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参与的旅游人类学研究——阳朔遇龙河案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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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参与的旅游人类学研究 社区参与的旅游人类学研究 阳朔遇龙河案例 阳朔遇龙河案例 孙九霞孙九霞 保继刚保继刚 内容摘要:内容摘要:景区和社区紧密相连的遇龙河景区处于旅游发展初期,其社区参与前期为自发参与,后期是在政府主导下开展的。社区参与迅速发展,多元主体大量介入,政府的管理和规范面临很多困难。由于政府政策实施不到位、对企业管理不善等原因,也使无序的社区参与不能及时遏止。关关 键键 词:词:社区参与 旅游人类学 遇龙河 Tourism Anthropology Analysis on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A Case Study of Yulong River

2、in Yangshuo Sun Jiu-xia,Bao Ji-gang (Institute of Guangdong Ethnic Studies;Sun Yat-Sun University,Guangzhou 510180,China)Abstract:Yulong River Scenic Area is in his initial development stage,and it Scenic spot is close to the community,its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was spontaneous,and government leadi

3、ng in the later stages.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participation,more stakeholders invole in,and government was facing the trouble of management and regulation.Because lack of policy and enterprises management,and finally the disordered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can not be stopped timely.Key Wor

4、ds:Community Participation;Tourism Anthropology;Yulong River 旅游业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产业,它有独特性。一般而言,旅游业比工业离农村更近,与农民的生活联系更紧密,农民也有着更大的参与空间。它对于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的城市化,推进乡村社会转型有积极意义。应该寻找合理的方式,让社区、让农民为了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发展贡献出足够的力量。但实际上从以农业为基础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转变为一个工业和其他产业为基础的现代都市社会,并不仅仅靠把生产用地变为景区用地、把农民变为旅游生意人以及实现一系列经济指标就可以完成的,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发

5、掘农民自身的创造力,需要各利益群体的协调。阳朔遇龙河景区提供的是景区与社区紧密相连的社区参与典型案例。遇龙河景区处于旅游发展初期,目前的开发是政府主导型。政府主导下的旅游开发既为社区参与创造了条件,也由于景区社区的不可分割性及政府管理经验准备不足等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一、紧密相连的景区和社区一、紧密相连的景区和社区 遇龙河是阳朔县的第二大河流,素有“小漓江”之称。遇龙河景区范围包括遇龙河、两岸的村落和山地在内,西北部以遇龙河金龙桥为界,东南部以遇龙河工农桥为界。景区北距桂林 64 公里,南距南宁 443 公里,西南至柳州 181 公里,南至荔浦 40 公里,东南至梧州 268 公里,距离广州

6、490 公里,交通便利,区位条件较好。遇龙河景区属于亚热带岩溶地貌景观,汇聚了山水交融的岩溶地貌、美不胜收的田园风光、天人合一的诗意境界、悠久深厚的文化底蕴、四季宜人的亚热带季风气候。遇龙河景区因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俱佳,而在游客中享有很高的美誉度。从金龙桥到工农桥的遇龙河两岸,共有 21 个村落,人口有 9000 多,在行政上分属高田、阳朔、白沙三个镇,如果加上遇龙河外围和周边乡镇的居民,人数远不止于此。遇龙河社区居民人口具有以下特征:以农业人口为主、外出打工人口较多、民族人口构成相对单一、村民的生活方式正在变迁、村民的思想观念较为传统。虽然遇龙河景区的范围中包括了两岸社区中的居民,但在一般的

7、划分中,景区的核心部分是河流,社区是外围地带,是核心景区的延伸部分。景区是以自然景观为展示重心的,社区及其居民作为人文景观也是景区的重要构景要素,二者不可分割。遇龙河景区不能包含社区居民的所有生活,其向游客展示的是部分生活,对于沿河的大部分社区而言,只是一种远距离的展示,社区居民的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部分的被景区囊括在内。对于遇龙河,不仅在地理上与社区紧密相连,在社区居民的心理上也是密不可分的,他们世世代代沿着遇龙河繁衍生息,遇龙河是他们的母亲河,他们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这条河。虽然遇龙河在所有权上属于国家,但在居民的心目中,“这条河是我们的,它就在我们的家门口,我们从小就在河边长大”。虽然景区的

8、提供的主导旅游产品不是社区生活,但景区和社区是不可分割的。沿岸的社区虽然不能提供更多的旅游活动,但它们给予游客的是自然和人文的和谐,是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沿河两岸紧密相依的状态,决定了遇龙河景区是一个开放性的景区,也决定了这个景区是容纳了大量居民的景区,这为日后的开发和景区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还不是一个有确定边界的景区,它是一个从游客发现、游客认可而发展起来的景区。直到目前还没有大的开发商介入,只有沿河漂流时的河段划分。目前的遇龙河景区具备了“风景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这些条件,但由于没有开发主体

