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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中电投贵州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电厂标识系统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编码规则规则 (火电版)(火电版)二二 一一 年七月年七月 4 目目 录录 1 前言 2 编码专业术语索引 3 编码导则 3.1 编码格式 3.1.1 编码的类型和分级 3.1.2 各种类型编码的分级标题、前缀符和分隔符 3.1.3 编码分级的格式 3.2 编码元素的类型及取值 3.2.1 “0”级码 3.2.2 工艺标识 3.2.2.1 “0”级码(机组编码)3.2.2.2 “1”级码(系统编码)3.2.2.3 “2”级码(设备编码)3.2.2.4 “3”级码(部件编码)3.2.3 安装点标识 3
2、.2.3.1 “0”级码(机组编码)3.2.2.2 “1”级码(安装单元编码)3.2.2.3 “2”级码(安装空间编码)3.2.4 位置标识 3.2.4.1 “0”级码(机组编码)3.2.4.2 “1”级码(建(构)筑物编码)3.2.4.3 “2”级码(房间编码)4 各专业编码总的约定说明 5 专业应用说明 5.1 机械工程类专业 5.1.1 热机专业 5.1.1.1 热机专业约定说明 5 5.1.1.2 热机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 5.1.2 化学及水工工艺专业 5.1.2.1 化学及水工工艺专业约定说明 5.1.2.2 化学及水工工艺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 5.1.3
3、燃料专业 5.1.3.1 燃料专业约定说明 5.1.3.2 燃料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 5.1.4 除灰专业 5.1.4.1 燃料专业约定说明 5.1.4.2 燃料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 5.1.5 暖通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 5.1.6 脱硫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 5.1.7 起吊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 5.1.8 机械工程专业主要设备码和部件码 5.1.8.1 机械工程专业主要设备和部件的编码专业说明 5.1.8.2 机械工程专业主要设备代码 5.1.8.3 机械工程专业主要部件代码 5.2 电气工程类专业 5.2.1 电气工程类专业约定说
4、明 5.2.2 电气工程类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 5.3 仪表和控制工程类专业 5.2.1 仪表和控制工程类专业约定说明 5.1.8.1 系统级 5.1.8.2 设备级 5.1.8.3 部件级 5.2.2 仪表和控制工程类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 5.2.3 仪表和控制工程类专业主要设备代码 5.2.4 仪表和控制工程类专业主要部件代码 6 前前 言言 为了建立中电投金元集团公司统一的火电企业设备编码标准体系,有效指导各电厂设备信息化的编码工作,为集团化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统一在公司范围内采用国际通行的发电厂标识系统(KKS 编码),特制订本编码导则。本规则内容参考了
5、 国际 KKS 编码-标识规则、国际 KKS 编码-编码索引、国际 KKS 编码-火电应用说明,并结合金元集团下属火电单位的实际,编写了符合金元火电管理实际的 KKS 编码规则,对国标的内容进行了一些调整,主要差异如下:-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原则框架下,对国标的章节顺序做了符合金元集团实际的调整。-对编码索引增补了一些边界说明和提示,对编码索引标识进行了删减。-对部分允许灵活使用的“弱规则”做了强化,规定了具体的编码方法。-增加了部分说明和样例,并对原有的内容表述做了改动,以符合本地化原则。本规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为“编码原则”,规定了一般性的编码框架原则,公司各火电单位使用时必须遵循
