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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院判决在国外的效力探究,国际私法论文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 中国法院判决在国外的效力探究【导论】【第一章】【第二章】【3.1】【3.2 3.3】【第四章】【结束语/以下为参考文献】 摘 要 判决的成认与执行是诉讼程序的最终环节,判决能否得到成认与执行标志着当事人之间的争端能否得到最终解决,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能否最终明晰。对于跨国争端而言,涉外案件的判决在他国的成认与执行与内国法院判决在内国执行相比更为复杂多变,牵涉到了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区域性条约、以及各国司法系统的不同原则和机制。 当前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在外国的成认和执行主要通过下面途径:我们国家与被申请国之间存在的牵涉互相成
2、认执行相互判决的民商事司法互助协议;或两国都是牵涉成认及执行缔约国法院判决的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或两国之间存在互惠关系;若我们国家与被申请国之间没有上述关系存在,仍可按照被申请国国内法的有关规定申请成认和执行。 固然我们国家法院判决能够通太多种途径在外国的成认与执行,但从司法实践来看,鲜少出现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在外国成功成认执行的案例,这种情况直到近年来才有所好转。影响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在外国成认执行的因素主要有下面几点:首先,世界各国对外国法院判决仍然抱着保守的态度,由于诉讼是一国司法主权的具体表现出,成认外国法院判决在内国的效力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司法主权的让渡,因而各国法院都对判决的成认执行持审
3、慎的态度。其次,我们国家与主要贸易伙伴尤其是地缘关系非常密切的韩国、日本尚未建立判决互相成认的互惠关系,无法像欧盟般做到法院判决的自由流动。第三,尽管我们国家当前已经建立了完备的涉外民事案件审理制度,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官审讯经历体验仍然欠缺,在审理案件时可能出现的程序瑕疵、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导致当事人诉讼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最终影响该判决在外国的成认与执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申请成认执行我们国家法院判决时,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的再审和审讯监督程序对外国法院对我们国家法院判决能否为终局判决的认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由于各国的法律体系有较大的差异不同,尤其是判例法
4、国家的法律制度往往非常复杂繁琐,高额的诉讼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导致一些当事人选择不去外国申请判决的成认与执行。了解当下世界范围内外国判决成认与执行体系以及世界主要国家的独特机制有助于我们国家法院判决更好地在外国成认执行,维护当事人地合法权益。 对此,本文着重考察了当前世界范围内外国判决成认与执行的双边及多边条约、主要原则以及美国、英国以及德国等我们国家主要贸易伙伴国成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机制。由于在世界范围内尚没有如(纽约公约在仲裁裁决的成认与执行一般范围之广、影响之深的公约构成,当前调整外国判决在内国的成认与执行主要依靠区域性条约和各国的国内立法。 在国际条约方面,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建立多边条约
5、上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 1971 年通过了(关于成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 及其附加议定书,该公约意图弥合各国对成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存在的宏大差异,保卫当事人利益,促进国际合作。然而,由于该条约的条款过于超前,各国对能否参加该公约仍持观望态度,由于没有到达法定的生效条件,该协议被暂时搁置。反观区域性条约则获得了较大的突破,当前欧盟构成的布鲁塞尔条约体系和以拉丁美洲国家为主体的(关于外国判决与仲裁裁决的域外有效公约等均建立了区域间法院判决互相成认执行的机制。 在各国国内立法方面,当下各国普遍要求判决作出国与被申请国之间存在互惠关系。互惠原则起源于国际礼让讲,是世界各国由封闭
6、走向开放,跨境贸易及争端的出现所要求的理论原则,在成认执行外国判决时对互惠关系进行审查有助于保卫内国司法主权,敦促相对国给予平等的对待。然而,一味要求互惠原则则会导致国家间博弈的困局,陷入 囚徒窘境 .在实践中,各国已经采取软化互惠原则、放宽成认执行外国判决的标准、简化成认执行的申请程序等多种措施便利外国判决在内国的成认与执行。 同时,由于各个法系之间对外国判决的成认执行要求不一,本文着重选择了美国、英国和德国作为样板考察其成认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机制。美国作为联邦制和判例法国家,在采用(成认外国金钱判决统一法的州中,外国法院的金钱判决适用该法的有关规定,在没有采用(成认外国金钱判决统一法的州或