9、的主动申请,遇龙河景区没有经过旅游部门的评定和认可,不属于国家级的旅游风景区,也没有真正纳入旅游部门的统一管理。尽管没有边界、没有景区大门、没有门票,但由于游客到来、游客选择了它,也就具有了景区的实际意义,也就因此有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当然,这种状况可能是整个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初级阶段。二、遇龙河社区的旅游参与过程和状况二、遇龙河社区的旅游参与过程和状况 (一)少量个体参与期(一)少量个体参与期 2002 年之前,遇龙河社区居民参与旅游业正处于少量参与、个体自办的阶段。直到2002 年 3 月,遇龙河景区整体来看还处于未开发的状况。河边除了靠近工农桥的潘庄处有一座 15-20 个床位的小别墅,

10、再往上游不远处还有一个“奥德克培训中心”外,河边沿岸几乎没有什么食宿接待设施。只个别村庄,如遇龙村和旧县村等有几家农家乐(农家饭)餐馆。由于遇龙桥的座落,遇龙村委的桥上、桥背和遇龙堡三个自然村较早地介入了旅游。遇龙桥是明代古石拱桥,1981 被确立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座古桥横跨遇龙河,赋予了遇龙三村小桥、流水、人家的美好意境,由此也吸引了络绎不绝的中外游客。游客的到来,激发起了村民的参与愿望。看到游客进村观光后总是匆匆离去,为留住游客,有的村民建议村里为游客提供更多的游玩项目。于是,从 2001 年开始,他们在遇龙桥旁建了两间小卖部和一个小码头,又把遇龙桥打扫干净,还制作了 4 张供游客在

11、河上漂流的竹筏。此举果然吸引了更多的游客前来观景、休闲。村民也因此获得了实惠,到 2001 年底,竹筏增加到 40 张,从业人员增至 80 多人。遇龙三村提供的漂游项目主要是从遇龙桥乘竹筏漂流到 10 公里外的工农桥,由于沿途景点多、风光美,而且要经过 20 多个水坝,深受游客的欢迎。他们采取的是自行组织、轮流载客的方式经营,漂完全程的价格是 120 元。这一阶段遇龙河社区居民多以家庭、个人为单位,利用农闲时间进行旅游经营。经营的范围主要有撑竹筏、做农家饭、做乡村导游、卖手工艺品、开农用车载客、开小卖部等。这些经营投入少,获利快,利润高。居民参与经营的规模小,大部分家庭旅游收入不占主要地位。即

12、使这种浅层次的参与也仅有 17.9%的家庭介入,其他绝大部分居民由于主观或 此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 年联合发布、2000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中对于风景区的界定。客观上的种种原因而未参与旅游业(见表 1)。表表 1 未参与旅游业的原因未参与旅游业的原因 原因 数量 有效百分比(%)累积百分比(%)缺乏资金 11 16.4 16.4 竞争激烈 1 1.5 17.9 没有人手 10 14.9 32.8 不会经营 10 14.9 47.8 还未开发 12 17.9 65.7 缺资金、不会经营 5 7.

13、5 73.1 缺资金和人手 2 3.0 76.1 缺资金、不会经营 1 1.5 77.6 缺资金和未开发 3 4.5 82.1 已投资旅游业 12 17.9 100.0 总计 67 100.0 资料来源:根据作者 2002 年 3 月所做的问卷调查统计。此时,社区大多数居民对旅游业的发展持观望态度,对旅游业的认识模糊,既不知旅游发展走向何处,也不知自己该如何入手。但个别居民的旅游经营意识已开始萌发,少数导游由于与境外游客的深入交流,清楚地知道游客的需求,对旅游的开发方向也有较为成熟的意见。性别差异在社区居民的旅游参与中有所显现。妇女整体的参与愿望与实际的参与程度都高于男子。旅游业为女性提供的就

14、业空间更大,做乡村导游和农家饭都是妇女的专长。在旅游参与过程中,社区居民的价值观念发生变迁。在与与游客接触过程中,游客所携带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对社区居民的传统观念形成了冲击,居民的商品意识日渐浓厚。(二)多元参与期(二)多元参与期 遇龙河景区的发展时期相对较短,总共也不过几年的时间。社区参与时期的划分,没有准确的界限和标准,只是大体上的一种区分。划分标准主要依据遇龙河最敏感、最突出的竹筏经营和发展问题而进行的。2002 年 4 月开始,由于政府的介入,参与竹筏经营的组织形式更加多元化:县级政府、村级集体组织、民间社区组织、个体联合、家庭等同时介入。2002 年 9 月后的几个月,由于政府的统一