6、。第二方面为“编码的专业应用”,介绍了标识系统在各专业中的应用,并对主要应用范围和内容加以说明,对下属各火电单位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其中 KKS 编码中专也术语的解释请参见编码专业术语索引。本规则适用于金元集团下属各火电单位,确保给电厂系统、设备、部件赋予唯一编码,并建立电厂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信息共享,形成一个贯穿电厂生命周期(规划设计、安装施工、启动调试、运行、维护)的标识系统,奠定电厂的数字化基础。本规则建议:在基建电厂使用工艺标识、安装点标识、位置标识三种编码,在已运行电厂只作工艺标识编码;基建电厂在基建期间的工艺标识只进行到系统 7 级,全面的编码可随后期的应用系统的实施同步进行。本规
7、则由金元集团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并继续完善。本规则起草单位:金元集团ERP编码小组。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本规则批准单位:金元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8 1 总则总则 KKS 是德语电厂标识系统(Kraftwerk-Kennzeichen System)的缩写。KKS 编码起源于德国,其含义是电厂标识系统。1970 年,来自欧洲的电厂计划、经营、运行、维护、决策等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了 VGB 技术委员会,在借鉴了上述电厂标识系统的特点,共同创建了 KKS 编码系统。1978 年 6 月,VGB 以手册的形式发布了第一版,当时就得到了电力工业的广泛采用。1983 年发布了改正修订后的第二版,1988 年发布
8、了第三版,1995 年发布了第四版,此时它在欧洲的电力工业几乎无处不在,以至控制系统的程序编码都直接引用了该编码,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发电厂标识系统,其应用范围包括电站工程规划、设汁、施工、验收、运行、维护、预算和成本控制等。KKS 编码是用数字或字符,按照一定的规则,通过科学合理的排列、组合,来全面描述(标识)电厂各类系统、设备、元件、建(构)筑物的特征,从而构成了描述电厂状况的基础数据集,以便于对电厂进行管理。KKS 编码被广泛用于电厂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过程之中;它拥有足够的容量且可扩充,能够标识不同类型电厂所有的设备;KKS 编码的逻辑结构和组成体系层次分明,代码简单明了,
9、能够不依赖于计算机程序语言而独立存在。这些特点使它适合作为基础数据供计算机处理,为电厂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企业进行成本核算、计划统计和预决算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数据平台。另外,KKS 编码可以与其它编码混合使用,比如文档编码、备品备件编码等,这对于电厂管理功能的信息集成具有重要价值。也为集团内部、集团之间、以及国内和国际之间的多元化交流提供了方便。KKS 编码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成功的一种设备编码方案。本导则遵循以下标准和规范:德国工业标准 DIN(Deutsche Industrie-Norm)(German Industrial Standard)国际电工技术协会标准 IEC(
10、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9 ISO(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国内电力能源产业的行业规范 本规则作为金元集团下属火电单位不同等级机组的 KKS 编码指导性文件。2 编码专业术语索引编码专业术语索引 1)机组 unit 发电厂中作为电力生产基本单元的整套装置。对于非母管制发电厂,也可称为“单元机组”。2)系统 system 由同类物理对象按照一定关系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整体。在本标准中,“系统码”与“功能码”具有相同意思。3)子系统 subsystem 对
