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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我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篇:我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 中国地质高校校长办公室 文件 地大校办字202318号 中国地质高校武汉校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我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 修订版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修订版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中国地质高校武汉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修订版 为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强化教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肃穆性,削减日常工作中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特修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 一、教学事故分类 由于任
2、课老师、教学帮助人员(部门)、教学管理人员部门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出现失误或过错,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消极后果的均为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按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分为三大类。同时,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和后果,每类按A级、B级和C级予以认定。 (一)教学类 教学有关人员不按学校老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和其它教学工作规定组织教学活动,对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产生影响,定为教学类教学事故。 1.授课教学类: 1A级有关人员在各类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和路途、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的内容,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伪科学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2A级老师对
3、学生运用羞辱性语言或损害行为。 3A级任课老师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停课、缺课,或非出于不行避开的缘由而迟到或提前下课等中断教学活动30分钟以上,严峻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 4B级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调课包括变更主讲老师、教学时间、地点、授课班级等,影响正常教学进程。 5B级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变更试验、实习教学组织形式如合并试验实习分组、变室外为室内等、削减实践教学内容、压缩试验或实习时间。 6B级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支配与现有的教学工作无关的教学活动或私自承接其他课程,对正常的教学工作造成影响。
4、 7B级非不行避开的缘由任课老师迟到或提前下课等中断教学活动1030分钟。 8C级按教学大纲要求应向学生布置作业,但老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未布置作业或练习;或任课老师(助教)从不批改作业或作业批改不认真,以及遗失学生作业10以上 9C级无特殊缘由,任课老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等中断教学活动10分钟以内。 10C级任课老师衣冠不整,如穿背心或拖鞋上课必需穿背心或拖鞋上课的除外。 11C级任课老师不按教学要求给学生支配答疑或支配次数缺乏学时数的1/10。 2.考试教学类: 12A级.任课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泄露试题,或试题严峻错误(错误率30%以上)未能事先觉察,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13A级
5、主监考人员缺席或迟到达30分钟而严峻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或未能严格执行有关考试规定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影响考试结果的有效性。 14A级考试结束时主监考老师漏收学生考卷,一个考场内收回试卷数少于应交试卷20%以上;或任课老师在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未评阅的试卷20%以上。 15B级任课老师在课程结束后,不按教学要求组织课程结业考核,或擅自变更已正式公布的考试支配,并造成严峻影响。 16B级老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有意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果。 17B级监考老师上岗迟到达1030分钟;或主、监考老师不负责任,导致考场纪律松懈,觉察学生作弊而不刚好订正、处理。 18C级任课老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成果;或
6、由于个人缘由,导致学生成果报教学管理部门后需要进行修改超过10;或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任课老师未将学生考卷按要求装订和保存。 19C级监考老师上岗迟到10分钟以内。 20C级考试结束时主监考老师漏收学生考卷,一个考场内收回试卷数少于应交试卷5%以下;或任课老师在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未评阅的试卷5%以下。 3.其它教学类: 21A级因工作单位支配不到位或指导老师干脆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试验活动中受到严峻损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2B级老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过程中,未按要求指导学生,或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学生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任务,或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质量低劣,造成严峻
7、影响。 23B级在教学活动中因老师擅离岗位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伤,必需送医院就医,或造成财产损失1000元以上。(二)教学管理类 教学管理人员不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履行教学管理职责,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产生影响,定为教学管理类教学事故。 24A级教学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丢失学生原始成果、教学支配资料等教学管理档案材料,造成严峻后果。 25A级出具违背事实的学历、学籍、成果等各类证书、证明。 26A级发给不应当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学生相应的证书。 27B级在考试支配中漏排班级、考试课程,严峻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 28B级由于开课学院未刚好向教材科报送教材需求状况,或教材科未刚好将教材运用支配