15、管理,出现过短暂的有序期。但在 2002年 4 月至 2003 年 8 月这段时期的基本特点是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这段时期,大部分村是农民个体参与竹筏经营。各乡镇的情况不一,阳朔和高田两镇曾经形成了一些大户经营的局面。一般是每个个体户,拥有几十张大排,请几个帮工,撑一排给付工钱 10 元(约 45 分钟),每天包中餐。竹篼寨的竹筏是由传统社区组织集社组织承包的。集社组织的传统功能主要是包办社区内的丧事,而 2003 年 8 月他们把自己的功能拓展到了经济领域。该组织把全村的 75 张竹筏全买回来,由 6-10 个人承包,其他的竹筏不能再开张。具体安排,由承包者定夺,也采取雇人划、支付工钱的方式。

16、另外,社区还把经营领域拓展到了其他方面。竹篼寨在经济合作社的组织下在遇龙河邻近处的山边自发地开发了个岩洞,自称老佛岩,从 2003 年 8 月初开始卖票。竹筏和岩洞开发中村级组织和其他社区组织集体参与的多,而乡村导游、家庭旅馆和农家饭等一般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营行为。这一时期比起 2002 年之前,遇龙河景区各种形式的旅游参与都有了明显的增长,尤其是竹筏数目增长最快(见表 2)。阳朔县的经济合作社为村委会下属的村民小组。表表 2 遇龙河景区部分村庄的旅游参与情况遇龙河景区部分村庄的旅游参与情况 竹筏 导游 家庭 旅馆 乡镇 自然村 总户数 总人口 竹筏总数 有证竹筏 从业人数总数 有证的

17、 家数床位 农家乐 小卖部 载客摩托 竹篼寨 130 570 100 80 130 15014 760 12 2 20 高田 小珠头山 52 235 20 0 25 2 2 00 0 1 2 矮山门 34 147 22 6 44 6 0 634 6 4 0 骥马 150 800 40 0 80 3 1 00 0 3 5 朝阳 126 672 58 12 120 10 0 110 3 5 0 朝隆 72 310 20 10 42 0 0 00 0 1 1 阳朔 岭上 34 136 20 6 40 0 0 00 0 1 0 旧县 305 1168 50 12 100 6 1 316 12 8 3

18、兴隆 88 400 40 3 80 0 0 220 6 1 1 新寨 161 654 4 4 8 10 0 00 10 5 1 桥背 108 487 21 21 42 0 0 00 0 3 1 桥上 118 497 60 60 120 0 0 00 3 6 2 白沙 遇龙堡 195 750 30 30 60 0 0 00 1 6 2 总计 15736826 505 244891 18718 19140 53 46 38 资料来源:作者 2003 年 8 月份对于高田、阳朔、白沙三镇所做的调查。从表 2 的资料来看,沿河的每个村都有竹筏在运营,13 个村共有 505 张竹筏,其中持有政府颁发的营

19、运证的只有 244 家,不足一半。从事竹筏漂游的筏工有 891 人,提供的就业机会较多。担当乡村导游的有 187 人,主要集中在高田镇的竹篼寨村,但拥有导游证的只有 18 人,只占总数的 9.6,大部分是当地人所称的“野导”或“野马”。家庭旅馆13 个村共有 19 家,140 个床位,在分布上也主要集中在竹篼寨、矮山门和旧县几个村。农家乐餐馆共有 53 家,其中白沙镇占了 28 家之多。农家乐的蔓延很快,在调查中还有一个对于“正在建设的农家乐餐馆”的统计,数字为 19 家。小卖部 13 个村共有 46 家,其分布与旅游参与的关系不大,它们主要是面向社区居民的,一般与村内人口和社区规模有密切关系

20、。参与载客的摩托车共有 38 辆,竹篼寨一个村就占了 20 辆。在经营和管理方面无法统一和规范,是一种有序与无序并存的状况。对于竹筏和导游是介于管与不管之间,不管或管不了的成分更多。农家乐餐馆的卫生状况缺乏监督,住宿设施和卫生条件没有规定,大多是无证无牌经营,游客的利益难以保障。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三)大规模无序参与期(三)大规模无序参与期 2003 年 8 月 31 日,一度被阳朔县遇龙河竹筏漂流公司规范得不错的遇龙三村的筏工罢工了。至此,竹筏的经营开始进入无序参与期。自 2004 年 9 月以后,遇龙河上漂浮的竹筏已经处于失控状态,有的河段几乎是竹筏遍布。以经济合作社(村小组)集体参与

21、竹筏经营的依然不少,特别是地段比较好、客源相对充分的村。其他村寨的组织形式是多元的。有的村漂游项目被取缔后,开始由村经济合作社以集体的名义来经营。川岩经济合作社 2002 年下半年以来,先后组织村民集资开发了刘三姐故居、两个山洞、水上竹筏、民居旅游、农家饭等项目,村民也从中大大获益。2003 年 9 月,由村干部和经济能人出面组织,全村人一起入股,每人出 100 元,把旧竹筏全部换成新筏,经营休闲游,统一卖票,每张竹筏 40 元,范围在川岩至凤楼的水坝之间,约 1 小时左右,客人也是野导等带来的。村里统一安排,轮流上岗,筏工划一天 20元,“十一黄金周”每人每天 50 元。扣除工资后,全村当月

