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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篇:印章管理方法 印章管理方法 版本 2023A 文件编号 /QMS/CP/* 修改号 编写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0 00001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印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印章运用的合法性、肃穆性、平安性,防止因印章管理不当带来不良影响,根据局印章管理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000012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中心各部门对实物印章、电子印章的制发、更新、保管、运用、缴销等管理。 000013规范性引用文件 印章管理规定/QMS/BG/WI/08 000014术语和定义 000014.1印章 指用印于文件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包括实物印章和电子印章。 000
2、014.2实物印章 指以实体形式存在,运用于纸质文档的印章,包括组织机构印章和手章。 000014.3组织机构印章 指运用标准字体格式刻制组织机构名称的实物印章。 000014.4手章 指手写签名笔迹的实物印章。 000014.5电子印章 指应用数字密码技术模拟实物印章的图形化数字签名,储存于可移动介质,运用于电子文档的印章。 000015职责 000015.1中心领导 1负责印章的制发、缴销的审核; 2负责印章运用的审批。 000015.2综合办公室 1负责接收机构批文; 2负责提出并上报印章的制发、缴销需求; 3负责向局相关职能部门获得印章并预留印模; 4负责回收旧章至局相关职能部门封存;
3、 5负责印章运用不当的责任追究。 000015.3各部门 1提交印章运用的申请表提交、逐级审核; 2负责印章运用的签字用印。 000015.4印章保管部门 1负责登记领取印章; 2负责印章的保管; 3负责提出印章的更新需求并逐级审批。 000016管理内容及要求 000016.1实物印章 000016.1.1类别 见实物印章分类及印章保管部门清单附件A。 000016.1.2制发 1综合办公室接收局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新建机构批文后,申请制发印章,内容包括印章名称、数量等; 2中心领导审核; 3综合办公室获得局相关职能部门制作的印章; 4综合办公室预留印模以备核对; 5印章保管部门在印章保管记录
4、中做好登记并领取印章。 000016.1.3保管 000016.1.3.1保管原则 1印章应指定专人专柜保管; 2各部门须在印章保管记录做好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以及图样等信息; 3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短暂代管并办理交接,以免贻误工作; 4印章保管有异样现象或遗失,应刚好向上级汇报。 000016.1.3.2印章保管部门 见实物印章分类及印章保管部门清单附件A。 000016.1.4更新 印章内容变更或印章受损需更新时,应按规定制发新印章。 1印章保管部门申请更新印章,内容包括印章名称、数量等; 2印章保管部门逐级审
5、批; 3综合办公室回收印章保管部门的旧章,上交至局相关职能部门封存,并在印章保管记录中做好登记。 4见本方法6.1.2的流程。 000016.1.5运用 000016.1.5.1运用原则 1印章严禁私用、乱用; 2不得在空白的介绍信、公文用纸、证明等材料上用印; 3印章运用必需严格审批程序,做好用印登记; 4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材料,印章保管部门有权拒绝用印; 5印章不得转借,原则上禁止携带外出。 000016.1.5.2用印范围 1无需审批可干脆用印的材料 a中心已印发的行政或党群公文及附件; b中心领导签字的文件及相关材料; c办理外事事宜需要出具的材料; d华东局下发公文内已明确需要用印
6、的事宜; e其他备案后用印的事项。 2需审批后用印的材料 a以中心名义制发的行政或党群公文; b以中心名义颁发的奖状,发出的便函、邀请函、介绍信,各类材料、数据、证明等; c以中心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协议书等; d办理各类人事、社保手续需要开具的材料等。 000016.1.5.3运用流程 1无需审批可干脆用印的材料 各部门在用印登记表上签字并用印。 2需审批后用印的材料 a各部门提交用印申请表; b各部门逐级审核; c中心领导审批; d各部门在用印登记表上签字并用印。 000016.1.6缴销 中心或下属部门撤销时,流程如下: 1综合办公室接收局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机构撤销批文后,申请缴销印章,内
7、容包括印章名称、数量等; 2中心领导审核; 3综合办公室回收印章保管部门的旧章,上交至局相关职能部门封存,并在印章保管记录中做好登记。 000016.2电子印章 000016.2.1类别 1中心行政章; 2中心党委章; 3中心纪委章; 4中心工会章; 5中心团委章。 000016.2.2制发 见本方法6.1.2的要求执行。 000016.2.3保管 000016.2.3.1保管原则 见本方法6.1.3.1的原则执行。 000016.2.3.2印章保管部门 见本方法6.1.3.2的要求执行。 000016.2.4更新 见本方法6.1.4的要求执行。 000016.2.5运用 中心电子印章主要在电
8、子政务系统的公文用印节点运用,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不得在对外合同、协议、托付书、工作介绍等文书或资料中运用。具体运用流程见本方法6.1.5.32要求执行。 000016.2.6缴销 见本方法6.1.6的要求执行。 000016.3责任追究 对以下行为综合办公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赐予相关人员相应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私刻单位印章; 2有意损毁印章; 3未经批准私自用印; 4盗用印章; 5其他因运用印章不当造成不良影响。 000017相关记录 制发印章申请无固定格式 更新印章申请无固定格式 缴销印章申请无固定格式 印章保管记录 用印登记表 用印申请表 000018附件