8、通知教材发行部门,导致开课一周后仍缺供教材20以上,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正常教学秩序。 29B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所发生的重大教学事故有意隐瞒不报,造成严峻后果。 30B级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报表填写有误或漏报,造成严峻后果。 31B级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教学活动支配或有关教学文件传达和落实不刚好或不明确,致使相关工作受影响。 32C级关于放假或全校性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或未能刚好下发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33C级开课单位未支配足够的老师上课,使教学质量不能得到保证;或因缺少老师,导致连续两年某些课程不能按支配开出,影响教学支配的正常执行。 34C级经院同意,变动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但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未
9、刚好报教务处备案,未刚好通知有关班级学生和任课老师。 35C级因支配不当等干脆缘由造成考试冲突,并对正常考试秩序造成影响。 36C级因排课失误等干脆缘由造成上课冲突,并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影响。 37C级未按规定办理借用教室,造成原定的教学活动受到影响。 (三)后勤保障类: 38A级因校内变电站的缘由造成事先无通知的停电,导致中断上课、试验、实习等教学活动达100人次/小时以上,而主管部门未能刚好派人修理,严峻影响教学进程。 39B级在教学活动进行过程中,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校医院在接到通知后医护人员不能刚好到位、抢救或转送校外医院,造成严峻后果。 40B级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修理项目,又未能提前向
10、运用部门说明,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41B级值班人员试验员未按时打开教室试验室,影响正常上课。 42B级教学仪器设备损坏,在已报修的状况下未刚好进行修理,且未刚好实行有效措施,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43C级教学楼门窗、玻璃、水电设施损坏,或教室内黑板损坏1/2以上或灯管损坏1/3以上,报修后两个工作日内未修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或学习效果。 44C级教学楼上课铃或下课铃不响,或在上课期间,教学区铃声、机动车喇叭声或广播乱响,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45C级老师休息室未按规定时间开门;老师休息室无饮用水供应。 46C级教室或其它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很差,应进行清扫但未能按规定清扫。 二、
11、教学事故处理 1对于C级教学事故,由学院部主管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对被处理人签发C级教学事故处理确定书,并在本单位内通报指责;被处理人当年考核等次不得高于称职。 2对于B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或探讨生院和学院部主管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对被处理人签发附有教务处或探讨生院处理看法的B级教学事故处理确定书,在全院内通报指责;取消事故被处理人申报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1次;事故被处理人当年考核等次不得高于基本称职。 3对于A级教学事故的处理 1由学校主管校长责成教务处或探讨生院签发附有学校处理看法的A级教学事故处理确定书,对事故被处理人在全校通报指责。 2对事故被处理人其当年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3取消事故
12、被处理人申报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2次连续2年。 4对情节严峻者,可由学校人事部门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A级教学事故,均应按岗位职责追究到人,若不属个人责任的,由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担当领导责任,按B级教学事故处理,其当年考核等次不得高于基本称职。 4各有关部门应在教学事故处理完毕后将教学事故处理确定书、教学岗位解聘通知书的副本以及具体处理看法报学校教务处或探讨生院和人事处,记入教职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评优、工资调整、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以及聘任等的有效根据。 三、教学事故认定程序 教学事故应由被处理人所在学院或主管部门查实,按一次一张表的方式作好记录,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向教务处或探讨生
13、院报送。事故记录表中应明确记载被处理人,不得以部门或集体代替。 教务处或探讨生院收到上报的材料后,马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学院上报的事故材料进行事故分类及事故级别的认定,提出初步处理看法,并向教学事故被处理人下达教学事故拟认定通知书。 被处理人收到教学事故拟认定通知书后,有权在签收时提出书面申辩看法;被处理人不提出申辩看法或者拒绝签收的,视为接受教学事故拟认定通知书所认定的事实。 处理单位根据教学事故拟认定通知书认定的事实和被处理人提出的申辩看法,制作教学事故处理确定书并送达被处理人。 被处理人对教学事故处理确定书所作出的最终处理确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确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老师申诉委员会提出
14、申诉。 上述三类事故中未列出的突发性事务,对教学工作造成影响的,由教务处或探讨生院会同有关单位参照上述事故分类进行认定。 四、附则 本方法适用于本科生及探讨生教学,由教务处和探讨生院负责说明。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相关文件即日废止。主题词:教学事故 管理 暂行方法 通知 中国地质高校武汉校长办公室 2023年4月16日印发 其次篇: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探讨稿).定稿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教化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探讨稿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不断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推动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特制定本方法。 一、教化教学事故分类及等级界定
15、1、本方法所界定的教化教学事故是指在学校工作中,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等部门人员在各环节中由于失责而造成的较为严峻后果。 2、本方法将教化教学事故划分为七大类别,按其性质及较好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即级事故,级事故,级事故。 二、教化教学事故认定程序 1、教化教学事故一旦发生,学校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在7日内填报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教化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表的相关内容后,报校长室审核认定。 2、教化教学事故认定后,由学校对事故责任人依据事故的性质进行相应处理。 三、教化教学事故处理方法 1、对造成级教化教学事故的人员,扣除奖金*元。 2、对发生级教化教学事故人员,扣除奖金*元。 3、