22、分红。村庄的经营与原来的景区出现了利益纷争。川岩村自己开发的刘三姐故居,也是采取全村集资,每人出 100 元。刘三姐故居是 2002 年下半年开业的,最初规模较小,后来经过进一步开发,建设了停车场,修了堤坝。游客一般被带进去看故居,看完故居坐竹筏,收费每人 15 元,村里要 5 元,另外 10 元是给导游的回扣。由于他们的经营与已有的大榕树景区有客源之争,况且他们的回扣优惠,得到的客源更多,县里也几次从中协调,希望他们能够与大榕树景区达成经营共识,但一直未果。镇旅游站的干部说:他们开业经营没有任何经营许可、没有任何证件,县乡已经组织他们开了 10 次会了。但农民的要求很高,要么要收购大榕树,要

23、么每年索要 70-80 万,最低也要 40 万。公安、工商、运管等部门出动也收不掉竹筏,镇里出面就更不管用,他们对镇的干部说:“你们解决不了问题,回去要个能说话算数的人来!”。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川岩村的刘三姐故居依然在经营着。社区组织开始制订章程,规范内部的经营活动。竹篼寨的民间集社组织集体经营后,出台了竹篼寨集体旅游集社干部职工职责及有关规定。规定中认为旅游集社是在经济合作社的领导下,但经济合作社不干涉旅游集社的内部管理和权力分配。该规定对干部和员工的职责有明确规定,村中凡满 18 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村民均可上班。其中,规定了经营范围:凡在竹篼寨境内河流不允许任何个人或集体经营竹筏生

24、意。本村农家饭、民居旅馆接待的客人过河限于两岸码头,水上饭馆的客人限于本饭馆以外 20 米内玩耍,任何时候不准私人及其他团体在本村河流范围内进行划竹筏做生意。加入旅游集社的条件:凡本村在外工作的人员不许加入本社;凡嫁出女子和外出入赘人员不许加入本社;凡嫁出女子、外出入赘、外出参加工作、老人过世,将当年利润、股金一次性退还;凡在本户内出生儿童、嫁进女子、入赘男子按 200 元一股加入,凡增加人员必需在本村常住,否则作退股处理。由于遇龙河竹筏的超常规发展,竹筏的数量无法统计,有人估算在 13001500 张之间,这吸纳了很多男性劳动力。由此使男性在旅游业的从业人员大大增加,男性参与旅游业的数量不亚

25、于女性。但性别分工是非常明显的:女性的参与旅游依然是乡村导游、农家饭经营(男性为辅)、卖手工艺品等,男性从事的基本上是竹筏和摩托车载客等劳动强度大的行当。参与旅游程度越高的社区男女平等意识也越来越强。妇女参与旅游业的收入一般不低于男性,乡村导游带客人去吃农家饭可以拿 20的回扣;如带游客去遇龙河漂游,240 的票价得到的回扣是 48 元;150 元的票价得到的回扣是 25 元;40 元的休闲游得到的回扣是 10 元。受高额回扣的吸引,阳朔县的野马导游屡禁不止,她们经常围追、尾随游客,很让游客反感。河边的农家乐餐馆也是愈演愈烈,有几家已经在河边的水面上搭起了竹棚。2002 年 8月,遇龙河边的餐

26、馆,兴隆村有 1 家,夏棠寨有 3 家;三个多月后,兴隆村有 9 家,夏棠寨有 12 家,稍往上游的旧县也有 10 家。增长之迅速令人惊讶,况且这全部是搭建在紧靠河边的地带。这些餐馆都是自主经营,等客上门或与筏工、旅行社建立联系。河边的餐厅,筏工带客来的较多,因为 5-6 个小时的长时间游程,需要中途用午餐。村庄内的农家乐餐馆的客人一般是自己上门,个别的是导游带来的。如旧县的黎老根家有时接待中青旅的团,毛家也偶然接深圳的团。目前的农家饭,本地人光顾的要超过游客,有的是本地机关接待区里、市里的上级部门,有的是自治区内的人自驾车来休闲。来消费的游客主要是中国游客。到河边餐馆消费的多。虽然河边价格高

27、于村庄里的,但越在河边,生意越好做,所以河边的农家乐越开越多。个别的农民还想赶快建起棚子,不管赚不赚钱,希望政府拆迁时获得安置和补偿。经营餐馆一般需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但现在遇龙河景区开业的农家乐几乎都没有证件,各镇的工商所曾经发出通知,要求业主办证件,但无人理会。(四)幽静变喧嚣的遇龙河(四)幽静变喧嚣的遇龙河 1、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 社区内部由于争利而影响了人际关系。遇龙河景区旅游开发中的矛盾已经露出端倪。由于商品经济的冲击,传统和谐的人际关系将面临挑战。经营者与游客之间的纠纷也有。主要是到旅游局要求赔偿的投诉。游客因得不到质价相符的服务而投诉,要求

