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高甲口诀-精品文档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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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高甲口诀1.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法定不追查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不以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按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掉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2.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证人出庭的条件:对证人证言有异议;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法院以为有必要。3.有病太远在国外证人出庭的例外: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4.有异议、有必要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

2、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以为有必要的。5.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检察自侦案件的范围:贪污贿赂案件仅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案件刑法第九章渎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七种:a.非法拘禁案;b.非法搜寻案;c.毁坏选举案;d.暴力取证案;e.虐待被监管人案;f.报复陷害案;g.刑讯逼供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6.亲告、稍微、公转自法院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被害人有证据证实的稍微刑事案件:成心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非法侵入

3、别人住宅案;妨害通信自由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对被告人能够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下面刑罚的其他稍微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实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查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实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案件。7.侮诽暴虐侵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罪: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预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案绝对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8.该谁给谁,再看主罪公安检察院穿插

4、:该谁给谁:涉及到对方管辖的案件时,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主罪原则:主罪属于该机关,则由该侦查机关主侦查,另一侦查机关予以配合。9.危恐无死没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惧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10.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就高不就低上下级法院的关系:上级法院必要时,能够审讯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法院管辖;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案件,只要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11.管辖不明、管辖不宜、躲避管辖指定管辖情形:管辖不明:地区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管辖不宜: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

5、的刑事案件;躲避管辖:躲避法院管辖的情形。12.哪里抓到哪里管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规定的罪行:被告人被抓获地。13.两境和老家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公民犯罪:入境地、入境后寓居地或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寓居地。14.一进一出和老家中国公民在领域外:入境地或离境前寓居地;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被害人离境前寓居地。15.发回重组,回来不限(刑诉解释)第25条规定,在一个审讯程序中介入过本案审讯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讯员,不得再介入本案其他程序的审讯。但是,发回重新审讯的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本款规定的

6、限制。16.当法诉辩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17.一般找老大、老大找组织回避的决定主体:法院:一般人员院长审讯委员会检察院:一般人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公安:一般人员公安负责人检察委员会18.危恐特辩护律师会见需要经许可的情形: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惧活动犯罪、十分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含监视寓居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方可会见。上述案件,侦查机关要事先通知看守所。19.当法近辩申请变更解除强迫措施的主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包括律师和非律师都有权申请变更解除强迫措施。20.盲聋哑、半疯傻、无期死刑、未长

7、大强迫法援辩护:盲、聋、哑;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者控制本人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诉讼时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21.真伪不明、;不明、无法解释物证、书证强迫排除的情形: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勘验、检查、搜寻经过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实物证、书证;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对物证、书证的;、采集程序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书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现场遗留的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指纹、血迹、

8、精斑、毛发等证据,未通过指纹鉴定、DNA鉴定等方式与被告人、被害人的相应样本作同一认定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等未通过识别、鉴定等方式确定;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22.麻醉、猜想、未个别、核对、翻译、有威胁、拒绝出庭不真实证人证言强迫排除的情形: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悟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证人的猜想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但根据一般生活经历判定符合事实的除外;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获取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证

9、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23.刑讯、核对、未翻译供述强迫排除的情形:通过刑讯逼供得来的供述;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假如是讯问人没有签名,是能够补正的;应当提供翻译或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意见)第8条,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获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获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获得的供述,应当排除。24.预见、没有警察、指示、个、混杂识别笔录强迫排除:识别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识别前使识别人见到识别对象的;识别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识别对象没有混杂公:7人5物1

10、0照片;检:5人5物5照片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识别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识别中给识别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背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识别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25.老幼没钱保证人的适用情形:无力交纳保证金的;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26.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住处收入保证人的适用条件: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自由未遭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27.5+X取保候审人遵守的义务:法定义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寓居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络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

11、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酌定义务:能够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下面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28.自杀、逃跑、在逃的;毁灭、伪造、串供的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29.一般3+7;复杂7+7;流、结、多30+7公安拘留期限。流、结、多: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一般7+7;复杂7+7+3检察院拘留期限30.证据、量刑、危险逮捕的基本条件:证据因素;刑罚因素;危险因素。31.疑面违难幼聋傻批捕中应当讯问: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对能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控制本人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32.本级直接报、上级要层报、下级随意报、两级分别报、外地委托报人大代表的逮捕程序:本级:报请本级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上级:层报所属人大同级的检察院报请许可;下级: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可以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检察院报请许可;乡级:由县级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人大;两级:分别按照以上几款的规定报请许可;外地:委

13、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33.危交难找最高特殊外国人的逮捕程序: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检察院层报最高检,最高检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作出能否批捕的批复,报送的检察院根据该批复作出能否逮捕的决定。34.机关改变、程序重来期间的重新计算: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二审发回原审的案件,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重

14、新计算。35.先要求讲理,后通知立案/撤案检察院立案监督:应立案不立案:要求公安机关讲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何在收到通知书的7日内讲明不立案的理由,以为公安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何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不应立案却立案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讲明立案理由,公何在收到通知书的7日内讲明立案的理由。以为公安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公安收到(通知撤销案件书)后,无异议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36.危恐黑毒严公安机关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范围: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惧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3

15、7.2+1+2+2+X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个月,无需批准;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延长1个月,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四类重大复杂案件交集流广,延长2个月,省一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2个月,省一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特殊原因,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讯,X,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批准延期审理。38.交集流广(刑诉法)第156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能够延长2个月:交通特别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

16、9.亲身、口头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身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介入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40.人不换、事不断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讯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41.非烦大庭前会议召开情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社会影响重大的;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42.一审能够有陪审员适用范围:一审合议庭。43.2+1+3+X一审审限: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

17、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交集流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能够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44.首选老大,不然其他单位被告人的诉讼代表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45.新证、补侦和回避决定延期审理的情形:在法庭审讯经过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讯进行的,能够延期审理: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院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18、;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讯的。46.他跑了、他疯了裁定中止审理:在审讯经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能够中止审理: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47.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裁定终止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48.清楚、认罪、同意三个条件同时知足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积极范围: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审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认罪;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49.有缺陷、有影响、不认罪简易程序的适用范

19、围消极范围: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者控制本人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以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50.被上被抗可加刑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审讯只要刑事被告方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控方上诉、抗诉的,能够加重被告人的刑罚。51.抗死事实证据二审应当开庭的情形:一审上诉案件对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52.2+2+X二审审理期限: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死

20、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交集流广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能够延长2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53.没错就核准、见错就发回、1/N不该死可改判死立即复核结果:?裁定核准死刑:原判事实、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原判事实不清、证据缺乏的;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发现原审违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判决改判:数罪并罚都判死刑部分死罪事实不清、证据缺乏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讯。1/N不清楚部

21、分死罪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判处死刑,能够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1/N不该死共同犯罪都判死刑部分被告人死刑事实不清、证据缺乏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讯。1/N不清楚部分被告人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死刑的,能够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1/N不该死54.光收钱、不干活、还杀人人民法院执行种类:死刑立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及无罪、免除刑罚。55.不一般、有意见、有权有势又有钱减刑、假释应当开庭的情形: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能够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

22、刑的;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毁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法院以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56.人没了、钱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逃匿的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惧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无期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按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按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57.犯罪时疯审讯时还疯强迫医疗的适用条件: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能够予以强迫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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