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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篇:企业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企业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交通平安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平安责任制,认真贯彻交通平安工作“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平安领导组织机构。 1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平安工作。 2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平安工作。 3各部门确定一名交通平安员负责交通平安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公司办公室确定一名交通平安员负责本部门公司机动车辆管理、交通平安工作的实施状况的检查以及同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平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由公司交通平安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平安负责人和车管主任
2、组成公司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公司的交通平安工作。 6公司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地点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第三条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平安工作列人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平安工作小组会议和平安员会议,检查交通平安工作落实状况,宣扬交通平安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平安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保持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平安委员会的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平安工作的指导和关心。 第四条认真贯彻市交通平安责任暂行规定和交通平安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做到逐级落实,使交通平安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
3、实,把交通平安工作同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第五条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遵守交通平安规则、成果突出的公司员工和司机赐予表彰和嘉奖。对违背交通平安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赐予通报指责、处分和经济惩处。 第六条机动车管理 1公司和各部门的司机必需听从公司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严峻违章行为,听从交警的指挥,保证平安行车。 2疼惜车辆,保持车辆整齐,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修理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平安,严禁病车、故障车牵强上路行驶。 3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管领导主管监督检查的
4、制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平安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认真执行车辆回库制度,因特殊缘由不能回库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平安。 第七条自行车管理 1骑自行车的员工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总公司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并随身携带自行车执照和完税标牌,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订正。 2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上班时自行车必需停放在指定的地点,摆放整齐。 第八条个人交通平安管理 1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
5、,听从公司交通平安小组和地区安委会的管理,听从交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订正,做遵守交通平安的模范。 2公司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平安方面须听从公司交通平安领导小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公司交通平安领导小组有权对执行交通法规成果突出的人员赐予表扬和嘉奖,对违背交通法规、不听从管理的人员赐予通报指责。 第九条公司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地区和公司安委会有关规定予以惩办。 第十条本规定说明权属于公司交通平安领导小组。 其次篇:120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QG/SBC AB 120-2023/B签发人:王石磊 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1目
6、的和范围 1.1为了加强公司的交通平安管理,预防和削减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爱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1.2各单位应当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交通平安责任制。各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交通平安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各分子公司、直管项目部及职能部门。2管理职责 2.1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 2.1.1负责建立和健全公司交通平安的管理体系; 2.1.2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交通平安管理制度;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定期对各单位进行交通平安考核。 2.1.3负责公司交通平安的综合