16、对发生级教化教学事故人员,赐予行政处分,并扣除奖金* 1 元。 4、教化教学事故处理结果由人事部门通知事故责任人。若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异议,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可向学校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进行复核。 四、附则 1、在教化教学事故处理完毕后,有关材料报学校人事部门备案,作为教职工考核、职务聘任等工作的根据之一。 2、一学年内,同一人员每发生2次级教化教学事故视为构成1次级教学事故,每发生2次级教化教学事故视为构成1次级教化教学事故。 3、未涵盖在本方法的其他违背校规的事务,可参照本方法有关条款,并根据具体状况报请校长室进行认定和处理。 4、本暂行方法说明权归校长室。上海市群益职业技
17、术学校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一:教化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级别 附件二: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教化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责任人所在部门、教育处、人事部门各执一份。 第三篇:学习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方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方法有感 2023年10月10日,在督导室黄老师的指导下,自行阅读学习了学院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方法文件。 此文件内容全部针对教学岗位简洁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了规定和约束,是教学过程正常进行的保障基础。通过学习,知道了学校对于各项教学事故的认定,以及惩处细则,总体感觉对老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都很严格。 通过对文件的学习,了解到了作为一名老师
18、在日常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教学相关工作的底限,也算是老师工作的准则之一了。文件中把教学事故分为三个档次:一般教学事故、严峻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其中,一般教学事故中有些内容可能平常没太重视,也不知道,在学习了该文件以后就要引起重视了,比方出考题难易程度的把控上要多花点功夫。 文件对各项事务违背后都做出了的明确惩处,除了一般教学事故仅扣除确定金额的奖金津贴外,严峻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都会影响到自己的评级评优、晋级等,情节严峻者,还要影响整个老师的职业生涯。 虽然文件列明的事项很多,但我觉得,作为一名老师,应当自觉做到不违背文件上的任何条例,并且只要自己用心、努力,就能做到不产生任何教学事
19、故。 学习了这个文件也是给我打了预防针,尽管我的老师职业生涯才起先,但我确定争取在整个职业生涯都不产生任何教学事故。 第四篇:达县金刚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 达县金刚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肃穆性,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削减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发生,并在出现教学事故时得到肃穆、妥当的处理,特制定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 一、教学事故认定方法 由于任课老师、教学帮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教学服务人员(或部门)的干脆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消极后果,都属于教学事故。根据事
20、故发生的情节和后果,分为重大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三种予以认定。(一)重大教学事故的认定 凡发生以下状况,都属于重大教学事故: 教学类 1有关人员在教学、试验、实习以及教学管理等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不健康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私自或介绍他人发布外校招生信息的。 2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情节严峻的。 3任课老师未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准许而擅自停课、缺课、调课,提前下课15分钟以上,或出于非不行避开的缘由而迟到15分钟以上,严峻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 4任课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泄露试题。 5校内考试命题
2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试做并由专人审查,从而导致试题严峻错误未能事先觉察,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6监考人员未能刚好到岗而严峻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未能严格执行有关考试规定而造成考室秩序混乱;或监考时擅自脱岗(超过十五分钟以上),影响考试结果的有效性。 7考试结束时监考老师漏收学生考卷,一个考室内收回试卷数少于应交试卷叁份及以上;任课老师在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试卷。 8无故不参加集体阅卷;或不按评分标准阅卷,老师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擅自提高或压 低学生考试成果10分以上;或漏登学生考试成果5人以上;或无故不让学生参加考试3人以上。 9因指导老师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试验活动中受到严峻损害或造成重
22、大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 10教研组长不组织教研活动、业务学习,或在组织教研活动时流于形式,包庇纵容不参加 教研活动的老师,代他人签字;老师全学期从不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或政治业务学习。 11任课老师不爱岗敬业,讲课不认真,经常出现错误,对待学生看法粗暴,消极待岗,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剧烈,影响学校的社会声誉。 12.未经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舍弃学期课程或拖下教学进度1/2以上。 13.从不批改作业或要求批改的作业未满1/2,家长、学生看法很大的。 教学管理类 1有意出具与事实严峻违背的学历、学籍、成果等各类证书、证明等。 2教学管理部门丢失学生原始成果等教学资料,造成查无根据。 3
23、教学帮助部门(教务处、图书室、档案室、试验室、信息室等)系统数据、资料、药品、仪器设备等丢失(或非正常损失学期累计达3000元以上)。 (二)较大教学事故的认定 凡发生以下状况,都属于较大教学事故: 教学类 1未经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舍弃学期课程内容(或拖下教学进度)14以上。 2未经学校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变更课程表确定的任课老师;或任课老师未经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找人代课,由此导致教学效果很差,影响教学质量。 3未经学校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取消已支配的教学、教研活动,或变更课程表支配的教学时间,由此导致多数学生误课并影响正常的教学的进程。 4、非正常缘由任课老师迟到特别钟以上;老师