7、成认执行非金钱判决时,美国法院采用基于国际私法礼让和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普通法;英国成认执行外国判决的机制分为两种,其一为针对欧盟国家以及与英国存在互惠关系的国家,这些国家的法院判决采取登记制;其他国家法院的判决根据英国普通法的 债务讲 理论在英国另案起诉;德国法院成认执行外国判决的机制代表了一般大陆法系国家的条件和标准,即对于德国参加或缔结的双边及多边条约的其他缔约国采取条约上的互惠方式,对于其他国家法院作出的判决,德国法院不但对判决能否符合德国法律所要求条件进行审查,也要考察判决作出国与德国之间能否存在互惠关系。 在纵览各国关于成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机制以及理论基础之后,本文讨论了怎样能
8、够提高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在外国的成认执行率,拓宽并畅通在外国成认执行的渠道。这需要包括诉讼当事人、审理案件的法院法官以及层面在内的多方面人员的共同努力。首先,当事人应当慎重选择争端审理地点同时了解被申请国法律制度对成认执行外国判决的程序性要求和本质性要求;其次,我们国家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应当着重保卫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准确适用由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并且适当放宽成认执行外国判决的标准;最后,我们国家应当继续在层面继续双边及多边司法协助协议的会谈。使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在外国的成认与执行更为普遍、高效。 本文共通过四章来讨论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在外国的成认与执行。第一章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成认与执行的范
9、畴做了界定,同时分析了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在外国的成认执行的现在状况以及面临的问题。第二章介绍了互惠原则和关于成认执行外国判决的(海牙条约以及区域性条约的代表欧盟(布鲁塞尔条约。在对互惠原则的分析中引入博弈理论来推导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困局。同时对外国判决的成认与执行出现的新趋势进行分析和评述。第三章对当前各法系代表国家同时是我们国家主要贸易伙伴的美国、英国和德国成认执行外国判决的制度进行介绍,并且分析了初次在美国和德国成功得到成认的中国法院判决。第四章从当事人、我们国家法院法官以及我们国家层面三个方面,对提高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在外国成认执行率提出建议。 本文关键词语:外国判决的成认与执行 民商事
10、司法协助 互惠原则 目录 内容摘要 导论 一、选题意义与研究目的 二、文献综述 三、主要研究方式方法和论文构造 第一章 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域外成认与执行概述 第一节 外国法院判决成认执行释义 一、外国法院判决的含义 二、成认与执行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在外国成认与执行的主要途径 一、我们国家参加的双边及多边条约 二、我们国家涉外判决在其他国家的成认和执行 第三节 我们国家涉外民事判决在外国成认与执行面临的问题 第二章 外国判决的成认与执行的原则和国际公约 第一节 成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主要原则 一、国际礼让讲与互惠原则 二、成认与执行理论的发展 三、互惠原则与博弈论 第二节 有关成认
11、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国际条约 一、海牙条约体系 二、欧盟布鲁塞尔体系 第三节 外国判决的成认与执行的趋势 一、成认和执行的对象扩大 二、外国判决成认与执行的条件日渐宽松 三、成认和执行的程序简化 第三章 世界主要国家成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机制 第一节 美国成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机制 一、美国法院的管辖权归属 二、美国法院成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适用法 三、美国成认中国法院判决第一案:湖北葛洲坝三联公司诉美国罗宾逊直升机有限公司案 第二节 英国成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机制 一、针对欧盟国家和少数前殖民地国家的制定法 二、针对其他国家的普通法 第三节 德国成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机制 一、德国缔结和参加的关于成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双边和多边条约 二、德国法院对外国判决成认执行的审查 三、德国成认中国法院判决第一案:德国旭普林公司诉无锡沃可通用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第四章 提高我们国家法院判决在外国成认执行率的建议 第一节 审理地点和申请成认执行程序 一、诉讼审理的地点 二、申请成认执行程序 第二节 涉外民事案件审讯制度的完善 一、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二、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 三、互惠原则要求 第三节 加强双边及多边国际司法协助合作 结 语 以下为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