11、系统进一步划分、具有实现部分系统功能(即子功能)的物项组合。4)系统分段 section of system/plants 系统编号 FN 除可将系统进一步划分成子系统外,还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做细分。例如:蒸汽管道系统 有时需要对压力、管径、位置、供货范围不同的管段给予不同的编号。这种细分称为对系统的分段。5)主机械装置 main machine sets 指本标准编码索引所界定的主要发电设备,包括:发电机、汽轮机、燃气轮机、水轮机、风轮机、柴 油机等。主机械装置与通常所说的“主机”范围不同,火电厂锅炉装置的编码被分配在 H(常规产热)主组中,不在 M(主机械装置)主组中编码。6)设备 equ
12、ipment 本标准所指的设备可以是成套的设备单元(equipment unit),如由泵、电机和轴联器组成的泵组,也可以是单个设备。7)部件 component 设备的组成元素,包括设备中的装配设备和零件。在本标识系统中部件有相对性,大系统的部件,为标识细节,在特定规则下,可升级为系统或设备标识。8)建构筑物 building/structure 10 建筑物(有围护结构的建筑体,房屋、楼等等)和构筑物(架、塔、沟等等)的统称。9)编码索引 keys 按照英文字母排序的代码字典,用来注释电厂工艺系统、设备、部件和建构筑物的代码,供用户检索、使用。10)级 level 编码层次划分的单位。如系
13、统(功能)码称为一级码、设备码称为二级码等。11)安装单元 installation unit 指施工安装中的单体设备。在电厂标识系统中,一般指电气、仪控、通信专业的盘、柜、箱等。12)配电盘 distribution board 电气、仪控专业设备名称,即开关设备。在电厂标识系统中,对配电盘采用三种分类方法:按电压 等级分为高压(1kV)配电盘和低压(1kV)配电盘;按供电方式分为主配电盘(由变压器直接供电)、配电盘(由主配电盘供电)和分配电盘(由配电盘供电)。按重要性分为工作(机组正常运行)电源配电 盘(normal system)和一般电源配电盘(general purpose)。工作电
14、源指维持机组正常运行必需的电源,如磨 煤机、送引风机等的供电电源;一般电源指不会直接影响机组运行的次要电源,如照明、电梯、取水口、储煤场的供电电源。13)辅助(厂用)系统 auxiliary system 直接支持电厂生产的,与主工艺相关的辅助性工艺系统和建构筑物,如厂用电系统、辅助蒸汽系统、空压机系统、启动锅炉房、烟囱等。14)附属系统 ancillary system 间接支持电厂生产的,与主工艺不直接相关的辅助性工艺系统,如:采暖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维修 车间、仓库等。15)“黑匣子”类型设备“black box”equipment 一些设备或小系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内部设计随制造厂、工
15、艺的进步和制造技术的不同而变化,因而其设计是由设备制造厂完成的。此类设备或系统的内 11 部标识由制造厂完成,编码时可将其看成一只“黑匣子”,按它所发挥的功能作整体标识。3 编码导则编码导则 3.1 编码格式编码格式 KKS编码具有下列特点:使用 4 个分级结构格式和固定的字母数据。具有工程专业特定规则的独立标识方法,通过统一的编码格式进行以下三类标识:工艺相关标识 安装点标识 位置标识 3.1.1 编码的类型和分级编码的类型和分级 以上 KKS 编码特点表示电厂标识分为三种类型,其中工艺相关标识采用四级编码,安装点标识和位置标识采用三级编码。各级编码的名称如下:工艺编码 系统和设备组件的工艺
16、标识,按照它们在机械、土建、电气及控制和仪表工程中的功能统一进行标识。安装点编码 安装单元(如开关柜、盘、控制台等)上安装的电气、仪表和控制装置的分级序号0级1级2级3级工艺相关标识机组系统编码设备编码部件编码安装点标识机组安装单元编码安装空间编码位置标识机组建(构)筑物编码房间编码 12 安装点的标识。仅针对电气、仪表,控制装置在开关柜、盘、控制台等上的安装位置,并不涉及宏观建(构)筑物的标识。位置编码 建(构)筑物结构中、楼层地面上和空间内的位置标识,及消防区和指定地形(表面区域网络)的位置标识。是针对宏观的建筑或区域的标识。3.1.2 各钟各钟类型编码的分级标题、前缀符号和分隔符类型编码
17、的分级标题、前缀符号和分隔符 各种类型编码通过前缀符号、分隔符号加以区分,其中如下图所示工艺编码的前缀符为“=”;安装点编码和位置编码的前缀符均为“+”;安装点编码的 1级码和 2 级码间要加分隔符“”。在编码有具体取值及保持唯一时,前缀符可省略;分隔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省略。3.1.3 编码分级的格式编码分级的格式 1)编码由各分级码组成,格式固定且各不相同,但都是有分类编码元素和编号编码元素组成。分类编码元素有大写英文字母组成,编号编码元素有数字和/或大写英文字母组成。分级序号0级1级2级3级工艺相关标识机组系统编码设备编码部件编码安装点标识机组安装单元编码安装空间编码位置标识机组建(构)筑
