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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ommon portland cement2007-11-09 发布2008-06-01 实施数妇肪伪1=1th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重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ICS 91,100.10 Q 1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 1752007代替 GB 175 19 9 9,GB 13 44 19 9 9,GB 129 58 19 9 9酸盐圭I用第 1 页 共 10 页GB 175 2007曰本标准第7.1,7.3.1,7.3.2,7.3.3,9.4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与欧洲水泥标准EN 19 7-1:2000 通用波
2、特兰水泥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7519 9 9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3 4419 9 9 矿渣硅 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29 5819 9 9 复合硅酸盐水泥 三个标准。与 GB 17519 9 9,GB 13 4419 9 9,GB 129 581 9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本版前言增加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本 版 第 3章);将各品种水泥的定义取消(原 版 GB 17519 9 9、GB 13 4419 9 9,GB 12%8I999第 3章);将组分与材料合并为一章(原 版 GB
3、17519 9 9,GB 13 4419 9 9,GB 129 58 19 9 9 第 4 章,本版 第 5 章);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 大 掺量 不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 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改为“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为 5%且20%且20%且50%且 20%且 20%且 7.3.1,7.3.2,7.3.3条技术要求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7.1,7.3.1、7.3.2、7.3.3 条 中 任 何 一 项 技 术 要 求 为 不 合 格 品。(原 版 GB 17519 9 9、GB 13 4419 9 9、GB 129
4、5819 9 9 中第 8.3.2 条,本版第 9.4.1,9.4.2 条);检 验报告 中 增 加了“合 同 约 定 的 其 他 技 术 要 求”(原 版 GB 175-19 9 9,GB 13 4419 9 9、GB 129 5819 9 9 中第8.4 条,本 版 第 9.5 条);一交货与验收中增加了“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 d 以内完成”(本版第9.6.2 条);一包装标志中将“且 应 不 少 于 标 志 质 量 的 9 8%改 为“且 应 不 少 于 标 志 质 量 的 9 9%”(原版 GB 17519 9 9,GB 13 4419 9 9,GB 129 5819
5、9 9 中第 9.1 条,本版第 10.1 条);一包装标志中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包装袋的两侧印刷 采用黑色”改为“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包装袋的两侧印 刷采用黑色或蓝色”(原 版 GB 13 4419 9 9,GB 129 5819 9 9 中 第 9.2 条,本 版 第 10.2条)。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4)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丛林集团、都江堰 拉法基水泥有
6、限公司、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合肥水泥设计院、广东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 情报研究所、冠鲁集团山东万利水泥有限公司、唐山隆丰水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碧兰、江丽珍、肖忠明、刘 晨、张秋英、陈萍、霍春明、席劲松、宋立春、王昕、郭俊萍。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GB 175 19 56,GB 175 19 62,GB 175 19 77,GB 175 19 85、GB 175 19 9 2,GB 175 19 9 9,GB 13 4419 56、GB 13 44 19 62、GB 1
7、3 4419 77、GB 13 4419 85、GB 13 4419 9 2、GB 1344 1999;GB 129 5819 81、GB 129 5819 9 1、GB 129 5819 9 9。第 3 页 共 10 页GB 175 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8、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19 9 6,eqv ISO 680:19 9 0)GB/T 2 0 3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 5 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 34 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 34 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 462001,eqv ISO 9 59 7:19 89)GB/T 1 5 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2 4 1 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 2 8 4 7 用
9、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T 5 4 8 3石膏和硬石膏GB/T 8 0 7 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 97 7 4 水泥包装袋GB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GB/T 129 60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KGB/T 17671 19 9 9,idt ISO 679:19 89)GB/T 1804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髙炉矿渣粉 JC/T 4 2 0 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 JC/T 6 6 7 水泥助磨剂 JC/T 7 4 2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通用挂酸盐水泥 common
10、portland cement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4分类本标准规定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按混合材料的品种和掺量分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 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各品种的组分和代号应符合 5.1 的规定。第 4 页 共 10 页GB 175 20075组分与材料 5.1组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 的规定。火山灰质硅酸盐水5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本组分材料|活性混合材|本组分材料|准 第 5.2.3 中的任一种4 本组分材料j 本组分材料为?本组分材料为E混合材料组成,其 允许、不超过5
11、 量不得与矿渣硅酸 水泥符1本标准5.2.3或超过水泥质量符4GB/T 203 或的活!卜混合材料或料代合知/T 2847&I合 gt 1596 6种()以上符f会:本 标 准 5.2.5 的?5质 量 8%且辛1 if用不超过水#1 料或符合本13 准 5.2.4 的非|8%且 符 合 本 标 ,2.5 条的窑灰5.2.4 条的非活性?矿渣时混合材料掺5.2材料5.2.1硅酸盐水泥熟料 _由主要含0&0、&0 2、八1 20 3、的原;?站当3:例磨成细|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 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 中 矿 物 含 量(质量分于66%,氧化钙和氧化硅质量比 不小于2.0。5.2.
