主要表如今下面几个方面。第一,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部门在市政建设中的
8、职责及分工不明确,这就导致了一个项目工程可能有几个部门在重叠管理,有的相关责任单位却没有介入华而不实。第二,相关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个项目工程会牵涉到很多部门机构,如建设局、发改委、规划局、环保局等等,它们在建设经过中所起到的作用和角色各不一样,有的部门把握着建设经费的支出,有的部门则负责建设规划,那么该有哪一个部门机构对其进行监督,以使其规范化、良性化运转,却没有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第三,对失责人员的处理惩罚不明确或过轻。当前,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采购法,无论是(行政处理惩罚法还是(行政许可法,均存在着对市政建设经过中失责人员处理惩罚不明确或过轻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市政建设行为失范现
9、象。 3.2 对市政建设行为的监督弱化、虚化 固然我们国家是实行人民集中制的社会国家,但一些行政部门权利过大或过于集中已是不争的事实,而权利过于集中或过大就会导致领导腐败、工作 四风 问题严重等问题。所以,对其权利的使用进行到位的监督显然是必要的。当前,河南对市政建设经过中相关责任单位权利使用的监督有多种方式,如内部监督、人大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但是,这些监督往往由于监督主体属性的缘故,要么监督权利过小要么过大,要么监督只是流于外表,监督力度不够。人大监督方面,当前河南人大机关对市政建设行为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审查、监督预算执行,质询和询问,视察。但是,由于体制原因,致使人大的监督并不
10、能切实、有效的起到作用。内部监督方面,主要由行政监察、事后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构成。(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监察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本级及本级各部门任命的其别人员、下一级及其领导人员施行监察,由此而知,本地的检察机关并不能对本级部门起到真正的监督。事后审计监督更是作用有限,就算是最后出了问题也只是简单或稍微的内部处理。财政监督则在财政部门 灵敏机动 的措施面前变的虚无缥缈。 3.3 经济效益、成本观念的冷淡 在我们国家,市政建设能够列入公务行为。由于公务行为存在公益性、服务性与利他性的特点,市政建设行为本身并不能为其带去多少经济效益,他们仅仅仅是用纳税人的钱去给纳税人办事的人员。所以,市
11、政建设本身并没有和他们有多大的关系,官员行事时无成本压力,这就会导致他们在建设行为中产生轻视心理。除此之外,市政建设所带给责任主体唯一的 好处 便是政绩。所以,为了在有限的任期之内做出 拿得出手 的政绩,有的地方会为了赶时间而不计成本的进行市政建设,致使公共产品超量供给,社会福利费用过高,甚至还会导致市政建设过度浪费。能够讲,这种在市政建设行为中,由于一些地方官员以及公务人员由于缺乏经济意识、成本观念以及为民务实意识,致使建设项目数量重复化、质量低劣化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阳光形象工程的建设。 4.对河南省市政建设行为进行有效法律控制的对策 4.1 逐步规范行为,切实实现有法可依 完善、系统、科
12、学、有效的法律对于权利的使用具有积极的规范作用。首先,要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中增加对及公务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仅仅是我省,就当前全国而言,现有法律法规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要么对相关法律责任规定的太少要么过多;要么法律规定的太笼统不够细化,要么规定的过细而操作起来困难。所以,要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增加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并加强其可操作性。其次,要制定规范官员行为的法律,以此来降低公务人员的贪污以及受贿等违法行为,促使公务员愈加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进而减少或避免在市政建设行为中重复建设、低质量建设等现象的发生。 再次,通过加强立法而保障人大、监察机关、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行为,保障其处理权
13、利,加强其权威性,进一步明确这些机关的主体地位,使它们能够独立地开展监督工作。最后,通过加强立法保障新闻舆论的监督权利,规范新闻舆论主体的社会地位、权利以及义务,逐步改变舆论监督获得实际效果难的现在状况。 4.2 加强部门的协调,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效率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保证市政建设行为往良性化方向前进的前提。正如前面所讲,市政建设行为是有多个行政部门介入施行的,但是,他们之间可能由于职能职责的多元化、责任边界的重叠化或模糊化,致使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是很到位,而造成了财政资金浪费、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所以,应组建或在原有行政部门的基础上改良或增加相应职责,专门负责本级各部门间的协调
14、工作,使不同部门在进行市政建设的活动中,能够做到相互通气、相互协调、相互协助。而不是你干你的,我干我的,有了利益大家一起挣,出了问题时大家一块往后撤,这样一来,行政效率也就显着提高了。 4.3 进一步改良监督工作 要使在市政建设中的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其权利正确、合法行使,就必须进一步改良监督工作。首先,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对财政资金的控制能力。加快完善人大审议和责任追查制度,加强人大监督的力度。各级人大要对同级财政预算进行严格、系统的审核,切实改变决策 先斩后奏 ,人大事后认可的程序性形式主义。其次,要不断健全制度,加强行政监察的主动性。要减少和防止上述问题的发生,就必须逐步建立、健全对市政
15、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减少重复建设和低质量建设。建立抽查和全面检查制度,从建设之初到完工之末都要进行检查,进而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审计联合,及时发现市政建设中财政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正确的监察建议。 开展实行行政效能监察,积极研究界定、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进一步明确行政监察的地位,增加行政监察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权利。再次,要不断强化审计监督,财政监督要严把预算关。最后,要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5.结束语 进行市政建设是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我们也应该注重对市政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全面的考量。在进行市政建设的经过中加
16、强监督控制,充分有效利用资金,减少和避免高成本、重复建设、低劣化建设现象的发生。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要从制度建设抓起,从法律法规的建设做起,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让我们的市政建设行为越来越规范化、科学化,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积极的奉献。 以下为参考文献 1杨军.基础设施投资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2盛雷鸣.市政工程建设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3王静.浅议加强市政工程管理的有效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20,15(2):26-27. 4赵丽黎.浅谈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与预算控制J.现代经济,2008,6(23):46-48. 5净普选.基于市政工程全经过造价控制的对策研究J.城市建设,2020,5(3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