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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办法 第一篇: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方法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修订程序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修订程序管理,明确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修订要求,保证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修订质量,确保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制度和规程,是指公司安环部依据职能和规定程序单独或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的,涉及平安生产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具有
2、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作为公司平安生产管理根据的文件。 公司制度和规程的制定、起草、审核、批准、发布、说明、修订、废止和评估,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遵循法规统一、按照职权和程序、职权与责任相一样、民主和公开、适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予以签发批准。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程序包括制定支配、起草、合规性审核、征求看法、审查、集体审议、领导批准、发布、评审、修订和废止。 第十二条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支配、起草、合规性审核、征求看法、审查、集体审议、领导批准、发布、评审、修订和废止由安环部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 规章制
3、度和操作规程的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职权时,应当由有关部门联合起草。联合起草的,以安环部为主,其它部门协作进行。 其次章 制定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当包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名称、制定目的、根据、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 第十五条 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为根据;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不得与相抵触; (三)贯彻民主集中、公开发布原则;(四)从公司的平安管理实际动身;(五)既留意配套完备,又防止繁琐过滥。 第十六条 安环部每年要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修 要明
4、确制定目的和根据、适用范围、管理主体、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管理制度和方式、管理程序、施行日期等内容。 其次十三条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规律严密,具有可操作性;文字应当精确、规范、简洁。 第四章 审 核 其次十四条 公司分管平安领导负责审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文件草案。主要进行合规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审核,并对草案内容进行修改后形成送审稿。未经公司分管平安领导审核确认的送审稿,不得提请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和发布。 其次十五条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文件审核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本方法; 二是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三是否正确处理有关部门和员工对规章制
5、度和操作规程送审稿主要问题的看法; 四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的要求; 五需要审查的其它方面。 其次十六条 分管平安领导对初次报送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文件草案,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退回补充修改完善后再次报送的草案,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看法。安环部与相关部门有不同看法的,应当充分协商;经协商不能取得一样看法的,安环部应当在上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草案时说明状况和理由。 第三十二条 安环部对征求的看法应当予以探讨处理;看法合法合理的,应当接受;有较大分歧看法的,应当进行协商;协商后不能统一的,安环部应当将征求的看法、分歧的缘由、处理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报请公司领导组织协调。 第
6、六章 签发和公布 第三十三条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文稿经审查通过后,由安环部提交平安生产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确定。 第三十四条 经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或者主要负责人托付的分管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三十五条 经签署发布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在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全部相关岗位。未经公布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作为实施管理的根据。 第三十六条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也可以确定自公布之日起确定期间后施行。 第七章 说明、评审、修订、废止和汇编 第三十七条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说明权属于公司安环部。但是,对于其他部门涉及具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内容,
7、可以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说明。 第四十四条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实施过程中,假如状况发生转变,安环部应当根据需要将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予以评审、修订和废止。 第四十五条 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至少每2年评审和修订一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发生以下状况时,应刚好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公布时; (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转变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途和装臵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平安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看法时;(6)当平安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觉察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8、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缘由,觉察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第四十六条 安环部可以报请公司领导进行评审、修订和废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报请评审和修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应当提出评审、修订看法;其他部门认为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具有应当予以评审、修订和废止的其他情形,要求评审、修 其次篇: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模版 抬头 xxxxxxxxx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操作规程内部文件 规章制度制订程序001号 第一章总 括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制订程序,使之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
9、用于公司在制定涉及到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关系的规章制度时,如员工福利待遇、员工奖惩、休假、考勤制度、员工守则等。 第三条、执行本制度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企业制定重大规章制度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仅限于在公司最高管理层及人力资源部门内部公开。 其次章分 述 第五条、公司在制定员工福利待遇、员工奖惩、休假、考勤制度、员工守则等涉及到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关系的规章制度时,应将前述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案内容公示于公司公示板。 第六条、在公司公示板,应显示如下内容附件1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看法书示例: 一、题目: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看法书 二、正文: 1、征询看法书