24、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中途离开课堂10分钟以上。 5、老师用旧教案上课,或无教案上课。 6按教学要求应向学生布置作业,但老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未布置作业或练习;任课老师经常不批改作业或遗失学生作业10以上。 7监考老师迟到10分钟以上;监考老师不负责任或无故脱岗(5至15分钟),导致考室纪律 松懈,或觉察学生作弊而不刚好订正、处理:考毕收回的考卷与应收考卷数量相差两份及以下。 8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成果;考分报教学管理部门后经复查需要对学生成果进行修改超过5;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考试质量分析材料。 9在教学活动中因老师擅离岗位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伤,必需送医院就医,或造成财产损失1000元以
25、上;教学过程中,老师无过错,因学生或其他缘由导致学生受伤,老师不刚好主动送医院的。 10教研组长组织教研活动、业务学习学期累计缺勤超过两次以上;老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或政治业务学习学期累计达5次以上。 11老师借故请病、事假,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2面对学生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未能刚好了解、处理,造成严峻后果。 13、老师上课接、打移动电话和或用手机发送信息或酒后上课。 14.有关人员在教学、试验、实习以及教学管理等教学活动过程中不恰当评价校内教职工。 15.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情节较为严峻的。 教学管理类 1不遵守教学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刚好支配落实实践教学环节,影响教学支配的
26、正常执行。 2关于放假或全校性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或未能刚好下发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3审查不认真,出具与事实严峻不符的学历、学籍、成果等各类证书、证明。 4教学帮助部门(教务处、图书室、档案室、试验室、信息室等)系统数据、资料、药品、仪器设备等丢失(或非正常损失学期累计达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三)一般教学事故的认定 凡发生以下状况,都属于一般教学事故: 教学类 1非正常缘由,任课老师上课迟到10分钟以下,中途离开课堂10分钟以下,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下。 2任课老师衣冠不整,如穿背心或拖鞋上课(必需穿背心或拖鞋上课的场合除外)。 3任课老师课堂上抽烟;上课时有手机铃声响起。 4监考
27、老师迟到10分钟以下,影响考试环节的准时、正常进行;或装订试卷时倒装、错装、漏装试卷3份以上;监考老师在考场上干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任课老师作业布置及批改未到达教学常规基本要求。 6.老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或政治业务学习一次。 7.有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的。 教学管理类 1未经教学主管部门同意随便变动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 2管理部门未能刚好沟通信息,导致管理秩序混乱。 3教学帮助部门(教务处、图书室、档案室、试验室、信息室等)系统数据、资料、药品、仪器设备等丢失(或非正常损失学期累计在1000元以下)。 二、对教学事故的处理方法 教学事故应由责任人所属主管部门(组、室)
28、查实,按一次一表的方式作好记录,在事故发生后当天向教务处报告。事故记录表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教务处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工作,报学校最终核定。 (一)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 由教务处对责任人签发一般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书,并在全校通报指责,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扣款20元/次。 (二)较大教学事故的处理 由学校主管部门对责任人签发较大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书,并进行全校通报指责;根据情节轻重对事故责任人扣款40元/次:取消事故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资格。 (三)重大教学事故的处理 1由学校主管部门对责任人签发重大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书,并在全校通报指责。 2对事故责任人扣
29、款80元/次。 3事故责任人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或申报高一级职称。 4.对情节特别严峻者,责任人相识较差的,可由学校主管部门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1教务处对全校教学事故进行监督考核检查,接受群众举报、学生投诉,并对教学事故进行追踪、调查和认定。 2各有关部门应在教学事故处理完毕后将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书以及具体处理看法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期末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的参考根据。 3若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看法,允许在接到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职能部门提出申诉,学校在接到申诉后十日内组织听证处理。 四、备注: 1、凡本方法中涉及到“
30、以上、“以下的均含本数。 2、本方法从公布之日起生效,本方法若与国家及上级主管门规定不符之处,按国家及上级规定执行。 第五篇: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方法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肃穆教学纪律,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对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方法进行修订。修订后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按照本方法执行。 其次章 教学事故界定 其次条 教学事故是指老师在所担当的教学工作中出现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度、教学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过失或过错。老师是指教学人员、教学帮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管理部门以及临时支配从事与教学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等。 其
31、次章 教学事故认定的原则、范围、等级 第三条 教学事故认定的原则 一具有造成过错的主观有意。 二虽然主观上不具有过错,但客观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及后果。 第四条 教学事故认定范围 一课堂教学类; 二实践教学类; 三考试与成果类; 四教学管理与建设类 五教学保障类。第五条 教学事故的等级 根据教学事故的情节及后果,事故认定一般分为一级事故重大事故、二级事故一般事故、三级事故略微事故等三级。 第三章 教学事故认定情节 第六条 以下情节认定为一级教学事故 一课堂教学类 1.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有关法规法令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2.在教学过程中有违背老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不文明的言行举止。 3.
