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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书符号散谈(2009-12-24 11:25:04) 转载标签: 文字符号行草书书法大家王羲之中国书法书法作品文化 文字是一种意义的符号,人们借助着约定俗成的文字符号进行意义的交流。从语言的功用来说,文字符号只有被大家都认识了,才能成为人们彼此之间的意义交流的“交通工具”,这是不言而喻的。草书龙飞凤舞,草书的文字符号往往有别于我们平常使用的文字符号,很多人辨不清这些文字符号而感到迷惑,不仅迷惑于文字符号的意义,甚至会迷惑于书法者为何而这样使用这些很多人都看不懂的文字符号。 一 毛笔书法最早是有两种功用的,一是汉民族的共同的语言工具(亦即汉民族的意义交流的“交通工具”),二是作为一种美术表达的
2、工具(亦即与国画具有相同意义的美术的手段)。 为了意义的表达和领会,文字必须严格恪守文字符号的“通识性”,尽量减少使用语言符号的人之间在辨识方面的困难,楷和隶应该是最佳选择,其次是行书,草书则等而下之。为了美术的表达,文字必须尽量表达文字符号的美学趣味,必须尽量通过墨色和线条的变化表达书法者即时的情绪变化和独有的审美趣味,从而造成书法者独创出的美学效果,这时候文字符号的通识性就不再是一等一的价值,甚或是非常不重要的事情。 从最夸张的程度上说,不理解文字符号的意义在很多情况下(尽管不是在全部情况下)有可能并不妨碍书法艺术的受众对书法作品的接受和欣赏,当然理解了文字符号的意义更有利于对书法作品的接
3、受和欣赏。 在当下的毛笔书法,主要是作为艺术形式而存在的,主要是美术表达的工具。艺术追求个性化表达的独创性,而不是共同性,所以文字符号的“通识性”不但是可以突破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是必须突破的。这时候楷就不一定是最佳的选择了。散人以为,作为美术表达的手段,草书是最佳选择,行书次之,楷书和隶书则等而下之。当然,有些书法大家把楷书和隶书写得非常个性化(而不是非常工整),从而获得别具一格的特性,那就另当别论了。 作为美术表达手段的书法,是墨色和线条变化的艺术,很多外国人虽然对中国书法的文字本身的意义不甚了了,但是仍然可能会被中国书法墨色和线条变化的艺术美感所感染;很多中国人虽然辨认不清篆书的文字符号
4、,但是仍然有可能被篆书墨色和线条变化的艺术美感所感染。这是我们很多人经历过或者看到过听到过的事情,应该是大家都能理解的美学体验。 理解了书法艺术中文字符号的通识性的非重要性,也是跨过了理解和欣赏书法艺术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门槛。 二 很多人是用楷书的方法来学习和鉴赏行草书的,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区。 行草书之所以成为行草书,一方面是为了书写的便捷,另一方面是为了个性的自由表达。把别人的行草书当做楷书来临习,不但失去了便捷,而且也无从谈起所谓个性的自由表达。不理解行草书产生的根本而照猫画虎,结果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个性自由表达的效果不在于笔画的描写,而在于精神的内涵外显于墨色和线条的变化之中,不去揣摩
5、书法大家的精神内涵而一味地摹写其笔画,怎么可能做到形似+神似?即使你理解了书法大家的精神内涵而能神似地摹写其笔画,你的精神内涵不同于书法大家的精神内涵,你的摹写在本质上也不是所谓的个性的自由表达。摹写不是艺术,最多不过匠气难免的工艺品复制而已。 对于行草书,读帖或者临帖,其目的在于揣摩书法前辈的笔意而已,而不应该拘泥在笔画即书法符号的亦步亦趋。对于文字的写法(亦即行草书的文字符号),大可不必一定要追求有所出处,大可不必追求一定要所有本。从逻辑上讲,如果行草书的一切写法皆须有其出处,那么历代的各种草书写法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现在我们所“本”的各种名家的行草书的写法都是那些名家在出名之前和出名之后