10、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员工对公司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草案的看法,任何员工均有对本看法书所涉及到的规章制度草案发表不同看法的权利。自看法书发布/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员工均可向公司总经理递交,对规章制度草案不同看法的书面材料,并在书面材料上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日期。 发表不同看法的员工只能: 1向公司总经理递交 2三日内 3必需是书面材料 4亲自署名及日期 未全部做到前述四点的员工,不视为其向公司提出了对规章制度草案的不同看法,亦既表示其同意了公司草拟的规章制度草案。 对于已发表了不同看法的员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会代表公司与其充分协商、沟通,以期最终制订出员工与公司均满足的规章制度。 页脚联系方式什
11、么的抬头 2、规章制度草案内容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张贴于公司公示板上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日期:发布/发出日期 第七条、当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看法书无异议时,或虽有异议但经协商、沟通后,已达成一样,公司应以公司公示板张贴的方式向全体员工告知规章制度。 告知内容附件2公司规章制度公告示例: 一、题目:公司规章制度公告 二、正文: 1、公司规章制度公告说明 经公司与员工协商,双方对规章制度草案达成一样,现将规章制度正式文本向全体员工公布。 2、公司规章制度内容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张贴于公司公示
12、板上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日期:发布/发出日期 第八条、在公司规章制度已经发布后入职的员工,应向其公示全部公司规章制度,并让其签署已阅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回执表。 第九条、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XXXXX有限公司盖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页脚联系方式什么的 第三篇: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方法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方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规章制度质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
13、、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其中: 一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制定的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原则性强、意义重大、覆盖面广的规章制度,一般称为“X管理制度“X规定。 二具体规章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其他经理管理工作的需要,针对经营管理工作中某一具体环节、具体业务、具体岗位等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一般称为“X管理方法、X实施细则、“X操作规程。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坚持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规章制度格式模版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五条规
14、章制度制定的基本流程:支配立项起草审核与审查审批与发布。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支配立项、起草、审核、审查、审批、发布、说明。违背本制度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 其次章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X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各单位编制规章制度建设支配和催促落实; 二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公司规章制度在各单位的实行状况; 三负责定期印制公司规章制度汇编文本,或负责在公司内部办公信息网建立规章制度资料库,并刚好更新; 四负责规章制度的发文管理; 五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支配,起草、报批并发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六负责本部门起草发
15、布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七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公司律师事务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协管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二负责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和内部限制审核; 三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支配,起草、报批并发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部门起草发布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是其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协作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支配,起草、报批并发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
16、业务范围内相关规章制度发布前的专业性审核; 三负责本部门起草发布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支配立项 第十条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实行支配管理,各单位应将规章制度建设纳入支配立项管理,并于每年11月将下一拟起草、废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建设支配报公司 X部。 第十一条公司X部会同法律事务部在汇总、分析公司各单位的规章制度建设支配的基础上,编制下一公司规章制度建设支配立项,并于每年12月中旬前报公司总经理审议。 公司规章制度建设支配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X部负责下发执行。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建设支配立项,将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支配立项分解、落实到季度支配和月度支配,确保按
17、支配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起草 第十三条起草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三结构严谨、规律严密、文字简练、用语精确,并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模版见附件1和编写规范的要求; 四职责和权限界定清晰、科学合理,管理流程可操作性强; 五相关规章制度之间边界清楚,互相协调,有机统一。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目的、定义、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具体规范、违背规定的责任、批准机构、执行日期和说明部门等。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分章、节、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单一的也可干脆以条的方式表达。章、节、条、款、项
18、、目的序号,以及规章制度的标题、正文等的字体、字号、行间距等,执行公司公文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完成“征求看法稿后,应当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是否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等状况,征求相关单位包括法律事务部的看法后,形成“送审稿,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查。 第五章审核与审查 第十七条各单位起草的规章制度“征求看法稿在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前,应当提交法律事务部依据以下规定进行法律审核,其中基本管理制度还需要进行双重法律审核并出具法律看法书: 一合法性审核主要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角度进行审核,其中对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
19、劳动定额管理等干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送审稿,需审查是否事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提出方案和看法,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等协商确定,确保规章制度满意合法合规的要求; 二合规性审核主要从规章制度与已有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有无交叉、重复和冲突之处、是否符合本制度第四章的规定要求、是否符合规章制度模板和编写规范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符合规范; 三有效性审核主要从规章制度内容能否涵盖所规范业务的主要限制点,是否能有效限制风险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满意公司内部限制及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经办人根据法律事务部反馈的修改看法,修改形成“送审稿,经部门负