3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15分钟以上。 4.任课老师上课时擅自离开教学场所去办理私事15分钟以上。 5.老师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停课、或请人代课2学时以上。6.未经院系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舍弃学期课程内容1/3以上。 二实践教学类 1.在实践教学中,指导老师未按要求认真指导学生规范操作仪器设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峻平安事故。 2.在校外实践教学时,带队老师未尽职责或违背实践教学平安规定,造成重大平安事故。 3.试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未尽管理职责,造成漏电、漏水、火灾等平安事故,严峻影响试验、实训实习及课程设计教学,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考试与成果类 1.试题命题有严峻错误,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2
33、.在考试支配中漏排班级、考试课程,严峻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 3.老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在考前泄、漏考题含试卷印刷、保管、交接过程中出现的泄题。 4.监考老师迟到5分钟以上,且未主动实行补救措施。5.未经批准,擅自提前、推延或延长考试时间20分钟以上。6.老师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果20分以上。 7.一个班级试卷批阅或累分错误达15分以上者超过5份。8.考试结束时主(监)考人员漏收学生考卷两份含两份以上;阅卷老师在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试卷及学生考试成果两份含两份以上。 9.管理人员擅自更改学生成果。 10.监考过程中关心学生作弊或为学生作弊供应便利。 四教学管理与建设类 1.责任人在编制和审定教学执
34、行支配或任务书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出现过失,造成恶劣影响。 2.擅自更改学生学籍。 3.擅自出具与事实违背的学历、学籍等证明,或违法注册、颁发学历证书。 4.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擅自挪用教学经费,造成不良影响注:追究管理者责任。 五教学保障类 1.未按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教材选订任务而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造成严峻后果。 2.漏订、错订教材,严峻影响教学进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3.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兜售任何教材或参考资料,造成严峻后果。 4.不刚好处理教材信息,造成严峻后果者。 5.不按时提交自编教材、誊印教材资料,造成课前不能到书,影响教学正常进行,情节恶劣者。 6.未经教务
35、处同意,擅自占用教学场所、设施,进行商业服务性活动,影响正常教学。 7.教室、试验室内设施、设备桌椅、教具、水电、多媒体、试验仪器等的准备和维护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严峻后果。 8.其他未列出的、未经审批而严峻干扰正常教学的事务。第七条 以下情节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 一课堂教学类 1.擅自停课、或请人代课2学时以内。2.擅自未按课表上课。 3.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15分钟。 4.课堂管理不严格,造成课堂秩序混乱,严峻影响教学效果,学生反映剧烈。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学生反映剧烈。 6.未按教学支配进行教学,教学进度超前或滞后10课时以上。 7.课前准备不充分,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剧烈。
36、 二实践教学类 1.未按时上交试验实训课支配表、实习支配及课程设计等支配表,致使学院无法对试验实训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教学进行检查及质量监督。 2.丢失学生试验实训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毕业项目资料等,造成不能正确、公允给出学生成果等不良影响。 3.试验、实习及课程设计前准备不充分,导致试验、实习及课程设计无法正常开展或严峻影响试验、实习及课程设计教学效果。 4.在实践教学中,指导老师未按要求认真指导学生规范操作仪器设备,造成一般经济损失或一般平安事故。 5.在实习、见习及其它实践教学期间,带队老师擅离工作岗位。 6.擅自缩短实习时间或擅自更改实习内容、实习地点。7.试验室管理人员