7、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帐、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管理工作; 2.1.4负责制定公司交通平安管理规划和管理目标,并进行阶段性分析、总结;对公司交通平安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落实交通平安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 2.1.5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和交通平安学问教化,每年一次组织全体驾驶人日常交通平安学习,开展“5.25交通平安宣扬日和其它交通平安专题宣扬教化活动; 2.1.6负责定期召开交通平安工作例会; 2.1.7负责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及事故理赔的管理工作。 2.2企业进展管理部 负责每季度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供应公司全部机动车辆的状况包括新购置、租赁、报废、停驶等。 2.3各分子公司
8、及其他车辆单位 2.3.1负责建立交通平安管理网络和管理体系; 2.3.2负责建立和完善交通平安管理规章制度; 2.3.3具备10台机动车辆以上含10台车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必需配备专职交通平安员,不满10台的必需配备兼职交通平安员。 2.3.4负责建立交通平安管理台帐,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台帐、驾驶人台帐、机动车辆台帐、员工及驾驶人教化培训台帐等; 2.3.5负责组织实施对单位员工、外协人员的交通平安学习,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平安宣扬教化活动,定期组织驾驶人交通平安学习培训; 2.3.6负责定期开展机动车辆的平安检查; 2.3.7负责协作公安交通部门做好对本单位发生的交通事
9、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切实做好交通事故“四不放过工作。 2.3.8负责对本单位的交通事故及违法行为进行考核。 2.4直管项目部 2.4.1配备兼职交通平安员,负责对项目部的交通平安管理; 2.4.2建立项目部驾驶人的台帐和机动车台帐; 2.4.3组织实施对项目部员工、外协人员的交通平安学习,组织驾驶人交通平安法律法规教化培训; 2.4.4负责对全部运用的机动车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2.4.5负责对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考核,并做好“四不放过工作。3管理范围 3.1机动车管理范围:公司全部的机动车包括租赁的机动车及员工的自备车; 3.2驾驶人管理范围:公司全部持机动车驾驶证的在职员工
10、及劳务驾驶员。 3.3行人和非机动车管理范围:公司全部员工及外协队伍员工。 4管理内容 4.1驾驶人和机动车辆的归口管理 公司应对全部驾驶人和机动车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各分子公司对本单位的全部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汽车服务公司、直管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驾驶人和机动车辆实行自主管理。 4.2驾驶人管理 4.2.1公司驾驶人的管理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司员工必需主动向本单位的交通平安管理部门登记相关信息。并接受交通平安管理部门的平安教化及其他管理。 4.2.2劳务驾驶人的管理 劳务驾驶人的聘请首先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用工单位相关标准预录;对各单位预录的劳务驾驶员由各单位组织交通法
11、规和驾驶技能、例保操作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准单独驾车,补考不及格者,不得聘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监督;各单位必需把全部劳务驾驶员的清册报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及所属交警支队备案。 4.2.3驾驶人的义务 4.2.3.1凡取得驾驶证的员工应当刚好向本单位交通平安管理部门报告登记,供应驾驶证的相关信息,接受单位管理。 4.2.3.2驾驶人必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参加各种交通平安学习和交通平安活动。 4.2.3.3驾驶人发生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按规定主动向交通管理部门上报,并接受惩处。 4.2.3.4驾驶人应按相关规定按时提交身体健康证明,并按时换证,确保驾驶证的有效性。
12、4.3机动车辆的管理 4.3.1机动车辆检验 4.3.1.l凡属正常运用年限内或延缓报废的机动车辆按国家相关标准按时进行审验,机动车审验率必需到达100%。 4.3.1.2凡在外省市施工的车辆如不能按时返沪进行年检的,应在有效期前两个月向上海市车管所提出申请,要求托付当地的车管部门办理代验手续。 4.3.2凡新购置包括宝钢号牌的车辆、报废、转籍、过户的车辆,应刚好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登记备案。 4.3.3各单位必需对机动车进行保养,合理支配保养间隔,根据车型以及保养公里数规定,做到不漏保、不脱保、不超保;做好每天的车辆例保工作,搞好出车前、行 驶中、收车后的“三查工作,并做好记
13、录工作。 4.3.4各单位对机动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制度,在不执行任务时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善自乱停乱放。 4.3.5各单位对行驶长途的机动车制订相关制度,在出行前必需经各单位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或项目经理审批。必需选派技术娴熟、遵章遵守法律的驾驶员担当驾驶任务,不得搭乘其他与工作无关人员。 4.3.6各单位对租赁和出租的机动车辆必需签定交通平安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3.7各车辆单位对全部机动车辆实行强制保险,由公司按有关管理规定实行集中统一保险员工自备车自愿。 4.3.8行车调度 4.3.8.1车辆调度员要认真编制车辆运输支配,驾驭货物的流向、流量、季节转变和现场装卸状况,解决发生的问
14、题和发布运输叮嘱,确保运输任务的完成。 4.3.8.2各单位的车辆调度员,要熟识业务,驾驭车况、路况和气候状况,在下发任务单的同时,要进行平安交底,特别是长途运输。 4.3.8.3各单位应建立车辆行驶记录:车辆的去向、时间、驾驶员姓名等。 4.3.8.4机动车运输必需遵遵守法律律、法规。 4.3.9宝钢进厂机动车通行证办理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对各车辆单位供应的宝钢厂区机动车通行证申领表中机动车辆进行审核、确认盖章,再由各单位到宝钢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各车辆单位为租用的或外协队伍的机动车辆办理宝钢进厂证时,必需供应租用合同和交通平安协议书后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确认盖章。 4.4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15、管理 4.4.1驾驶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报告制度 公司全部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惩处后均应向各单位的交通平安管理部门报告,各单位接到驾驶员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应登入台帐,并在当月把本单位的驾驶员违法状况报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 4.4.2交通事故统计范围 凡公司管理的机动车在道路和非道路,造成人员、牲畜伤亡或车辆财物损失的或公司员工施工现场除外与其他机动车辆发生的事故都列入交通事故统计范围。 4.4.3统计事故的伤情、物损标准、事故的分类,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 4.4.4事故现场处理规定:凡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的必需按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自行协商处理暂行方法执行;如有人员受伤
