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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 华中科技大学伍春艳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简介法简介 著作权法概述著作权法概述 一、著作权一、著作权 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学技术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二、著作权的特征二、著作权的特征21只保护创意(思想)只保护创意(思想)的表达,的表达,不保护创意(思想)不保护创意(思想)本身本身3 权利自动产生权利自动产生 权利的双重性权利的双重性 包括著作人身权包括著作人身权 和著作财产权和著作财产权 三、三、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1、作品、作品 属于文学、艺术和属于文学、艺术和科
2、学技术领域内的科学技术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智力创作成果具有独创性具有独创性必须具有某种具体形式必须具有某种具体形式的客观表现,并具备可的客观表现,并具备可复制性复制性2、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及其分类、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及其分类(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现的作品。口述作品的特征在于并未以某种有形载体将作者的口述作品的特征在于并未以某种有形载体将作者的思想固定下来,而仅以口头形式予以叙述
3、。思想固定下来,而仅以口头形式予以叙述。(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231 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带词的作品。如歌曲、乐曲等。如歌曲、乐曲等。戏剧作品: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曲艺作品:相声、快书、大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演的作品。24 舞蹈作品:舞蹈作品:通过连续的动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等表
4、现思想情感的作品。情感的作品。5杂技艺术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杂技、魔术、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表现的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美术作品:绘画、书法、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作品。建筑作品:建筑作品:以建筑物或者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义的作品。(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
5、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为施工、生产绘制
6、的工程设计图、图形作品: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模型作品: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4、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1)法律、
7、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单纯事实消息 四、四、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主体1、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主体(1)作者)作者作者是指直接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创作的人以及计作者是指直接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创作的人以及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算机软件的开发者。如无相反证明,
8、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为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他组织视为作者。依法对作品依法对作品 享有著作权的人享有著作权的人(2)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因继承、遗赠、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或其他法律规定或其他法律规定享有著作权享有著作权由国家享有由国家
9、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因合同约定因合同约定而而享有著作权享有著作权2、几种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几种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1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合作作品的认定合作作品的认定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提供意见可以视为提供意见可以视为 参与创作吗?参与创作吗?合作作品
10、的著作权归属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当合理
11、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作作者。合作作品著作权的继承合作作品著作权的继承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第十条第一款第(五五)项至第项至第(十七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著作权法项规定的权利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如果前述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如果前述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作者享有。(2 2)委托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的著作权主体v委托作品就是委托他人代为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就是委托他人代为创作的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
12、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3)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职务作品的认定职务作品的认定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围内优先使用。著作权法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
13、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著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第 十二条规定:十二条规定:“职务作品完成两年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内,经单
14、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者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者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作者享有署名权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织享有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作者享有署名权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
15、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4)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
16、、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5)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6)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
17、创性的作品。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7)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权主体这类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这类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作品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作品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
18、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独行使其著作权。(8)匿名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匿名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匿名作品,即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匿名作品,即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匿名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匿名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五五、著作权、著作权的的取得取得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外国人、无国籍
19、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权,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我国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著作权的,或者在成员国
20、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法保护。六、六、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1 1、作作者者的的署署名名权权、修修改改权权、保保护护作作品品完完整整权权的的保保护护期期不不受受限限制。制。2 2、发表权发表权的保护期限的保护期限(1 1)公公民民的的作作品品,其其发发表表权权的的保保护护期期为为作作者者终终生生及及其其死死亡亡后后五五十十年年,截截止止于于作作者者死死亡亡后后第第五五十十年年的的1212月月3131日日;如如果果是是合合作作作作品品,截截止止于于最最后后死死亡亡的的作作者者死死亡亡后后第第五五十十年的年的1212月月
21、3131日。日。(2 2)法法人人或或者者其其他他组组织织的的作作品品、著著作作权权(署署名名权权除除外外)由由法法人人或或者者其其他他组组织织享享有有的的职职务务作作品品,其其发发表表权权的的保保护护期期为为五五十十年年,截截止止于于作作品品首首次次发发表表后后第第五五十十年年的的1212月月3131日日,但但作作品品自自创创作作完完成成后后五五十十年年内内未未发发表表的的,著著作作权权法不再保护。法不再保护。(3 3)电电影影作作品品和和以以类类似似摄摄制制电电影影的的方方法法创创作作的的作作品品、摄摄影影作作品品,其其发发表表权权的的保保护护期期为为五五十十年年,截截止止于于作作品品首首
22、次次发发表表后后第第五五十十年年的的1212月月3131日日,但但作作品品自自创创作作完完成成后后五五十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1 1)公公民民的的作作品品,其其著著作作财财产产权权的的保保护护期期为为作作者者终终生生及及其其死死亡亡后后五五十十年年,截截止止于于作作者者死死亡亡后后第第五五十十年年的的1212月月3131日日;如如果果是是合合作作作作品品,截截止止于于最最后后死死亡亡的的作作者者死死亡亡后后第第五五十年的十年的1212月月3131日。日。(2 2)法法人人或或者者其其他他组组织织的的作
23、作品品、著著作作权权(署署名名权权除除外外)由由法法人人或或者者其其他他组组织织享享有有的的职职务务作作品品,其其著著作作财财产产权权的的保保护护期期为为五五十十年年,截截止止于于作作品品首首次次发发表表后后第第五五十十年年的的1212月月3131日日,但但作作品品自自创创作作完完成成后后五五十十年年内内未未发发表表的的,著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作权法不再保护。(3)电电影影作作品品和和以以类类似似摄摄制制电电影影的的方方法法创创作作的的作作品品、摄摄影影作作品品,其其著著作作财财产产权权的的保保护护期期为为五五十十年年,截截止止于于作作品品首首次次发发表表后后第第五五十十年年的的12月月31日日
24、,但但作作品品自自创创作作完完成成后后五五十十年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4)作作者者身身份份不不明明的的作作品品,其其著著作作财财产产权权的的保保护护期期截截止止于于作作品品首首次次发发表表后后第第50年年的的12月月31日日。作作者者身身份份确确定定后后,则则根据前述(根据前述(1)()(2)()(3)确定其保护期限。)确定其保护期限。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2、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保护期限的时间起算点 七、著作权的内容及其限制(一)(一)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发表权v2、