18、物编码房间编码前缀符号前缀符号前缀符号前缀符号分级符号分级符号分级符号分级符号 13 分级序号0级数据字符标记GF0F1F2F3FNA1A2ANA3B1B2BN数据字符类型A或NN NAAANNAANNN(A)AANN样例10LAC10AP1KP11级2级3级 以上图例中的“数据字符类型”中A取值大写英文字母(除 和 及专用字符除外的AZ英文字母或其它特殊字符)。将 和 排除是为了避免与阿拉伯数字1和0混淆。N取值阿拉伯数字09。分级和各级内的数据字符从左到右表示的实体范围从大到小。编码的解读应从左到右逐个字符进行,不得忽略任何字符。若编码可保持唯一时,括号中的字符可以省略。2)分类编码元素:
19、F1、F2、F3、A1、A2和B1、B2均为字母字符,具有对标识对象的分类功能。功能编码 F1F2F3、设备单元编码 A1A2、部件编码 B1B2 随分级增多逐渐变细,标识从左到右逐步细化。标识编码中如下图示红色框线部分,F1、A1、和B1为主组标识,F2为组标识,F3、A2、和B2为子组标识。图3.1.3 主组F1主组F1组F2组F2子组F3子组F3主组A1主组A1子组A2子组A2主组B1主组B1子组B2子组B2 有些空缺编码字母(Blocked)被保留用于未来技术和新系统工程的配置,14 它们只能由VGB委员会技术分类系统部门来设定与颁布;还有一些空缺编码字母(Free for use)可
20、以在规定的定义之内使用或无限制的使用。3)编号编码元素:G、F0、FN、AN、A3和BN具有编号功能。(如图3.1.3中蓝色框线部分)这些编号元素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作为一个规则,在前面编码元素改变时编号应重新开始;编号可以连续或分组;编号不必连续;多余的 0 必须写上;为某种特殊用途,可制定特殊的编号方案,但不得占用其它专业和本专 业其它用途的预留号;编号惯例一经确立,则不应改变。即使是设计过程改变,编号也不应改变。3.2 编码编码元素的类型及取值元素的类型及取值 3.2.1 “0”级码级码 G 即机组即机组编码编码 3.2.1.1 在电厂现场不论何种编码其在电厂现场不论何种编码其 0 级级
21、G 机组码标识的是机组码标识的是 电厂机组 非机组特定的装置(全厂公用系统、设备或建(构)筑物)扩建部分(为今后扩建机组用的公用设施)15 图 3.2.1.1 机组编码机组编码机组编码机组编码 3.2.1.2 机组编码机组编码 G 对于工艺相关、安装点、位置三种编码具有相同的含义和对于工艺相关、安装点、位置三种编码具有相同的含义和功能,功能,“0”级编码的级编码的 G 的取值约定见表的取值约定见表 3.2.1.2。表3.2.1.2 G 取值 涉 及 范 围 0 全厂公用的系统、建构筑物、安装项 19,A、B、C、D、E、F、G 19号机组,1016号机组的系统、建构筑物、安装项 J、K、L、M
22、、N、P、Q、R 分别为 1、2 号机组,3、4 号机组,15、16 号机组的公用系统、建构筑物或安装项 S、T、U、V 三台或三台以上机组公用的系统、建构筑物、安装项。S、T、U、V所对应的公用范围可由各方约定。Y 按最终规划容量考虑,为在建和扩建机组公用的系统、建构筑物、安装项。注:1、考虑到国内机组命名习惯和1位码的限制,用数字 19 分别标识19号机,用0标识全厂公用。2、G的取值依次从固定端向扩建端方向由小到大递增。3.2.2 工艺编码工艺编码 工艺编码按被标识对象(系统、设备或部件)在电厂中的功能和工艺性质进行编码,覆盖电厂相关专业如机械、土建、电气、仪表控制工程、信息等。工艺编码
23、结构见图 3.2.2。16 图3.2.2 3.2.2.1 “0”级码(机组编码)级码(机组编码)本部分说明参见 3.2.1 章节相关内容。3.2.2.2 “1”级码(系统编码)级码(系统编码)参见图 3.2.2 系统编码由系统编码前缀符号 F0、系统分类码 F1F2F3、系统编号 FN三部分组成。系统编码前缀符号F0 系统编码前缀符号F0只对所标识电厂(0 级上表示)的各部分中类似系统和装置进行编号,并且只适用于其后字母数据字符(F1F2F3所定义)标识的系统或设备,其编码由一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可采用顺序编号。前置编号不是对 前缀符号前缀符号表示是与工艺相关的编码 前缀符号前缀符号表示是与工艺