9、 附件A:印章管理流程图 附件B:实物印章分类及印章保管部门清单 其次篇:印章管理方法 印章管理方法 1、凡需盖局公章的文件、函件及其它有关文电,除不加具贯彻看法和非密级的转发文以及调研方面的有关通知由科室领导签发外,一律由局领导签发。经局领导授权,科室领导可签发业务类的函件和批件,授权证明复印件要交由办公室存档备查。批准人都应有文字批准手续,并在用印登记表上登记。文字批准手续和用印登记,要妥当保存备查。重要的事项须复印局领导亲笔签批及有关内容,交保密存查。 2、向系统外的行文,根据公文管理有关规定,作为内设机构科室的印章不能对外,只能盖局或办公室印章。 3、局领导已签批的各类文件、函件和批件
10、等材料,如要盖局公章的,应由科室经办人员办理,如有外来办事人员的,主办科室也应当派人员一起到局办公室盖公章。 4、对于新成立、变更名称、变更隶属关系后,印章暂未刻制出来而急需运用印章的,或属临时组成的特殊机构,可以实行代章的方法,即用其它的印章代替。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或下方注上“代章字样,另外,党政之间代章必需是同级或是上级代下级。下级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一般不能代章。代章运用手续与盖印章相同。 5、盖科室公章的文件和函件由科室负责人签发,无须送办公室复核。 6、局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应放置在平安牢靠的地方。公章一般不得外借,也不准携带出办公室运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需经局长批准。 7
11、、凡运用局公章的都要认真登记,以备核查。登记内容包括用印单位、时间、经办人姓名、内容、批准人、盖印人姓名等。 8、一般状况不准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凭信、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开具,必需经局领导批准,并作登记。 第三篇:印章管理方法 印章管理方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为维护公司利益,防止不必要损失的产生,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管理方法包括实物印章及电子印章两部分,实物印章主要为公司公章、专用章、法人章、部门章、党工团委印章以及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实物印章;电子版印章指运用的各类电子印章,包括word
12、 版电子印章、OA 系统以及其他系统电子印章。 第三条 印章运用范围按以下规定界定。 一、公章代表公司的印章,表达公司的权力、凭信和职责,可对内对外运用。在获得公司公章运用审批权人的批准后,方可以公司名义发公文、信函、报表、证明及其他材料。 二、专用章是公司为履行某一项特地业务而运用的印章。印文中除刊有单位的法定名称外,还刊有特地的用处,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专用印章只代表印章上刊明的运用范围。财务专用章用于办理公司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财务事宜。财务专用章、财务用法定代表人手章由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托付不同人保管、运用,并担当相关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手章是公司或公司相关部
13、门在职责或书面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向外报送材料、办理资质、注册变更、资产落户、协议书、证明等相关文件时运用。运用时须经本人审查签字。 / 9 四、部门印章原则上是在公司内部运用,不得对外运用。由于实际工作需要而对外运用部门章的,必需经公司书面授权,且部门负责人要担当运用的相关责任。 第四条 各类印章的保管部门及责任人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公章、法人章及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印章的保管及运用归属人事行政部管理,人事行政负责人为干脆责任人。 二、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及运用归属各级财务部,财务部负责人为干脆责任人。 三、各部门印章归属各部门保管和运用,部门负责人为干脆责任人。 四、党委、工
14、会、团委印章的保管及运用归属各级党委、工会、团委,其负责人为干脆责任人。 五、其他印章根据工作需要,在刻制前确定保管人和责任人。 六、电子印章的保管、运用等权利、责任与实物印章一样。 第五条 是凡以公司或法人名义对外行文,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法人章,不得以部门印章代替。 第六条 专用章以“专章专用为原则,仅限加盖在指定范围内的文书上。第七条 电子印章制作、运用、保管、废止等按实物印章的规定重新申请、审批。 / 9 第八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印章的刻制、发放、回收、废止并监督印章的保管和运用。 第九条 本方法适用于怀来公司各部门。 其次节 印章刻制、废止 第十条 公司印章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
15、规定刻制、领取、启用、更换和废止。 第十一条 公司印章刻制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新公司注册须刻制的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等,由注册人员根据公司批准性文件或手续刻制,完成备案后交由相关部门保管、运用。 二、党委、工会、团委印章刻制获得上一级党委、工会、团委批准后,方可交由人事行政部刻制。 三、其他印章由印章运用部门、人员填写印章制作申请单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刻制。 四、印章刻制完毕后,刻制人应在印章制作申请单填写刻制完成的时间、刻制机构全称、地点和联系人电话等。 五、印章刻制完毕 3 日内,由人事行政部填写印章登记表,上报上一级公司办
