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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高淳县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共5篇) 第一篇:高淳县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支配实施细则(试行) 高淳县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支配实施细则试行 高淳县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支配 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高淳县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转型跨更加展确实定(高委发56号)、中共高淳县委、高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淳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个行动支配的通知(高委发64号)等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支配,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创业分为初创式创业和嫁接式创业两类。 1、初创式
2、。由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在我县自主创办企业,或以技术成果作价和自带资金入股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股共同创办企业,并担当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担当企业主管以上职务并为最大股东。 2、嫁接式。由我县企业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受聘担当引进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且持有新设立企业股份。 第三条 在县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工作推动组以下简称县人才建设推动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负责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其次章 申报人选条件 第四条 符合高淳县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行动支配中关于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的规定条件。 第五条 初创式创业类申报人,须是已经或将在我县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担当企业主管以上
3、职务并为最大股东,且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嫁接式创业类申报人,须是由我县企业引进,担当企业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且持有新设立企业30%以上股份。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程序 第六条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支配实行常年网上申报,每季度集中评审1次。第七条 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第八条 初创式创业类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1、发布公告:制定年度引才公告,明确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报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2、报名登记:申报人登录中国高淳网 :/ xiexiebang /等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资料。 3、
4、资格认定:核实申报人学历、阅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及企业注册信息等,确定进入技术评审人选名单。 4、技术评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依据公允、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就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综合评审人选名单。 5、综合评审:邀请相关的技术、管理、风险投资专家和企业家,重点就申报项目的创业前景、产业化可行性、创业团队、财务评价等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看法。 根据综合评审状况和我县产业进展重点,探讨确定进入下一步项目洽谈的人选包括人才团队,下同,并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备案。 6、对接洽谈:组织县开发区、各镇等与综合评审确定的人选进行项目和扶持政策等方面的洽谈,
5、邀请相关人选到高淳进行创业考察。双方洽谈中的重大问题,刚好向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和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根据项目洽谈状况,确定洽谈胜利的人选和项目,并负责通知到位。 7、拟、订合同:组织县开发区、各镇等与洽谈胜利的人选共同协商草拟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的合同文本。有关扶持政策建议待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探讨同意后,由开发区、各镇等与拟引进的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人选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作为合同鉴证方参与有关工作。 8、项目登记:关心或代理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其他相关报批、备案的手续,并进行创业项目登记。原则上入选的
6、人才项目需在60天之内进行注册登记。 已在我县创业并且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选,可向县人社局申报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支配。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九条 嫁接式创业类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1、发布公告:根据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整理汇总的关于企业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的需求信息,制定年度引才公告,报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2、报名登记:申报人登录中国高淳网 :/ xiexiebang /等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资料。 3、资格认定:核实申报人学历、阅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及企业注册信息等,确定与企业进行洽谈的拟引进人
7、选。 4、意向洽谈:组织企业与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对拟引进人选的相关资料和探讨成果等进行确认、评估,洽谈初步合作意向,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 5、企业申报:意向引进人选,由企业准备申报书、意向性合作协议书及相关评审资料,报送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 已与本县企业合作创业,并且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选,可由企业干脆向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报送申报书、引进人才的学历、阅历证明材料、人才引进协议书及项目运作状况说明书等资料,申报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支配。 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送县人社局审核确认进入技术评审的名单。 6、技术评审:邀请
8、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依据公允、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就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综合评审人选名单。 7、综合评审:邀请相关的技术、管理、风险投资专家和企业家,重点就申报项目的创业前景、产业化可行性、创业团队、财务评价等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看法和政策扶持建议。根据评审看法探讨确定拟入选人才,并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备案。 8、看法反馈:评审看法和政策扶持建议,待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探讨同意后,由县人社局通过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通知企业与引进人才。 9、合同签订:企业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与引进人才进行进一步洽谈,就引进人才的项目支配实施、个人待遇等
