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劳.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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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基准劳动基准劳动基准劳动基准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本节内容本节内容本节内容本节内容一、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状况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状况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状况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状况二、二、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

2、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我国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我国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我国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我国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的出台经历了较长时间。早在的出台经历了较长时间。早在的出台经历了较长时间。早在的出台经历了较长时间。早在1956195619561956年,我年,我年,我年,我国就曾起草国就曾起草国就曾起草国就曾起草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由于历史原因而未能正式形成法律。,由于历史原因而未能正式形成法律。,由

3、于历史原因而未能正式形成法律。,由于历史原因而未能正式形成法律。1979197919791979年第二次起草年第二次起草年第二次起草年第二次起草劳劳劳劳动法动法动法动法,1983198319831983年年年年7 7 7 7月曾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月曾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月曾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月曾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劳动法草案劳动法草案劳动法草案劳动法草案,但因为很多问题,但因为很多问题,但因为很多问题,但因为很多问题难以妥善解决,未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难以妥善解决,未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难以妥善解决,未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难以妥善解决,未提交全国人大审议。90909090

4、年代初期第三次起草了年代初期第三次起草了年代初期第三次起草了年代初期第三次起草了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该草案,该草案,该草案,该草案于于于于1994199419941994年年年年7 7 7 7月月月月5 5 5 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共13131313章章章章107107107107条。该法于条。该法于条。该法于条。该法于1995199519951995年年年年1 1 1 1月月月

5、月1 1 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日起实施。日起实施。在此前后,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还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台了多部劳动管理法在此前后,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还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台了多部劳动管理法在此前后,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还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台了多部劳动管理法在此前后,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还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台了多部劳动管理法律法规,形成了劳动管理法律体系。律法规,形成了劳动管理法律体系。律法规,形成了劳动管理法律体系。律法规,形成了劳动管理法律体系。2007200720072007年年年年6 6 6 6月月月月292929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6、第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282828次会议通次会议通次会议通次会议通过了过了过了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自),自),自),自2008200820082008年年年年1 1 1 1月月月月1 1 1 1日日日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配合起施行。为了更好地配合起施行。为了更好地配合起施行。为了更好地配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的实施,的实施,的实施,2008200820082008年年年年9 9

7、 9 9月月月月18181818日,国务院出台了日,国务院出台了日,国务院出台了日,国务院出台了中中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及及及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在在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更注重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更注重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更注重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

8、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更注重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概概 念念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劳动获取收入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劳动获取收入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劳动获取收入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自然人要成为劳动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自然人要成为劳动者,须具备主体

9、资格,即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自然人要成为劳动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自然人要成为劳动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所谓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依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所谓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依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所谓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依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所谓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所谓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所谓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所谓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

10、;所谓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依法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依法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依法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依法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务的能力。务的能力。务的能力。(一)劳动者(一)劳动者(二)用人单位 概概 念念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使用和管理劳动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使用和管理劳动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使用和管理劳动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使用和管理劳动者并付给其劳动报酬的单位。在我国用人单位既包者并付给其劳动

11、报酬的单位。在我国用人单位既包者并付给其劳动报酬的单位。在我国用人单位既包者并付给其劳动报酬的单位。在我国用人单位既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位,也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位,也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位,也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还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会团体,还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会团体,还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聘用关

12、系会团体,还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第二节劳动合同特征特征特征特征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谓确立劳动关系是指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谓确立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在主体上具有固定性 劳动合同主体在双方地位上具有从属性 劳动合同时间上具有

13、继续性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订订订订立立立立劳劳劳劳动动动动合合合合同同同同,应应应应当当当当遵遵遵遵循循循循合合合合法法法法、公公公公平平平平、平平平平等等等等自自自自愿愿愿愿、协协协协商商商商一一一一致致致致、诚诚诚诚实实实实信信信信用用用用的的的的原原原原则则则则。依依依依法法法法订订订订立立立立的的的的劳劳劳劳动动动动合合合合同同同同具具具具有有有有约约约约束束束束力力力力,用用用用人人人人单单单单位位位位与与与与劳劳劳劳动动动动者者者者应应应应当当当当履履履履行行行行劳劳劳劳动动动动合合合合同同同同约约约约定定定定的的的的义务。义务。义务。义务。三、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固定

14、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动合同动合同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条款:条款: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用人单位的名

15、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要负责人;要负责人;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和工作地点;和工作地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

16、保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

17、和福利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遇等其他事项。遇等其他事项。遇等其他事项。五、劳动合同的效力(一)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生效示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生效示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生效示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劳动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劳动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劳动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起

18、始时间。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同成立并不意味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同成立并不意味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同成立并不意味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即告成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即告成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即告成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需经签证或公证的劳动合同,自签证或需经签证或公证的

19、劳动合同,自签证或需经签证或公证的劳动合同,自签证或需经签证或公证的劳动合同,自签证或公证之日起生效。公证之日起生效。公证之日起生效。公证之日起生效。(二)劳动合同的无效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订立,但严重缺乏合同生效要件,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订立,但严重缺乏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产生有效合同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能产生有效合同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况: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况: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