16、应马上抢救伤员,爱惜现场,同时报告公安交通、平安管理部门,并向保险公司报告备案。 4.4.5事故处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实施。 4.4.6各单位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各车辆单位要在24小时内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车号、驾驶员姓名及事故的状况用电话报告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发生重大事故应在8小时内电话报、12小时内书面报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 4.4.7各单位必需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交通事故要认真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召开分析会,应通知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参加一般交通事故的分析会由二级单位召开。 4.4.8事故结案后,事故单位应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看法和本单位对事故责任
17、者的处理看法,写出具体的事故报告,对重大事故的处理看法,各单位应先报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审核,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 4.4.9对忽视交通平安管理工作,导致交通平安事故多发;或者发生主责以上交通死亡事故的;或者发生其它影响较大事故的单位,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对其进行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5考核 5.1事故考核范围:机动车辆或行人、非机动车在道路或非道路发生的有责交通事故人伤和物损。 5.2每死亡一人,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全责的,罚单位2万元,罚单位第一责任人1000元;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责的,罚车辆单位1.5万元,罚车辆单位第一责任人700元;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半责的,
18、罚车辆单位1万元,罚车辆单位第一责任人500元;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次责的,罚车辆单位0.5万元,罚车辆单位第一责任人300元。 5.3每重伤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一人,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全责的,罚车辆单位1万元,罚车辆单位第一责任人500元;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责的,罚车辆单位0.5万元,罚车辆单位第一责任人300元。 5.4一起事故物损3万以上一起事故总损失,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全责的,罚车辆单位0.5万元,罚车辆单位第一责任人500元;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责的,罚车 辆单位0.3万元,罚车辆单位第一责任人300元。 5.5一起事故造成多种后果的可以对单位合并惩处;一起事故造成多人死亡或多人重伤的
19、,累计惩处。 5.6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加重惩处。 5.7对无法认定责任或不定责任的交通事故,按理赔比例计责惩处 5.8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有责交通死亡事故按上述规定的50%惩处 5.9每发生一起一般交通事故超出考核指标的,机动车驾驶人负全责,罚车辆单位1000元,机动车驾驶人负主责,罚车辆单位700元。 5.10对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按责担当事故损失的2%-10%惩处,最高不超过5000元。 5.11驾驶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凡超出考核指标小于等于5%,惩处车辆单位1000元,凡超出考核指标大于5%,小于等于10%,惩处车辆单位5000元;超出考核指标大于10%,惩处车辆10000元。
20、5.12对有以下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各单位应进行的惩处: a)酒后驾驶;b)违背交通信号指示;c)无证驾驶;d)逆向行驶 e)违背车速规定;f)违章变道;g)不按规定停车;h)车辆超载等。 5.13凡被上级部门惩处的事故单位必需接受公司的惩处。 6其它 本规定如与上级公安部门有关文件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说明。 本规定于2023年1月27日发布,自2023年1月27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交通平安管理规定QG/SBC AB 120-2023/A同时废止。 主题词: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拟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校对:闻俊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印共印7份
21、第三篇: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公司 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通平安管理,预防和削减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三条 交通平安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交通平安责任制,确保交通平安。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驾驶员不含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是公司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并持有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所管理车辆的从业人员。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车辆,是指公司全部及租赁的各种机动车辆。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道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