28、经营者进行赔偿。村民与客人的纠纷也时有发生,原因为价格不合理或游程变更等。县公安局的治安科,协助镇派出所维持治安,每个河段都有人值班。但不能出动太多警力,否则会引起游客反感。矛盾和冲突经常发生在社区之间。棋丘树和矮山门之间就发生了比较大的冲突事件。由于矮山门与棋丘树是相邻的两个村,竹筏漂流经常有抢客现象,后来他们双方协商不到对方地盘码头载客。后来在经营的过程中,演变为不准到对方河段漂流。由于游客经常要求漂游不同的河段,于是不时出现摩擦。到 2003 年 4 月中旬,棋丘树的竹筏被矮山门的人阻拦后,矮山门的竹筏在棋丘树也受到阻截。矮山门随后在陆路上设卡专门卡棋丘树的人,棋丘树村经过他们路段时,要

29、收过路费才给以通过,后经政府制止撤除关卡。撤除关卡后,棋丘树又阻拦了矮山门的竹筏,于是双方发生了村斗,并有几人受伤。公安局拘留了有关违法者,最后由法院对此事进行了裁决。事情虽然过去了,但在两村人的心里留下的是抹不去的积怨。所有的村都想得到利益,都想把码头设在自己的村。景区河段上有 27 个滚水坝,其中 10 个明坝,许多村都拦坝要钱。农民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上游的人漂到下游,下游的人要向游客收过河费。为了赚钱,村民们各想奇招。棋丘树村在河边设立了浮桥,他们在 2002 年下半年自己集资 8000 元修了浮桥,说是为了孩子过河读书方便、安全,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获利。在浮桥边专门有几个妇女在收费

30、,每个游客 2 元。阳朔的攀岩资源也十分难得,据业内人士介绍说每年的攀岩者至少有 5 万人。农民对于前来攀岩的人也自行收费,一般 10-50 元每人,最低收 10 元,个别游客不给钱,农民就将攀岩的线路涂污弄脏。在争利心理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弄坏桥、毁坏坝、强占码头、收费争执的事件时有发生。2、景观质量和游客体验在下降、景观质量和游客体验在下降 没有任何规划的遇龙河沿岸“农家饭”、“农家乐”、“农家住宿”、“农家休闲山庄”纷纷开建和营业,导致景观破坏、遇龙河河水污染。遇龙河景区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社区的各种利益群体为经济利益所驱动,他们将竹子、木头等搭建的餐饮设施沿河岸布置,使景

31、区的临时建筑呈现带状蔓延,使脆弱的河流景观大受影响。餐馆里的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进了遇龙河,对清澈的河水造成了污染。在工农桥附近深得游客喜爱的小别墅的周围环境也改变了许多,一年之内建起了 5家农家乐,淹没在杂乱的建筑之中的小别墅,很难找到昔日的清幽。2003 年 12 月,在小别墅的河边阳台上,进入眼帘的是一派繁忙景象:右边河岸上有不少人在忙着赶制船棚,这是竹篼寨有人承包的竹筏。承包者请了 9 个人,给了经济合作社 2 万元,11 月开始承包,12 月 18 号正式开业,收费为 15 元每人,来回 1.5 小时,游程为小别墅到奥德克之间的短短几百米。游客是承包者从桂林的旅行社联系来的,

32、到时每个排上还要配一名“刘三姐”(女山歌手);左边到工农桥百米左右的河面上,正有一个团队的游客在登上竹筏游览。这是外边的老板聘请竹篼寨的三个年轻人负责的休闲游,短短几十分钟的时间,游客看到的是不太清澈的河水,听到的是“刘三姐”并不动人的歌声;左边河岸上 20 米处,农民在修建地基,准备搭建农家乐餐馆;前方河对岸是开挖的农田,据说农民要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鱼塘,开办水上鱼庄。2003 年 8 月 31 日,笔者作为一名游客去体验美丽的遇龙河漂游,印象深刻的除了大自然的美景还有那里逐利的人群。谈定的游程是从兴隆码头都工农桥,费用 80 元。下午3:40 从旧县的兴隆码头上船,一路上筏工都在紧张地追问返

