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清单计价规范-造价员培训教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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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黎伶俐Tel:13600467040 (第第63号号)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七月九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发布

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的公告 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等专业。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适 用 范 围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宏观上: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微观上:不论采用任何计价方式的建设项目,除工程量清单专门性条文规定外,均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条文(见本规范

3、条文说明第1.0.4条)。具体有: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条款。规范目的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遵循下列原则:客观、公平、公正客观、公平、公正。这既是计价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最高要求。工程计价活动,既是工程建设投资,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价值反映。因此,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投资,而且要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要求工程发承包双方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上述原则。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工程造价组成(清单计价)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

4、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费A建筑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BX X X 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其他:索赔、现场签证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

5、险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金规费其他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新增术语新增术语2.0.32.0.3项目特征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2.0.6 2.0.6 暂列金额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0.7 2.0.7 暂估价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2.0

6、.8 2.0.8 计日工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的一种计价方式。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新增术语新增术语2.0.10 索赔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2.0.11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2.0.12企业定额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新增术语新增术语2.0.13规

7、费规费 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2.0.14税金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2.0.15发包人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0.16承包人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2.0.18造价员造价员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8、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新增术语新增术语2.0.19工程造价咨询人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2.0.20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2.0.21投标价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2.0.22合同价合同价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2.0.23竣工结算价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条款数量的增

9、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新计价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计价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新增内容包括: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原计价规范包括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新计价规范正文分为总则和条文说明两部分,其中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其法律效力与规范的正文是相当的。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旧规范新规范序号内容总数序号内容总数

10、1总则6,强制11总则8,强制12术语82术语233工程量清单编制143工程量清单编制21,强制83.1一般规定33.1一般规定5,强制1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6,强制5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8,强制73.3措施项目清单23.3措施项目清单23.4其他项目清单 33.4其他项目清单 23.5规费项目清单23.6税金项目清单 24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工程量清单计价 72,强制64.1一般规定9,强制44.2招标控制价94.3投标价8,强制1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84.6索赔与现场签证74.7工程价款调整94.8竣工结算14,强制1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45工

11、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6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13目录内容对比目录内容对比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2003计价规范2008计价规范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1.0.3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应执行本规范。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12、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租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不得有重号。3.2.4(1)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项目实际确定。3.2.5分

13、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3.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3.2.6(1)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3.2.5(1)工程量应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强制性强制性条款条款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1.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2008计价规范新增强制性条款2008计价规范新增强制性条款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3.1.2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必须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14、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4.1.54.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2.1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4.1.84.1.8规费和税金应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2.7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4.3.24.3.2投标人应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

15、人提供的一致。4.1.24.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4.8.14.8.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4.1.34.1.3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应予计量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强制性强制性条款条款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2003计价规范2008计价规范1.适用范围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全投资或国有资全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

16、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比说明:取消了对工程“大中型”的限制词,将“应执行本规范,改为“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即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不分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在条文说明中对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作了说明。1.0.4有三层含义:(1)对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由项目业主确定;(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则应执行本规范;(3)对不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

17、内容,仍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2.清单组成2.0.1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2.0.12.0.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对比说明:一是增加了规费和税金。使工程量清单计价包含内容更加全面。二是将“拟建项目”更名为“建设工程”,这样定义更为完整,因为“拟建工程”仅针对工程实施前而言。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2003计价规范2008计价规范3.综合单价2.0.3综合单价: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18、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比说明:一是将“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表述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更为清晰。二是将“并考虑风险因素”表述为“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承发包双方的风险分担在条文说明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4.工程量清单的地位3.1.2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19、由招标人负责。对比说明:本条在08 计价规范中升级为强制性条文。08规范比03规范的规定更为严格,同时,对编制质量的责任规定的更加明确和具体。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其准确性数量不算错,其完整性不缺项漏项,均应由招标人负责,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责任应由招标人承担。至于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则应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通过合同约定处理或协商解决。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2003计价规范2008计价规范5.项目名称变化2.0.5 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2.0.6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

20、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对比说明:“暂列金额”与“预留金”的性质类似,只不过“暂列金额”包括的范围更广、更全面。暂列金额包括在合同价之中,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该定义与九部委56号令一致,也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趋势。材料购置费2.0.7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说明:此定义与九部委第56号令中有关“暂估价”的定义一致。同时又对施工招标阶段