12、2石膏5.2.2.1天然石膏:应符合GB/T 5483 中规定的G 类 或M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5.2.2.2工业副产石膏: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工业副产物。采用前应经过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 无害。5.2.3活性混合材料应符合GB/T 203、GB/T 18046,GB/T 159 6,GB/T 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髙炉矿渣、粒化髙炉矿渣 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5.2.4非活性混合材料活性指标分别低于GB/T 203、GB/T 18046,GB/T 159 6,GB/T 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2第 5 页 共 10 页GB 175 2007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
13、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其中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质量分数)应不大于2.5%。5.2.5 窑灰应符合JC/T 742的规定。5.2.6 助磨剂水泥粉磨时允许加人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0.5%,助磨 剂 应 符 合JC/T 667的 规定。6强度等级6.1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 2.5,、5R六个等级。6.2 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级5R、52.5、52.6.3矿渣硅酸盐水泥、灰 酸 盐 水 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N 薛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 3 2.5,3 2.5R、42.5,4 2.,5 2 5 2.5R 六个等级。7技术要求7.1 化学指标通用硅酸盐#:泥部学指标应7.2 碱含
14、量(选择性指标)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 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 泥中的碱含量应不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7.3物理指标7.3.1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 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 9 0 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 凝不小于45 min,终凝不大于600 min。7.3.2 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第 6 页 共 10 页GB 175 20077.3.3强度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单位为兆帕品 种强度等
15、级抗 压 强 度抗 折 强 度3 d28 d3 d28 d硅酸盐水泥42.517.042.53.56.542.5R22.04.052.523.052.54.07.052.5R27.0 5.062.528.062.5 5.08.062.5R3 2.0 5.5普通硅酸盐水泥42.517.042.5 3.56.542.5R22.0 4.052.523.052.54.0 7.052.5R27.0 5.0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复合硅酸盐水泥3 2.510.03 2.5 2.5 5.53 2.5R15.03.542.515.042.5 3.5 6.542.5R19.0彡4.0
16、52.521.052.5 4.0 7.052.5R23.04.57.3.4细度(选择性指标)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其比表面积不小于3 00 m2/kg;矿渣硅酸盐 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 80 方孔筛 筛余不大于10%或 45 M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 0%。8试验方法8.1组分由生产者按GB/T 129 60或选择准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者应至少每月 对水泥组分进行校核,年平均值应符合5.1 的规定,单次检验值应不超过本标准规定最大限量的2%。为保证组分测定结果的准确性,生产者应采用适当的生产
17、程序和适宜的方法对所选方法的可靠性 进行验证,并将经验证的方法形成文件。8.2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含量 按 GB/T 176进行试验。8.3压蒸安定性按 GB/T 750进行试验。8.4氣离子按 JC/T 420进行试验。8.5 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 GB/T 13 46进行试验。第 7 页 共 10 页GB 175 20078.6强度按 GB/T 17671进行试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和掺火山灰 质混合材料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在进行胶砂强度检验时,其 用 水量 按0.50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不小于 180 mm来确定。当流动度小于1
18、80 mm时,应 以 0.01的整倍数递增的方法将水灰比调整至胶砂流动 度不小于180 mm。胶砂流动度试验按GB/T 2419 进行,其中胶砂制备按GB/T 17671规定进行。8.7比表面积按 GB/T 8074进行试验。8.8 80 fim 和 45 nm 筛余按 GB/T 13 45进行试验。9检验规则 9.1编号及取样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 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200X104 t以上,不超过4 000 t为一编号;120X 104 t200X104 t,不超过 2 400 t 为一编号;60
19、X104 t120X104 t,不超过 1 000 t 为一编号;3 0X104 t60X 104 t,不 超 过600 t为一编号;10X104 t3 0X 104 t,不超过 400 t 为一编号;10X104 t以下,不超过200 t为一编号。取样方法按GB 12573 进行。可连续取,亦 可 从 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 量 至 少 12 kg。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9.2水泥出厂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9.3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7.1、7.3.1、7.3.2、7.3.3 条。9.4判
20、定规则9.4.1检验结果符合7.1、7.3.1、7.3.2、7.3.3 的规定为合格品。9.4.2检验结果不符合7.1,7.3.1,7.3.2、7.3.3中的任何一项技术要求为不合格品。9.5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细度、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当用户需要时,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 d 内寄 发 除 28 d 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 2 d 内补报28 d 强度的检验结果。9.6交货与验收9.6.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 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
21、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卖方有告知买方验收方法 的责任。当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票上注明“以本厂同 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字样。9.6.2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 样方法按GB 12573 进行,取样数量为20 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 d,份由买方按本标 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 40 d 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第 8 页 共 10 页GB 175 2007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
22、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安定性仲裁检 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 d 以内完成。9.6.3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9 0 d,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 0 d 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在 9 0 d 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 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1 0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1 0.1包装水泥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 kg,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 9%;随机抽取20袋 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1 00
23、0 kg。其它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应符 合上述规定。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 9 774的规定。10.2 标志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 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包装袋两侧应根据水泥的品种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水泥名 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矿渣硅酸盐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质硅酸盐水 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采用黑色或蓝色。散装发运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1 0.3运输与贮存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人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在贮运中避免混
24、杂。第 9 页 共 10 页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 北 街 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 电话:68523 9 46 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开 本 880X123 0 1/16 印 张 0.75 字 数 1 5 千字 2007年 12月 第 一 版 2007年 12月第一次印刷*书号:155066 1-3 03 08 定价 14.00 元i T S Z L go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 权 专 有 侵 权 必 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