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停车收费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l*** 文档编号:70084912 上传时间:2023-01-1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3.6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停车收费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2023年停车收费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停车收费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停车收费管理规定.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价格杠杆调整作用,落实公交优先、公共利益优先,合理调控道路交通需求,引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优化出行方式,爱惜古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法、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方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适用于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停车收费行为。 第三条 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停车收费政策;公安部门负责停车区域划分,道路(含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审批和公布;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公安部门

2、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住建、规划、工商、财政、税务、旅游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停车收费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干道高于支路、住宅区外高于住宅区内、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差异价格政策。 第五条 停车收费依据不同类别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整价。 (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公共停车场、对外经营的内部专用停车场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场(住宅区域除外)等其他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整价。 其次章 停车收费

3、管理 第六条 停车收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实行差异定价;区域划分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城市管理、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 停车收费实行计时收费或计次收费方式。白天和夜间的时段划分:白天时段为8:_至20:00,夜间时段为20:_至次日8:00。 (一)计时收费 收费计时单位白天时段为_分钟,夜间时段为_小时,缺乏一个收费计时单位的按一个收费计时单位收费。核心区域停车收费按实际停车时间收费,上不封顶,其他区域按以下规定执行。 (1)白天时段连续停放超过_小时,不超过_小时(含_小时)的,一律按_小时停车时间收费; (2)夜间时段连续停放超过_小时,不超过_小时(含_小时)

4、的,一律按_小时停车时间收费; (3)停车时间横跨多个时段,依据每个时段的收费标准累计收费。 (二)计次收费 (1)停车时间在一个时段内,依据该时段标准收费; (2)停车时间横跨两个时段,其中有一个时段停放时间在_小时以内(含_小时)的,按进入停车场时段的收费标准一次收费; (3)停车时间横跨多个时段,依据每个时段的收费标准累计收费。 第八条 道路停车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支路临时停车泊位对周边居民可依据月(季、年)收费,具体标准由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参照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标准制定。 第九条 公共停车场、对外经营的内部专用停车场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收费标准,由市价

5、格主管部门制定。 (一)5A级旅游景区的公共停车场,在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节假日期间,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上浮,浮动幅度不超过_%; (二)根据交通拥堵状况和停车泊位运用状况,部分公共停车场由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城市管理部门认定后,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上浮,浮动幅度不超过_%; (三)对外经营的内部专用停车场,经所在区价格主管、公安、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在同区域公共停车场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上浮,浮动幅度不超过_%; (四)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同意后,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车需要收费的,可以在政

6、府指导价的基础上上浮,浮动幅度不超过_%,具体上浮幅度应报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主城外围的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停车场实行实惠收费政策,具体政策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重大活动期间,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城市管理部门根据交通状况临时调整部分区域的停车收费标准;特种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车需要收费的,业主大会成立前,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商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根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确定确定能否停放、是否收取停车费。 第十三条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未出售

7、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出租,其租金由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运用人合同商定。 第十四条 符合规划要求有条件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可根据合同商定设立临时停车位,供临时停车业主和访客运用。临时停车实行计次收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车未超过一小时的免交停车费。 第十五条 以下状况免收停车费: (一)警车、消防车、救援车、工程救险车、军车(含武警车辆)执行公务的; (二)车辆进入停车场_分钟以内(含_分钟,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场除外); (三)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业主、物业运用人供应配送、修理、安装、搬家等服务的; (四)残疾人机动车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_小时以内(含_小时)。 第

8、十六条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 第十七条 由政府制定价格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停车场,应到所在区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等级申报手续;实行市场调整价的停车场,应到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标准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实施停车收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应向所在区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答应证。 第三章 停车收费监督 第十九条 停车场应在入口处和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明码标价牌应标明: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地点、泊位总数、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牌编号、行业主管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以及价格举报电话。明码标价格式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进行监制。 其次十条 停车收费应按规定运用税务发票或财政票据。 第四章 附 则 其次十一条 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化学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停车收费可以参照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其次十二条 本规定自_年_月_日起施行。_通知(宁价规_号)文件废止。以前停车收费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