22、安法规定的道路和公司管辖的厂区、生活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司内部道路。 其次章 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七条 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公司交通平安管理工作,综合办公室为公司交通平安归口管理部门。 第八条 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公司关于交通平安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建立和完善公司交通平安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3负责公司交通平安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4负责对公司较大及以上交通平安隐患的监督整改。 5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结论基础上,组织对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进行内部调查,并向公司安委会提出处理看法。 6对一般事故A级以下交通责任事故进行备案,对事故处理看法进
23、行审核,催促事故责任单位刚好对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7负责公司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并组织落实。 8负责公司交通平安教化培训工作,对公司交通平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公司应在平安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将交通平安工作纳入平安生产总体工作之中。 第十条 公司职责: 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交通平安负责,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交通平安主管领导,建立并不断完善交通平安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 2综合办公室必需指定专兼职管理岗位,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制定交通平安管理制度,明确监督管理人员职责,全面管理公司的交通平安工作。 3配备给基层队站的车辆由基层队站行政第
24、一责任人负管理责任。 4.平安总监对公司交通平安负监督管理责任。第十一条 公司专兼职交通平安管理人员职责 1建立和完善公司交通平安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2按规定对公司驾车人员定期进行平安教化培训。3催促落实车辆出、回厂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 4建立健全车辆和驾驶员档案,完善各类交通平安管理台帐、报表资料,并按规定上报。 5对驾驶员实施动态分析和定期考核。 6组织交通平安检查,对交通违章人员刚好进行教化和处理。7组织或关心上级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交通事故,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找事故缘由和应吸取的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检查落实。 8推广科学的交通平安管理方法和先进的限制、监测技术,对安装
25、了监控设施的车辆进行监控,确保GPS终端处于完好状态。 9对长途车驾驶员进行出车前平安教化和道路风险识别,落实长途车辆出车前平安检查。 第三章 交通平安教化 第十二条 公司必需把全部驾驶人员包括专职驾驶员、非专职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租用车驾驶员纳入交通平安教化范围,按本程序进行教化。 第十三条 公司要建立交通平安教化制度,实施定期、定时的平安教化活动,节假日及特殊气候刚好组织有针对性的平安教化,公司对驾驶人员的平安教化每月一次,车队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平安活动,并要坚持出车前的平安讲话。 第十四条 交通平安教化的对象: 1车管干部、平安管理人员。2各种机动车驾驶人员。3其他与交通平安有关的人员
26、。第十五条 交通平安教化的内容: 1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2交通平安常识。3平安行车阅历。4交通事故案例。 5车辆行驶中的各类风险及削减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车队班组要保证交通平安教化的时间、人员及内容的落实,并做好记录,因故未能参加平安教化和平安活动的人员必需由活动组织者进行补课,确保每一名驾驶员都接受全面的交通平安教化。 第十七条 公司要设置相对固定的平安教化场所,保证平安教化活动的落实。 第十八条 车辆管理部门和专兼职交通平安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平安规定,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落实状况.第十九条 公司应定期、不定期组织交通肇事或违章驾驶员学习班,分析事故缘由,吸取事故教训,探讨
27、确定平安行车的保障和预防措施。 第四章 驾驶员管理 其次十条 专职驾驶员是指以驾驶公司车辆为工作岗位,没有兼职其它岗位的驾驶员,经考核取得公司颁发的准驾证的驾驶员,包括按规定程序聘用的驾驶员。 其次十一条 非专职驾驶员,是指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取得公司颁发的准驾证,驾驶规定车辆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其次十二条 公司实行准驾证制度,驾驶员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驾驶培训学校特地培训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司人事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审查合格后,并进行内部注册,并报分公司统一申请办理后发放内部准驾证,取得准驾证后,方可驾驶岗位工作用车。严禁无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 其次十三条 非专职
28、驾驶员应按专职驾驶员的管理规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公司的平安学习和平安活动,因工作缺席的要进行补课,无故不参加平安教化学习三次以上的,取消准驾资格。 其次十四条 专职驾驶员应选专心情稳定、技术娴熟、平安阅历丰富、待人热忱的驾驶员担当。 其次十五条 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必需经政府指定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驾驶。 其次十六条 公司要建立完好的专职驾驶员档案,认真记录驾驶员的主要履历和平安行车状况。 其次十七条 公司对专职驾驶员应实行动态管理,实施车队HSE管理措施。 其次十八条 公司车管、平安、人事部门每年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实力评价和身体状况评价,经医院体检,身体
29、状况不符合驾驶车辆的人员,或在当年内多次出现严峻违章以及发生事故的有责人员,赐予调换工作岗位或取消内部准驾资格。 其次十九条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卡、养路费凭证、准驾证等有效证件,驾驶特种车或危险物品运输车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 第三十条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需系好平安带,并提示或关心乘车人系好平安带。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法规,做到: 1严禁酒后驾车。2谨慎驾驶,不准超速行驶,严禁强超抢会。3专职驾驶员驾驶的单位车辆不得交给他人驾驶。4不准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5工作期间不准驾驶外单位的机动车。 6不准在驾驶车辆时有吸烟、饮食、闲谈