16、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印章在领取前必需由各级办公室留存印痕存档,领章人填写印章登记表,注明印章全称、保管人、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 / 9 第十三条 印章在所在公司及上一级公司办公室完成备案后,即可启用。第十四条 印章废止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废止的,由印章保管单 位或部门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向上一级公司申请。批准后,交由上一级公司办公室加封保存 3 年,满 3 年后由办公室联合另一部门人员共同销毁。 二、党委、工会、团委印章废止的,各级党委、工会、团委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向上一级党委、工会、团委申请。批准后,各级党委、工会、团委联合办公室共同销毁。 三、其他部
17、门、项目部印章废止的,由印章保管部门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总经理批准后,该公司人事行政部联合印章保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共同销毁。 四、印章废止 3 日内应将结果向上一级办公室备案,并在印章登记表更新信息、注明销毁日期。 第十五条 印章更换视同废止原印章、刻制新印章,须按上述规定废止原印章、刻制新印章执行。 第三节 印章运用、保管 第十六条 印章审批权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公章、法人章、合同章:控股公司该类印章的审批权归总裁,但按管理权限及事务性质,总裁可书面授权相关人员行使专有事项公章审批权。各公司该类印章的审批权原则上归书面被授权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 9 二、党委、工会及团委的印章运用审批权原则
18、上归各级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及团委书记。 三、部门等其他印章审批权原则上归主管领导,但无主管领导的归部门负责人。 四、电子印章审批权与实物印章审批权一样。 第十七条 被授权人须按公司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授权范围等慎重审批,须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责。 第十八条 若运用公章的最终签署人以行授权之事为名,私自做出违背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事情,公章保管人有责任阻挡、上报;知情不报者,将担当相应责任。若超出公章保管人可以监控范围的,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公章的最终签署人负责。 第十九条 用章部门或个人运用公司公章、法人章、合同章的,必需按要求填写印章运用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具有
19、审批权限领导审批。批准后,印章保管人经核实方可用印。 一、申请人须将用章事项、缘由、用章文件份数等列明,便于印章保管人操作。 二、需加盖两种或多种印章的同一文件如竣工备案表、房屋质量保修书等,须将用章的种类在同一用章审批单中全部列明,并由相关审批权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运用。 / 9 三、各级审核人员要对用章事项认真审核,对事项真实性、风险性等发表看法。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推翻的文件,须将文件退回,不予盖章。 四、印章保管人必需根据审批通过的印章运用审批单对用印的文书内容、手续和格式进行细致检查,觉察问题刚好请示主管领导,以妥当解决。对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不得用章,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对于知情不报、
20、授权他人代为用章或在超出用章授权运用范围的文件或材料上用章,将由印章保管人担当相应责任。 五、印章保管人根据运用时间对印章运用审批单进行编号,实行、依次号的方式进行编号,运用连接号隔开。如控股公司总裁办印章编号为 2023-001。代表 2023 年第 001 号用章。如运用的制式表单含有“编号一项可干脆在该位置进行编号;如运用的制式表单不含“编号一项,可在表格右上角书写编号。 其次十条 部门印章用于公司内部事宜,部门印章的运用在印章运用清单登记即可,部门负责人须对每次用章进行监管。 其次十一条 全部印章运用均必需填写印章运用清单。由运用人员填写用章缘由、签字确认,其他由印章保管人填写。 其次
21、十二条 若相关权限审批领导外出时,印章保管人可根据用章的紧急状况,与相关领导电话或短信请示,得到其同意后方可用章;并待领导返回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签字。 其次十三条 正常状况下,印章运用单位或人员在获准运用并经核实后,印章保管人应马上赐予用章。特殊状况的,在最短时间内加盖印章。 / 9 其次十四条 未经公司总裁或被授权的总经理特别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公司公章、法人章、专用章带离公司。若有特殊状况需将印章带离公司,必需填写印章出借申请单,上报总裁或被授权的总经理签批。获得批准后,公章、法人章、专用章出借期间保管部门必需指派专人护章,借用印章归还时须注明归还日期,相关人员,包括保管人、护