9、达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并签署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合同。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作为合同鉴证方参与有关工作。 企业与已引进的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已签有合同的,可不再另外签订合同,但原合同需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备案。 10、项目登记:关心或代理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其他相关报批、备案的手续,并进行创业项目登记。原则上入选的人才项目需在60天之内进行注册登记。 已在我县创业并且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选,可向县人社局申报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支配。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扶持政策 第十条 由县供应不低于200平方米的
10、专家别墅,三年内免收租金。在淳工作分别满三年、五年的,在另购房屋时,县分别赐予3000元/平方米和5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第十一条 由县供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第十二条 根据入选项目状况,由县供应100-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由开发区镇落实供应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资金,县发改局协调不少于300万元的融资担保。第十三条 由县发改局、科技局协调办理学问产权质押贷款。根据学问产权的评定,协调赐予50-200万元的贷款。金融部门对科技贷款赐予优先支持,并激励开展科技信誉担保。 第十四条 对入选者创办企业辅导上市供应全程服务,县财政赐予胜利上市
11、企业200万元的中介费用补贴。 第十五条 县、开发区镇财政依据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入选项目自获利之日起五年内的企业所得税县留成部分赐予嘉奖;对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留成部分,前五年全额嘉奖,后五年减半嘉奖。 第十六条 对列入自主创新产品书目的产品,实行政府定制或首购首用制度,并在参加财政性资金选购招投标中赐予优先接受。 第十七条 县工商局负责落实技术成果入股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经营资格的相对分别事项。 第十八条 县公安、人社、卫生、教化等有关职能部门为引进的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供应“绿卡服务,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薪酬、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制定特殊政策
12、,妥当解决引进人才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九条 县人社局优先举荐参加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支配的申报和评审。其次十条 我县引进的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同时被确定为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资助对象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同时享受市、县扶持政策。 第五章 组织保障 其次十一条 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负责接受申报人的询问,依据“统一受理,分项办理的原则,协调兑现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对人才和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跟踪评估,促进其按支配推动和完成。其次十二条 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工作考核细则,并牵头组织对开发区、各镇、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完成状况进行考核,结
13、果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审核、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其次十三条 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县有关领导与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挂钩服务的制度。 其次十四条 县委宣扬部负责做好政策内容、典型事例、创新做法的宣扬推广。其次十五条 本细则涉及资金运用,按县创新创业科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方法执行。 第六章 附则 其次十六条 特别优秀的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其申报条件、申报和评审程序以及扶持政策,可以“一事一议。 其次十七条 本细则由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负责说明。 其次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淳县科技创业家引进和培育支配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
14、高淳县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转型跨更加展确实定(高委发56号)、中共高淳县委、高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淳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个行动支配的通知(高委发64号)等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科技创业家引进和培育支配,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在县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工作推动组以下简称县人才建设推动组领导下,由县科技局负责科技创业家引进和培育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其次章 申报人选条件 第三条 符合高淳县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行动支配中关于科技创业家的规定条件。 第四条 须是已经或将在我县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担当企业主管以上职务并为最大股东,且个人投入
15、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程序 第五条 科技创业家引进和培育支配实行常年网上申报,每季度集中评审1次。第六条 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县科技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制定年度报名公告,明确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报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2、报名登记:申报人登录中国高淳网 :/ xiexiebang /等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资料。 3、资格认定:核实申报人学历、阅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及企业注册信息等,确定进入技术评审人选名单。 4、技术评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依据公允、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就
16、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综合评审人选名单。 5、综合评审:邀请相关的技术、管理、风险投资专家和企业家,重点就申报项目的创业前景、产业化可行性、创业团队、财务评价等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看法。 根据综合评审状况和我县产业进展重点,探讨确定进入下一步项目洽谈的人选包括人才团队,下同,并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备案。 6、对接洽谈:组织县开发区、各镇等与综合评审确定的人选进行项目和扶持政策等方面的洽谈,邀请相关人选到高淳进行创业考察。双方洽谈中的重大问题,刚好向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和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项目洽谈状况,确定洽谈胜利的人选和项目,并负责通知到位。 7、拟、订合同
17、:组织县开发区、各镇等与洽谈胜利的人选共同协商草拟科技创业家引进和培育合同文本。有关扶持政策建议待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探讨同意后,由开发区、各镇等与拟引进和培育的科技创业家人选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作为合同鉴证方参与有关工作。 8、项目登记:关心或代理科技创业家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其他相关报批、备案的手续,并进行创业项目登记。原则上入选的人才项目需在60天之内进行注册登记。 已在我县创业且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人选,可向县科技局申报科技创业家引进和培育支配。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扶持政策 第七条 由县供应