33、程的其他筏工,“有没有遇到收费的?”“收了多少?”。到骥马村的浮桥收费处,我自己交了 2 元钱,竹筏得以放行。到棋丘树的浮桥处,前面几个游客正在为此事发火,后来由导游出钱,他们过去了。轮到我时,我问收费的妇女:“你们有票吗?”,答:“我们是农民,哪里来的票!”问:“那你们准备收到什么时候为止?”答:“到政府不让收了,就不收了。”到 6:40 在矮山门水坝前筏工说前边被拦住了,他们过不了坝,于是上岸,一筏工送我绕田间小路回到奥德克,待我独自赶到工农桥的大路上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在过沿途的坝子时,还遇到不少小女孩兜售水果、矿泉水等,我买了其中一个女孩的桔子,另一个女孩说:“你为什么买她的 一处外国

34、人建的河边旅馆,距离工农桥 1 公里左右。不买我的?”我问:“你们为什么不去上学?”她振振有词地答:“我家里穷,没钱上学!”在漂游的过程中,时时听到对面来的筏工的调侃,其中难免有低俗之语,他们还会时时把水泼向对面的游客。有些游客对于这些混乱很不满意:他们纷纷拉客,不知坐谁的竹筏好。上了竹筏又因为途中阻挡,去不到真正的目的地;付了漂游费,还要出过桥过坝费。争利的人群与美丽的山水极不协调,这样的开发结果不是旅游者所需要的。社区参与的结果是没有把自然的东西做得更美,反而把自然“人化”或“物化”了。如果不进行治理整顿,不协调好社区间的利益关系,遇龙河景区在 3-5 年内会逐渐失去原有的旅游吸引力,那也

35、一定不是社区居民想要的,所有两年前到过遇龙河的人,看到现在如清幽河水中的肿瘤的满河竹筏,一定会感到疼痛和惋惜,往昔美丽幽静的遇龙河如今成为喧嚣忙乱的淘金河。河流不语,但她心中一定在哭泣,为自己失却的宁静,为人类丧失的平和。三、政府的尴尬和难题三、政府的尴尬和难题 政府对于遇龙河景区的保护和发展是有一定的预见性的。从最需要控制和管理难度最大的竹筏入手,进行了规范和控制。遇龙河竹筏漂游管理中心和竹筏漂游公司的成立都是以规范管理旅游业为初衷的。但在管理的过程中,相继出现了:由于控制不严,导致合法与非法并存;政府办公司在农民心目中形成政府与民争利的形象;部门配合不够、乡镇协调难;当老问题持续不能解决、

36、新问题不断出现时,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便开始下降。短短一、两年的时间,遇龙河社区的各种变化和政府介入管理失灵,使政府置身于尴尬境地,遇龙河景区下一步的治理也成了政府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难题。(一)以规范管理为初衷(一)以规范管理为初衷 随着遇龙河景区在游客中的知名度越来越高,政府意识到对景区的规划和管理也刻不容缓。2002 年 3 月份,阳朔县政府邀请中山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制订了阳朔县遇龙河景区总体规划。该规划是针对遇龙河的实际情况,是以社区参与为重点的,但由于评审专家以建筑和规划专家为主,对于景区居民的社会因素重视不够,又加上当地政府对于社区参与缺乏应有的估计,因此对于规划中反复强调的问题

37、没有足够的重视,规划被搁置了。当年 8 月份,一位澳大利亚游客在与遇龙河交汇的田家河上参与竹筏漂游时,不慎落水,筏工缺乏急救知识,致使游客死亡。这起事故的发生,促使遇龙河竹筏管理提上了议事日程。2002 年初,遇龙河社区的村级组织健全,对政府的信任度较好。在调查中发现,政府对遇龙河社区居民有较强的号召力,在访谈中时常听到类似“政府肯定会为我们着想的”、“政府不会害我们的”这类言辞。景区各个行政村党支部、团支部、妇联、民兵一应俱全,县、乡两级执法甚严,社会安定,犯罪现象少。这有利于居民参与旅游,也有利于政府旅游开发战略的推进。为加强基层区域管理力度,各乡镇相继成立了旅游站。阳朔在 2002 年的

38、机构改革中增设了乡镇旅游管理机构,这在全区乃至全国都属首创。旅游局将一些管理职能下发到乡镇一级,使区域旅游管理得到加强。如在后来对遇龙河竹筏漂游项目进行清理整顿的工作中,高田镇、阳朔镇、白沙镇等旅游管理站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在政府高度认识、现实迫切需要和基层组织健全、政府信任度高的情况下,阳朔县开始了对遇龙河景区的竹筏及其他旅游参与活动的统一管理。(二)政府介入的过程和结果(二)政府介入的过程和结果 2002 年 9 月份,阳朔县政府组织成立了“阳朔县遇龙河竹筏漂游管理中心”,中心成员由来自县政府各个部门的人兼职组成,随后组建了遇龙河竹筏漂游公司。公司为国有企业,直属县政府,有 6 个老总,全部