22、章人、借用人须确认签字。 其次十五条 印章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如保险柜专人专管,并且实行平安措施,严加保管。印章保管人出差或请假应刚好请示领导将印章交办他人,严禁私自托付他人保管、运用印章。印章代保管人即为印章责任人,按本方法对印章保管人的规定执行。 其次十六条 印章保管人调离岗位或离职需办理移交手续,须在印章登记表办理变动手续。变动手续办理完毕后原印章保管人责任自动取消。 其次十七条 若公司公章、专用章不慎丢失,办公室应于丢失后7 日内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丢失公告,并到“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补章手续。若部门印章不慎丢失,各部门必需在印章丢失当日通知各级办公室,并办理相关补章手续。 第四节 盖章、
23、归档要求 其次十八条 印章加盖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严禁在空白信纸或空白合同上用章,全部用章文件、材料均须填写有效日期。特殊状况的,必需经董事长或被授权人员特别批准申请理由中必需有“加盖空白印章的字样。 / 9 二、全部用章文件,必需打印清晰、格式规范;手写证件证明、介绍信等一律用钢笔和碳素笔书写,否则不予用章。 三、印章须盖得端正、清晰,位置上不压文,下骑年、盖月。 四、法定代表人手章盖在职务名称的右下方,如竖式书写应盖于下方。 五、全部对外资料包括合同、承诺等以及认为重要的内部资料需要加盖印章的,均须加盖骑缝章资料在两页以上。其他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六、除特殊规定之外,印章用油一律运用朱
24、红印泥、印油。其次十九条 印章的相关手续和资料按以下规定归档。 一、各部门于每年 1 月底前将上一印章运用清单交于人事行政部。 二、人事行政部于每年 2 月底前按印章类别将上一印章运用清单、印章运用审批单和印章出借审批单装订存档。 三、人事行政部负责印章制作申请单、印章登记表和印章废止申请单的保管工作,该类资料作为永久保管资料。 第五节 罚 则 第三十条人事行政部负责印章的培训、管理工作,没有履行职责的可由各公司或上一级公司办公室赐予警告、通报或惩处。 第三十一条 相关部门、公司经培训后,仍未严格执行本方法的,由人事行政部情节提请公司赐予印章保管人、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警告、通报或惩处。 第三十二
25、条 对于以下情节的,公司将赐予严惩,必要时诉诸法律解决。 / 9 一、未经批准,私自将印章带离公司。 二、借用期间发生印章丢失或申请范围外乱盖印章的状况。 三、无特别批准,在空白文件、空白纸张上用章,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将由印章保管人负全权责任。 四、印章保管人对印章保管不当、限制不严等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印章保管人负全部责任。 第六节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分公司在不违背本方法的前提下,可根据本方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实施细则。该细则必需向上一级公司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全部。 / 9 第四篇:印章管理方法 公司规章制度 印章管理方法 公司规
26、章制度 同时授权二名候补人员,以保证有特殊状况发生时能够正常用章。印章保管员和监章员不得自行托付总裁授权以外的他人保管或监章。深圳以外的自营区,如需要更换印章保管员或监管员的,必需提前一个月向总裁办公室提出申请,总裁办公室提交总裁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另行授权。 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 五印章保管员和监章员违背本方法私自用章的; 六未按本方法的规定,私自刻制和注销印章的; 七相关部门负责人利用职权强令印章保管员和监章员违背本方法用章或保管印章的,部门负责人须担当相应责任。同时,印章保管员和监章员有义务刚好向总裁办公室汇报,未刚好汇报的,也须担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违背本方法的行为。 第五篇:印章管
27、理方法 印章运用管理方法 来源: 陕西咸阳民政 时间: 2023-11-21 19:52 一、管理原则与范围 (一)局机关印章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运用按程序审批,建立印章运用登记制度。(二)秘书科负责对局机关各类印章统一管理,其文秘人员负责印章的保管、运用和登记等项工作。财务专用章由局财会人员管理。 二、运用审批程序 (一)党务活动用印,运用“中国共产党咸阳市民政局党组印章,由局党组书记签批。(二)政务活动用印,运用“咸阳市民政局印章,由局长签批。 (三)公文用印。按公文签批程序办理完毕打印后,凭领导签发的文件底稿在秘书科文秘人员处盖章。联合发文,挂本局文号的,按本局文件处理;不挂本局文号的,须
28、经局领导签字,由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办理登记后,方可盖章。 (四)业务工作用印的审批权限及程序,由业务科室提出审批权限细则,按审批权限及程序,经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作为本方法附件一并执行。 (五)因公务活动外出需开介绍信的,经局领导同意,文秘人员开具制式介绍信后,由局领导或秘书科长在底联签字,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盖章。一般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长批准在印章运用登记册上注明缘由后方可盖章,并在公务活动完毕,到秘书科说明运用状况,办理补填手续。 (六)以局名义出具证明盖章,属民政业务工作范围,按业务用印审批程序办理。凡涉及个人政治面貌、身份关系、工资、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证