20、动合同的;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劳动合同无效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全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自订立之日起即为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部无效自订立之日起即为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任。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o(一)劳动合同的履行o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

22、同规定,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义务的行为。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o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完成的劳动合同条款所做的修改或增删。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o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进行变更,一般经过提议、答复、协议3个步骤。o(1)及时提出变更合同的建议o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及请求对方答复的

23、期限等项内容。o(2)按期做出答复o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建议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同意、不完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o(3)双方达成变更书面协议o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四)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

24、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 劳动基准一、一、一、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一)工作时间(一)工作时间(一)工作时间oo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依

25、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完成其本职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完成其本职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完成其本职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完成其本职工作的时间,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包括一昼夜内工工作的时间,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包括一昼夜内工工作的时间,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包括一昼夜内工工作的时间,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包括一昼夜内工作的小时数(工作日)和一周之内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根据我作的小时数(工作日)和一周之内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根据我作的小时数(工作日)和一周之内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根据我作的小时数(

26、工作日)和一周之内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根据我国国国国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修改关于修改关于修改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的规定的规定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工作时间制度分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工作时间制度分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工作时间制度分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工作时间制度分为以下以下以下以下4 4种。种。种。种。oo(1 1)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oo(2 2)缩短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

27、缩短工作时间oo(3 3)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oo(4 4)不定时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二)休息休假o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为行使休息权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不从事生产或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分为以下4种。o(1)工作日内间歇时间o(2)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o(3)公休假日o(4)法定节日o(5)探亲假o(6)年休假二、工资工资形式工资形式工资形式工资形式工资保障工资保障工资保障工资保障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企业可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作、奖励工资、津贴工资和特殊情况

28、下的工资等。是指保障劳动者依法获得工资,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法定制度和措施的总称。三、特殊劳动保护 o1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o(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o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包括:矿山井下作业;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第四级的作业。o(2)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范围o月经期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

29、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怀孕期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生育期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哺乳期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o2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o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指国家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和生理特点而规定的,对未成年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卫生加以特殊保护

30、的制度。第四节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执。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执。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执。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

31、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

32、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劳动劳动劳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争议调解仲裁法争议调解仲裁法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的规定处理。)的规定处理。)的规定处理。我国我国我国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

33、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34、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定,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定,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定,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

35、、仲裁和诉讼。讼。讼。讼。一、协商 发发发发生生生生劳劳劳劳动动动动争争争争议议议议,劳劳劳劳动动动动者者者者可可可可以以以以与与与与用用用用人人人人单单单单位位位位协协协协商商商商,也也也也可可可可以以以以请请请请工工工工会会会会或或或或者者者者第第第第三三三三方方方方共共共共同同同同与与与与用用用用人人人人单单单单位位位位协协协协商商商商,达达达达成成成成和和和和解解解解协协协协议议议议。协协协协商商商商程程程程序序序序的的的的前前前前提提提提是是是是双双双双方方方方自自自自愿愿愿愿,如如如如果果果果一一一一方方方方不不不不愿愿愿愿意意意意协协协协商商商商或或或或协协协协商商商商失失失失败

36、败败败,可可可可以以以以选选选选择择择择其其其其他他他他程程程程序序序序。协协协协商商商商不不不不是是是是处处处处理理理理劳劳劳劳动动动动争争争争议议议议的的的的必必必必经经经经程程程程序序序序,当当当当事事事事人人人人不不不不愿愿愿愿协协协协商商商商或或或或协协协协商商商商不不不不成成成成,可可可可以以以以向向向向本本本本单单单单位位位位劳劳劳劳动动动动争争争争议议议议调调调调解解解解委委委委员员员员会会会会申申申申请请请请调调调调解解解解或或或或向向向向劳劳劳劳动动动动争争争争议议议议仲仲仲仲裁裁裁裁委委委委员员员员会会会会申申申申请请请请仲仲仲仲裁裁裁裁。协协协协商商商商所所所所达达达达

37、成的协议无法律约束力。成的协议无法律约束力。成的协议无法律约束力。成的协议无法律约束力。二、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2 2调解调解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

38、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3 3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三、劳动仲裁 除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另有规定的以外,仲裁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案件必须仲裁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经过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我国处理劳动争议采取予受理。也就是说我国处理劳动争议采取“仲裁前置仲裁前置”的原则。的原则。(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o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9、。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二)劳动争议仲裁的提起 o劳动争议仲裁的提起,可以分为两种情况:调解组织到期未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在法定期内,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即劳动争议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组织的调

40、解,也可以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建议下不愿调解,进入仲裁程序。(三)劳动争议仲裁证据 o(1)书证o(2)物证o(3)视听资料o(4)证人证言o(5)当事人的陈述o(6)鉴定结论o(7)勘验笔录(四)劳动仲裁的程序 o申请 受理 开庭和裁决(四)诉讼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诉讼程序不是必经程序,只有劳动争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诉讼程序不是必经程序,只有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在裁决做出仲裁裁决,在裁决做出15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程序才可能启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劳动争议仲裁程程序才可能启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和必经程序。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是由人民法院的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是由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具体负责,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同,民事审判庭具体负责,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同,依照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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