30、、运用手机等阻碍平安行车的行为。 7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8未履行长途审批手续不准长途出车。9车辆超员、货运车超载不准驾驶。10不准搭载与执行任务无关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 运输生产过程中,应坚持“谁操作、谁保证的原则,驾驶员有权拒绝车辆运用单位的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禁止从事各种非法活动,用车单位和乘车人要对驾驶员的平安行车进行监督,觉察违章要马上制止,保证运输生产平稳运行。 第三十三条 非专职驾驶员在遵守第三十二条的同时还应做到: 1非专职驾驶员保管运用的车辆,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行驶里程应托付有资质的车辆检验单位定期进行一、二级车辆维护。 2非专职驾驶员确需从事公务长途,严格执行
31、长途车审批手续。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三十四条 车辆的行驶证等证件必需有效齐全,车辆性能符合GB7258-2023机动车运行平安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车辆必需按规定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审验,取得审验合格证方可行驶。未经审验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建立完好的车辆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车辆的履历、历次大修时间、车辆事故损坏修复状况以及车辆运行状况等。 第三十七条 公司要建立机动车维护保养制度,对车辆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不符合平安技术条件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第三十八条 外部车辆不得挂靠公司从事各类营运活动。第三十九条 岗位工作用车必需在厂区指定的特地停放点停放,
32、在生活基地停放时必需停在划有停车位的地点,停放车辆必需关闭电源、锁好车门,实行防火、防盗措施,严禁乱停乱放。公司车辆必需在指定的停车场或车库停放。 第四十条 公司应建立车辆回场检查制度,刚好消退设备隐患。第四十一条 公司租用及自有特种车辆须安装车载GPS监控设备,公务车辆宜安装车载GPS监控设备。 第六章 外租车及聘用专职驾驶员管理 第四十二条 外租车是指公司因工作需要租用外单位的机动车;聘用专职驾驶员是指因工作需要,依据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的原则,聘用到公司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的短期劳务员工。 第四十三条 车辆租入单位和租用单位负有对租入车辆和聘用专职驾驶员资质审查的责任,负有对相关驾驶员进行平
33、安教化的责任。 外租车辆驾驶员和聘用专职驾驶员均有接受租入单位和聘用单位平安教化的权利和义务,有保证行车平安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租用车辆的管理依据“谁租用、谁负责、谁运用、谁管理的原则,出租方对租赁车辆及随车驾驶员资质审查和车辆技术状况负责,按合同规定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教化,对车辆进行检测。租用单位对车辆运用过程负有平安监督管理义务。 第四十五条 用车单位要负起以下运用管理责任: 1依据规定合理调派车辆。 2对驾驶员的平安驾车状况及车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驾驶员的担忧全行为刚好提出指责教化及处理看法。 3对行车平安和服务质量差的驾驶员提出辞退看法和建议。4组织外租车驾驶员参加本单位交通平安会议
34、,接受本单位交通平安教化。 第四十六条 租入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等证件必需有效齐全,车辆性能符合GB7258-2023机动车运行平安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对外租车辆及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公司在调派车辆时,应根据其工作性质,合理支配工作任务,严禁超时行驶、疲乏驾驶,保证交通运输平安。 第四十八条 公司聘用专职驾驶员驾驶企业车辆时,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正式驾驶执照,未发生过一般A级以上交通事故。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学或职高以上文化程度,经体检身体健康。 3必需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暂住证,并由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质和履历审查。 4中、小型车辆驾驶员须具
35、有3年以上驾驶阅历,大型货车或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需具有5年以上驾驶阅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对聘用驾驶员的资格考核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平安部门参加,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公司平安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 公司必需与聘用专职驾驶员签订交通平安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在交通平安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教化责任、管理责任、经济责任、违纪责任和事故责任等具体事项,聘用专职驾驶员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交通平安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十一条 公司车管部门须建立聘用专职驾驶员档案,并报公司质量平安环保部备案。 第七章 公务车长途审批派放 第五十二条 公务长
36、途是指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驾驶岗位工作用车从事公务活动的长途。 第五十三条 公务长途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凡离开办公驻地行车单程超过200公里,必需履行长途审批手续;未履行长途审批手续的车辆禁止出车;公务长途车不得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因违规搭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支配人担当全部责任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 长途行车,日行程不得超过600公里或日行驶不得超过10小时,每行驶150200公里或连续驾驶1.5-2小时,须停车检查车辆平安状况,并休息10分钟以上。特殊状况日行车需超过600公里,且日行驶需超过10小时,须向长途车批准人请示并征得同意,批准人必需制订相应的平安措施。因执行紧急任务需要日夜兼程的