39、兼职,专职员工 27 个,负责售票和管理服务。中心和公司成立后,首先花大力气对遇龙河当时存在的竹筏进行了收编,每张竹筏按新旧程度以 400-600 元的价格收编为公司所有,运营时筏工自带统一收编后的竹筏,在漂游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经营,竹筏由筏工保管,更新改造费用自理。收编后聘请桂林海事局、阳朔海事处分头在三个乡镇举办了“竹筏漂流(含休闲游)操作人员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操作证。公司的指导思想是政府引导、公司运作,对竹筏漂流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票证、统一售票、统一调度、统一结算”,达到规范经营。全程漂游票价 240 元/筏,休闲游为 40 元/小时,照相游为 5 元/半小时,每筏限

40、乘 2 人。分别在遇龙堡、兴隆、小别墅等地设立售票点。码头和线路为:金龙桥工农桥(漂游);古榕山庄码头小别墅(休闲游)。分配方案为:金龙桥工农桥的漂游:筏工工资 80 元/筏,竹筏返程运费10 元筏,筏工返程车费 3.5 元人;休闲游:竹筏筏工工资 12 元筏(载客 1-2 人)、18 元筏(载客 3 人);照相游:筏工工资 2 元人筏。筏工、运工在营运次日凭票结算。公司制定了阳朔县遇龙河竹筏漂游管理规定,包括码头管理人员职责、筏工管理规定、售票点职责、游客注意事项、票据管理及财务结算规定、竹筏运输管理规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航道管理规定、稽查人员管理规定。但最后这些比较完善的管理规定都没有落

41、到实处。在 2003 年初,许多非法营运的野排开始出现,公司本来打算取缔,但因一时下不了决心,后来就蔓延开来,无法控制。后来遇龙河上的竹筏难以数计,沿途到处都是码头,遇龙、旧县、夏棠、兴隆、朝阳(3 个)、凤车山庄、棋丘树、竹篼寨、小别墅等都设了码头。因为是开放式的景区,难以封闭,不规范行为没有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司的框架尽管还在,但运营和管理的职能已经大大萎缩了。2003 年 9 月 28 日,漂游管理中心发出了 遇龙河竹筏管理规定,将统一管理调整为各乡镇分管各乡镇的竹筏,游客由业主自行组织,依然规定统一售票。但收入分配发生了变化,由分配给筏工工资转换为每筏向公司上交一定的费用:金龙桥工农桥

42、的漂游交 70 元/筏,休闲游每载一个游客上交 6.5 元,这些费用包含了税收和保险。10 月 15 日阳朔县遇龙河竹筏漂游管理中心再次对各竹筏业主下发了一个通知,规定各竹筏业主要统一购票,按规定线路漂游。并声称对不遵守遇龙河景区管理规定、不服从中心统一、领导的竹筏将给予取缔。但这些调整后的规定也没有效力,农民筏工们更愿意什么都不交,到 2003 年底,几乎没有什么筏工购票运营了。(三)导致政府管理失灵的主要原因(三)导致政府管理失灵的主要原因 1、合法对非法不满、合法对非法不满 在竹筏经营上,最守法的也是意见最大的。在表 2 中,遇龙三村的 111 张竹筏都是有证的,持证率达到 100。白沙

43、镇以遇龙三村为代表的筏工对于无证野排的意见最大。因为他们开始漂游较早,接受收编比较统一,基本上按照漂游公司的规定在运营。早在 2003年初,他们就向白沙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取缔阳朔镇骥马段、高田镇凤楼村委棋丘树段非法营运竹筏的请示,并同时建议政府趁枯水期对遇龙河景区的水坝进行维修,每个坝留一处供竹筏通行的缺口,减少大坝和竹筏的相互磨损,同时节省游客的过坝时间和筏工的体力。但报告上交后,镇政府在向县竹筏漂游公司作了口头汇报后,就没了下文。后来,虽然白沙镇的有证筏工们多方呼吁,但遇龙河上的非法竹筏有增无减,水坝问题也无人过问。他们对政府统管的反对情绪也开始强烈起来,2003 年 8 月 28 日在

44、笔者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他们情绪激愤,当场与镇干部争吵起来。3 天后,他们放弃讨说法,采取了罢工行为,重新开始自我运营。罢工的当天,遇龙堡村的码头十分平静,农民在公司卖出票后,拒绝出行,公司无能为力,只好听之任之。遇龙三村罢工后,公司的管理开始有名无实。2、政府主导的公司从中获利、政府主导的公司从中获利 农民参与欲望极度强烈,他们看到政府在获利,也想从中分得最大的利益。农民参与的心态是认为谁参与谁受益;谁参与早,谁受益多。小珠头山的 20 张竹筏,没有一张是合法的,但并不少赚钱。邻村人说,“几天挣个竹筏钱,说的就是小珠头山”,小珠头山的人也承认,“我们不愿参加公司的统一收费,不想让他们管着;不