24、相关的编码 系统编码的前缀符号系统编码的前缀符号0级编码G表示范围内的电厂各部分相似系统和装置的编号 系统编码的前缀符号系统编码的前缀符号0级编码G表示范围内的电厂各部分相似系统和装置的编号 系统分类系统分类按KKS索引表约定的字母对系统和装置分类 系统分类系统分类按KKS索引表约定的字母对系统和装置分类 系统编号系统编号将系统和装置再细分为子系统和装置子部分的编号 系统编号系统编号将系统和装置再细分为子系统和装置子部分的编号 设备单元分类设备单元分类按KKS索引表约定的字母划分机械设备、电气、仪控设备 设备单元分类设备单元分类按KKS索引表约定的字母划分机械设备、电气、仪控设备 设备单元编号
25、设备单元编号机械设备、电气、仪控设备的编号 设备单元编号设备单元编号机械设备、电气、仪控设备的编号 设备单元附加码设备单元附加码对设备单元的进一步细分 设备单元附加码设备单元附加码对设备单元的进一步细分 部件分类部件分类按KKS索引表约定的字母划分部件、信号或信号应用的分类 部件分类部件分类按KKS索引表约定的字母划分部件、信号或信号应用的分类 部件编号部件编号部件、信号或信号应用的编号 部件编号部件编号部件、信号或信号应用的编号分级序号0级分级标题机组数据字符标记GF0F1F2F3FNA1A2ANA3B1B2BN数据字符类型A或NN NAAANNAANNN(A)AANN系统编码设备编码部件编
26、码3级2级1级 17 FN 编号或在 0 级上给出的标识的替换。当在全厂中此类系统唯一时,F0=0,若有 2 个或多于 2 个类似系统,则需用 1、2、3.顺序编号,以上原则适用于机械工程专业、电气工程专业、仪控工程专业,而不适用于土建工程专业。系统分类码F1F2F3、系统编号FN的编码 系统和装置按照 KKS 标识字母编码分类。主群组F1的编码字母和标识在功能标识字母中给出。F1主组的编码字母包括:表 3.2.2.2 系统分类码主组 F1 的编码字母及其标识范围 主组 F1 系统标识范围 A 电网与配电系统 B 电力输出与厂用电 C 仪表与控制系统装置 E 常规燃料供应和残余物(包括燃料中的
27、残渣和烟气中的残余物)的处理 F 核燃料与其他放射性部件的操作 G 供水和水处理 H 常规产热 J 核产热 K 反应堆辅助系统 L 水、汽、燃气循环 M 主机装置 N 汽、热外供系统(例如:区域供热)P 冷却水系统 Q 辅助(厂用)系统(与主工艺有关联)R 燃气(煤气)生成和处理 S 附属系统(与主工艺关联性不大)U 建(构)筑物 W 太阳能装置 X 重型机械(非主机装置 M)Z 车间和办公设备(含实验室和信息管理系统)其中A、B、C为系统工作的基本介质;E、F、G用于发电的介质供应;H、J、K 用于热能发生过程;L、N、P基于供应介质传递能量的工作系统;M、X用于发电的重型设备;Q、S 用于
28、辅助和附属系统;U、Z 用于建筑物、车间、办公设备;R、W 用于新能源技术发电设备。F2 和 F3 的分项在适用的功能标识编码中给出。系统的编号 FN 遵循一般的编号规定,除此之外:18 系统编号 FN用于将 F1F2F3 标识的系统或装置进一步细分,即细分成子系统或子装置。FN 由两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可以是 00、01、02、0399。编号可以采用流水顺序,也可以按照十位递进。系统编号的具体规则由工程项目各方约定。但应遵照如下规则和常规做法:1)当前面一个标识元素改变时,编号重新开始;2)当子系统含有分支时,一般用 00、10、20十进位数标识子系统,而用 01、02、03,11、12、13
29、,21、22、23分别标识对应子系统的分支。3)每位的“0”必须写出;4)编号的常规方向是:由固定端到扩建端,由低到高。对于输送汽、水、油等介质的管道系统的编号按介质流方向。3.2.2.3 “2”级码(设备级码(设备编码)编码)参见图 3.2.2 设备编码由设备分类编码 A1A2、设备编号 AN和设备附加编码A3三部分组成。设备分类编码A1A2、设备编号AN的编码 A1为设备分类码的主组,其编码字母及其标识范围见表 3.2.2.3-1。表 3.2.2.3-1 设备分类码主组 A1的编码字母及其标识范围 主组 A1 设备标识范围 A 机械设备 B 机械设备 C 直接测量回路 D 闭环控制回路 E
30、 模拟二进制信号调节 F 间接测量回路 G 电气设备 H 主机和重型机械的组(配)件 J 核组件 注:1)主组 A1 的代码字符只用 AJ,其他字符分配给了部件码主组 B1。2)主组 A1=H 只能与系统代码 F1=M“主机装置”和 F1=X“重型机械”的主组结合使用。3)主组 E 和 G 范围内的子组,其形式内容取决于所使用的电气和仪控硬件,因而对这些子组的应用未作硬性规定。A2 是设备分类码的子组,用于对主组码 A1标识范围的的进一步细分。设备 19 分类码 A1A2 要按照从主组 A1子组 A2 的顺序,在“设备编码”中检索、选用。设备编号 AN由三位数字构成,可以是 001、002、9