18、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专家别墅,三年内免收租金。在淳工作分别满三年、五年的,在另购房屋时,县分别赐予3000元/平方米和5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第八条 由县供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第九条 由县供应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由开发区镇落实供应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资金,县发改局协调不少于300万元的融资担保。 第十条 由县发改局、科技局协调办理学问产权质押贷款。根据学问产权的评定,协调赐予50-200万元的贷款。金融部门对科技贷款赐予优先支持,并激励开展科技信誉担保。 第十一条 入选者创办企业新建市级“三站三中心的,县财政赐予20-100万元资
19、助,担当省级以上产业和科技专项、新建省级以上“三站三中心的,依据省级资金赐予1:1配套嘉奖。 第十二条 对入选者创办企业辅导上市供应全程服务,县财政赐予胜利上市企业200万元的中介费用补贴。第十三条 县、开发区镇财政依据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入选项目自获利之日起五年内的企业所得税县留成部分赐予嘉奖;对科技创业家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留成部分,前五年全额嘉奖,后五年减半嘉奖。 第十四条 对列入自主创新产品书目的产品,实行政府定制或首购首用制度,并在参加财政性资金选购招投标中赐予优先接受。 第十五条 县工商局负责落实技术成果入股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经营资格相对分别的事项。 第十六条 县科技
20、局负责制定特性化培育专案,为入选者及其企业供应创业辅导和知名机构专业化询问顾问服务;组织入选者在境内外开展科技创业专题培训,并赐予培训费用和交通费用补贴。 第十七条 县公安、人社、卫生、教化等有关职能部门为引进和培育的科技创业家供应“绿卡服务,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薪酬、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制定特殊政策,妥当解决引进人才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八条 由县科技局优先举荐参加市科技创业家的申报和评审。 第十九条 我县引进和培育的科技创业家同时被确定为市科技创业家资助对象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同时享受市、县扶持政策。 第五章 组织保障 其次十条 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和县科技局负
21、责接受申报人询问,依据“统一受理,分项办理的原则,协调兑现科技创业家的扶持政策,对人才和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跟踪评估,促进其按支配推动和完成。 其次十一条 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科技创业家引进和培育工作考核细则,并牵头组织对开发区、各镇、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完成状况进行考核,结果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审核、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其次十二条 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县有关领导与引进和培育的科技创业家挂钩服务的制度。 其次十三条 县委宣扬部负责做好政策内容、典型事例、创新做法的宣扬推广。其次十四条 本细则涉及资金运用,按县创新创业科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方法执行。 第六章 附
22、则 其次十五条 特别优秀的科技创业家,其申报条件、申报和评审程序以及扶持政策,可以“一事一议。 其次十六条 本细则由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和县科技局负责说明。其次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淳县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高淳县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转型跨更加展确实定(高委发56号)、中共高淳县委、高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淳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个行动支配的通知(高委发64号)等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业分为初创
23、式创业和嫁接式创业两类。 1、初创式。由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在我县自主创办企业,或以技术成果作价和自带资金入股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股共同创办企业,并担当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担当企业主管以上职务并为最大股东。 2、嫁接式。由我县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受聘担当引进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且持有新设立企业股份。第三条 在县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工作推动组以下简称县人才建设推动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负责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其次章 申报人选条件 第四条 符合高淳县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行动支配中关于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规定条件。 第五条 初创式创业类申报人,须是已经
24、或将在我县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担当企业主管以上职务并为最大股东,且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嫁接式创业类申报人,须是由我县企业引进,担当企业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且持有新设立企业30%以上股份。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程序 第六条 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实行常年网上申报,每季度集中评审1次。第七条 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第八条 初创式创业类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1、发布公告:制定年度引才公告,明确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报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2、报名登记:申报人登录中国高淳网 :/ xie
25、xiebang /等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资料。 3、资格认定:核实申报人学历、阅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及企业注册信息等,确定进入技术评审人选名单。 4、技术评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依据公允、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就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综合评审人选名单。 5、综合评审:邀请相关的技术、管理、风险投资专家和企业家,重点就申报项目的创业前景、产业化可行性、创业团队、财务评价等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看法。 根据综合评审状况和我县产业进展重点,探讨确定进入下一步项目洽谈的人选包括人才团队,下同,并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备案。 6、对接洽谈:组织县开发区、
26、各镇等与综合评审确定的人选进行项目和扶持政策等方面的洽谈,邀请相关人选到高淳进行创业考察。双方洽谈中的重大问题,刚好向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和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根据项目洽谈状况,确定洽谈胜利的人选和项目,并负责通知到位。 7、拟、订合同:组织县开发区、各镇等与洽谈胜利的人选共同协商草拟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合同文本。有关扶持政策建议待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探讨同意后,由开发区、各镇等与拟引进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人选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作为合同鉴证方参与有关工作。 8、项目登记:关心或代理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办理工商注册、
27、税务登记以及其他相关报批、备案的手续,并进行创业项目登记。原则上入选的人才项目需在60天之内进行注册登记。 已在我县创业并且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选,可向县人社局申报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九条 嫁接式创业类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1、发布公告:根据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整理汇总的关于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信息,制定年度引才公告,报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2、报名登记:申报人登录中国高淳网 :/ xiexiebang /等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资料。 3、资格认定:核实