21、中一些无法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分包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解决办法。另外,“暂估价”也与世行造价构成中的“未明确项目准备金”类似。2.0.7 零星工作项目费: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2.0.8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对比说明:”计日工“是对”零星工作项目费“的更名。包括以下含义(1)完成该项作业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计日工的单价由投标人通过投标报价确定。(2)计日工的数量按完成发包人发出的计日工指令的数量确定。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2003计价规范2008计价规

22、范6构成要件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对比说明:本条增加了“项目特征”,且为强制性条文。由原来的四个要件上升为五个要件,解决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由于对项目特征欠缺规定带来的实践中的困惑。7项目编码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租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

23、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举例说明:当同一标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个单项或单位工程且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特别注意对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的设置不得有重码的规定。例如一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含有三个单位工程,每一个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此时第一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项目编码应为010302001001,第二个应为010302001002,第三个应为010302001003,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实心砖墙的工程量。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2003计价规范2008

24、计价规范8措施项目清单项目构成3.3措施项目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对比说明:与03 计价规范相比:一是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合并定义为安全文明施工;二是增加了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三是将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分列;四是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分别列于附录A等专业工程中。9其他项目清单项目构成3.4.1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3.4.1 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 暂列金额;2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3 计日工;4 总承包服务费

25、。对比说明:一是将“预留金”更名为“暂列金额”并重新定义;二是将“零星项目工作费”更名为“计日工”;三是增列“暂估价”;四是对“总承包服务费”重新定义;五是取消了“材料购置费”,其原因是8计价规范中新设置了”材料暂估价”已可以取代。清单数量及所含要件的增加清单数量及所含要件的增加 原计价规范中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而新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五部分。其中规费项目清单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税金项目清单包

26、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新计价规范规定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即由原来的“四个统一”变为“五个统一”。20082008版版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2008计价规范计价规范的几个特点的几个特点一、明确提出了“项目特征”描述二、明确工程量清单在合同管理结算方面的作用三、明确了承发包双方风险分担原则四、明确了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作用五、明确提出“四价”,完善了全过程的造价概念六、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在招投标与结算中的处理七、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0082008版版计

27、价规范计价规范简介简介08 计价规范计价规范明确提出了明确提出了“项目特征项目特征”描述描述项目特征描述的原则:12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本规范附录规定的内容,项目特征的表述按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本规范附录规定的内容,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是实际要求,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拟建工程是实际要求,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的,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 图集或图集或 图号的方式,但对图号的方式,但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

28、用文字描述进行补充。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进行补充。08 计价规范计价规范明确提出了明确提出了“项目特征项目特征”描述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清单项目名称,就无从区分。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得准确与否,必然关系到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如果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甚至漏相、错误,从而引起在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会引起分歧,导致纠纷、索赔。项目特征描述举例项目特征描述举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

29、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010302001实心砖墙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2.墙体类型3.墙体厚度4.墙体高度5.勾缝要求6.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m3(略)1.砂浆制作、运输2.砌砖3.勾缝4.砖压顶砌筑5.材料运输此例中(1)砖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须描述是页岩砖,还是煤灰砖等;是标砖还是非标砖,是非标砖应注明规格尺寸;是MU10、MU15、还是MU20等内容;因为砖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直接关系到砖的价格。(2)墙体类型:是混水墙还是清水墙,清水是双面还是单面,或是一斗一卧、围墙等;(3)墙的厚度:是1砖还是1砖半等,因为墙体厚度、类型直接影响砌砖的工效以及砖、砂浆的消耗量。(4)墙体

30、高度(5)勾缝要求:是否勾缝;是原浆还是加浆勾缝;如果是加浆勾缝,还必须注明砂浆配合比。(6)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必须描述砂浆的种类,是混合砂浆,还是水泥砂浆;强度等级是M5、M7.5还是M10等。“项目特征项目特征”与与“工程内容工程内容”的区别的区别上例中:”实心砖墙“的”项目特征“与”工程内容”栏中均包含“勾缝”,但两者的性质,包含的内容完全不同。“”项目特征“栏的勾缝体现的是实心砖墙的实体特征,是个名词,体现的用什么规格的材料勾缝。”工程内容“栏内的勾缝表述的是操作工序或操作行为,是动词,体现的是怎么做,怎么勾缝。因此如果需要勾缝,就必须在项目特征中描述,而不能以工程内容中有而不描述

