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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育我国跨国公司的立法政策 摘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策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升和经济全球化介入度的提高,企业“走出去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途径。因而,加快跨国公司的培育,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阐述了我国培育跨国公司中应该使用的制度,并列举了现阶段我国跨国公司发展中所面临的司法障碍,尝试找出合适我国政府促进跨国公司发展的立法方向,以有效促进我国跨国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使其能够在国际市场体现出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关键词中国跨国公司;法经济学;立法政策一、我国培育跨国公司的理论根据一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培育跨国公司最重要的是知足
2、“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这一理论表明,成为跨国企业需要具备三点优势,即:所有权优势、内部优势和区位优势。所有权优势指的是该公司所具有的各种资源和其所有权所组成的优势,这一优势主要体如今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能够通过对外直接贸易、对外直接投资等为企业带来优势,二是跨国公司只要对外直接投资才能获得一定的优势;内部优势指的是跨国公司将其所拥有的资源用在企业内部所获得的优势;区位优势指的是其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上的优势。二各国经历极大促进我国对跨国公司的培育世界银行曾在1993年对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分析,并对东亚经济中的政府主导型经济进行了解释。东亚跨国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二十世
3、纪七十年代,日本政府鼓励企业积极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日本已经拥有了多家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使日本成为对外投资大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东亚各国逐步放弃进口代替战略,开场进行对外投资。在当时,轻纺工业正在向全球化迈进,东亚各国通过对外投资,为本国跨国公司的构成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各种电子公司开场兴起,使东亚各国又有了再次发展的重要时机,在这一经过中,通过政府的大力促进,发展更进一步。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后,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秀经历,已经有很多企业初步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当前,我国所面临的各种国际规则体系,大多是发达国家在通过跨国公司影响社会经
4、济运行的经过中不断构成及完善的结果。各集团通过资源的比照,实力更强的企业的意见对于法律的制定和公共选择的影响更大,使本身企业在利益分配中占据更多优势。其中所体现的各种国际规则和国际经济运行机制,甚至包括经济全球化在内,都是对发达国家的利益的一种直观反映,这也是我国参加WTO的目的之一。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全球化的世界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是为了使经济全球化的方向发生一定的偏转,使我国能够在这一经过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但是现阶段经济全球化发展对我国还有很多不利因素的存在,我国现阶段需要从适应和促进相关内容修订两个方面进行转变。使我国跨国公司更多地介入全球经济活动是实现对相关规定的修订和改制最有效的方式。二
5、、我国跨国公司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一跨国投资审批没有统一的法规现阶段跨国投资审批所实行的法律文件,大多是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制定单位的多样性及内容的不统一,造成审批标准的不同,导致我国企业在进行跨国活动时,需要通过重复的监管、冗杂的审批才能实现正常经营,因此消耗大量的时间,影响企业的利益。政府在相关方面的工作缺乏管理经历,比方直接对企业的内部决策进行干涉,造成企业在跨国经营中面临更大的挑战。二对跨国投资宏观调控指导不全面我国现阶段还没有专门的海外投资调控部门,由于缺少政府的帮助,导致我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经过中经常出现产业领域集中、缺乏国际意识等问题。我国现阶段在海
6、外投资中所涉及的领域大多是一直有项目往来的领域,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国家指导缺乏有较大的关系,致使我国企业跨国投资宏观构造不合理,分布不平衡,投资风险较大,投资收益较低。三对海外资本的监控不到位我国跨国公司的海外企业与国内主公司之间的联络较少,其经营等情况由本身独立完成,这一现象在我国跨国国企中尤为明显。一时的利益驱使及体制问题,国内主公司对海外公司没有进行严格监管,使我国国有资产在海外大量流失,一些企业甚至用国有资产参加外国籍并重新建立公司,使国内的监管制度对其无法起效,使国家很难追回损失的利益。我国在海外企业对国内的融资方面又设置了较多障碍,相关申请需要复杂的流程和条件,使得我国企业在进行
7、跨国投资中面临更多的困难。三、我国跨国公司的立法方向一制定健全的(海外投资法)制定完善的(海外投资法)作为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最基本的法律很有必要。该法应该对政府在企业进行跨国投资的管理权限和投资主体的权利和应尽义务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明确政府对相关内容所应该采取的鼓励和限制措施。并在这一法律基础之上,对我国以往的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制定出辅助这一法律施行的配套措施。能够适当借鉴国外的优秀经历,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各种对相关行为会造成影响的制度修改或废除,使跨国企业在进行投资等方面得到健全的法律支持。二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根据我国现阶段的情况,要有效地进行海外投资监管,需要设立由商务部主管的海外
8、直接投资机构,通过其制定的相关制度依法对我国海外投资进行管理。在管理的经过中,这一机构能够使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调控产业布局和投资构造,但是不能对企业的微观经营进行干涉。在进行相关审批时,除了涉及我国发展战略和能源投资等领域需要国家纪委和商务部进行联合审批外,其他方面统一由海外直接管理机构进行直接审批。这一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通过设置合理的条件即能够有效地防止在审批中相关部门因主观因素出现的一些错误,又能够将投资风险减小,使投资构造愈加合理。在国有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经过中,需要使用愈加全面的投资责任主体制度和投资项目法人制度,通过投资责任主体制度能够帮助国内主公司加强对国外子公司的控制;通
9、过投资项目法人制度能够保证对海外子公司国有资产增值的约束。在民营企业进行跨国投资经过中,政府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方位的监管,避免重复投资或者国内的资金大量流出现象发生。三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和投资基金制度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能够有效地帮助投资国降低本国的海外投资者在进行海外投资中碰到政治风险的损失,或者是风险投资者在向投资保险机构进行申请风险保护之后,由于政治原因导致投资者的利益遭到损害,保险机构予以补偿的制度。这一制度在发达国家被广泛使用,因其能够有效地对资本输出国进行保护,也是鼓励跨国投资重要的手段之一。我国应该进行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施行,使我国跨国企业在面临政治风险时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保障。海
10、外投资基金是通过对外来投资者发行有价证券或者收益凭证进行资金筹集,投资者根据基金的章程支付股息、红利的制度。通过这一制度不仅能够将海外投资的融资渠道拓宽,可以以将投资风险分散,使我国证券市场能够和国际市场接轨。四健全海外投资金融制度健全海外市场投资金融制度最主要的方式是在促进金融机构市场化的同时,使人民币能够进行自由兑换。要实现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只要资本项目管制的相关标准降低才能达成。现阶段我国银行还存在一定的计划经济形式,金融市场的规模不大,相关机制还不够完善,所以目前应该将金融市场的法制体系健全,使企业跨国投资有足够的金融支持。例如逐步取消一些保障金,逐步将我国对跨国投资的外汇管制放宽,使相关企业有愈加全面的发展。四、结语我国跨国企业现阶段只要完善相关制度,才能在国际竞争中获得更大的进步。国家通过对法经济学和立法政策的分析能够有效地促进我国更多的公司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市场,在剧烈的竞争中占据更广阔的舞台,发展出中华特点的跨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