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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准确界定并放宽了工伤认定范围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重点理解以下概念: 1、“工作时间”包括
2、法律及单位制度下的标准工作时间和临时性工作时间以及不定时工作制下的不定时工作时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劳动时间,而应包括上下班途中时间、加班时间(包括自愿加班时间)、临时接受工作任务时间、因公出差期间、非法延长的工作时间等。 2、“工作场所”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狭义上的劳动场所,具体包括围墙内所有场所、指派外出工作场所及路线、上下班路线等。 3、“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本单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用人单位安排或组织职工参加文体活动,应作为工作原因。用人单位组织职工观光、
3、旅游、休假等活动,一般不能作为工作原因。如果单位强令职工观光旅游则可以视作工作原因。职工利用工作之名吃喝玩乐或者从事涉及领导或个人私利的活动,不能作为工作原因。 4、“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主要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的开始工作时间之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以及在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的结束工作时间之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职工在工作场所内从事本职工作或者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有关的相关准备工作。例如,甲是一名机床操作工,下班后从事清洗机床的收尾性工作,不慎被机床上掉下来的机器部件砸伤。再如,张三是办公室内勤,提前十分钟上班来办公室打扫卫生,不小心摔倒在地。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4、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延伸到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5、“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是指他人因不服从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施加暴力对职工造成的伤害,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应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二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意外因素导致的人身伤害。例如在施工工地上因高处落物受到的伤害等,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从法理的角度还是从工伤保险的基本精神来讲,都应将其纳入工伤的范围。 6、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居住地是指劳
5、动者的经常居住地。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7、“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厂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 8、“下落不明的”以法院宣告的裁定书为依据。 9、“
6、上下班途中”,应是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不仅取消原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而且不受事故责任的限制,即职工只要是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事故伤害的,不论其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均可以认定为工伤。 10、“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是2011年生效的新规定,有两个亮点:(1)扩大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把城市轨道交通、轮渡和火车事故都纳入认定范围,;(2)去掉了“机动车”交通事故限制,但给“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加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定语,要充分理解,今后受伤职工会更关心事故认定结果。案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7、到事故伤害的1、典型案例:王某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上班时间为8301730。工作楼层在3楼。前天上午10点,在5楼的分管经理急需一份该部门的材料,部门经理接到通知后,临时安排小王送上楼。为不耽误本职工作,小王把材料送到后,没有等电梯,而是从楼梯下楼。下至4楼转弯处时,脚下突然踩空,从楼梯上滚落,当场昏迷。后经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专家点评:虽然王某是在下楼时由于自己的不慎摔倒,而并不是企业不安全因素造成,但前因是为了公事上楼送材料。因此,也应按照工伤办理。但如果王某不是因为工作原因上下楼,即使在工作时间内,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8、害的2、典型案例:李某是一名操作车床的工人,单位规定上班时间为早晨8点。但每天早晨李某730就会到单位,做一些准备工作,如到工具间领取工具或到材料库领取当天加工的材料。但一天在回来途中,他不慎摔倒,且被加工的材料砸伤脚趾。专家点评:李某发生事故,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内,但人已经在工作场所,且做的工作是必须的预备性工作,因此也属于因工作而受伤,应按工伤办理。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3、典型案例:张先生是一家单位的人事干部,不久前,有老员工到单位讨要有关待遇问题,后因双方未能谈得来,来访者出手打了张先生,而张先生并未还手。专家点评:处理老职工的人事问题,待遇问题,均
9、是人事部门的工作,而张某因为是该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义务履行有关职责,接待来访的职工。被打伤是属意外伤害,而张先生又并无责任,应按工伤办理。但如果在该事件中,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判定为互殴行为,则张先生已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因此不能作为工伤处理,只能通过法律渠道,按照民事案件处理。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4、典型案例:业务员吴某因公被派到外地出差,但途中遇到了车祸,且受伤较重。专家点评:正常情况下,吴某受伤是因公派遣,即使未达到目的地,也可按工伤处理。但如果吴某在途中顺便回家探亲,且在探亲途中受伤,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5、典型案例:从周先
10、生家中到工作单位,正常情况下需要20分钟时间,但他每天需在上下班途中顺带骑摩托车到幼儿园接送孩子。一天在途中他被一辆汽车撞伤。专家点评:周先生虽然顺带接送小孩,但根据规定仍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范畴,因此,一旦遭受到机动车伤害,且交管部门已下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则可做为工伤认定。但如果周先生无照驾车在先,且两证不全或持无效证件,那么即使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也不能按工伤处理,因为他已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认定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1、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五条规定的三种情形,认定为视同工伤,这是新条例增加或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中分离出来的条款。其中第一款是将原规定中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放宽到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可以视同工伤处理。第二、二款内容基本上是从应当认定为工伤中分离出来。工伤范围的放宽,充分体现立法机关为充分保护弱者的良苦
12、用心,工伤范围的放宽,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5基本案情 2010年12月20日,某钢厂员工在工作期间被机器砸断双手食指,断裂部位近食指第三节根部,经入院治疗后,双手食指均无法续接。该员工在钢厂工作期间工资为1500元/月。 结合本案案情,先看一下现行赔偿标准,再确定是协商解决还是通过工伤保险赔偿解决: 一、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两个手分别断掉食指,可能评为六-九级伤残, 根据2011年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除去医疗费、停工期间工资、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用人单位还向职工支付一次伤残补助金: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
13、本人工资(这里的几个标准是确定的)。 2、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除去第一项的费用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工伤等级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省的这两金的新标准还未出台,新标准是参照第一项的标准来的,至少会上调1个月)参照2010年的标准和2011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制造业约为18000每年,每月约为1500)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为47个月、七级37个月、八级27个月、九级17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假定职工
14、工资为1500元/月,上年度统筹地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月。按照上述标准,该工伤职工可能获得的工伤赔偿数额。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级:150016=24000元 七级:150013=19500元 八级:150011=16500元 九级:15009=13500元 其中,如果是六级工伤,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 (1)一次性医疗补助
15、金 六级:150016=24000元 七级:150013=19500元 八级:150011=16500元 九级:15009=13500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级:150047=70500元 七级:150037=55500元 八级:150027=40500元 九级:150017=25500元 三、综上所述,职工可能获得的赔偿额如下: 1、继续在原单位工作,薪资不变(岗位可变),可以获得13500元24000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期间工资、护理费、营养费、自己垫付的医疗费、治疗费用以及辅助器具费用。 2、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主动权在职工),可以获得如下两笔费用: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6、:13500元24000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500元70500元问题一、是私下协商解决还是通过工伤认定定残? 如果用人单位希望通过协商解决,可参照前文计算数额向单位提出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在此基础上应当多要。理由如下: 1、私下协商实际就是放弃了享有工伤保险条例所确定的受伤害职工应享有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
17、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
18、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如果不经劳动能力鉴定定残,实际上也是放弃了国家对各项残疾人的优惠和补贴政策。 3、私下协商解决的好处是解决起来速度快,通过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耗时较长,最长近半年时间,问题二就该问题进行描述。问题二、如何认定工伤以及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定残)? 一、谁来申请工伤认定,是否有期限,向何部门申请? 1、要求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19、伤害发生之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了30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县里的是社会保险中心,这个我不太确定)不予延长,则由职工自己(或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 2、申请工伤的程序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所有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工伤的认定程序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
20、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即前文所述工伤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需要材料和程序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
21、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 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3、鉴定时间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