31、,否则视为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可能在施工中引起索赔。注意:注意:1.项目特征必须描述,因为其讲的是工程项目的实质,直接决项目特征必须描述,因为其讲的是工程项目的实质,直接决 定工程的价值。定工程的价值。2.工程内容无需描述工程内容无需描述,因为其主要讲的是操作程序。因为其主要讲的是操作程序。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必须描述的必须描述的必须描述的必须描述的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可不描述可不描述可不描述可不描述的内容的内容的内容的内容规范没有要求,规范没有要求,规范没有要求,规范没有要求,但又必须描述但又必须描述但又必须描述但又必须描述的内容的内容的内容的内容计价规范规定计价规范规定计价规范规定计价

32、规范规定多个计量单位多个计量单位多个计量单位多个计量单位的描述的描述的描述的描述可不详细描可不详细描可不详细描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述的内容述的内容述的内容例: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由于例: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由于“03规范规范”将门窗以将门窗以“樘樘”计量,计量,1樘门或窗有多大,直接关系到门窗的价格,樘门或窗有多大,直接关系到门窗的价格,“08规范规范”虽增加了按虽增加了按“m2”计量,计量,如采用如采用”樘樘“计量,上述表述仍是必需的。计量,上述表述仍是必需的。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例:混凝土构件

33、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是使用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是使用C20C20还是还是C30C30或或C40C40等,因等,因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其价格也不同,必须描述。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其价格也不同,必须描述。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例:油漆的品种:是调和漆、还是硝基清漆等;管材的材质:是碳钢管还是例:油漆的品种:是调和漆、还是硝基清漆等;管材的材质:是碳钢管还是塑料管、不锈钢管等;还需要对管材的规格、型号进行描述。塑料管、不锈钢管等;还需要对管材的规格、型号进行描述。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材质要求的内

34、容必须描述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例:管道工程中的钢管的连接方式是螺纹连接还是焊接;塑料管是粘接连接例:管道工程中的钢管的连接方式是螺纹连接还是焊接;塑料管是粘接连接还是热熔连接等就必须描述。还是热熔连接等就必须描述。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必须描述的内容:可不描述的内容:例: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因为混凝土例: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因为混凝土构件是按构件是按“m3”计量,对此的描述实质意义不大。计量,对此的描述

35、实质意义不大。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不描述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不描述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不描述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不描述例:对石方的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的特征规定,如由清单编制人来描例:对石方的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的特征规定,如由清单编制人来描述是困难的,而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要求,在施工方案中确定,自主报价。述是困难的,而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要求,在施工方案中确定,自主报价。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以不描述例:对混凝土构件中的混

36、凝土拌合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的特征规定例:对混凝土构件中的混凝土拌合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因为混凝土拌合料使用砾石还是碎石,使用粗砂还是中砂、细砂或特可以不描述。因为混凝土拌合料使用砾石还是碎石,使用粗砂还是中砂、细砂或特细砂,主要取决于工程所在地砂、石子材料的供应情况,石子粒径大小主要取决于细砂,主要取决于工程所在地砂、石子材料的供应情况,石子粒径大小主要取决于钢筋配筋的密度。钢筋配筋的密度。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

37、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可以不描述例:对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因为同样的板或梁例:对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因为同样的板或梁都可以将其归并在同一个清单项目,不同标高的差异可以由投标人在报价中都可以将其归并在同一个清单项目,不同标高的差异可以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或在施工措施中解决。考虑或在施工措施中解决。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以不描述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例:土壤类别,其表层土与表层土以下的土壤,其类别可能不同,可考虑将土壤例:土壤类别,其表层土与表层土以下的土壤,其类别可能

38、不同,可考虑将土壤类别描述为综合,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地勘资料自行确定土壤类别,决定报价。类别描述为综合,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地勘资料自行确定土壤类别,决定报价。无法准确描述的可不详细描述无法准确描述的可不详细描述无法准确描述的可不详细描述无法准确描述的可不详细描述对这些项目可描述为见对这些项目可描述为见 图集图集 页号及节点大样等。页号及节点大样等。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可不再详细描述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可不再详细描述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可不再详细描述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可不再详细描述例:土方工程中的例:土方工程中的“取土运距取土运距”、“弃土运距弃土运距”等,