6、突破了前人的写法而自创的!也就是说,他们当时的自创都是没有所本的,没有出处的。只是好像在他们成名之后,之前和之后所有的不合法的写法一下子都合法化了一样。 难道只有书法大家才有权利创造新的书法符号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谁又能否认当代一些“离经叛道”的书法者不可能成为将来的书法大家?书法界对于草书文字符号的使用应该适度宽容,只要书法作品的墨色和线条变化有美感有个性并能构成美学意义上的书法篇章,就是好的。书法作品能愉悦人性,就是好的。至于文字符号只要能让大家认出来就行,认不出来用其他文字形式标注出来也行。 发展书法艺术也要解放思想,不能让书法艺术沦落为复制的工艺,不能让书法艺术沦落为仿古的工艺。 三
7、 让无数书法人痴迷多少代多少年的兰亭序并不是王羲之的作品,而是后代人仿写的本子,而且几个本子有很大的不同之处,究竟哪个更接近于王羲之的原作,都是后人的臆断,并没有任何考据上的不可辩驳的依据。也就是说让无数书法人痴迷的兰亭序本质上不过是赝品而已。 当然学习借鉴兰亭序的不同摹写本,固然是一种非常好的学习途径,但是把版本不同艺术价值不同的兰亭序奉为教科书一样,甚至当做金科玉律,我觉得是不太合适的。很多人都在用大量的时间临兰亭序,而且以惟妙惟肖为自豪,其实不过是把书法工艺化的一种努力,徒劳无功,最多事倍功半。如果终身都在临习这一类的帖子而跳不出来,不啻是书法的一条死路。 史书上说王羲之神采飞扬,恃才放
8、旷,天性自由,从字如其人的逻辑反推,我认为现在各种流行本的兰亭序都不可能是王羲之精神之表达,因为这些本子中都不具备恃才放旷天性自由的品格,即使大家公认的最好的摹写本也不过华丽有余,而神采飞扬不足。 我丝毫不敢亵渎王羲之书法艺术及其兰亭序的价值,但是我反对将兰亭序的各种摹写本当做圣典。自由是王羲之书法的精神,起码从各种之字的写法我们就可以体会到他豪放不羁的品格,如果我们奉他和其他书法大家所创下的笔墨之法为金科玉律而不能突破,那不刚好是对王羲之书法的自由精神的反动? 有些人说,只有把前人的东西都烂熟于胸才能开始有所自创,往往需要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刻苦练习之后才能“出自己的东西”,我觉得这是似是而非
9、的教条。继承和发展本身的关系在最初的阶段是递进的关系,但是很快就是交叉进行的事情了。临帖几十年把人的个性磨掉了以后再开始创新,逻辑意义何在? 四 书法的发展和创新,包括形式和内容的发展和创新,需要与时俱进。任何艺术形式的发展和创新都需要与时俱进,草书符号的发展和创新也是如此。任何固步自封的形态,包括艺术形态,都是死水一潭,都是没有出路的。 从线条和墨色变化看,线条死板,墨色无变化的作品是最低等的书法作品,这是不言而喻的。 从书法符号上看,如果通篇都是耳熟能详的前人创造出来的书法符号,包括都是前人创造出来的墨色变化,也许似曾相识的感觉能给人一种亲切感,但是书法造诣至多小成而不可能大进。 现在有些书法家探索形象化书法的路子,把很多的汉字写得像图形。也许,这样的做法太大胆了,但是总是一种非常值得的探索。 在书法艺术的发展道路上,我们应该支持各种探索和创新,起码在书法符号的运用上,应该持有开放的态度,繁体简体都可以用,繁体和简体也可以混合使用,草体的写法只要能让大家辨认出来就可以,辨认不出来只要标示注明一下文字符号的意义,也可以。 书法,本质上是线条变化和墨色变化的艺术,字符不过是载体而已。 只要线条和墨色的变化所构成的书法的篇章能够感动人,能够愉悦人性,那就是好作品了,何必在乎是否遵循古人?古人的书法是供我们借鉴的,不应该成为我们的牢笼。 (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