28、申报人学历、阅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及企业注册信息等,确定与企业进行洽谈的拟引进人选。 4、意向洽谈:组织企业与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对拟引进人选的相关资料和探讨成果等进行确认、评估,洽谈初步合作意向,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 5、企业申报:意向引进人选,由企业准备申报书、意向性合作协议书及相关评审资料,报送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 已与本县企业合作创业,并且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选,可由企业干脆向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报送申报书、引进人才的学历、阅历证明材料、人才引进协议书及项目运作状况说明书等资料,申报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 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
29、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送县人社局审核确认进入技术评审的名单。 6、技术评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依据公允、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就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综合评审人选名单。 7、综合评审:邀请相关的技术、管理、风险投资专家和企业家,重点就申报项目的创业前景、产业化可行性、创业团队、财务评价等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看法和政策扶持建议。根据评审看法探讨确定拟入选人才,并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备案。 8、看法反馈:评审看法和政策扶持建议,待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探讨同意后,由县人社局通过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通知企业与引进人才。 9、合同签订:
30、企业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与引进人才进行进一步洽谈,就引进人才的项目支配实施、个人待遇等达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并签署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合同。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作为合同鉴证方参与有关工作。 企业与已引进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已签有合同的,可不再另外签订合同,但原合同需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备案。 10、项目登记:关心或代理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其他相关报批、备案的手续,并进行创业项目登记。原则上入选的人才项目需在60天之内进行注册登记。已在我县创业并且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选,可向县人社局申报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
31、才引进支配。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扶持政策 第十条 由县供应不低于13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在淳工作分别满三年、五年的,在另购房屋时,县分别赐予2400元/平方米和4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第十一条 由县供应不少于13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第十二条 根据入选项目状况,由县供应50-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由开发区镇落实供应不少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资金,县发改局协调不少于150万元的融资担保。 第十三条 由县发改局、科技局协调办理学问产权质押贷款。根据学问产权的评定,协调赐予50-200万元的贷款。金融部门对科技贷款赐予优
32、先支持,并激励开展科技信誉担保。 第十四条 对入选者创办企业辅导上市供应全程服务,县财政赐予胜利上市企业200万元的中介费用补贴。 第十五条 县、开发区镇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入选项目自获利之日起五年内的企业所得税县留成部分赐予嘉奖;对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留成部分,前五年全额嘉奖,后五年减半嘉奖。 第十六条 对列入自主创新产品书目的产品,实行政府定制或首购首用制度,并在参加财政性资金选购招投标中赐予优先接受。 第十七条 县工商局负责落实技术成果入股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经营资格相对分别的事项。 第十八条 县公安、人社、卫生、教化等有关职能部门为引进的高层次科
33、技创新创业人才供应“绿卡服务,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薪酬、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制定特殊政策,妥当解决引进人才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章 组织保障 第十九条 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负责接受申报人的询问,依据“统一受理,分项办理的原则,协调兑现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对人才和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跟踪评估,促进其按支配推动和完成。 其次十条 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考核细则,并牵头组织对开发区、各镇、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完成状况进行考核,结果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审核、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其次十一条 县人才建
34、设推动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县有关领导与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挂钩服务的制度。 其次十二条 县委宣扬部负责做好政策内容、典型事例、创新做法的宣扬推广。其次十三条 本细则涉及资金运用,按县创新创业科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方法执行。 第六章 附则 其次十四条 特别优秀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其申报条件、申报和评审程序以及扶持政策,可以“一事一议。 其次十五条 本细则由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负责说明。 其次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淳县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高淳县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转型跨更加展确实定(高委发56号)、
35、中共高淳县委、高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淳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个行动支配的通知(高委发64号)等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急需紧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业分为初创式创业和嫁接式创业两类。 1、初创式。由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在我县自主创办企业,或以技术成果作价和自带资金入股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股共同创办企业,并担当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担当企业主管以上职务并为最大股东。 2、嫁接式。由我县企业引进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受聘担当引进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且持有新设立企业股份。 第三条 在县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
36、工作推动组以下简称县人才建设推动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负责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其次章 申报人选条件 第四条 符合高淳县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行动支配中关于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规定条件。 第五条 初创式创业类申报人,须是已经或将在我县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担当企业主管以上职务并为最大股东,且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嫁接式创业类申报人,须是由我县企业引进,担当企业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且持有新设立企业30%以上股份。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程序 第六条 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实行常年网上申报,每季度集中评审1次。第七条 申报和评