39、因为由清单编制人决定在多远等,因为由清单编制人决定在多远取土或取、弃土运往多远是困难的;其次,由投标人根据在建工程施工情况自主决取土或取、弃土运往多远是困难的;其次,由投标人根据在建工程施工情况自主决定取、弃土方的运距可以充分体现竞争的要求。定取、弃土方的运距可以充分体现竞争的要求。其他可不详细描述的,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其他可不详细描述的,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其他可不详细描述的,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其他可不详细描述的,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计价规范规定多个计量单位的描述:例:例:08规范对规范对“A。2。1混凝土桩混凝土桩”的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有有“m/根根

40、”两个计量单位,但没有具体的选用规定。在项目特征描述时,两个计量单位,但没有具体的选用规定。在项目特征描述时,当以当以“根根”为计量单位,单桩长度应描述为确定值,只描述单桩长度即为计量单位,单桩长度应描述为确定值,只描述单桩长度即可;当以可;当以“m”为计量单位,单桩长度可以按范围值描述,并注明根数。为计量单位,单桩长度可以按范围值描述,并注明根数。例:例:08规范对规范对”A.3.2砖砌体砖砌体”中的中的”零星砌砖零星砌砖”的计量单位为的计量单位为”m3、m2、m、个、个“四个计量单位,但是规定了四个计量单位,但是规定了”砖砌锅台与灶炉可按外砖砌锅台与灶炉可按外形尺寸以个计算,砖砌台阶可按水

41、平投影面积以形尺寸以个计算,砖砌台阶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小便槽可计算,小便槽可按长度以按长度以m计算,其他工程量按计算,其他工程量按m3计算计算“,所以在编制该项目清单,所以在编制该项目清单时,应将零星砌筑的项目具体化,并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选用计量单时,应将零星砌筑的项目具体化,并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选用计量单位,并按选定的计量单位进行恰当的特征描述。位,并按选定的计量单位进行恰当的特征描述。08规范没有要求,但又必须描述的内容:例:A.5.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计价规范以“樘”作为计量单位,但又没有规定门大小的特征描述,那么,“框外围尺寸”就是影响报价的重要因素。因此,就必须描述,

42、以便投标人准确报价。同理,B.4.1”木门“、B.5.2”窗油漆”也是如此,需要注意增加描述门窗的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旧规范主要在于规范招标投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而新规范则规范了从招标投标到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行为。针对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在08计价规范中提出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不同概念。反映了不同的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逐步深化、逐步细化、逐步接近和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过程。明确工程量清单在合同管理结算方面的作用明确工程量清单在合同管理结算方面的作用规范中关于计量与支付的条文规范中关于计量与支付的条文条文 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

43、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条文4.5.3、条文4.7.2、条文4.7.3、条文4.7.4、条文4.7.5、条文4.7.6 分别阐述了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和签证的条件,涉及到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综合单价变更等。条文 4.7.8 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4.8.9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

44、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索赔和签证签证: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实践中应注意签证的完整性,要按照合同约定或建设方要求签章。索赔:工程索赔是工程合同承发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能获得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的书面确认,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的一种权利,是单方的权利主张。计量与支付综合单价变更计量与支付综合单价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因素:“量”变124.7.2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

45、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4.7.3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l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前提: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亦不因此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l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前提: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似,不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可仅就其变更后的差异部分调整。)l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

46、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 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前提: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的项目单价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按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因素:“量”变344.7.4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7.5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增减,该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时,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工

47、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若合同未作约定,本条条文说明指出,按以下原则处理:(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计量与支付综合单价变更计量与支付综合单价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因素:“价”变124.7.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

48、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4.7.6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如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调整方式:(1)价格指数调整法。价格指数调整法。此法适用于使用的材料品种较少,但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大的土木工程,如公路、水坝等工程。(2)利用造价信息调整法利用造价信息调整法。此法适用于使用的材料品种较多,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小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与支付

49、综合单价变更计量与支付综合单价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因素:“价”变3因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l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l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l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l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l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计量与支付综合单价变更计量与支付综合单价变更广州市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广州市关于合同

50、价款调整的规定穗建筑穗建筑(2008)1120号号一、已完成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一、已完成招投标的建设项目 对工程公开招标时已明确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允许调整工程造价或造价包干的工程,不作调整,工程公开招标时未明确不能调整的工程,当工料机价格涨落幅度超过10%时,可以调价。承包方承担涨幅10%以内(含10%)部分,超出10%的部分由发包方承担。当工料机价格下落幅度超过10%时,超出10%的部分由承包方退回发包方。价格涨落幅度的计算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信息并结合各施工时期工料机用量加权计算,调整基数以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为准。对于2007年10月1日后开工建设或200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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