31、99,一般采用流水顺序,每位上的“0”必须写出。设备编号可以用于更进一步的区分由 A1A2 标识的同类设备。阀门、管道及测量回路的设备编号约定见表 3.2.2.3-2。表3.2.2.3-2 阀门、管道及其测量回路设备编号 AN 取值约定 An 编号范围编号范围 阀门阀门 AA 管道管道 BR 测量回路测量回路 C 001-099(如不够用时可使用 201-299)一般阀门(包括电动门、手动门)主管道 数字,模拟远方测量回路 101-189 控制阀、挡板、调节门、疏水器 191-199 安全阀 安全阀的吸入及压力释放管道 301-399 测量回路的隔离设备 测量回路的压力管道 不使用 401-4
32、99(如不够用时可使用 801-899)疏水、冲洗管道用阀门、包括排污门、放水门。疏水、冲洗管道、消压管道 验收试验测量回路 501-599 排(汽)气管道用阀门 排(汽)气管道 就地测量回路 601-699 取样及加药阀门 取样及加药管道 不使用 701-799 内部控制用阀门 内部仪表管道 不使用 901-999 不使用 不使用 成组测量回路(如多点选择开头,多通道记录仪)注:1)只用于主机(F1=M)和重型机械(F1=X)功 能 主组。2)“未用”表示可约定使用。3)“锁定”表示为未来技术发展预留。4)表中未列出的设备编号“*0”仅用于设备分组。设备附加编码A3 由于某些原因,设备单元在
33、已标识到AN编号,但在2级上需进一步细分的情况下,设备附加码 A3用于对设备特殊细节的进一步细分,由一位字母组成,一般按 A、B、C顺序选用。在具体标识中,设备附加码主要有以下几种用途:20 1)机械专业用于标识有导流阀的阀门;2)机械专业用于标识多组驱动设备;3)仪控专业用于标识双支热电偶、热电阻,或共用一个传感器的多个测量回路;4)电气专业用于标识多路供电。注:设备附加编码A3不是在3级上标识的部件的替代编码。3.2.2.4 “3”级码(部件编码)级码(部件编码)参见图 3.2.2 部件编码由部件分类编码 B1B2和设备编号 BN两部分组成。部件分类编码B1B2和设备编号BN 部件按照 K
34、KS 标识编码部件、信号或信号应用进行分类。在“部件标识字母”中给出了主组 B1 的编码字母和标记,B1 主组的编码字母包括:K 机械部件 M 机械部件 Q 仪控部件(非电气类)-电气部件 X 信号来源 Y 信号应用 Z 门信号(Gated signal)部件分类编码中B2是部件分类码的子组,用于对主组码B1标识范围的的进一步细分。注:部件的编号没有通用的原则。但需注意部件编码与安装点代码无关而与工艺的代码有关。例如在不同的安装单元上(如控制台、电子模件、配电装置)安装的泵单元报警灯,均应在泵单元的工艺编码后编号,而不应在相关的安装单元后编号。部件分类编码 B1B2要按照从主组 B1子组 B2
35、 的顺序,在“部件编码”中检索、选用。部件编号 BN 用于对机械零部件、电气和仪控信号及信号应用的编号,由两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可以是 01、02、99,一般采用流水顺序,每位的“0”21 必须写出。4 各专业编码总的约定说明各专业编码总的约定说明 1)编码最多为 17 位,无元件代码时,设备组代码中附加代码 A3 省略,有元件代码时,A3 有附加代码时用字母,无附加代码时省略。如果是实实在在的设备,编号必须编写,不加编号的是逻辑设备。2)在保证清晰、准确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设备名称,最好少于 13 个汉 字,不允许超过 40 个汉字(数字或英文字母长度为半个汉字的长度);应使用标准规范的设备名
36、称。3)设备编码必须反映出设备的层次结构,可以建立起层次分明的设备树,设备树节点划分必须均匀,父设备下挂的子设备数量最好少于 12 个。4)取样及化学加药管道阀门按设备分工界定。5)电机分界及电缆归属:电气系统均以电缆和电机接线盒为界,电机随 主设备系统编;电缆按电气系统编。6)电气规定:电气元件“-”必须在英文状态下输入。7)直接测量回路:没有经过计算的测量回路,包括测量元件、变速装置、显示仪表;间接测量回路:经过计算的测量回路。8)闭环控制回路:带反馈回路。9)热工设备中能够归属于单一主设备系统的划分在主设备所属热力或电气系统,涵盖多个主设备系统的划分为独立的热工系统。如就地表计归主设备系