45、想他们赚钱,我们看着。”村民认为县里的公司没有什么投资,是个坐收渔利的皮包公司。他们强烈抱怨:“竹筏是筏工自己的,码头是村里修的,客人也是自己找来的,你公司坐收渔利,且收得也太惨”,“样样都是农民的,你却坐在这里收费!”“竹筏漂流也是农民自发搞起来的,政府见农民得钱了就来争!”公司虽然出资收购了竹筏,但破损后,还是由筏工自己负责。农民并不知道县政府为公司拨了 50 万元的启动费,财政每月给公司 2.5 万元以支付员工工资和办公费等,但公司现在还是亏损,除了解决了几十人的就业外,公司并没有见到任何效益,有位公司负责人也认为“企业化的东西,应该尽量脱离政府,经营人员要脱离原单位。”3、部门配合不够

46、、乡镇协调难、部门配合不够、乡镇协调难 在对社区参与旅游的管理上,各职能部门的配合没有跟上。政府对遇龙河的有些规定,对规范秩序有积极作用,但卫生、消防、环保、工商等各部门的管理没有跟上。各部门单打独斗,有些措施贯彻不彻底。如遇龙河景区开业的农家乐全部没有证件,餐馆一般需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各镇的工商所曾经发出通知,要求业主办证件,但无人理会,也没有继续贯彻。对于临时搭建的竹棚,镇里的城监土地所也汇报了,县城建监管大队也发了“停建通知书”,发了后也没了下文。阳朔县规划局 2003 年 7 月出台了阳朔县规划管理规定,其中将遇龙河景区纳入绝对控制区,规定建设项目必须离开自然堤岸

47、 30 米以上,建筑层高须严格控制,并需作景观视线分析,建筑形式严格按照小青瓦、坡屋面、白粉墙(青砖墙)、木质门窗统一,这份迟迟出台的规定依然缺乏部门间全面合作。甚至有些部门领导还有些错误观念:旅游是新兴的行业,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依照,“先开放,后规范”也有道理,等各种矛盾出来了,再慢慢去处理解决,否则无从下手。作为直接面对社区的基层组织,乡镇协调管理的难度大。首先,政府的有些方案出台匆忙,乡镇的意见征求不够。有的镇旅游站的工作人员反映:政府公司的一些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有的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要我们乡镇给方案,只给我们半天的时间,匆匆忙忙的、根本来不及了解老板和业主的想法,最后定稿也只给

48、了半天,导致县里决定统一管理时,连码头都没有定。其次,各乡镇的具体情况没有综合考虑。如白沙镇内的竹筏全部办了证,其他两镇没有全部统一办证。再如阳朔镇的码头是个体老板投资建的,政府在使用时没有跟老板协商好,想当然以为拿过来用就行了,以致遗留下了问题。另外,乡镇没有真正的执法权。在老百姓违反政策时,县政府让乡镇管,但他们没有执法权,想管也没法管,方法软弱,措施不得力。有的镇干部说:“政府并没有出台什么正式文件,只有些暂时的规定,但农民一闹就不管用了。”乡镇还有一种担心,就是害怕农民上访,不敢干涉太多。4、政府信任度下降、政府信任度下降 政府的管理,开始是成功的,为游客提供了统一的旅游服务,提高了服

49、务质量,实行统一价格。但后来管理无效,秩序混乱,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发生了动摇,信任度有所下降。主要因为:政府的有些承诺没有兑现。政府的有些承诺没有兑现。为改善遇龙河景区的基础设施,2002 年以来县政府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了兴隆停车场、朝阳寨的旅游公路及电瓶车道。在建设中征用农民的土地时,有的干部口头许诺以后把农民招收为电瓶车工人、允诺签了合同会批准店面经营,答应可以给办竹筏证,但事后没有兑现,农民的意见很大。政府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实施不了。政府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实施不了。制定出的管理规定不能奏效,无序竞争时有发生。早已经制定好的阳朔遇龙河景区总体规划被束之高阁,没有进入实施阶段。漂游公司的有关规定也只

50、是停留在字面上,贯彻和实施的力度不够。农民说:“漂流公司规定非正式的竹筏不准漂,我们发现野排时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说马上来,可就是不见人来。”在青厄渡那边的一个老板,经营水上休闲游,生意红火,也能按时向漂游中心提交过管理费,但后来周围的农民要求从中分成,否则就要拆河坝。政府协调不了,业主就向农民妥协,也不给政府交管理费了。有个干部认为,“老百姓听话是因为听你有道理”。的确如此,因政府统管不了而罢工的遇龙村的村民也说:“把无证的处理掉,把秩序弄好,就服你政府管。”农民的要求和利益被忽视。农民的要求和利益被忽视。遇龙村的村民是因为要求有序管理的愿望落空才开始罢工的。另外,沿河社区对于对水坝维护的屡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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