25、署名权、署名权 3、修改权、修改权 4、保、保护护作品完整作品完整权权(二二)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复制权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2、发行权、发行权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的权利。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出租权出租权是指出租权是指作者作者或作者的合法继承人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或作者的合法继承人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进行商业性出将其
26、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进行商业性出租,如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其他视听作品及计算租,如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其他视听作品及计算机软件。机软件。在出租计算机软件时,若计算机软件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在出租计算机软件时,若计算机软件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则属例外情形。标的,则属例外情形。4 4、展览权、展览权展览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展示展览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展示的权利。的权利。5 5、表演权、表演权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段公开播送
27、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 6、广播权、广播权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广播的作品的权利。7、摄制权、摄制权摄制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摄制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8、改编权、改编权改编权是指著作权人享
28、有的对原有作品进行改变及许可他改编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对原有作品进行改变及许可他人进行改变的权利。人进行改变的权利。改编则是以原作品为基础,对其进行再创作,并创作出具改编则是以原作品为基础,对其进行再创作,并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行为。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行为。9、翻译权、翻译权翻译权是指著作权人对自己作品进行翻译及许可他人对该翻译权是指著作权人对自己作品进行翻译及许可他人对该作品进行翻译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作品进行翻译并获得报酬的权利。10、汇编权、汇编权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集成新作品的权利。1
29、1、放映权、放映权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12、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三)(三)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的限制1 1、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以外的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使用作合理使用是指著作权
30、人以外的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
31、登或者播放其他报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放的除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
32、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案例)(案例)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案例)(案例)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演者支付报酬;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对设
33、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影、录像;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这些合理使用行为同样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2、法定许可使用、法定许可使用法定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以外的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情况法定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以外的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
34、其支付报酬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的制度。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
35、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
36、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八、邻接权v邻接权,即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主要是指作品的传播者邻接权,即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主要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基于其传播作品的活动而享有的权利,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基于其传播作品的活动而享有的权利,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
37、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的权利。(一)(一)表演者权表演者权1 1、表演者的权利和义务表演者的权利和义务 (1 1)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报酬;许可
38、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酬。(2)表演者的义务表演者的义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
39、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权利保护期限权利保护期限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不受限制。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许可他人录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许可他人录音录像、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音录像、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以及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取报以及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取报酬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
40、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酬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年的12月月31日。日。(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1、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许可他人复制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发行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发行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出租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出租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得报酬。2、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
41、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
42、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同,并支付报酬。3、权利保护期限权利保护期限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权利的保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月31日。日。(三三)广播组织者权广播组织者权1、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许可他人
43、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制音像载体。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义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义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
44、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许可,并支付报酬。3、权利保护期限权利保护期限 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
45、转播以及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以及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月31日。日。(四)(四)出版者权出版者权1 1、出版者的权利出版者的权利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版式设计的专有权版式设计的专有权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版式设计。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46、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作品修改、删节。2 2、出版者的义务出版者的义务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付报酬。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
47、人支付报酬。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 3、权利保护期限权利保护期限版式设计的专有权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版式设计的专有权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12月月3131日。日。专有出版权的权利保护期限一般而言为双方所签订的图书专有出版权的权利保
48、护期限一般而言为双方所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中的约定。但合同所约定的期限不能超过十年,出版合同中的约定。但合同所约定的期限不能超过十年,期满后,双方可以续订,续订后的专有出版权仍不能超过期满后,双方可以续订,续订后的专有出版权仍不能超过十年。十年。商标法概述商标法概述一、商标的概念一、商标的概念商标是指能够将一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商标是指能够将一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并可被人感知的标志。或服务区别开来并可被人感知的标志。二、商标的特征二、商标的特征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2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
49、务来源的标志3商标是可被人感知的标志商标是可被人感知的标志三三、商标的种类、商标的种类1、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2、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3、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4 4、集体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和证明商标5、驰驰名商名商标标和非和非驰驰名商名商标标四、四、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一一)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1、自然人自然人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是第二
50、次商标法修改的一项重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是第二次商标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内容 2、法人法人3、其他组织其他组织4、注册同一商标的共同申请人注册同一商标的共同申请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二)(二)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条件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条件1、商标使用的消极条件商标使用的消极条件(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