37、统编码,设备级代码为 AX。10)电机、电动门、电动头随主设备系统编码,不随电气系统编码;电机保护随开关柜编码。11)两炉一塔的脱硫系统设备编码在公用系统;一炉一塔的脱硫系统的烟气系统及吸收塔系统编码在单元机组内。12)部分系统内既包括有公用又包括单元设备的,可将系统分解为两个:(1)属公用系统的设备,编码为:00+系统码+00;(2)属单元机组系统的设备,编码为:机组号+0+系统码+00。22 13)纳雍电厂纳雍按一厂和二厂分别编码,黔北电厂按黔北电厂和金沙电厂分别编码。5 专业应用说明专业应用说明 专业划分包括三大类:机械工程专业、电气工程类专业、仪表和控制专业。5.1 机械工程类专业机械
38、工程类专业 机械工程专业包括:热机、化学、水工工艺、燃料、除灰、暖通、脱硫、起重等专业。5.1.1 热机专业热机专业 热机专业包括锅炉和汽机,涉及的主功能组 F1 编码范围:H、L、M、Q、X。5.1.1.1 热机专业约定说明热机专业约定说明 1)MAL:表示疏水系统,包括:主汽管道疏水系统、汽缸疏水系统、再热冷段疏水系统、再热热段疏水系统、抽汽管道疏水系统、高压旁路疏水及低压旁路疏水系统。2)MAW:表示主机轴封回汽至凝汽器(或其它)系统,包括汽缸夹层、螺栓联箱加热系统。3)LAB:表示给水管道系统,从前置泵进口管道至(不包括)低温省煤器进口集箱,包括锅炉侧给水管道及其附属设备。4)LCW:
39、表示轴封供汽系统管道的疏水,不包括回汽系统。5)LBV:表示电动给水泵油系统,包括电动给水泵工作油、润滑油、电动给水泵电机空冷器及其冷却水。6)HAN:表示锅炉疏水、排污及放气系统,包括连续排污扩容器、吹灰器系统疏水、锅炉炉外管道的疏放水(给水管道除外)、排空气系统设备。23 7)HFC:表示制粉系统,包括磨煤机、排粉机、粗、细粉分离器、粉仓、输粉机、三次风门,不包括给粉机。8)MAJ:表示抽真空系统(含真空泵),不包括低加及凝结水泵抽空气门。9)辅机变频装置的热机部分跟随相应的辅机进行编码。10)涉及蒸汽供给交叉系统规定:向其它系统供汽的供汽门归至供汽系统,供汽门后管道归至受汽系统。11)安
40、全门均归属于主设备系统,全部作为设备组处理。5.1.1.2 热机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热机专业主要系统的代码(功能)及分界 系统码系统码 系统名称系统名称 说明说明 HA 压力系统,给水和蒸汽部分(锅炉本体系统)HAC 省煤器系统 从(包括)省煤器进口集箱至(包括)出口集箱,包括出口集箱引出管及省煤器再循环设备。HAD 蒸发器系统 从(包括)汽包、下降管、水冷壁管、水冷壁联箱至汽包出口(包括)导汽管,包含炉水循环泵系统、汽包附属设备、炉底加热及本系统充氮设备。HAH 过热器系统 从汽包出口(包括)导汽管至高温过热器(包括)出口集箱。包括本系统充氮设备。HAJ 再热器系统 从低温再热器
41、(包括)入口集箱至高温过热器(包括)出口集箱。包括本系统充氮设备。HAN 锅炉疏水、排污及放气系统 锅炉汽水管道及容器的疏、放水及排气系统设备及附件,包括连续排污扩容器。锅炉炉外管道的疏、放水及排气系统设备。HAY 锅炉本体控制与保护设备 包括锅炉本体及锅炉本体设备上的所有热工测量元件 HF 储煤仓、给煤机、磨煤系统 HFA 制粉系统煤斗 从(不包括)接受点至(不包括)出口,包括原煤斗(煤仓)及其附属设备。HFB 给煤机系统 从(包括)给煤机进口至(不包括)给煤机出口,包括给煤机密封风风门。HFC 制粉系统 从(包括)磨煤机进口门至(不包括)粉煤管线,包括磨煤机、排粉机、粗、细粉分离器、煤粉仓
42、、输粉机及三次风门,不包括给粉机。HFV 磨煤机油系统 包括磨煤机润滑油及高压油系统 24 HFY 储煤仓、给煤机、磨煤控制与保护设备 HL 风系统 HLA 风道系统 1、从(包含)送风机出口至(不包括)燃烧器入口小风门;2、从(包括)一次风机出口至(不包括)磨煤机一次风入口混合风门;3、从(包括)密封风机出口至(不包括)各设备密封风总门,不包括风机系统,包括中间仓储式制粉系统机组的一次风门。HLB 风机系统(一次风机、送风机、密封风机系统)从(包括)风机进口至(不包括)风机出口,包括风机附属设备、变频器热机部分、风机冷却水进出、口门。HLC 外部空气加热系统(不是烟气加热,如暖风器)从(包括
43、)加热蒸汽调节站进口手动门至(包括)暖风器疏水至(包括)除氧器调节门及至(包含)定期排污扩容器手动门。HLD 空气预热器(烟气加热系统)从(不包括)加热器进口至(不包括)加热器出口,包括空预器附属设备、油站冷却水进、出口门及空预器冲洗水和碱洗水系统。HLY 风系统控制与保护设备 HH 燃烧系统 HHA 主燃烧器系统 从(包括)燃烧器相应的燃料侧和空气侧进口至(包括)燃烧器,包括燃烧器、油枪、点火枪、及油枪推进装置,不包括HHN(气化小油枪系统)及中间仓储式制粉系统机组的一次风门)HHE 煤粉输送系统 从(不包括)制粉系统出口或从(包括)中间仓储式制粉系统的煤粉仓出口至(不包括)主燃烧器设备进口