29、明,须经局长同意,办理登记后,方可盖章。 (七)财务盖章,一律由局财会人员负责,按登记程序加盖局财务专用章。具体按局财务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办理。 (八)纪检监察方面运用印章,经局纪检组长、局长党组书记签批、办理登记后方可盖章。 三、运用登记(一)由秘书科建立印章运用登记册,对印章运用状况逐项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秘书科文秘人员负责。财务专用章运用,由财会人员登记。 (二)印章登记内容包括:印章名称、运用时间、运用分类发文、证明、介绍信等、内容要点、签批领导、盖章数量、经办人签字等。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章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9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 阅读次数: 1055 次 字体
30、: 为加强印章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局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各处室公章及业务专用章由处室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必需具备政治牢靠,责任心强,办事秉公负责。 二、印章的运用范围 1、局公章运用:由局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确定、支配、纪要、函件、报表,代表局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及其它需要的签章。 2、各处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运用由各处室负责人明确运用范围。 三、印章的运用要求 1、运用原则。盖用局公章,需经局领导签发同意。盖用途室公章,需经处室负责人同意。业务专用章及局长工作用的个人私章,只限于相关业务专用。公章用于公事,无特殊状况和私事
31、不得盖用公章。凡是盖局公章的文稿,局办公室必需留底1份备查。 2、局公章的运用需做好运用登记,需写明用印时间、单位、用印人、批准人及用印事项。需备查的事项用印人必需签名。落印需符合要求。 3、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运用中到达洁净、字迹清晰、色调艳丽。 4、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平安,按机要管理要求,做好相应保管工作。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四、印章的废用和启用。局需调换运用新的印章,启用时要发文通知。各处室要调换运用新的公章,需经局领导批准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刻制。用新废旧,旧印章统一上交办公室封存保管或统一销毁。 局直属各单位的印章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印章管理制
32、度 为加强单位各类印章管理,规范印章运用,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一)单位印章: 1、本局运用的印章。 2、内设机构的印章。 3、派出单位的印章。 4、事业单位的印章。 5、社会团体的印章。 6、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 (三)
33、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需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需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运用,不得擅自托付他人代管。 (二)各单位印章(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各社会团体的印章依据章程由各团体指定专人管理。财务用章由
34、局财务审计科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应妥当保管。保管的印章有异样状况,要刚好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马上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印章的运用范围 (一)“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印章的运用。 1、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 (二)“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印章的运用。 1、以局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局党委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局党委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局党委章的用印。 (三)“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运用。 1、以本局名义
35、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 2、案件处理确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 3、以本局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 4、营业执照、封条。 5、以本局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 6、以本局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托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 7、出国审批表、政府选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 8、其他需盖本局章的用印。(四)局领导个人印章的运用。 1、适用于企业的设立登记审核。 2、适用一般程序案件的惩处的审核(经法规科审核)。 3、对党支部进展新党员的审批。 4、局支票专用章(限于局长个人印章)。 5、其他需要盖局领导印鉴。 (五)“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印章的运用。以办公室名义制