20、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形成“报批稿,起草部门并据此编制议案或起草修订说明,提交行政事务部。 第六章审批与发布 第十九条X部根据规章制度起草部门的要求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将规章制度草案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其中: 一属于基本管理制度的,应当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前,提交公司党委会探讨。 二对于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干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探讨。 其次十条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决策;具体规章由
2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其次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规章制度,由X部负责办理发文手续。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修改看法的,由起草部门负责修改后,再由X部负责办理发文手续。 其次十二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规章制度时,由规章制度起草部门负责人作汇报说明。 其次十三条规章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文号为“单位简称X XX号,其中第一个“X内为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发文代号。 其次十四条规章制度发布实施后,公司X部应当刚好将其上传至公司内部办公信息系统;或每年定期编制公司规章制度汇编文本(电子并版发至全体人员。 其次十五条省国资委或股东单位要求上报审批或备案的,在公司决策程序
22、履行后7个工作日内,由公司指定职能部门将相关规章制度报送省国资委或股东单位履行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第七章执行与检查 其次十六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 其次十七条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觉察问题将刚好向制度说明部门反馈,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制度。 其次十八条X部应当将规章制度检查纳入工作支配,针对规章制度条款的有效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第八章修订与废止 其次十九条规章制度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内外环境转变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刚好做好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第三十条当发生以下状况时,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 一规章制度所根据的国家
2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上级管理要求等上位法已经修改或废止时; 二规章制度主要内容被其他规章制度替代时; 三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部门职能调整、管理模式调整等状况; 四规章制度本身存在不合理、不完善之处,对执行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时; 五觉察规章制度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和冲突之处,导致执行混乱时; 六其它需要修订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按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履行决策程序。 第三十二条规章制度分试行、暂行和正式三种版本,存续期间具有同等效力。新建的规章制度应当在标题后缀以“试行两字,不得以正式版本发布。试行的规章制度不设试行期,试行后取得阅历、具备制定正式规章制度
24、条件的,由起草部门修订后发布正式版本。紧急状况下来不及制定试行的或正式的规章制度的,可以制订暂行的规章制度,并设12年的暂行期,暂行期满后,由起草部门修订后发布试行或正式版本。 第九章规章制度管理状况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实行报告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状况、规章制度执行状况、规章制度培训状况、规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规章制度废、改、立支配和培训支配等。 第三十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状况报告由公司X部组织各部门编制,报送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阅。 第四篇:规章制度制定管理方法 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的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及企业、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管理,规范制定程
25、序,明确制定权限,保证集团及企业、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的集团及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及企业、单位依据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管理程序、标准、规程、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包括各种规定、方法、指南、指引及其说明等。 第三条集团及企业、单位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说明、修改、废止等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规章制度分类 (一)集团及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性质、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种: 1.“规定包括“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等、“确定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关系做出部分或者比较全面规定的规章。 2.“补充规定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某一项
26、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进行补充,原规定不予废止,原规定同新规定相抵触以新规定为准的规章。为便于再次补充,补充规定一般以依次号进行区分,如XX补充规定(一)。原规定中不再适用予以废止的条款,应在补充规定中明确。 3.“方法包括“暂行方法、“试行方法等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某一项管理内容做出比较具体规定的规章。 4.“补充方法 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某一项方法(以下简称原方法)进行补充,原方法不予废止,原方法同新方法相抵触以新方法为准的规章。为便于再次补充,补充方法一般以依次号进行区分,如XX补充方法(一)。原方法不再适用予以废止的条款,应在补充方法中明确。 5.“指南、“指引、“细则、“规程、
27、“说明是指对某一项业务流程做出比较具体规定或进行具体说明的规章。假如需要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已发布实施的某一项“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说明进行补充,新规章不以“补充指南、“补充指引、“补充细则、“补充规程、“补充说明方式命名,按原规章名称加新规章的依次号方式命名。 6.“通知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某一项管理内容作出强调或临时性规定的规章。 (二)集团及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按发布的主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1.集团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 2.集团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 3.企业、单位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企业、单位的有关部门需要发布规章制度的,不得干脆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布,要以企业、单位
28、的名义发布。 (三)集团业务部门发布规章制度, 只能以“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说明或“通知文种发布。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形式规范、条理清楚、用词精确、文字简洁,既具好用性,又适度超前。 第六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立项、起草、征求看法、审议、审查、发布和备案等程序。 第七条规章制度立项 (一)集团或企业、单位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冲突和问题以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看法和背景资料,认为需要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由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批准立项。 (二)集团业务部门针对本部门的某一项业务流程需要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说明或“通