37、未尽管理职责,造成漏电、漏水、火险等一般平安事故,影响试验、实训实习及课程设计教学。 8.未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导致学生所撰写的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毕业项目资料存在严峻抄袭现象。 三考试与成果类 1.在考试支配中少印试卷20份以上,并未能在考试起先后15分钟内实行补救措施予以解决,严峻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 2.试题内容与前两届次无明显区分,或同一门次考试A、B卷在内容上无明显区分。 3.试卷题量明显不合适,致使三分之二以上学生提前交卷,或要求提前交卷。4.未刚好通知学生参加考试,或未刚好通知监考老师参加监考。 5.监考老师迟到5分钟以上但主动实行补救措施。6.监考人员未严格执行监考规程,或未
38、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7.课程考核结束后,未按时把成果录入系统,造成不良后果。8.老师不加强对学生的平常考核,无根据给出平常成果或所给成果明显不符。 9.评卷、统分、登分不认真,造成学生成果过失,达5人以上,后果严峻。 10.考试结束时主(监)考人员漏收学生考卷一份;阅卷老师在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试卷及学生考试成果一份,导致学生无成果、重修或重考。 11.对本系部学生违背教学纪律含考试纪律不作调查,或不作处理,或上交冲突,或对学生违纪无原则地从轻处理。 12.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变更考试及格标准。 四教学管理与建设类 1.学院、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不能按时完成教学执行支配,影响学校
39、教学工作支配。 2.责任人在编制和审定教学执行支配或任务书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出现过失,造成不良影响。 3.教学任务未落实,影响排课和上课。 4.任课老师资格审查不认真,未经审批,支配不具备主讲老师资格的人员担当教学任务。5.未按规定时间编排完成课表,影响教学正常进行。6.课表编排出现重大错误或多处错误,造成教学秩序混乱。7.未经批准擅自更换主讲老师。 8.不按学院有关规定,擅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9.在老师教学质量评价、教学事故认定等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 10.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教学评价等信息传递不刚好,影响其他工作正常开展。 11.未经教务处同意,让学生停课参加任何校内外活动。
40、12.擅自或变相向学生推销教材、参考书或辅导资料。 五教学保障类 1.未按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教材选订任务而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造成一般后果。 2.必修课因故无教材且不实行适当的补救措施。 3.漏订、错订教材,影响教学进行或造成确定经济损失。4.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兜售任何教材或参考资料。 5.不刚好处理教材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者。 6.不按时提交自编教材、誊印教材资料,造成课前不能到书,影响教学正常进行者。 7.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占用教学场所、设施,进行商业服务性活动。 8.教室、试验室内设施、设备桌椅、教具、水电、多媒体、试验仪器等的准备和维护因工作人员失职,影响正常教学
41、。9.其他未列出的、未经审批而干扰正常教学的事务,造成一般后果。 第八条 以下情节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一课堂教学类 1.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 2.已办调课手续,未刚好通知学生生、导致学生生未能按时上课的责任者。 3.未经教务处批准,以播放录相的单一形式代替课堂教学。4.教学进度超前或滞后4-8学时。 5.上课不带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教案、备课笔记、学生考勤及成果记载簿。 6.老师上课运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7.未经教务处同意,随便更改专业教学支配或教学进程。8.未将教学支配刚好通知任课老师或学生,造成无老师或无学生上课,或老师、学生、教室上课冲突等状况。 二实践教学类 试验、实训、实
42、习及课程设计论文教学文件包括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学支配表不齐全,丢失学生试验报告、实训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及论文等。 三考试与成果类 1.监考老师迟到5分钟以内或早退。 2.巡察、监考及考务人员未按时到达考场或考务办,或无故缺席者。 3.未经批准,擅自提前、推延或延长考试时间10-20分钟。4.监考过程中为学生违纪供应便利或为学生开脱。5.监考人员不按考场规定,擅自允许或不制止考生提前离开考场。 第五章 教学事故受理 教学事故由所在教学单位受理,提出处理看法报教务处处理,必要时也可由教务处干脆受理并处理。 第九条 对已发生的教学事故或对是否为教学事故有疑问的,当事人和其所在单位领导应刚好向教务处呈报,其他觉察人或知情人也可向教务处报告或举报。教务处在教学检查过程中觉察的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干脆以公示的形式予以认定。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