36、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六)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运用。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支配、总结、报表等。(七)财务专用章的运用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 五、印章的运用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批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1、运用本局印章,需经局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授权审批同意。本局营业执照、报表、文件、惩处确定书等用印,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干脆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
37、,要经局领导或授权科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工商所(分局)印章在授权托付的职权范围内运用。 2、印章必需与落款一样。属“代章性质的应当注明“代章二字。 3、运用领导个人印章,需经局领导本人同意。 4、运用局办公室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必要时需请示局领导签发。 5、运用各部门、有关单位印章,需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同意。 (二)运用印章要在印章保管室内,严禁携带公章出外运用;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空白封条或办案文书等加盖印章的,要依据以下要求进行: 1、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填发时履行审批手续。 2、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 3、需有指明用
38、处的特定格式,除此用处之外,不能作他用。 (三)单位印章统一用大红印油,案件核审印章统一用蓝色印油。用印时要字组端正,图形清晰,严格依据印章加盖的方式用印。落款必需与印章一样,属代章的应在落款处注明“(代章)。(四)对以下几种状况的用印办公室有权拒绝: 1、审批表上没有经科室领导、局领导或授权审批的有关部门领导审核。 2、用印的内容不在印章运用的范围。 3、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便条上盖章。 4、用印经办人不是本单位职工,而是聘请的临时工或外来人员。 (五)除局办公室外,其他部门的印章不准用于对外联系办理行政、事务性公务,要做到专章专用。 (六)需加盖本局印章的,须先由局分管领导签署看法,由经办人
39、到局办公室办理。 六、印章的管理 (一)印章由专人管理,妥当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如遇特殊状况外出,事先必需将印章移交办公室领导或由领导指定人员暂为代管并运用印章,并作好交接手续。临时保管人员要履行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二)办公室对运用印章负有监督权。 1、任何人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 2、运用印章时应当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按程序用印。 3、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运用状况进行检查。 4、印章存放应有平安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如印章丢失须马上报告局领导和公安部门,并以登报或信函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声明遗失期间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无效。 七、印章的销毁 (一)由
40、于机构变动造成印章停用,办公室应刚好收回原有印章,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印章因磨损缘由需重新刻制,应由办公室出具证明,经局长批准、并将破损印章交回方可更换。 (三)办公室统一对停止运用的印章进行封存或经局领导批准,经两人以上鉴定销毁,并做好备案登记。 八、对于丢失、擅自刻制和运用单位或局领导个人印章的,对有关人员赐予指责教化或通报指责,情节严峻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催促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方法 编辑:李树兵 来源: 时间:2023-08-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
41、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特殊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方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特殊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方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特殊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刚好、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