44、法兰,包括给粉机及排粉机出口至燃烧器段,不包括三次风门。HHF 炉前燃油系统 从(包括)炉前进油总门至(包括)回油总门,不包括气化小油枪系统。HHN 气化小油枪系统(微油点火系统)主要指气化小油枪系统设备,包括小油枪对应的燃烧器、小油枪及风道燃烧器(小油枪油系统及吹扫系统归在此系统)。HHQ 火检冷却风系统 包括火检冷却风机系统设备 HHR 炉前燃油吹扫系统 从(不包括)辅助蒸汽至(包括)炉前吹扫用汽总门至(包括)用户,不包括 HHN系统。HHY 燃烧系统控制与保护设备 HC 烟气侧热交换面清洁设备 HCB 吹灰系统 1、从(不包括)炉本体吹灰器减压站前进 25 汽门至(包括)吹灰器;2、从(
45、不包括)辅汽至吹灰器系统进汽总门至(包括)吹灰器。HCY 吹灰系统控制与保护设备 HN 烟系统 HNA 烟道系统 从(包括)炉膛出口至(不包括)脱硫烟气旁路门。不包括引风机系统和除尘系统,包括炉膛烟温探针,过热器、再热器烟气调节挡板。HNC 引风机系统 从(包括)吸风机系统进口至(包括)吸风机系统出口。包括风机附属设备、变频器热机部分、风机冷却水进出、口门。HNE 烟囱系统 从(包括)烟囱烟气进口至(包括)烟气排入大气出口。不包括脱硫烟气旁路门。HNY 烟系统控制与保护设备 LA 除氧给水系统 LAA 贮存,除氧(包括给水箱)从(包括)除氧器进口或从(包括)水箱进口至(包括)水箱出口,包括预热
46、设备和蒸发冷凝器。介质从其它系统流向除氧器的划归其它系统(包括汽、水),而从除氧器流向其它系统的属本系统,不包括前置泵进口门。LAB 给水管道系统(不包括给水泵和给水加热系统)从(不包括)除氧器水箱出口至(不包括)低温省煤器进口联箱。不包括给水取样、减温器和冷却器、给水泵及高压加热器,包括前置泵进口门、过热器及水冷壁反冲洗系统设备。LAC 给水泵系统 从(包括)给水泵前置泵吸入喷嘴至(包括)泵系统排出喷嘴。包括汽动给水泵、电动给水泵及泵体疏、液力偶合器、放水门。LAD 高压给水加热系统 从(包括)给水加热器进口至(包括)给水加热器出口。包括减温器和冷却器、高压加热器、高压加热器进出口门及高压加
47、热器水侧疏放水、排空气门。LAE 高压减温喷水(过热器减温水)系统 从(不包括)给水管道系统支管至(不包括)用户。包括锅炉侧各减温水门及减温器反冲洗门,不包括高旁减温水门。LAF 中压减温喷水(再热器减温水)系统 从(不包括)泵系统出口接管或(不包括)其它系统的支管至(不包括)用户,包括给水泵中间抽头门及锅炉侧再热器减温水门。LAV 电泵组油系统 包括油箱、冷油器、油泵、滤网及其相关的管道等设备。26 LAW 给水泵密封水系统 从(不包括)给水泵密封水进水母管至(包括)回水管或至(不包括)其它系统,包括密封水过滤设备、密封水回水、给水泵组 U 型水封设备。LAY 除氧给水系统控制与保护设备 L
48、B 蒸汽系统 LBA 主蒸汽管道系统 从(不包括)高过出口集箱至(不包括)汽机自动主汽门、高压减压站、旁路或其它系统。不包括疏水及高旁设备,包括至其它系统供汽门、高旁预暖管,从门后的管道归属其它系统。LBB 再热热段管道系统 从(不包括)高再出口集箱至(不包括)截止阀或汽机进口或汽机旁路或其它系统。不包括疏水及低旁设备。LBC 再热冷段管道系统 从(不包括)汽机出口或高压减压站至(不包括)再热器进口或其它系统。包括至其它系统供汽门,供汽门后归属其它系统,不包括疏水设备,LBG 辅助蒸汽管道系统 从(不包括)其它系统的接收点至(不包括)用户,包括各供汽系统至辅助蒸汽系统供汽门后管道及辅助蒸汽系统
49、至各用户供汽门、疏水,供汽门后设备归属用户。LBH 启动蒸汽系统(包括启动锅炉蒸汽系统)从(不包括)锅炉出口或从(不包括)主蒸汽管线支管至(不包括)辅汽或其它系统进口 LBQ 高压给水加热的抽汽管道系统 从(不包括)汽机抽汽口至(不包括)高压给水加热器,不包括疏水。LBR 汽动给水泵管道系统 从(不包括)其它系统分支至(不包括)辅助汽机隔离阀至(不包括)其它系统(即汽动给水泵蒸汽管道系统),不包括疏水设备及密封水系统设备。LBS 低压给水(用于主凝结水)加热的抽汽管道系统 从(不包括)汽机抽汽口至(不包括)低压给水加热器或除氧器,不包括疏水。LBW 汽轮机轴封调节蒸汽供应系统 从(不包括)其它
50、蒸汽系统分支至(不包括)汽轮机轴封入口。包括各进汽支管(供汽门后)、汽缸的供汽分门,不包括疏水、回汽系统及轴封加热器。LBY 蒸汽系统控制与保护设备 LC 凝结水系统 LCA 主凝结水管道系统 从(不包括)凝结器出口至(不包括)除氧器进口或其它系统,包括管道放水、滤网设备、各低加进出口门及至其它系统的供水门(凝结水喷水减温除外),不包括主 27 凝结水泵及精处理装置。LCB 主凝结水泵系统 从(包括)泵系统入口接管至(包括)泵系统出口接管。包括凝结水泵本体密封水、冷却水及抽空气门。LCC 低压给水加热系统(低加)从(不包括)各级低压加热器进口至(不包括)出口,包括加热器,各水侧疏放水门及空气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