37、审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第八条 初创式创业类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1、发布公告:制定年度引才公告,明确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报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2、报名登记:申报人登录中国高淳网 :/ xiexiebang /等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资料。 3、资格认定:核实申报人学历、阅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及企业注册信息等,确定进入技术评审人选名单。 4、技术评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依据公允、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就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综合评审人选名单。 5、综合评审:邀请相关的技
38、术、管理、风险投资专家和企业家,重点就申报项目的创业前景、产业化可行性、创业团队、财务评价等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看法。 根据综合评审状况和我县产业进展重点,探讨确定进入下一步项目洽谈的人选包括人才团队,下同,并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备案。 6、对接洽谈:组织县开发区、各镇等与综合评审确定的人选进行项目和扶持政策等方面的洽谈,邀请相关人选到高淳进行创业考察。双方洽谈中的重大问题,刚好向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和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根据项目洽谈状况,确定洽谈胜利的人选和项目,并负责通知到位。 7、拟、订合同:组织县开发区、各镇等与洽谈胜利的人选共同协商草拟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合同文本。
39、有关扶持政策建议待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探讨同意后,由开发区、各镇等与拟引进的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人选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作为合同鉴证方参与有关工作。 8、项目登记:关心或代理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其他相关报批、备案的手续,并进行创业项目登记。原则上入选的人才项目需在60天之内进行注册登记。 已在我县创业并且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选,可向县人社局申报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九条 嫁接式创业类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1、发布公告:根据
40、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整理汇总的关于企业引进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信息,制定年度引才公告,报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2、报名登记:申报人登录中国高淳网 :/ xiexiebang /等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资料。 3、资格认定:核实申报人学历、阅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及企业注册信息等,确定与企业进行洽谈的拟引进人选。 4、意向洽谈:组织企业与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对拟引进人选的相关资料和探讨成果等进行确认、评估,洽谈初步合作意向,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 5、企业申报:意向引进人选,由企业准备申报书、意向性合作协议书及相关评审资料,报送县工信、农业、商务、
41、建工等部门。 已与本县企业合作创业,并且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选,可由企业干脆向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报送申报书、引进人才的学历、阅历证明材料、人才引进协议书及项目运作状况说明书等资料,申报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 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送县人社局审核确认进入技术评审的名单。 6、技术评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依据公允、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就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综合评审人选名单。 7、综合评审:邀请相关的技术、管理、风险投资专家和企业家,重点就申报项目的创业前景、产业化可行性、
42、创业团队、财务评价等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看法和政策扶持建议。根据评审看法探讨确定拟入选人才,并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备案。 8、看法反馈:评审看法和政策扶持建议,待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探讨同意后,由县人社局通过县工信、农业、商务、建工等部门通知企业与引进人才。 9、合同签订:企业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与引进人才进行进一步洽谈,就引进人才的项目支配实施、个人待遇等达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并签署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合同。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作为合同鉴证方参与有关工作。 企业与已引进的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已签有合同的,可不再另外签订合同,但原合同需报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
43、公室和县人社局备案。 10、项目登记:关心或代理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其他相关报批、备案的手续,并进行创业项目登记。原则上入选的人才项目需在60天之内进行注册登记。 已在我县创业并且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选,可向县人社局申报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配。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扶持政策 第十条 由县供应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在淳工作分别满三年、五年的,在另购房屋时,县分别赐予1800元/平方米和3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第十一条 由县供应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第十二条 根据入选
44、项目状况,由县供应10-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由开发区镇落实供应不少于50万元的创业投资资金,县发改局协调不少于50万元的融资担保。第十三条 由县发改局、科技局协调办理学问产权质押贷款。根据学问产权的评定,协调赐予50-200万元的贷款。金融部门对科技贷款赐予优先支持,并激励开展科技信誉担保。 第十四条 对入选者创办企业辅导上市供应全程服务,县财政赐予胜利上市企业200万元的中介费用补贴。 第十五条 县、开发区镇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入选项目自获利之日起五年内的企业所得税县留成部分赐予嘉奖;对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留成部分,前五年全额嘉奖,后五年减半嘉奖。 第十六条 对列入自主创新产品书目的产品,实行政府定制或首购首用制度,并在参加财政性资金选购招投标中赐予优先接受。 第十七条 县工商局负责落实技术成果入股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经营资格相对分别的事项。 第十八条 县公安、人社、卫生、教化等有关职能部门为引进的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供应“绿卡服务,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薪酬、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制定特殊政策,妥当解决引进人才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章 组织保障 第十九条 县人才建设推动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负责接受申报人的询问,依据“统一受理,分项办理的原则,协调兑现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