37、车辆,必需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在道路上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五十五条 遇大风、大雾、冰雪、沙尘暴等恶劣气候,对长途平安行车构成严峻影响时,不得审批和派放长途车,因违背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派车人和审批人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凡涉及跨区用车的状况,公司需上报分公司生产运行部,由分公司生产运行部上报总公司总调度室审批备案,经总调度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车。跨区派车审批实行审批单方式,以传真形式上传下达。如遇突发事务可口头请示审批事后补办的方法。 第五十七条 未办理长途审批手续的车辆发生事故,由驾驶员和派车人分别担当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第五十八条 应急抢险车辆必需由工程部门调派,可不办理
38、长途审批单。 第八章 车辆行驶 第五十九条 公司应根据不同行车环境,制定保障平安行车的制度和措施。 第六十条 小型客车或商务车实行交通平安乘车人负责制,乘车人中职务最高者为平安负责人。乘车人有监督和保障平安行车的义务,并要为平安行车创建条件,乘车人因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的性质,追究其责任。 第六十一条 公司平安管理部门对平安职责范围内的车辆进行交通平安路检路查,驾驶员应听从检查。 第九章 特殊天气交通平安 第六十二条 遇大风、大雾、冰雪等特殊天气,原则上不允许各部门派车,严禁审批和派放长途车。因违背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派车人和审批人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 因生产抢修等紧急任务确需派车的
39、由平安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派车,公务派车可以搭乘出租车、公交车方式代替。 第六十四条 极端天气下,因突发自然气中断事务需调运CNG、LNG作为应急气源的,应充分考虑特殊天气、极端天气因素,实行牢靠的平安措施,派车前进行风险识别与培训。 第六十五条 针对特殊天气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驾驶员紧急状况下应对实力。 第十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六十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须按以下规定向公司平安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1事故现场人员马上电话报告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2公司安委会电话上报分公司生产运行部和质量平安环保部。3.后续状况依据公司平安事故管理规定,按时报告信息。第六十七条 发生各类交通责任事故,须
40、依据事故统计报表的上报规定,在当月24日向分公司质量平安环保部填报。 第六十八条 发生一般事故A级以下交通责任事故由公司负责调查、处理,处理文件上报备案;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依据总公司事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要爱惜好事故现场,主动抢救受伤人员,并马上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协作事故调查。根据事故等级大小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第七十条 发生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参照公司平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惩处,若为次要责任,则按事故级别降低一级进行责任追究,按所付责任比例进行惩处;若为同等责任,则按事故等级从轻进行责任追究,按所付责任比例进行惩处;若为主要
41、责任或全部责任则按事故等级进行责任追究和惩处。 第十章 岗位工作用车从事公务活动平安责任的界定 第七十一条 岗位工作用车从事公务活动,是指员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和生产工作区域路途或经过公司批准,而驾驶自有车辆从事公务活动的情形。 其它情形均不属于员工驾驶工作用车从事公务活动。 第七十二条 生产工作时间是指,始于到达岗位起先工作至离开岗位的时间。特殊状况的生产工作时间认定以单位批准为准。 第七十三条 生产工作区域路途是指,员工驾驶岗位工作用车完成岗位职责所必需经过的区域和路途。特殊状况下生产工作区域路途的认定以单位批准为准。 第七十四条 岗位工作用车从事公务活动发生事故的处理原则 1公司把员工驾驶自
42、有车辆从事公务活动发生事故纳入对公司的考核。 2岗位工作用车从事公务活动发生事故,造成员工个人或其他由单位派出的工作人员损害的,依据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和国家工伤管理规定处理。其它与工作无关人员的损害赔偿由事故责任者担当。 第七十五条 公司对驾驶岗位工作用车从事公务活动的员工负有平安教化的责任,员工有接受平安教化的义务。 第十一章 惩处与嘉奖 第七十六条 公司交通平安管理纳入平安生产考核中,对在交通平安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赐予表彰嘉奖。 第七十七条 公司应依据“四不放过原则,制定交通违章处理相关规定。 有以下违章行为以及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应加重对驾驶员及有关责任人员处理。 一无证包括
43、无驾驶证、无准驾证驾车; 二酒后驾车、违背职业道德以及严峻违章等; 三擅自驾驶车辆办理私事; 四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五明知车辆存在严峻事故隐患,不报告、不检修或不刚好实行平安措施。 第七十八条 因以下状况造成交通事故,除按规定对驾驶员做出处理外,还应对进行责任追究: 一未按规定明确交通平安管理机构或配备交通平安管理人员的; 二违背交通平安法规,违背有关平安生产确定、规章制度的; 三管理松懈,明知车辆存在事故隐患而未刚好消退的; 四发生事故后未实行有效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同类事故在确定时期内重复发生的; 五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有意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刚好报告的; 六违背本制度及公司有关平
44、安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或严峻后果的。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其名称分类以国家颁发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为准。 第八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平安环保部负责说明。第八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四篇: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厂区交通平安,厂内交通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平安管理,确保厂内行车平安,防止厂内行车中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GB4387-84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平安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各单位、企业要有车辆管理专兼职机构可以成立交通协管组织