29、知进行规范的,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立项。 (三)企业、单位仅可对本企业、单位内部的、集团规章制度未涉及、未明 确的业务进行规章制度立项。 (四)集团或企业、单位的有关部门针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冲突和问题认为需要制定规章制度加以规范的,可提出立项建议对比较简洁的问题,可口头提出建议;对比较困难的问题,应提出书面建议,根据立项批准权限由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或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立项。 (五)规章制度立项内容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当前的现状、拟确立的主要条款以及起草经办人、拟完成起草的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规章制度起草 (一)以集团或企业、单位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一般由集团或企
30、业、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涉及具体业务的规章制度行政部门无法起草的,集团或企业、单位的行政部门可托付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代拟。 (二)以集团有关业务部门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由该业务部门起草。 (三)规章制度起草经办人可通过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进行调研等方式收集素材,其他人员应予协作。 (四)规章制度起草内容包括: 1.制定的目的和根据; 2.适用范围; 3.主管部门和落实规章制度的责任人; 4.管理原则; 5.具体管理措施和程序; 6.违规责任; 7.实施日期; 8.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有关文件中的条款; 9.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征求看法 (一)规章制度起
31、草经办人起草完毕后,提交立项批准人(指批准规章制度立项的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或集团分管领导,下同)初审,立项批准人认为符合立项要求的,形成征求看法稿,规章制度起草经办人根据立项批准人确定的征求看法范围下发有关企业、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专业人士、有关人员征求看法。 (二)征求看法可以实行书面征求看法、座谈会、探讨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条规章制度的审议 (一)规章制度起草经办人根据征求看法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和看法进行修改,修改后提请立项批准人再审, 立项批准人认为比较成熟可以提交审议的,提交审议。 (二)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批准立项的规章制度,由集团或企业、单位召开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进行审议;
32、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立项的规章制度,由集团分管领导召开部门会议审议。 (三)有关规章制度需要聘请社会上的法律、财务或政府有关部门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参与审议的,要主动聘请上述人士参与审议。 (四)对审议中出现重大原则性分歧看法未予通过的草案,起草经办人根据审议要求,再次协调、探讨,提出修改稿,再次提交审议。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的审查 (一)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的审查制度 1.集团行政部门为集团及企业、单位规章制度的归口审查部门。 2.以企业、单位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在发布前应先形成送审稿,报送集团行政部门审查无异议后才可发布实施。 3.以集团业务部门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在发布前应先形成送审稿,报送集团行
33、政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查无异议后才可发布实施。 (二)集团行政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审查: 1.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制定权限和程序; 2.是否与其他规章制度相协调、连接; 3.是否具有可行性; 4.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三)集团行政部门可以就送审稿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征求有关方面看法,还可召开座谈会、探讨会。 (四)除特殊状况外,集团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送审稿之日起3天内对送审稿提出审查看法。 (五)送审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集团行政部门可以予以缓办或退回: 1.未按规定权限、规定程序办理的; 2.制定规章制度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3.有关部门对送审稿的内容有较大争议且理由较为充分的。 被缓办
34、或退回的送审稿经起草的企业、单位或集团有关部门按要求改正符合报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重新报送集团行政部门审查。 (六)起草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或集团有关部门根据行政部门提出的审查看法对送审稿进行修改。集团行政部门审查过程中提出重大修改看法的,应当与起草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或集团有关部门协商。 (七)集团行政部门完成审查后,应在发文会签单上会签。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发布 (一)拟以集团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草案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后,按发文程序办理睬签手续,经集团主管签字后予以发布。 (二)拟以企业、单位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草案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后,按发文程序办理睬签手续,并报集团行政部门审查,由企业、单位
35、主管签字予以发布。 (三)拟以集团业务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草案经审议通过后,按发文程序办理睬签手续,并报集团行政部门审查,由集团分管领导签字予以发布。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的备案和存档 企业、单位和集团有关业务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要在发布之日起3天内报送3份原件给集团行政部门备案、存档。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修改 (一)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规章制度应当刚好修改: 1.制定规章制度所根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被修改或废止,需要作相应修改的。 2.因实际状况发生转变,需要增减或者变更内容的。 3.其他应当予以修改的状况。 (二)修改规章制度按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的说明 (一)以集团或
36、企业、单位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统一由集团或企业、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说明,或由行政部门托付有关业务部门说明。 (二)以集团业务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由发文的部门负责说明。第十六条本管理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目的 一、制定目的为了认真实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各级部门及人员平安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切实加强平安管理,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平安与健康,也为了表达“管生产同时管平安这一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平安生产条例 三、主要内容 沧州市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法人代表为首成立“平安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企业平安生产工作,进行公司平安生产重大决策。项目部成立“项目部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受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 1、公司成立专职平安职能部门 平安技术科,明确组成人员及部门工作职责,具体组织公司对项目部专职平安员的委派; 2、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公司项目负责人为项目部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的平安生产负全面责任; 3、建立健全平安生保证体系见以下框图; 4、各级各部门必需自觉实行本项制度,接受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